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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1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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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與建議

5.1.1 結論

醫療器材的研發與應用是配合醫療技術發展、醫療服務品質提昇,以 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需求而產生。近年來各國政府對醫療保健產業隨著社 會富裕,科技進步以及更佳生活品質需求而益受重視。根據本研究以交易 成本為分析工具對個案公司深入研究後,發現各部門依其代理之醫療儀器 特性的不同,與買者間的交易成本態勢就有所不同;此外;代理商與上游 原廠供應商之間的通路形式亦會造成雙方交易成本的處理重點不同。首先 在產品特性部分,根據個案公司不同部門所處理的交易成本做一總結:

一、飛利浦醫療部(PMD)-心臟及監護系統(CMS)與超音波系統(ISY)

此部門所代理之產品在個案公司中是屬於最高階,最複雜、使用知識 與周邊專屬軟、硬體最繁多的。但也因為市場技術還未至完全成熟階段,

各加廠商產品功能迥異,使得在產品效益部分仍有成長的空間。對買者而 言,能夠清楚知道產品的功能、品質是很重要的。此部門憑藉素養專業的 銷售人員對產品性能的詳細說明與比較下,加上市場佔有率最高之領導品 牌,有效地降低買者對於產品的「資訊搜尋成本」與「道德危機成本」。

但是產品價格昂貴,在買者的總成本部分實在難以彌補,唯有提供客戶優 質、滿意的服務來增加買著的「效益」。而在「專屬陷入成本」部分,由 於產品本身就具有實體與使用知識上的陷入,若能再加強與買者「無形專 屬資產」的陷入更是如虎添翼。因此其交易成本的重心在於:「外顯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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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成本」中的「效益」(有形與無形)部分、「資訊搜尋成本」以及「專 屬資產」(有形與無形)的建立。

二、亞培(Abbott)檢驗部

此部門代理之產品在個案公司使屬於中階、市場技術領導者、周邊 硬、軟體設備較少、使用知識簡單。基於代理品牌的市場高知名度,與產 品本身所提供的「全自動」功能已成為市場技術指標,使得在提升買者「有 形效益」上居各部門之冠,有效彌補了產品在價格上的劣勢。由於操作方 式並不複雜,加上專業銷售人員的解說,產品的「資訊搜尋成本」不高;

同樣地品牌高知名度降低了「道德危機成本」。而產品本身由於周邊硬、

軟體設備少較無法產生實體上的陷入。因此部門交易成本的重心在於:「外 顯單位效益成本」中的「無形效益」與「無形專屬陷入」部分。

三、耗材部

外顯單位效益成本在此產品類是最為重要的,亦即價格對於許多最終 買者的影響力是最大的。由於市場上相關技術的進入障礙較低,相關技術 發展趨近成熟,使得產品品質上各家品牌差異性不是很顯著,除非在產品 特性上有特殊突破(如節省使用操作上的時間成本)才有可能提升買者的 效益。加上使用知識簡單、醫療風險最低,如果配合高知名度的產品品牌,

此類產品的「道德危機成本」是最低的。但是由於產品種類實在多如牛毛,

若沒有銷售人員隨時提供最新的產品資訊,買者的「資訊搜尋成本」是很 高的;而產品本身就是屬於周邊的設備,除了少數高階儀器的專屬耗材外

(如 Philips)其餘的產品相容性極高,因此無法形成實體的「專屬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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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部門的交易成本重心在於:「外顯單位效益成本」中的「無形效益」、

「資訊搜尋成本」與「無形專屬陷入」的部分。

四、介入性心臟部門

此部門的產品可說是「道德危機成本」最高的,因為這類產品是置入 人體中,若產品品質不佳將引發嚴重的後果並產生醫療糾紛。雖然產品本 身在市場上的開發技術已逐漸趨緩,因此在品質上並未有太大差異;但是 不同品牌間的使用知識上確有不同,這一些些的不同在實際使用上由於手 術進行中的分秒必爭,造成醫生在使用上習不習慣或順不順手就非常重要 了。因此,此部門利用銷售人員透過所謂的「手術跟刀」過程來降低買者 的「資訊搜尋成本」與「道德危機成本」。即使醫生因為使用習慣產生了 產品知識的「專屬陷入」,但因為醫療單位為了分散使用風險而同時與多 家廠商簽訂合約,因此合約並不保證一定使用。所以持續的提供服務與人 際關係的經營是絕對必須的。所以此部門的交易成本重心在於:「外顯單 位效益成本」中的「無形效益」、「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

與「專屬陷入成本」(有形與無形)。由此可知這個部門所處理的交易成 本是最複雜的。

其次是關於通路形式對交易成本的影響:

一、「直接授權」v.s「間接授權」

直接授權與間接授權的差異處在於:原廠供應商是否擁有自己專屬的 行銷團隊,亦即原廠有無直接接觸買者。對於原廠供應商與代理商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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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而言,若採用直接授權,透過配銷、存貨成本的完全轉嫁,代理商能 夠有效降低其「外顯單位效益成本」。但因為原廠僅透過代理商接觸買者,

因此大部分的內隱交換成本是建立在買者與代理商之間,使得代理商的通 路權力強大,若要維持穩定代理關係,原廠必須處理與代理商的相關內隱 成本(原廠必須建立與代理商間的專屬資產,不論有形或無形);若是間 接授權,代理商能夠幫原廠降低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就比較有限,且 因為原廠供應商有自己與買者接觸的管道,使得雙方共同處理與買者間的 內隱交換成本。

二、「獨家代理」v.s「複式代理」

若是以通路廣度來討論交易成本的部分,本研究從個案公司中發現,

當代理商與原廠是採用獨家代理時,代理商能夠幫原廠降低的「外顯單位 效益成本」就比較有限(受限於代理商的規模),但是因為唯一的代理商 與原廠間的關係會更密切,造成雙方在內隱成本上的降低(資訊搜尋與道 德危機成本下降,專屬陷入產生);而當雙方是採「複式代理」時,對於 場供應商而言,不止一家的代理商能夠降低的成本更多,造成「外顯單位 效益成本」的減少,但是相對的原廠與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就比較難以掌 控,使得原廠供應商與各代理商之間的內隱成本上升(資訊搜尋與道德危 機成本上升,專屬陷入不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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