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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參與的性別差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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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性別化的社會資本

無論是正式社團參與或是社會網絡,在過去都被視為社會資本的測量指標。

然而,社會網絡的參與,一來是多數沒有固定的形式與明確的範圍,在測量上往 往是難於聚焦,二來是在台灣目前有問及政治參與相關題組的問卷設計中,多半 以選舉時的政治討論來進行社會網絡的測量,但政治討論在概念上,應屬廣義政 治參與的範疇。因此,筆者以民眾的社團參與做為觀察標的,在本章首先透過量 化資料觀察民眾的社團參與情形,初步地描繪長期以來,兩性透過社團參與獲取 社會資本的樣貌,並進一步探問兩性是否存在差異。但僅討論兩性社團參與的差 異,並無法滿足我們一窺兩性如何從社團汲取社會資本,以及造成性別差異的因 素。因此,在對兩性社團參與的輪廓有個模糊的概念後,接著透過對個案社團的 成員進行質性的深入訪談和參與觀察,細究兩性實際參與的情形與社團的組織運 作,藉以推敲兩性在社團中獲取了什麼樣的社會資本?同類型的社團是否就蘊含 了相同的社會資本?並透過同社團與不同社團的成員比較,釐清影響女性社會資 本積累的可能因素。

一、 社團參與的性別差異現象

國外研究指出,兩性的社團參與呈現顯著的差異,一方面是女性參與的密度 較男性低(垂直隔離),更嚴重的是兩性在參與的類型上明顯不同(水平隔離)

(Norris and Inglehart 2005)。雖然兩性參與社團的比例差距已隨著時代的進步而縮 減,但參與類型的差異使得兩性主導不同的社團,男性以經濟的、政治性、休閒 運動類的社團為主,女性則以社會服務、保健、教育類的社團為主(Harell and Evans 2005; Lowndes 2000; Norris and Inglehart 2005)。因此,在這一小節,我們 將以量化資料檢視兩性的社團參與趨勢(1990~2007 年)(垂直隔離)與社團參 與類型的性別差異(水平隔離)的情形。本研究主要採用「台灣社會變遷調查」

與「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這兩個資料庫的資料進行討論,這兩個資 料庫的共同優點在於有關於社團參與的題組,皆詢問目前的參與情形,可掌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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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當前的實際參與,避免人頭社員或空殼社團所造成的測量偏誤。此外,「台灣 社會變遷調查」的優點在於長期且問法一致的測量,有助於兩性社團參與趨勢的 觀察,但其缺點在於缺乏政治題組,42 故在本研究欲觀察的社會資本政治效果 部分,無法用之進行統計分析;「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同樣是長期調 查民眾意向的資料庫,自2001 年起以政治相關題組為調查主軸,本研究所採用 的 2004 年針對立委選舉調查 A 卷(TEDS2004LA)相較於其他年度的資料,由於 與CNEP (Comparative National Election Project)合作,因此有較詳細的社團參與 和政治討論題組,適合觀察單年度的社團參與情形以及與政治涉入和參與的關 係。

(一)兩性社團參與的垂直差異:1990~2007 年

台灣整體教育程度逐年提升,性別相關指數也顯示台灣兩性的政治經濟地位 日益平等、性別平權價值日益進步。43 在看似各面向皆有進展的同時,平等的 機會是否也落實於兩性在社會資本的獲取?下文以社團參與做為觀察的對象。

截至目前為止,台灣有關於社團參與性別差異的討論仍相對缺乏。從整體觀 察台灣社團參與趨勢的研究,結果並不一致,部分顯示在解嚴後台灣民眾的社團 參與快速成長(如王甫昌 2003),亦有部分研究顯示台灣民眾的社團參與情形在 1990-2000 年大致穩定,但在 2000 年之後開始急速下滑,至 2005 年達到最低點,

參與的比例僅約2000 年前的一半(熊瑞梅等人 2010: 78-81)。部分聚焦於兩性 社團參與的研究,除了指出男性在多數社團參與的情形長期較女性積極之外,也 指出兩性僅在宗教團體與同鄉會的參與差異明顯縮小(翁秀琪與孫秀蕙 1995:

91-92;瞿海源 2002)

熊瑞梅等人雖有較長期且透過實証資料而得的觀察結果,卻未從性別面向加 以討論,因此無法得知在社團參與看似一路下滑的趨勢中,兩性是否有著同樣的

42 「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各年度有不同的主題,因此並非每一年都有進行民眾政治參與和涉入 的調查,即便有調查的年份,相關的題組也未如TEDS 來得完整。相關問卷請參見「台灣社會變 遷調查」網站:http://www.ios.sinica.edu.tw/sc/cht/scDownload2.php。

43 台灣在「性別權力測度指數」(GEM) 與「性別發展指數」(GDI) 在亞洲國家已是名列前茅。

10 年間(1985~1995 年),又或是本研究所觀察的 17 年間(1990~2007 年),

共計22 年的時間(1985~2007 年)男性參與社團的比例皆較女性來得高,顯示

1990年 1992年 1995年 1997年 2000年 2002年 2005年 2007年

有參與社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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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雖然參與的性別差異長期存在,1990~2007 年男女參與社團比例的 差距隨著時間已有縮小的現象,兩性間的差距由1990 年的 22.0% (= 59.9 – 37.9) 到2007 年已縮小至 9.6% (= 41.9 – 32.4),最小差距則是出現在 2005 年,兩性參 與社團的比例僅差4.0% (=32.9 – 28.9)。值得一提的是,兩性間的差距縮小並非 來自女性參與社團的比例增加,而是男性參與社團的比例持續下滑,男性由1990 年至2007 年下降了 18.0% (=59.9 – 41.9),相對之下,女性僅下降了 5.5% (=37.9 – 32.4)。也就是說,從整體來看,社團參與一路下滑的趨勢雖與熊瑞梅等人的研究 結果相符,但不能忽視兩性在趨勢上的不同,兩性之間的差距在 1990~2007 年 已非如先前瞿海源所觀察的前10 年(1985~1995 年)無太大的變化,兩性下降 的幅度並不一致,使得兩性之間的差距明顯縮減;相較於男性參與的大幅減少,

女性的社團參與,並未隨著時代的進步、高教育程度的擴張、平權價值的提升、

工作勞動的增加而有提升。45 總的來說,台灣就長期趨勢來看,兩性社團參與 確實呈現明顯的垂直隔離(男多於女),但兩性間的差距已略有縮小。

(二)兩性社團參與的水平差異

Norris 與 Inglehart (2005)指出,兩性在參與類型的差異(水平隔離)相對於 參與的密度差異(垂直隔離)更加嚴重。在討論台灣兩性在社團參與類型的差異 之前,如何將社團分類是必須先行處理的問題。有關於社團參與的類型,不同研 究者常採用不同的分類,然而,不同分類有著不同的類型意義,也因此導致研究

45 部分研究認為台灣民眾的社團參與受到時期效果的影響。解嚴後 1990 年代初期,為凝聚社會 動員的力量,社會運動與社團成員蓬勃發展,無論是社團組織或是領導人材在這個階段逐漸成形。

但到了2000 年,這些社團組織與領導人材被吸收進入政府的行政體系,使得市民社會的力量被 削弱、抽空(吳介民 2002)。吳介民所指涉的團體主要為當時引領市民社會發展的社運團體,熊 瑞梅等人(2010)則對於一般性的社團參與下降趨勢進行解釋,認為主要來自台灣民眾參與工具 性社團(包含職業團體、康樂團體、校友會、社會團體與政治團體)減少所致,特別是高教育程 度者減少參與的情形特別明顯,也使得民眾的團體參與在2000 年後急速下降,此也呼應了吳介 民的研究結果。然而,由本研究在此呈現的兩性社團參與趨勢中,兩性雖在2000~2002 年皆有 明顯的降幅;但將時間拉長由1990~2007 年來看,相對於男性,女性較未受到時期的影響而有 明顯的下降。時期效果對兩性的影響為何不一致?是否因兩性在2000 年被吸收進政府部門的機 會不同?這是未來可進一步討論的問題,但非本研究的討論重點。為避免影響本文的整體結構,

在此僅作簡略的說明,不加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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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一致的現象(熊瑞梅等人 2010: 62)。最普遍也最常被用來討論性別差異 的是,依團體功能性區分的「情感性與工具性社團」。Inglehart 與 Norris(2003) 的研究則是指出男性多半主導公會、工會、專業性團體等公共性的組織,女性則 主導宗教團體、教會組織、教育與社福相關等符合女性傳統角色的團體。

在討論社團參與做為提供兩性社會資本的來源時,以工具性與情感性來做切 割是否適宜?筆者認為尚有討論的空間。一來是易落入「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 感性的」性別刻板印象的陷阱,這種性別刻板印象強調男女在天生個性與能力上 的差異,46 當性別刻板印象配對上社團屬性,男性的理性特質對應工具性社團,

女性的感性特質則對應情感性社團,看似合理地以「男女有別」解釋了兩性社團 參與類型的不同,實為來自於性別刻板印象的謬誤。二來是社團參與往往與生命 經驗相關,兩性在公私領域的二元區分,使得男性被理所當然地歸於政治與經濟 的公領域,女性則被歸屬於家庭與再生產的私領域,在這種「男主外女性內」的 兩性傳統角色規範之下,即便在女性勞動市場的參與、社團參與漸增,兩性社團 參與的差異(男性參與的社團較具有公共意義,女性參與的社團則較傾向為私領 域的延伸)仍與公私領域的二元劃分一致。換言之,並非女性參與社團的目的是 以情感性或保護資源做出發,而是受制於社會結構的影響。無論是性別刻板印象 的陷阱,又或是公私領域的生活圈區分,皆是沿著傳統性別角色的劃分進行討論。

再者,社會資本提供個人所需的資源,個人參與社團的目的可能是工具與情感二 者兼具的,也就是說,個人參與情感性社團也可能有其工具性目的。

此外,就台灣過去的研究結果來看,與國外的研究結果也略有出入。熊瑞梅 等人(2010)將社團依據因素分析結果分為情感性社團(包含宗親會、同鄉會、

社區祭祀團體、宗教團體等依家族、宗教等因集體情感集結且凝聚力強的社團)

社區祭祀團體、宗教團體等依家族、宗教等因集體情感集結且凝聚力強的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