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服務與創新相關文獻
2.1.4 組織創新的涵義
組織創新:創造性構想在組織裡成功地履行或完成。亦可說是在 組織層級裡,成功地將這些產品、過程或服務等履行(Oldham and Cummings, 1996)。
組織創新定義為:「指組織目前不管是由外部購得引進或由內部產生 之現行的各項在規劃、組織、用人、領導與控制等企業活動方面的管 理創新,以及在產品、製程及設備等的技術創新,而且必須已受組織 成員肯定其貢獻度者。」該量表的特色乃根據組織的五種管理功能方 向:規劃、組織、用人、領導、控制與服務等來界定組織創新,企圖 以較完整的意念涵蓋組織的活動項目,因此將組織創新視為由「管理 創新」及「技術創新」等兩個構面所組成,其中包含兩個構面的 22 個變項。
組織創新可從四個觀點加以探討:
1. 產品觀點
此觀點的組織創新,乃藉由重視具體的產品,也就是以結果面 來評斷。Burgress(1989)便認為組織創新意指組織產生或設計新 的產品,並獲得上市的結果。
2. 過程觀點
Amabile(1988)提出的「組織創新」定義,便是包含了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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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的過程。分別有設定議程來敘述組織或部門的目標;設定程序 來擬定細項的執行目標;產生新點子;測試與實施新點子以及結果 評估,根據結果的成敗來決定是否回到設定程序的第二階段。
3. 多元觀點
除了上述的觀點外,技術創新,包括產品、設備與流程的創新,
以及管理創新,包括系統、政策及服務的創新,皆是組織創新的可 能表現(Damanpour, 1991)。Robbins(2005)認為組織創新亦可 以應用在增進某種產品、服務與過程上。組織創新應是同時包含產 品創新、新的生產過程技術、新的管理系統與方案的層面。
組織創新的研究結論卻多半不一致,且缺乏完善的解釋曾彙整不同觀 點下的組織創新定義。
(一)「管理創新」:係指組織在規劃、組織、用人、領導、控制及 服務方面的創新,其中又分為「用人與管理創新」與「組織與規劃創 新」兩個次構面。
1. 有關「用人與管理創新」的衡量變項為:
(1)公司採用的薪資制度具有相當的獨創性且可有效地激勵員 工。
(2)公司主管會應用新的領導手段且成功地結合組織成員力量 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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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設立新的績效衡量方法,以使主管能有效的了解員工 達成目標的程度。
(4)公司採用的員工福利制度具有相當的獨創性且可有效地激 勵員工。
(5)公司主管會採用新的管理方式且有效地達成激勵部屬及提 高工作士氣的目的。
(6)公司採用新的財務控制系統且能有效地檢視績效與目標的 差距。
(7) 公司目前有新的客戶申訴處理方案可以有效解決顧客抱 怨。
(8)公司採用相當獨特的員工甄選制度且有相當好的成果。
(9)公司採用新的生產作業制度且能有效地檢視實際績效與目 標的差距。
(10)公司採用相當獨特的績效評估方案,且能正確地評估出員 工對公司的貢獻度。
2. 有關「組織與規劃創新」的衡量變項為:
(1)公司積極採行可以改善組織績效的新政策。
(2)公司會配合環境的需求變更各部門的職權分工。
(3)公司會依據顧客的需求改變服務的項目及改善服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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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會嘗試不同的作業程序來加速達到公司的目標。
(5)公司會適時調整同仁們的工作以利公司目標的達成。
(二)「技術創新」:係指組織在產品、製程、及設備等方面的創新,
其衡量變項為:
1. 公司會添購新的工具或設備,對生產或工作效率的提高很有助 益。
2. 同仁們經常可以想出許多改善產品製程或作業流程的不同方 法。
3. 公司有相當高的利潤是來自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
4. 公司經常開發一些能被市場接受的新產品或服務。
5. 公司經常引進一些可以改善製程或作業流程的新技術。
6. 同仁們經常採用一些新的產品零組件或服務項目以提高公司 績效。
7. 與同行比較本公司有較多數目的專利權。
本量表採用Likert 五點尺度,要求受測者在 1~5 數字中圈選 一個數字以代表其非常不同意至非常同意的程度,本研究將各項 變項分數加總作為管理者知覺組織創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