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博物館與社區總體營造
第一節 社區總體營造理論
台灣自從 1987 年政府解嚴以來,民間社會力量崛起,草根民主蓬勃發展,
既積極參與且勇於分擔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因而陸續發展出各種公私協力及夥 伴關係等嶄新治理模式。中央政府為因應非營利組織在當代治理中所扮演的重要 角色,於 1994 年開始提倡並持續推行各項社區營造政策,台灣社區營造的推動,
其本質乃是以「網絡治理」的型態,建構符合在地思維的政策方案,藉以落實公 民意識,深化草根民主。不論社區營造、社區總體營造、新故鄉社區營造,或健 康社區六星計畫,都是廣受社會各界所關注的重要政策。(江大樹、張力亞,2008)。
談到社區總體營造,首先先說明社區(community)的概念。社區(community)溯 自 1960 年代國家機關由上而下推動的「社區發展」,而社區是代表一個地理位置,
小至村落、大至都會區域,是一種居住在一起具有共同關係與社會互動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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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居民、人與人之間、人與鄰居或團體間彼此互動而產生一種認同且具有共同 的社區情感意識的群體,是一種生活組織的形式(林振春,1994;林振春,1998;
林瑞欽,1994;林妍君,2002;徐震,1995;陳其南,1996)。
學者徐震(2002)認為社區可以歸納出三種定義:
(一) 同住於一個地區並視為一體的人群:以聚居地為中心,形成了人與地的結合,
也稱為地緣社區;
(二) 由同一宗教、同一種族、同一職業或其他共同利益所構成的人群:以共同利 益為中心,形成了人與事的結合,稱為事緣社區;
(三) 共享、共有及共同參與的一群人:也稱為虛擬社區,說明社區所認同的基礎 來自於個體間彼此價值及參與感的認同。
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最重要的主體在於生活於社區的居民,而社區是社區居 民共同的生活空間,社區的文化與歷史是經由人類不斷的累積與保存,一個社區 不只是一個地方,而是以居民為核心的擁有共同的區位、特質以及認同,人與人 之間的互動也是錯綜複雜的,形成另一種互相學習的場域(Hall & Porterfield,
2001;Peterman,2000)。社區營造具備社區基本的地理範圍及群體生活中的共 同體意識,每個社區有他獨特的生命力以及人文內涵,其生活型態與樣貌本來就 是一個具備共有、共享、共治的生活。從而推演出社群的概念,最終將這些化為 持續行動的動力,由下而上堆積共同的生命價值,持續進行社區內部意識、價值 與結構的轉化。透過這樣的轉化與實踐,逐步釋放社會力量,逐漸建構出一個自 主、參與且永續發展的公民社會(江大樹、張力亞,2008;陳錦煌、翁文蒂,2003)。
社區總體營造(Promoting integrated community development)的意涵包含「社 區」、「總體」、「營造」三個部分,其以人群為中心並且具有與社區連結之特定關 係,包含整體思想以及生活環境等,生活的實踐層面從個人延伸到社區全體,夾 帶著社群的文化本質與價值觀,營造出一個社區以及新的社會(林會承,1996)。
社區總體營造之宗旨在於提升社區多元化的生活品質,營造的主體很廣泛,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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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地貌、景觀環境以及生活品質層面,主要的目的是改變人的觀念,激發起生 活共同體的意識,透過營造過程引導居民自主參與的方式以達到社區居民自動自 發改善生活品質(莊翰華、吳郁萍,1999;陳錦煌,1999)。
黃武忠(2001)提出社區總體營造這個理念是以社區共同體的存在與意識凝 聚為主要的營造目標,社區居民能夠發揮自立自主、永續經營的精神,一社區實 際需要規劃並經營自己的社區,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由下而上的經營模式整合、
激發居民自主性的參與公共事務,也藉著社區逐漸形成與累積的自主能力以有效 建立與展現屬於自己的文化特色,透過餐語的過程,對地方的認同及歸屬,也能 提升自主性投入公共事務的營造與管理。而對於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陳其南 (1996)於《社區總體營造與生活學習》一書中指出,社區總體營造代表由中央主 導轉為地方主導的一種思想模式,是生活者為出發點的立場來建構出社區共同體 的存在與意識,藉由社區居民的自主參與公共事務以凝聚社區意識,提升生活品 質以增進生活空間的美化,而文化產業經濟也因居民的共同推展得以復甦、提升 商機與趨勢,社區總體營造之全面性、整體性的規劃與參與經營的過程促使社區 的活力再現,也達到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與實踐。
社區總體營造是由社區本身主動性的發起,其具備自發性、自主性,並且具 有民主蠶與以及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政府的角色除了提供部分經費的支援之外,
也可透過各種鼓勵的方式達到理念的推廣,以及提升經驗的交流(吳月招,
2003)。
二、 社區總體營造之理論與內涵
社區總體營造以社區為主體創造新的人與新的社會,提升社區多元化的生活 品質,對於社區的文化與意識形成一個具體的生命共同體,也藉由五個不同的面 向包含「人」、「文」、「地」、「產」、「景」等切入文化發展與再生的策略,其營造 的主體範圍很廣,經整合轉化為可具體操作的政策,其運作原則是受到外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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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響促進社區帶動一種由下而上、民眾參與、社區自主以及永續發展的方式,
提升社區的活力,也促進公民意識與社區意識的凝聚作用。
社區總體營造之主要五大面向說明如下(黃世輝,2001):
(一) 人:人的資源包含著名的歷史人物,以及住在社區中的文學家、藝術家、工 藝師或特殊專長人物等,也代表生活於社區的居民、社區組織、專家學者等。
(二) 文:文化資源指有特色的生活文化、風俗習慣、節日慶典、歷史故事、民間 傳說或文化活動等,也包含各個社區獨特之內涵與價值以及社交網絡文化 等。
(三) 自然:自然資源包含地理環境、氣候條件或動、植物生態等,以及包含社區 生活空間。
(四) 產:生產資源指農、林、漁、牧、工、商等產品以及廢棄物的再利用,或產 業活動等。
(五) 景:景觀資源為具特色的自然景觀或人文古蹟、歷史建物等,也包含生活情 境的綜合景觀。
圖 3-1 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對社區總體營造之互動影響圖 烏來泰
雅民族 博物館
人
文
自然 產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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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不同的社區都各有其特色、資源及營造的可能性,如何與其他生活周 遭的人形成「共識」,並且將這樣的共識付諸「實踐」才有可能建立與保留社區 特色,「社區營造」其目的在於藉由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地方公共事務的過程,凝 聚社區共識,並培養「社區自主」的能力(何彌亮,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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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博物館與社區總體營造
社區是人們生活及互動的最主要場域,台灣從社區發展法至社區總體營造的 政策,同時影響著社區居民對於社區生活的互動與型態的改變,而社區共同意識 的喚醒來自於社區居民自主性的提升,為促進社區文化的發展,透過一種社區居 民自主參與共同打造生活品質的提升以及地方文化產業的復甦,從社區主義的基 礎概念轉變以社區主義為主體的社會型態,透過社區主義的基礎,擴大社區總體 營造政策於社區的政策推廣。而生態博物館、社區博物館以及地方文化館的興起,
漸漸成為地方文化發展的主要形式,促進民眾共同參與、提升地方認同,以及文 化資源的保存,達到一種維持人與環境、生態之間的和諧關係(王龍德,2012)。
臺灣在 1990 年代隨著文建會政策開始大量興建類博物館,其發展脈絡可回 溯至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的過程。地方文化館通常為政府國家機器建構地方感的主 要機構,隸屬縣市政府的公營地方文化館,不論從社區營造、文資保存、文化觀 光、地方認同等,往往被賦予眾多社會想像,更須擔負地方產業振興與再發展之 觸媒角色,兼具多重使命。博物館界由於受到新博物館學以及地方意識興起的影 響,使得博物館與地方文化產業結合成為新興博物館的發展趨勢,各地方政府皆 陸續成立深具地方特色的地方特色館做為推廣與保存地方文化資產的主要方式,
並以實踐塑造地方特色、凝聚社區意識、加強民眾參與、落實地方自治等四項主 要目標,建立主題展示館、地方史蹟館、傳統工藝館、產業文化館及展演空間等 相關設施,以提供社區居民瞭解地方、參與社區與終身學習的場所。博物館的內 涵它強調文化脈絡的文史紀錄、多元文化價值的呈現與社區居民生活的相互關懷,
也重視地方生態、生存、生活、生產環境之轉變、保存與歷史文化的維護,展現 在地生活化的典藏、展示,帶動另一種社會教育的型態(林陽杰,2002;張敏媛,
2005;陳乃郡,2011;羅士昂,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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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型態的博物館觀點來看待博物館的發展,已朝向生態博物館、社區博物 館以及地方文化館的方式經營,博物館的內含集結地方文化產業以及特色,也帶 動觀光發展的趨勢,將地方文化轉為一種博物館與觀光結合的文化觀光模式,更 加激發居民的參與以及提升地方產業的推廣,也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共同營造 更好的生活品質(周士桓,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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