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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社會網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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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社會網絡分析 壹、社會網絡分析的意義

社會網絡(Social Network Analysis, SNA)為組成分子互動連結所形成的關係 結構,反映不同成員之間的社會關係,不同類型的關係形成各種社會網絡,例如:

社會交際網、社會支持網、討論網等。社會網絡分析又稱結構分析(structural analysis),為研究社會結構與關係的方法,為用來描述社會關係或社會關係的網 狀結構,可用來分析不同的單位,如個人、群體、社會甚至是國際所構成的關係 與屬性(林聚任,2009)。吳齊殷、莊庭瑞(2004)指出社會網絡分析主要是研究社 會實體關係連結,探討連結關係的模式、結構與功能。

劉軍(2009)將任一個分析單位或社會實體視為行動者(actors),認為網絡為事 物與事物之間某種屬性的連結(relation),社會網絡係指社會行動者(social actor) 和各個觀察點(node)之間行動的連結組成集合。

林 聚 任 (2009) 分 析 傳 統 研 究 中 對 社 會 現 象 的 詮 釋 有 個 體 主 義 方 法 論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與整體主義(holism)兩種觀點,個體主義以個體為研 究對象,探討個體的社會行動與意義性;而整體主義則以社會結構為探討的核心,

認為個體的現象衍生自整體的社會結構。Borgatti(2005)指出社會網絡分析的觀點 有自我中心網絡(ego-centric networks)與社會中心網絡(socio-centric networks)。自 我中心網路又稱為個體網絡(personal network),通常以特定的行為者為核心,探 討個體與其他行為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所形成的網絡,是一種微觀的社會結構分析;

而社會中心網路又稱為整體網絡(whole-networks)著重於研究特定範圍內所有參 與成員所形成的互動關係狀態,如:團隊、組織、區域、社群等。相對於個人中 心網絡而言,社會中心網絡是一種宏觀的社會網絡 (許麗玲,2009)。邱議德(2003) 指出社會網絡分析法可以描繪出原本無法被看見的情感網絡、諮詢網絡、信任網 絡、訊息網絡等社會互動現象,藉其發展出的指標可評估社會網絡結構之鬆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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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成員角色、成員位置,可以幫助了解並解決個人或社會所面對之人際關係網 絡問題,亦可用以瞭解非人際關係網絡之電腦連結、病毒散播等議題。

綜合上述,社會網絡分析可應用於不同層次的社會互動模式,從以個體為觀 察焦點,探討個體與社會脈絡互動的微觀社會關係到探討整個社群、組織或社會 結構的宏觀社會關係,不同層次的社會現象可透過社會網絡分析的系統化方法及 程序,探討行動者個人與其他行動者以及所屬組織之間的互動關係,亦可藉由整 體結構的脈絡分析,瞭解整體組織對次團體、個人的影響。若將社會網絡應用延 伸於解釋學校的社會網絡,則在整個學校組織而成的社會網絡中,基本行動者可 以是教學者、學習者、行政人員等角色,而在學習環境中,教學者、學習者以及 彼此間的交流、互動也可視為學習組織所構成的特定社會互動網絡,探索與教學 者或學習者相關的屬性、特質等因素在整個學習環境和學習歷程的社會結構發展,

抑或是探究所有學習者在學習歷程中所形塑的互動趨勢與互動結構,均可以社會 網絡分析的模式加以分析、探究,進而掌握學習者與學習網絡之間的關係。因此,

本研究從社會網絡角度,分析學習者透過 PasteWall 學習社群平台進行創造思考 學習任務時,彼此在 PasteWall 學習社群平台中進行意見、想法交流所形成的連 結網絡,並探討 PasteWall 學習社群平台整體互動網絡結構的特性,也分析整體 網絡中具代表性學習者的中心性,瞭解 PasteWall 學習社群平台不同互動程度之 學習者個人與互動成員間創造思考想法的關聯性,也呼應匯合取向之創造力研究,

探究歷程、個人特質、環境、他人對個體創造思考想法表現之影響。

貳、社會網絡之組成

進行社會網絡關係研究,首要工作是確定網絡的邊界(boundary),並確定研 究涵括的成員,若研究教室內學生的互動情形,研究對象便為教室整體網絡 (whole network)中所有的學生(Hanneman, 2001)。在社會網絡關係中,行動者 (actors)、行動者彼此間所產生的關係(relations)以及產生關係的連結(ties)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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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構成社會互動網絡的基本要素(Hanneman, 2001;謝仰哲,2008;許麗玲,

2010) 。說明如下:

一、行動者(actor)

在整個社會網絡中,每個參與的個體、實體社群或事件都可視為社會互動中 的行動者,每個行動者皆為網中的節點(node)。整體社群網絡的規模大小(size) 係取決於節點數量,行動者越多,代表網路規模越大,所形成的互動結構亦趨於 複雜。劉軍(2009)將行動者之集合定義為模(mode),模數即為行動者集合的數目,

其分析單位可為針對整體網絡內部所有行動者的 1-模網絡(one-mode network)、

兩個行動者集合的2-模網絡(two-mode network)以及探討行動者集合隸屬於某一 行動者集合之隸屬網絡(affiliation network)。

本研究以探討學習者參與社群平台學習任務之表現,因此研究以參與相關學 習任務之學習者為社會網絡之行動者,每個參與的學習者均視為社會網絡中的節 點。因此,本研究預定以1-模網絡模式瞭解社群平台整體學習者分享連結的互動 情形,並分析不同連結互動程度對於學習者進行創造思考想法之表現影響;進而 以2-模模式探討子群組(cluster)成員對中介行動者想法之回應,探討同儕評價對 中介行動者之想法聚斂的影響。

二、關係(relational)

網絡關係的存在,係指成員間因某種因素或條件而產生的連結(tie),也可視 為 行 動 者 因 某 種 關 係 內 容(relational content)而產生的互動。而關係之內容 (content)、方向(direction)、連結強度(strength of ties)與距離(distance)均為社會網 絡分析可探討之指標(方祥明,2004)。說明如下:

(一)內容(content)

就社會學研究而言,社會互動中的正式關係,例如:社會制度、組織階層關 係、團體組成;或者非正式的互動關係,例如:團體文化、組織氣候、情感因素、

人際交流等,皆可形成互動連結關係。熊瑞梅(1995)指出每個人在網絡中的行為 與其他行動者有關聯,要使網絡所代表的行動體系產生意義,必須事先定義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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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因何條件而產生關係。國內研究網絡關係型態者曾探討學習者班級內與課後 之友誼網絡、學習諮詢網絡之差異(謝仰哲,2008);方祥明(2004)研究創意產業 團隊之諮詢網絡、情報網絡、情感網絡之中心性;江子麟(2008)從高科技業者之 專利技術引用與知識傳遞行為探討高科技業者之創新網絡;大陸學者林聚任 (2009)亦歸納行動者間的親屬、合作、交換、競爭、對抗等關係,亦可為社會互 動探討之主題。

(二)方向(direction)

行動者間之訊息與資源的傳遞、流動可能呈現雙向的對稱關係或不對稱的單 向關係(許麗玲,2009),亦可區分為有方向性(directed)與無方向性(undirected)之 關係。無方向性之關係如:同社區之居民、同公司之職員、同一班級之同學以及 親屬關係等因隸屬同一社會單位而產生雙向關係,不須考慮其關係之方向性。而 行動者間訊息或資源的流動方向,例如: A 常向 B 請教,但 B 卻從不主動連絡 A,兩者關係即為單向關係(許麗玲,2009);甲生選擇乙生為問題諮詢對象,但 乙生不一定選擇甲生為諮詢對象,兩者之諮詢關係便有方向性(謝仰哲,2008)。

Ohly(2011)亦指出分析個人想法的溝通網路應考慮其方向性(行動者 i 選擇行動者 j 為溝通夥伴)或無方向性(行動者 i 與行動者 j 彼此互相溝通),依據社會交換理論 研究顯示,兩人之間的訊息分享會形成對等互惠的連結,亦即行動者i 和行動者 j 之間有定向連結,代表行動者 j 可能比較喜歡與行動者 i 進行溝通、更甚於行動 者k。

(三)聯繫強度(strength of ties)

聯繫(ties)為兩行動者之間關係的組合(謝仰哲,2008),聯繫強度代表社會關 係的強弱(王思峰等,2005)。組織間成員維持非經常性、非親密性或無共同任務 即為弱聯繫關係(weak ties);成員間的頻繁接觸、自我揭露或對等互惠等互動關 係便為強連結關係(strong ties)。強、弱聯繫關係在資訊的交換網絡中各自扮演不 同角色:維持弱聯繫的成員彼此不常分享資源,但比較容易從別的網路獲取其他 類型的資源;維持強聯繫的成員則因凝聚力高而產生一致性想法,其想法較少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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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成員有交集(Garton et al., 1997)。Perry-Smith(2003)的研究亦指出強連結關係 中,兩個行動者之間的互動頻率高,共有的元件有極高的相似度,常有情緒依附、

對等互惠等關係;而弱連結關係則比較少互動,或僅進行討論但缺乏訊息交換。

該研究將連結強度低、單向訊息流動、低鄰近度的角色關係定義為弱聯繫關係,

彼此互動頻繁、情感緊密度高,兩者對等互惠的角色關係定義為強聯繫關係。互 動網絡之強連結(strong tie)有助於維繫成員之情感、完成特定工作,而弱連結 (weak tie) 有助於資訊與知識的分享與傳遞(許麗玲,2009)。

叁、社會網絡性質之分析

一、中心度(centrality)

中心度所顯示之集中性指標代表網路行動者在關係聯繫上的顯著位置(熊瑞 梅,1996),也就是個體或組織在所屬社會網絡中具有的權力(劉軍,2009),可評 估個體對團體所產生的影響力大小,也可用以檢測行動者取得資源、控制資源可 能性的結構屬性(方祥明,2009)。

Scott(2000)將中心性區分為代表點的中心度(point centrality)與圖的中心性 (centralization )兩種。中心度是對個體影響力量化的分析,著重於節點的重要性;

中心性則為整體之整合度、擬聚力或一致性的分析(劉軍,2009)。

分析資訊交流網絡時,需考慮訊息流動的方向,例如:行動者A 將訊息傳 給行動者B,而 A 的訊息源自於行動者 C,分析行動者 A 的中心度,包括從 C 來的訊息屬於向內中心度(in-centrality),而對行動者 B 的傳遞訊息則為外向中心 度(out centrality)。向內中心度是網路中的成員主動與特定的人建立關係的次數比 例;而向外中心度則是指特定的個人向外尋求與其他成員建立關係的次數比例 (方祥明,2004)。

衡量行動者之中心度通常以 Freeman(1979)所提出的程度性(degree)、接近性 (closeness)、中介性(betweenness)三種型態進行集中量數進行評估(許麗玲,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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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嫙,2009;劉軍,2009;林聚任,2009;謝仰哲,2008;王思峰等,2005;

方祥明,2004;Hanneman, 2001;Scott, 2000;熊瑞梅,1996) ,說明如下:

(一) 程度中心度(degree centrality)

程度中心度測量與焦點行動者產生關係連結的成員數目,為行動者在整體網 絡位置的中心程度,並非反映行動者個人屬性,通常用以代表個體在整體網絡中 的相對關係位置(王思峰等,2005)。行動者之程度中心度可分為絕對程度中心度 與相對程度中心性度,前者測量與該行動者直接相連的節點,而忽略間接相連的

程度中心度測量與焦點行動者產生關係連結的成員數目,為行動者在整體網 絡位置的中心程度,並非反映行動者個人屬性,通常用以代表個體在整體網絡中 的相對關係位置(王思峰等,2005)。行動者之程度中心度可分為絕對程度中心度 與相對程度中心性度,前者測量與該行動者直接相連的節點,而忽略間接相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