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組織改造之形成與推動過程
有關組織改造之形成與推動過程,受訪者之意見大致將其分為認為組織改造 是「過去政策不斷延續的過程」、「歷史中臨時性的產物」及「雖有延續過程,
但更需要關鍵性的契機」3種觀點。其中更以組織改造是「過去政策不斷延續的 過程」獲得最多受訪者(8人)認同。有關組織改造之形成與推動過程的3種不同觀 點,分別說明如下:
壹、組織改造是「過去政策不斷延續的過程」
經本研究訪談結果,多數受訪者(包括A、B、C、E、F、G、H、I等8人)普遍 認為組織改造是「過去政策不斷延續的過程」,其訪談意見分別如下:
「我基本上就是認為是林布隆的漸進決策途徑,因為事實證明是這樣,以第 一次的大規模的組織改造的運動為例,是俞國華當行政院長的時侯,好像民國76 年開始大規模的推動吧!然後一直延續研究研究,82年連戰就比較大幅度的提出 很多『行政院組織法』的不同版本,以實務上來看,是到93年完成基準法,到99 年2月完成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公布,到101年開始施行。行政院院本部就是101年 1月1號。所以由這個時間點看到這是一個漸進過程。整個組織法因為各個不同時 間點的環境訴求,不斷去修正來適應新的挑戰,真的是漸進的。」(A-2-1) 「組織改造或政府再造,不論其名稱為何,抑或內容不完全一致,然就其核 心理念而言,應屬連續性政策,也可以說是過去政策不斷之延續,惟其內容因主 客觀環境及執政黨不同而有所調整。」(B-2-1)
「組織改造不是一個動作,而是一個過程。行政院組織的調整修正,亦如園 藝工作一般,須以細心、耐心經營,所以是過去政策不斷的延續過程。」(C-2-5) 「回到行政院組織再造來講的話,從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各部會 陸陸續續完成立法開始運作。到現在來講的話,已經有七年多的時間,但到目前 為止,還有五個機關沒有完成立法,然後到現在為止又前後經過八個閣揆,總共
前後有二十一個閣揆到現在行政組織再造還沒有完成,這是一個相當浩大的工 程。」(E-1-20)
「組織改造年紀很久了,非常非常久,因為我們看得出來它從以往的那些資 料,我覺等它是一個長久性的一種規劃。」(F-2-1)
「延續性的,歷經好幾任院長都在推動,所以它是延續性的。」(G-2-1) 「它其實是不斷演進的延續過程。就是組改了這麼久的時間,所以不斷演進。
不管部會的個別調整程度、或是它的規劃方向,其實不會變動很多啊!」(H-2-1) 「用林布隆的漸進決策模型,慢慢根據過去的累積經驗去修改,那個理論,
比較符合人性,其實就微調就好,你把他整個都再重新啟動,會有一些問題,還 不如說慢慢走慢慢修。」(I-2-1)
貳、組織改造是「歷史中臨時性的產物」
然而,也有一位受訪者D,認為組織改造是「歷史中臨時性的產物」,並舉出 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改制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之實例進行論證。其 訪談意見如下:
「消保會的組織改造,應是臨時性的產物,絕非過去政策不斷的延續過程。
消保會從民國83年7月成立,一直到101年併入行政院,其實一直沒有組織改造的 聲音,而且消保會一直在擴大組織及人員,績效往上成長,甚至在組織改造的時 候,包括消基會及台灣消保協會,這些優良消保團體都認為不應該把消保會變成 一個內部單位,反而應該更擴大功能、壯大組織。所以我不會認為消保會的組織 改造是政策延續的結果,反而會認為是臨時性的產物,為實現政黨政見。」 (D-2-1)
參、組織改造雖有延續過程,但更需要關鍵性的「契機」
至於受訪者J則認為組織改造並非單純「過去政策不斷延續的過程」、或單 純「歷史中臨時性的產物」,而是組織改造雖有延續過程,但更需要關鍵性的「契
機」才能加以實現。其訪談意見如下:
「剛剛提到的『歷史中臨時性的產物』這個部分,我想組織改造要付諸實現,
除了平常的規劃與準備過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把握契機』!所謂『萬事俱 備,只欠東風』!也就是說,再多的組改構想,如果有時候像缺少民意的支持、
或者說沒有營造出一個友善的輿論氛圍,在推動過程中,其實會碰到一些阻礙,
就是困難重重的這種畫面嘛!所以,儘管不同時期都可能有政治人物喊出這種組 改的口號,但是每個人能夠推動組改的程度是有明顯的不同。所以,會造成組改 成果方面的差異,我想,主要還是跟整個時空環境背景、也就是那個契機有關,
例如剛剛講的輿論支持度、還有立法院委員組成、或是一些委員他們的意向等,
都可能是成就這整個組織改造的關鍵要素之一。」(J-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