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根據第四章的分析結果,本節綜合歸納出下列結論,說明如下:
一、臺北地區的大學生對其成癮物質具有較高比率的使用行為
本研究發現,臺北地區的大學生有著較低的嚼食檳榔、成癮藥物 等使用行為;在飲酒方面,高達 61%比率有飲酒行為;而吸菸方面,
亦高達 17%有吸菸行為。
二、大學生之社會人口學變項約可解釋成癮物質使用行為的 10%
本研究發現,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的確有社會人口學變項(性 別、家庭結構、母親職業、居住地區、就讀年級、就讀學校類型)的 差異性。在吸菸行為方面,男大學生比女大學生有較高的吸菸行為;
來自雙親家庭的大學生要比單親家庭的學生有較少的吸菸行為;就讀 私立大學和私立科技大學的學生比國立大學學生有較多的吸菸行為。
其次在飲酒行為方面,男大學生有較高的飲酒行為;家庭收入愈 高的大學生有較多的飲酒行為;原住民大學生比閩南籍的大學生有較 高的飲酒行為;就讀私立大學、國立科技大學和私立科技大學的學生 會有較多飲酒行為的發生。
至於在嚼檳榔行為方面,男大學生有較高的嚼檳榔行為;就讀私 立科技大學的學生比國立大學生有較多的嚼檳榔行為發生;就讀二年 級的大學生比一年級學生有較多的嚼檳榔行為發生。
最後在成癮藥物使用行為方面,男大學生比女大學生有較高的成 癮藥物使用行為;母親職業屬於專業及管理人員的子女比技術及非技 術工人的子女比會有較多的成癮藥物行為發生;居住於國外僑居地的 學生比居住北部學生有較多的成癮藥物行為;就讀私立科技大學生比 國立大學生有較多的成癮藥物行為為發生;就讀大學三年級學生比一 年級學生有較多的成癮藥物行為發生。
另外,根據本研究的結果發現,大學生之社會人口學變項(性別、
家庭結構、母親職業、居住地區、就讀年級、就讀學校類型)的變異 約可解釋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的 10%,這就表示:在大學生之社 會人口學變項中,應該還有一些重要變項對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
三、個人因素的自尊及人格特質對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有直接影 響
在個人因素方面,自尊及人格特質對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有 直接負向的影響。就迴歸係數而言自尊及人格特質預測大學生成癮物 質使用行為的標準化迴歸係數為分別為-.27 和.37,預測精確性(
R
2) 是.04,表示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的變異有 4%是自尊和人格特質 可以預測到的,亦即學生的自尊愈不佳,以及人格特質愈是表現的經 驗開放外向和對人友善,大學生的成癮物質使用行為會愈多。四、個人、家庭和學校因素約可解釋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為的 8%
整體而言,個人因素(含自尊、人格特質)、家庭因素(含家長教育 期望)以及學校因素(含人際關係、學校氣氛)對大學生成癮物質使用行 為之預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