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
第一節 結論
根據本研究目的,本研究除暸解學生的社交焦慮程度在四年級至十一年級之發展 趨勢外,並探討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且根據生態模式的概念納入個人、家庭 及學校等面向,探討與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有關的因素。茲整理重要結論如下:
一、學生各年度社交焦慮程度
(一) 全體樣本學生在四年級至十一各年度的社交焦慮程度平均得分分別為 10.93 分、
10.35 分、9.99 分、9.79 分、9.94 分、10.27 分、10.57 分及 10.56 分。整體而言,
學生的社交焦慮程度在國小階段呈現下降趨勢,但在進入國中之後,便呈現持續 上升的趨勢。
(二) 在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女性學生於各年度之社交焦慮程度平均得分為 11.19 分、
10.81 分、10.40 分、10.14 分、10.44 分、10.76 分、11.17 分及 10.98 分;男性學 生於各年度之社交焦慮程度平均得分為 10.68 分、9.90 分、9.59 分、9.43 分、9.47 分、9.80 分、9.99 分及 10.15 分。在各年度的女性學生社交焦慮平均得分都高於 男性學生,並皆達到顯著的性別差異。
(三) 在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台北市學生於各年度之社交焦慮程度平均得分為 10.82 分、10.15 分、9.83 分、9.79 分、9.88 分、10.24 分、10.71 分及 10.59 分;新竹 縣學生於各年度之社交焦慮程度平均得分為 10.05 分、10.57 分、10.16 分、9.78 分、10.01 分、10.30 分、10.43 分及 10.52 分。在國小及國中階段除七年級外,
皆呈現新竹縣學生社交焦慮程度高於台北市學生的情形;然而在進入高中後,台 北市學生的社交焦慮程度便後來居上,超越新竹縣學生。但除在五、六年級之外,
其餘各年度不具顯著的城鄉差異。
二、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
(一) 於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全體樣本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可分為五種: (1) 持續輕微組;(2)中等變嚴重組;(3)中等偏輕微組;(4)嚴重但緩慢下降組;(5)嚴 重並上升組。各組所佔比率分別為 18.88%、13.51%、46.64%、16.16%、4.81%。
(二) 於四年級至十一年級,「男性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可分為五種: (1)持續輕 微組;(2)輕微變中等組;(3)中等微降組;(4)中等變嚴重組;(5)持續嚴重組。各 組所佔比率分別為 28.01%、28.14%、18.15%、21.44%、4.26%。
(三) 於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女性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可分為五種: (1)輕微且 下降組;(2)中等變嚴重組;(3)中等偏輕微組;(4)嚴重變中等組;(5)嚴重且上升 組。各組所佔比率分別為 10.00%、16.63%、48.63%、17.75%、7.00%。
三、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相關因素之分佈
(一) 就男性而言,檢視四年級至十一年級「男性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各組之 相關因素時可發現,在情感變異性人格、父母處罰程度、父母支持程度、父母衝 突程度、與同學互動程度等變項在各組間達到顯著差異;根據事後檢定可知:
1.「輕微變中等組」、「中等微降組」、「中等變嚴重組」、「持續嚴重組」 的情感 變異性人格程度高於「持續輕微組」;「中等變嚴重組」、「持續嚴重組」的 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高於「輕微變中等組」。
2.「中等變嚴重組」、「中等微降組」的父母處罰程度皆高於「持續輕微組」;「中 等變嚴重組」、「持續嚴重組」的父母處罰程度也高於「輕微變中等組」。 3.「持續輕微組」的父母支持程度高於「中等微降組」及「中等變嚴重組」。
4.「中等微降組」、「中等變嚴重組」、「持續嚴重組」的父母衝突程度高於「持 續輕微組」,同時此三組也皆高於「輕微變中等組」。
(二) 就女性而言,檢視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女性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各組之 相關因素時可發現,在情感變異性人格、父母處罰程度、父母支持程度、父母衝 突程度、與老師互動程度、與同學互動程度等變項在各組間達到顯著差異;根據 事後檢定可知:
1. 「中等變嚴重組」、「嚴重變中等組」及「嚴重且上升組」的情感變異性人格 程度皆高於「輕微且下降組」,且此三組也同時高於「中等偏輕微組」;而「嚴 重且上升組」的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高於「中等變嚴重組」。
2. 「中等變嚴重組」、「嚴重變中等組」及「嚴重且上升組」的父母處罰程度皆 高於「輕微且下降組」;「嚴重且上升組」的父母處罰程度高於「中等偏輕微 組」。
3. 父母衝突方面則發現「嚴重變中等組」的程度高於「輕微且下降組」。 4. 與老師互動程度方面,在「輕微且下降組」的互動程度高於「嚴重且上升組」。 5. 與同學互動程度方面發現,「輕微且下降組」的互動程度高於「中等變嚴重
組」、「嚴重變中等組」及「嚴重且上升組」;「中等偏輕微組」的互動程度高 於「嚴重變中等組」及「嚴重且上升組」;「中等變嚴重組」的互動程度則高 於「嚴重且上升組」。
四、與學生社交焦慮發展軌跡類型相關之個人、家庭及學校因素
(一) 就男性而言,將「持續輕微組」作為參考組,家人關係及學校因素以男性學生就 讀於國小四年級之數值投入模式,探討於四年級至十一年級「男性學生社交焦慮 發展軌跡類型」之相關因素時可發現:
1. 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的處罰程度較高之男性學
生,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輕微變中等」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2. 居住在新竹縣、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處罰程度 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支持程度較低、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衝突程 度較高之男性學生,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中等微降」類型的可能性較 大;
3. 居住在新竹縣、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父親教育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 時自覺父母處罰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支持較低、國小四年級時 自覺父母衝突程度較高之男性學生,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中等變嚴重」
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4. 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的衝突程度較高、國小四 年級與同學互動程度較低之男性學生,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持續嚴重」
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二) 就女性而言,將「輕微且下降組」作為參考組,家人關係及學校因素以女性學生 就讀於國小四年級之數值投入模式,探討於四年級至十一年級「女性學生社交焦 慮發展軌跡類型」之相關因素時可發現:
1. 居住在台北市、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父親教育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 時自覺父母處罰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與同學互動程度較低之女性學生,
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中等變嚴重」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2. 居住在台北市、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母親教育程度較低之女性學生,
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中等偏輕微」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3. 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母親教育程度較低、國小四年級時自覺父母處罰 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時與同學互動程度較低之女性學生,其社交焦慮發展 軌跡成為「嚴重變中等」類型的可能性較大;
4. 情感變異性人格程度較高、父親教育程度較高、母親教育程度較低、國小四
年級時自覺父母的處罰程度較高、國小四年級與同學互動程度較低之女性學 生,其社交焦慮發展軌跡成為「嚴重且上升」類型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