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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立委對立委評鑑的態度與回應:質化層次的分析

第四節 立委對評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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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率、提案數目或是一些口頭失誤做一些小小文章,很墮落耶,他們!

你們這些人[公督盟的部分學者]當初支不支持這些修憲?就我粗淺直觀 的印象都是,他們支持…你們這些人是參與歷史的一部份,當初並沒有 指對正確的方向…你們也是始作俑者之一,你有什麼資格來跟我們指指 點點?…你都不去做政治文化的重塑或是去改造,然後一直在枝微末節 的地方去做文章,…你要先去看透我們政治制度問題之所在,提出一套 願景,往那個方向去做。…我個人主觀認為啦!你如果要讓國會的問政 機 能 要 比 較 好 一 點 , 你 就 是 要 走 德 國 那 種 制 度 啦 ( 受 訪 立 委 助理 K6(3))!

第四節 立委對評鑑的建議

作者也訪談立委及立委助理,他們對於公督盟的評鑑指標有沒有建議改善的 地方。大致上可以歸納為兩點,首先,他們希望立委選區服務的表現應該也要納 入評鑑指標中,這是他們非做不可的表現;第二,他們希望公督盟也能夠增加質 化評鑑的指標,量化的指標只是呈現立委表面上的表現,這部分可以做業績的方 式達到,無法確實反應立委實質在立法院裡的表現,真正努力參與議事的立委無 法獲得公督盟的肯定。

一、立委選區服務的表現要納入評鑑

不少受訪者(受訪者 K2(4)、K5(2)、K7(3))認為單一選區下的立委使得區 域立委必須花更多時間在選區服務,但是公督盟卻忽略了這一塊,這其實對區域 立委來說是不公平的。立委不只是只有立法問政,還必須花更多時間做選民服務,

幫民眾解決各種問題,但是立委這些表現,通通不列入評鑑。他們建議公督盟應 該也要將立委選區服務的表現也納入評鑑指標中,其中一名助理認為:

民意代表他不是說只有修法啦、或是問政啦…委員還是要得去跑地方的 行程,還有就是說開會、協調會什麼的,很多東西。所以現在公督盟的 focus 是在於委員的問政表現,而不是涵蓋委員的服務、地方服務這一 塊。委員一天 24 小時,要跑地方行程、要在臺北開會…真正花時間在 立法院問政的時間真的不多,我是覺得這個評鑑很難做到公正,對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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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選區的立委來說,會有些偏頗(受談立委 K2(4))。

另一名立委助理對此更是抨擊激烈,公督盟僅把立委的選民服務當作是重大 貢獻,而不列入評鑑成績,難以呈現區域立委的表現。但是公督盟完全忽略立委 必須做選區服務的事實,或許公督盟希望導向立委重視立法問政。此外,公督盟 對立法院的運作真的不瞭解,也不熟悉立法院運作的規則,外界的一個團體卻為 立委制訂了一個不屬於現實世界的遊戲規則,這讓不少立委難以信服公督盟的評 鑑指標與評鑑結果。不過她也承認,要把立委各方面表現以分數呈現本來就不是 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至少要做到讓多數立委都心服口服的評鑑方式才是:

我對這種團體的評鑑不以為然,我公開挑戰過好幾次了,自以為專業的 專業。他們裡面的人在立法院工作過幾天?他們對議事熟悉的程度到哪 邊。如果你今天跟我們一樣在這邊,熟悉議事運作,也瞭解委員們的生 態,那我接受你們評鑑的項目。可是委員花多少時間在選區服務?可是 選區服務沒有計分啊,它只有算重大貢獻,何謂重大貢獻?今天一棵老 樹倒下來,快砸死一個老婦,我們要消防局十個小時內移走那棵老樹,

這算不算重大貢獻?在他們眼中看起來沒有,零!在我看來,他們訂定 了一個不是屬於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然後看這個世界,然後逼著我們 還要配合這個遊戲規則在做…我們有多少委員認為評鑑的項目是公平 的?是大家心服口服的,我打一個很大的問號。如果你今天是個公正的 第三機構,你地方服務也占一部分、會勘也占一部分,協調會你也占一 部分,問政也是一個部分。你這中間怎樣去計算分數,你怎麼樣公平地 用分數把委員的表現轉換出來,這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他們硬 要這樣做,我們也只好配合(受訪立委助理 K5(2))。

二、加強質化評鑑並納入資深助理與各領域專家代表

從前文可以知道,多數受訪者並不滿意公督盟的評鑑方式,認為量化指標無 法顯示出一個立委實際的問政表現,因為這些指標只是一個立委表面上的表現而 已。此外有些立委由於不認同公督盟的評鑑方式,所以既不理會也不配合公督盟,

完全按照自己的行事風格與步調。也有的立委是因為,在他們眼中習慣在立法院 作秀、咆哮的立委反而是優秀立委,讓他們覺得整個評鑑就是不客觀。因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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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認為公督盟應該也要去追蹤立委實際的表現,那些沒有被評鑑為優秀的立 委,或許他們在立法院裡的表現是備受肯定的,只是公督盟的評鑑指標無法測量 到;而有那些習慣性做業績的立委,公督盟也應該去分析,或許這個立委大量提 案,甚至簽署許多立委的提案,但是提案內容立場彼此卻是矛盾的。而有些立委 也只是簽到,並未全程參與議事,但同樣跟全程參與議事的立委獲得相同的評鑑 分數,但事實上立委表現認真程度差異很大,不是量化指標可以公平地呈現出來,

該名受訪者指出公督盟應該檢討量化的評鑑指標:

我覺得[立委]事後的表現應該也要追蹤,或者事後也可以去考證。某某 立委他待觀察,沒有來開會,他都在做什麼?這其實可以去做追蹤,也 許他做的也是一個立委該做的事,只是沒有列為評鑑內容。…然後,評 鑑出最優秀的前三名,應該去分析他法案提案這麼多,到底內容跟品質 好不好?…比如說所得稅法,一屆都提非常多,甚至某一個立委,有時 候光一個所得稅法一屆就提個八個、十個都有可能,那這些提案裡面有 沒有互相矛盾?這都可以進一步去評鑑他們質化的部分…有些他是參 與共同提案,但他盲目得簽了,他也不知道,他簽了這麼多,其實是互 相矛盾的…後續他們[公督盟]應該要更加追蹤過去評鑑的正確度。像出 席,出席也有很多技巧啊!…很多立委是跑來跑去,但是他一直關注著 這個會議進行的程度…有些立委簽完到就走了。…。當然,公督盟為了 做到公平用量化,但量化的部分有蠻多地方是可以檢討的(受訪立委助 理 D2(2))。

也有受訪者指出他們相當不滿有些法案是在他們眼中是惡法卻能通過,也列 入法案提案數的成績中。此外就提案數的計算,由於公督盟對提案數上的計算僅 算有通過一讀者,但是因為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的在野黨,許多他們要推動的 公益性法案,如〈非核家園法〉就出不了程序委員會的審查大門。這位不分區立 委非常專注在立法院研究法案,也提了許多公益性的法案,但都未能通過一讀,

導致法案提案數不多,法案提案的成績不高,也未曾被評為優秀立委。最後該立 委選擇照自己的步調跟風格做自己的事,繼續推動法案,不刻意為了評鑑成績而 提案,只是評鑑結果公布後有時候會向助理抱怨為什麼不是優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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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評鑑還不錯,但是就是有一些侷限啦!…有些法案是壞的,它可能 改一兩個字,事情就很嚴重,有些法案看起來是好的,但是從國家財政 的角度來看卻不是好的,這種比較細緻的東西,可能需要慢慢去補足。…

執政黨跟在野黨比例差很多,所以有一些在野黨提出來的法案,在程序 委員會的時候就被擋掉了,可是公督盟不會把它算進去評比啊!因為它 沒有進入一讀。…可是有很多是好的,這個東西如果不算的話,這個也 是不公平…比如說民進黨提非核家園法,在程序委員會的時候就進不 去…自然讓你死掉啊!…因為她[立委]也做很久…反正我們表現一直都 不錯,沒有第一名也沒關係…她有時候也會在念啦!說她怎麼都沒有第 一名(受訪立委助理 D1(3))。

作者從訪談過程中也認為公督盟有必要去改善整個立委評鑑的方式,才能獲 得多數立委的認可,尤其是降低量化指標的比重,增加質化指標的比重。有受訪 者認為資深助的立委助理、退休或現職的立法院議事人員、各領域學者專家,甚 至是離職的立法委員,都可以納入參與質化評鑑的會議。這是因為首先,議事人 員長期待在議場協助議事進行,他們比起從外部監督的公督盟,更加清楚立委的 表現狀況;此外,公督盟內部也沒有各領域的學者專家,如果要做質化的法案分 析,應該要去邀請更多各領域學者專家來評析立委的提案內容,是否專業、合理;

離職的立委同樣有能力對現任立委的提案內容進行評價。這些都是公督盟在未來 若要調整評鑑指標可以思考的方向:

我們立委助理也是一個在這裡長期政治實務的工作者,你一個外部的團 體,未必了解立法院的運作。那立法院有工會,有心參與的委員也會有,

或許能夠說邀請委員的助理共同參與評鑑的話,會相得益彰,可以共同 修正,我想會更好…因為有時候,說實在的,我們助理看這些評鑑的結 果,我們會在乎,有時候會覺得失真…所以如果學術上跟實務上達到一 個磨合、相互交流,相得益彰啦(受訪立委助理 K7(3))!

或許能夠說邀請委員的助理共同參與評鑑的話,會相得益彰,可以共同 修正,我想會更好…因為有時候,說實在的,我們助理看這些評鑑的結 果,我們會在乎,有時候會覺得失真…所以如果學術上跟實務上達到一 個磨合、相互交流,相得益彰啦(受訪立委助理 K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