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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2.3.1 Leech 的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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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不好意思,我沒辦法去。

B2:我明天還有考試。

B1 的回應遵守了相關準則,直接而明確的告訴 A 他沒有辦法去看電影;而 B2 的回應則違反相關準則,因此 A 需要經過推論與解碼了解 B2 的意思。

Grice 指出,當談話雙方於溝通過程中都遵循合作原則時,較易達到成功的 溝通,彼此間訊息的傳遞也較為完整。但是合作原則與溝通目的之間的關係,以 及是否要考慮到禮貌的問題,會決定合作原則執行的方法。

2.3 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人們在溝通過程中有時不遵守溝通原則,甚至故意違反這些原則。針對這一 現象,Leech(1983)認為,人們違反言語溝通合作原則的最根本理由是他們要 遵循另一原則,即禮貌原則。也就是說,語言之所以存在委婉含蓄的現象,就是 出於禮貌的要求。

2.3.1 Leech 的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

根據 Leech(1983)的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簡稱 PP),其對溝通 活動中的禮貌原則進行了歸納和分類,為人們禮貌用語的正確使用提供了一個可 借鑒與遵循的標準。他指出六條準則,分別為:

1. 圓融準則(Tact Maxim):此準則以「聽話者」(對方)為出發點,減少表 達有損於他人的觀點,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在對方身上造 成的損失,與(2)盡量提升對方的受益。如下例所示:

<例 2> 明天把你的車借我。

<例 3> 明天我想借用一下你的車。

<例 2>不符合圓融準則,因為這麼說會讓聽話者多吃虧,也就是聽話者的 損失最大,而說話者得到的益處反而最多。<例 3>的禮貌程度較<例 2>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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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因為聽話者的損失相對較小。

2. 慷慨準則(Generosity Maxim):慷慨準則的受益和受損是以「說話者」為 出發點,減少表達利己的觀點,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自己 的受益,與(2)盡量提高自己的損失。如下例所示:

<例 4> 我去打掃廁所嗎?

<例 5> 我來打掃廁所吧!

以上例而言,<例 5>就比<例 4>更禮貌,<例 5>中說話者主動表明打 掃廁所的意願,因此說話者的損失大;<例 4>中說話者的提問可能被拒絕(也 就是可能不必打掃廁所),因此說話者的損失相對較小,相對而言較不禮貌。

3. 讚美準則(Approbation Maxim):讚美準則以「聽話者」為出發點,涉及說 話者對聽話者的評價或批評,減少表達對他人的貶損,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

(1)盡量降低對於對方的貶損,與(2)盡量提升對於對方的讚揚。如下例 所示:

<例 6>

A:這件洋裝我穿起來怎麼樣?

B1:很難看。

B2:顏色淺一點會更好。

<例 6>中,B2 的回應含微量稱讚,而 B1 卻直接違背了「盡量降低對於對 方的貶損」的次準則,因此 B1 不如 B2 來得有禮貌。

4. 謙遜準則(Modesty Maxim):謙遜準則以「說話者」為出發點,減少對自 己的表揚,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降低對自己的讚揚,與(2)盡 量提升對自己的貶損。由於自誇往往是不禮貌的,因此貶低自己會顯得較為 得體、禮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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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7>

A:這菜煮的真好吃!

B1:我的手藝不是蓋的!

B2:哪有,隨便做做的。

在<例 7>對話中,B1 的回答相較於 B2 就顯得較為不禮貌,因為 B1 違背 了「盡量降低對自己的讚揚」的次準則,而 B2 遵循了謙遜準則,其回應盡量降 低對於自己的讚揚。

5. 一致準則(Agreement Maxim):一致準則關注的是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的 觀點、看法是否一致,減少自己與別人在觀點上的不一致,其中包含兩個次 準則:(1)盡量降低和對方意見的不同,盡量降低雙方的意見分歧,與(2)

盡量提升對於對方意見的同意,盡量提升雙方的一致性。如下例所示:

<例 8>

A:這個紅色點點的化妝包真可愛!

B1:真的耶!

B2:是滿可愛的,如果可以換成藍色就更好了。

B3:看起來像瓢蟲,好噁心喔!

在<例 8>對話中,B1 與 A 的觀點最為一致,因此顯得最禮貌;B2 部分同 意 A 的觀點,但存在部分分歧(如果可以換成藍色就更好了),因此相較之下,

B2 沒有 B1 來的禮貌;而 B3 直接表述了自己的想法,不僅與 A 的觀點不一致,

甚至還否定了 A 的觀點,因此顯得最不禮貌。

6. 同情準則(Sympathy Maxim):同情準則和說話者及聽話者雙方的心理感受 相關,減少自己與他人在感情上的對立,其中包含兩個次準則:(1)盡量 降低雙方之間的厭惡與反感,與(2)盡量提升同情心(同理心,站在對方 立場)。如下例所示:

<例 9>

A:走慢點,我的腿不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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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走這麼慢,要走到什麼時候才會到?

B2:那小心點,我扶你。

在<例 9>中,B1 顯然沒有 B2 來得禮貌,因為 B1 說的話會讓對方聽後感 覺不舒服並產生反感,而 B2 說的話則顯得同情且體諒對方,因此較為得體而禮 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