•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1.4 研究議題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

到的觀念,並且這兩個觀念在溝通中所造成的影響甚鉅,若是觀念理解錯誤,可 能會導致溝通的不得體。

由於本研究的目的在於配合現有教材《實用視聽華語》,做出與之相對應的

「語言功能教學」之應用,並且此語言功能教學之應用是從原本教材中現有的「語 言結構」所開展的,補充現行第一冊教本缺少語言使用功能之憾。雖然,《實用 視聽華語》第一冊中除稱謂語以外,還包含許多語言項目可做初階功能教學之用,

例如:打招呼(greeting)、道別(parting)、自我介紹(introducing)、助詞(particle)、

分類詞(classifier)、句法省略(ellipsis)等。但是,相較之下稱謂語是語言互動 中會使用到的短程名詞組,學生在尚未具有太多語言結構能力的階段,教師即可 獨立施教,學生在教學後,可立即廣泛使用。另外,稱謂語在互動溝通中出現的 頻率極高,使用頻率相當頻繁,因此,本研究選取稱謂語來進行初探性的語言功 能教學研究。

1.4 研究議題

本論文之研究議題如下:

1. 華語中常用稱謂語的構詞結構及種類包含哪些形式?

2. 場合正式性、交談者之間的熟悉程度、階級差別、輩分1與性別的觀念如何 影響華語稱謂語的選擇?

3. 上述的社會因素在宰制華語稱謂語的擇用時,有無優選順序(priority order)?

若有的話,順序為何?

4. 這些語言使用功能觀念可如何納入華語教學系統之中?

1 在中國文化中雖然輩分與年齡不見得是一對一的關係,但在絕大部分的狀況下,年齡與代別約

是二十歲的對應關係。在本論文中以「輩分」來代表代別,意指有較大的年齡差距,以便在論文 內進行比較。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節探討與語言使用相關之基礎理論概念,主要討論包含:溝通知能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禮貌原則

(Politeness Principle)、正式性(formality)、稱謂語(address forms),以及課程 規範與教學原則等。

2.1 溝通知能(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長期以來,語言學家的研究集中在語言系統的形式和結構。從 1970 年代,

人們意識到除了系統的規則之外,還有功能的規則,也就是溝通的適當性,也對 溝通有很大的影響。從此以後,語言學家開始研究語言學習者的溝通知能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和語言的溝通功能。

2.1.1 Hymes(1972)

美國的社會語言學家 Hymes(1972)認為 Chomsky 對於知能的概念很有限,

提出「溝通知能」(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其主要包含三個概念:

1. 語言結構知識(Linguistic knowledge):包含語言性(verbal)與非語言性

(nonverbal)的要素、語碼組合的規則(pattern)、可能的變體(variant)及 其意涵等。

2. 互動技能(Interaction skills):包含對於溝通語境(features or communication situation)特徵的知覺,對於特定場合(situation)、談話者在溝通過程中所扮 演的角色(role)以及談話者之間的關係(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選擇適當 的形式及做出解釋,互動的規範(norm),以及為達到溝通目的所採取的社會 語用策略(strategy)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

3. 文化知識(Cultural knowledge):包含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價值觀與 態度(values and attitudes)、認知的基模(cognitive schema)、涵化(enculturation process)等。

上述三個概念可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 可能性(Possibility):以便說話者可以產出合乎文法的句子。

2. 可行性(Feasibility):以便聽話者可以分解語碼結構,取得指涉意義。

3. 適當性(Appropriateness):以便說話者與聽話者在特定的社會文化環境中,

能夠使用適切的語言形式與對方溝通。

4. 執行性(Performance):以便語碼的建構與選擇可以付諸實行,以書面語或口 說語表達。

在 Hymes 的觀念中,學習者從句子中獲取的知識不僅只是合乎文法的,同 時也具有適當性。語言學習的目的是具備執行全部言語行為技能的能力,並且能 夠參與實際的言語行為。也就是說,學習語言是學習執行某些功能。這種能力的 獲得必然涉及動機和一些社會文化等諸多因素的考量。Hymes 使我們注意到社會 因素對於選擇語言形式的宰制。

2.1.2 Canale and Swain(1980)

延續 Hymes(1972)所提出的溝通知能,語言學家和應用語言學家們提出類 似的觀點,其中以 Canale and Swain 的論點最常見用於教學中。Canale and Swain

(1980)以及 Canale(1983)提出溝通知能的架構,乃是由四個不同的元件或子 類別所組成的。前兩個子類別反映了語言系統本身的結構知識,後兩個子類別定 義了功能方面的溝通知識。

1. 文法知能(grammatical competence): Canale and Swain(1980)認為,文法 知能包括構詞(morphology)、句法(syntax)、句子文法語義(sentence-grammar semantics),和語音(phonology)規則的知識等這些方面的知能。這就是 Chomsky 所謂的「語言知能」(linguistic competence),也是 Hymes 所謂的「可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

能性」(Possibility)。這與能夠掌握語言本身的知識以及文法的能力相關,其 與文化背景則是不連貫的。

2. 言談知能(discourse competence):言談知能是關於意義是如何組織和代表整 個談話或文本中的知識,是我們在延伸談話中連接句子,並形成整體具意義 的話語能力,是許多文法知能方面的補充。表面上觀之,言談知能似乎和文 化沒有直接和明確的聯繫,但它往往反映出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的價值 觀念及基本思維模式。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往往以不同的方式來建造文本,即 使他們使用的是相同的語言,例如:美國人和華人以英文寫作時具有不同的 寫作風格。因此,這可能對跨文化溝通帶來很大的困難,因為其涉及到一個 特定文化中較為深層和本質性的觀念。

3. 社會語言知能(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社會語言知能與溝通發生的社會 背景知識相關。準確來說,社會語言知能是文化,獲得這種知能也就是正在 獲得一種文化。Savingnon(1983)指出,社會語言知能是要求對於語言使用 的社會背景的了解,其包括參與者的角色、共用的資訊(shared information)

和互動的功能作用,只有在此全部上下文中可以判斷作出適當的特定話語。

在跨文化溝通中,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社會語言知能,因此就算 他們具備相等的文法能力,相互理解和溝通仍有可能充滿困難。

4. 策略知能(strategic competence):策略知能是指在談話中談話者所採用的應 對策略。根據 Canale and Swain (1980),策略知能為可轉化為行動的口語和非 口語的溝通策略,以彌補由於執行的變數或能力不足所造成的溝通不良。和 社會語言知能及言談知能相比,策略知能和文化是相互關聯的,有時學習者 會將母語文化的思考模式直接移轉(transfer)到對象語言的使用,移轉得當 能夠強化交談者相互之間的溝通;移轉不當則可能影響溝通,造成誤解。

溝通交談講求的不僅是語言的正確性,同時也講求其適切性。適當的稱謂語 擇用也有賴於溝通知能,以上對於各項知能的討論,不僅適用於溝通交談之中,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

亦與溝通的功能性以及稱謂語的擇用相關。

2.2 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

為了溝通可以順利進行,在交談中彼此之間需要相互合作,共同遵守一些規 則及其執行方式,這就是「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簡稱 CP)的基 本觀念。由 Grice(1975)所提出的「合作原則」包含四條準則:質的準則(Quality Maxim)、量的準則(Quantity Maxim)、相關準則(Relevancy Maxim)以及方 式準則(Manner Maxim)。合作原則主要指出溝通的雙方應朝交談的共同目的 而互相配合,以下分述之:

1. 質的準則(Quality Maxim):提供的資訊要真實,不說自知是錯誤的話,或 缺乏足夠證據、不確定的話,亦即是不要提供與事實不符或自己不確信的資 訊。

2. 量的準則(Quantity Maxim):應依交談目的之所需盡量提供資訊,但所提 供的資訊亦不應超出所需要的量;亦即,所提供的資訊不必多於、也不能少 於交談情況之所需。

3. 相關準則(Relevancy Maxim):所說的話、所提供的資訊要與溝通主題與 目的相關。

4. 方式準則(Manner Maxim):說話時要清楚,避免模糊不清、模稜兩可,易 造成歧義的說法,必且避免不必要的贅詞、冗語,必須簡練、有條理、具清 楚的架構。

在常態狀況下,合作原則的執行會遵守其準則;然而,在特殊狀況之下,有 時人們會違反其準則。以相關準則為例,由下例我們可以觀察說話者對於相關準 則遵守以及違反的情形:

<例 1>

A:待會下課後一起去看電影怎麼樣?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

B1:不好意思,我沒辦法去。

B2:我明天還有考試。

B1 的回應遵守了相關準則,直接而明確的告訴 A 他沒有辦法去看電影;而 B2 的回應則違反相關準則,因此 A 需要經過推論與解碼了解 B2 的意思。

Grice 指出,當談話雙方於溝通過程中都遵循合作原則時,較易達到成功的 溝通,彼此間訊息的傳遞也較為完整。但是合作原則與溝通目的之間的關係,以 及是否要考慮到禮貌的問題,會決定合作原則執行的方法。

2.3 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人們在溝通過程中有時不遵守溝通原則,甚至故意違反這些原則。針對這一 現象,Leech(1983)認為,人們違反言語溝通合作原則的最根本理由是他們要 遵循另一原則,即禮貌原則。也就是說,語言之所以存在委婉含蓄的現象,就是 出於禮貌的要求。

2.3.1 Leech 的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根據 Leech(1983)的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簡稱 PP),其對溝通 活動中的禮貌原則進行了歸納和分類,為人們禮貌用語的正確使用提供了一個可 借鑒與遵循的標準。他指出六條準則,分別為:

1. 圓融準則(Tact Maxim):此準則以「聽話者」(對方)為出發點,減少表 達有損於他人的觀點,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在對方身上造 成的損失,與(2)盡量提升對方的受益。如下例所示:

<例 2> 明天把你的車借我。

<例 3> 明天我想借用一下你的車。

<例 2>不符合圓融準則,因為這麼說會讓聽話者多吃虧,也就是聽話者的 損失最大,而說話者得到的益處反而最多。<例 3>的禮貌程度較<例 2>來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

高,因為聽話者的損失相對較小。

2. 慷慨準則(Generosity Maxim):慷慨準則的受益和受損是以「說話者」為 出發點,減少表達利己的觀點,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自己

2. 慷慨準則(Generosity Maxim):慷慨準則的受益和受損是以「說話者」為 出發點,減少表達利己的觀點,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