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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綜合討論

在本研究中,三位研究對象在接受 PECS 訓練方案六個階段的介入 前,並未出現使用圖卡的自發性溝通行為。在接受本訓練方案介入後,

三位研究對象使用圖卡進行自發性溝通行為的反應明顯提升。首先,研 究對象甲的目標行為表現由基線期平均百分比 0%上升至處理期平均百 分比 95.2%,研究對象乙的目標行為表現由基線期平均百分比 0%上升至 處理期平均百分比 94.8%,研究對象丙的目標行為表現則由基線期平均 百分比 0%上升至處理期平均百分比 90.8%,進步幅度相當明顯。在處理 期期間,三位研究對象的六個階段目標行為訓練成效之趨向預估皆呈現 進步的正向趨向,趨向穩定度為 100%,且經過練習都能達到六個訓練階 段目標行為的通過標準。此外,在重疊百分比的部分,三位研究對象在 基線期與處理期兩階段之間重疊百分比皆為 0%,顯示透過本研究訓練方 案的介入後,三位研究對象都可以達到 PECS 訓練方案第一到第六個階 段目標行為的通過標準,顯示本訓練方案的立即訓練成效良好,亦即對 三位研究對象之自發性溝通行為的學習產生顯著且正向的介入成效。

此外,在處理期結束後兩週即進入到本研究的維持期,此期間研究 者僅觀察三位研究對象在沒有 PECS 訓練方案介入的狀況下,於原訓練 情境內使用 PECS 的情況。首先,研究對象甲的自發性溝通行為正確反 應百分比由處理期平均百分比 95.2%下降至維持期平均百分比 84%,研 究對象乙的自發性溝通行為正確反應百分比由處理期平均百分比 94.8%

略微下降至維持期平均百分比 90%,而研究對象丙自發性溝通行為正確 反 應 百 分 比 由 處 理 期 平 均 百 分 比 90.8% 下 降 至 維 持 期 平 均 百 分 比 83.3%。綜言之,三位研究對象在維持期的訓練成效平均百分比均低於處 理期的訓練成效平均百分比,推測可能與智能障礙者的記憶力之特質有

持期的平均百分比下降。此外,研究對象甲在維持期內的水準穩定性呈 現多變的 60%,水準範圍為 80%至 90%,趨向預估為無變化的穩定趨勢,

顯示訓練成效相較處理期來得退步,但比起在基線期沒有溝通途徑,也 沒有出現使用口語的表現,研究對象甲在維持期的維持成效良好,甚至 能出現使用口語的溝通行為。在研究對象乙的部分,維持期內的水準穩 定性為多變的 50%,水準範圍為 80%至 100%,趨向預估為退步的負向 趨向,代表研究對象乙在維持期的訓練成效比起處理期的訓練成效退步 且持續呈現負向趨向;進一步探討原因,研究對象乙的口語能力在三位 研究對象之中相較為佳,經過 PECS 訓練方案的介入後,研究對象乙除 了學會使用 PECS,同時也提升其口語能力,所以在維持期中,研究對象 乙使用口語作為溝通途徑的次數是增加的,反而減少使用 PECS 進行溝 通的次數。最後,研究對象丙維持期內的水準穩定性為 66.7%,水準範 圍為 80%至 90%,趨向預估呈現退步的負向趨向,代表研究對象丙在維 持期的訓練成效比起處理期的訓練成效退步且持續呈現負向趨向;究其 原因,研究對象丙的口語能力在三位研究對象之中相對較差,由於語言 中樞受損的緣故,導致研究對象丙完全無口語表達能力,加上家庭成員 無法配合提供練習的機會,致使研究對象丙在維持期內的 PECS 訓練成 效呈現退步的表現。

在本研究中,三位研究對象在維持期的保留成效不盡相同,在處理 期與維持期兩階段之間,三位研究對象階段間重疊百分比皆為 100%,代 表處理期與維持期兩相鄰階段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性。在 C 統計分析方 面,三位研究對象在處理期與維持期兩階段的 C 統計皆未達到顯著水準

(p﹤.01),顯示 PECS 訓練方案對三位研究對象而言,不只在處理期具 有正向介入的成效,在維持期也具有良好保留效果。

承上所述,本研究結果顯示三位研究對象在經過 PECS 訓練方案介 入後,能學會使用 PECS 訓練方案的自發性溝通行為,具有立即學習效

果及維持成效,此與大多數以 PECS 訓練方案第一到第六階段作為自變 項的研究結果相符(林季蓉,2008;唐紀絜等人,2004;鄧育欣,2007;

謝 淑 珍 , 2002 ; Schwartz et al., 1998; Charlop-Christy et al., 2002;

Malandraki & Okalidou, 2007),顯示透過 PECS 訓練方案的介入,研究 對象能習得並使用 PECS 訓練方案的溝通技能與人進行溝通,並促進主 動表達及被動反應的溝通次數。

其次,從 PECS 訓練方案相關研究中發現(林欣怡、楊宗仁,2005;

陳明瑜,2009;許耀分,2003;羅汀琳,2004;Charlop-Christy et al., 2002;

Dogoe et al., 2010; Ganz, Parker, & Benson, 2009),應用於自閉症患者的研 究居多,應用於智能障礙者的部分相較為少。宋慧敏、孫淑柔(2003)、

林季蓉(2008)、唐紀絜等人(2004)、鄧育欣(2007)、Schwartz 等人(1998)

與 Stoner 等人(2006)均以智能障礙學生為研究對象,前述研究結果與 本研究之研究結果大致相同,顯示智能障礙學生在接受 PECS 訓練方案 後的訓練成效良好。其中,Stoner 等人(2006)針對五名成年智能障礙 者實施 PECS 訓練方案第一到第四階段的介入,研究結果顯示其中三位 研究對象能迅速達成四個階段的訓練標準,但另外兩名研究對象的溝通 能力則無明顯差異,此與本研究之研究結果不盡相同。本研究是針對三 位重度唐氏症學生進行 PECS 訓練方案第一到第六個階段的介入,研究 結果顯示三位研究對象皆具有良好訓練成效。

再者,許多 PECS 訓練方案相關研究均採用單一受試研究設計作為 研究方法(林欣怡、楊宗仁,2005;陳明瑜,2009;鄧育欣,2007;謝 淑珍,2002;Charlop-Christy et al., 2002; Dogoe et al., 2010; Ganz et al., 2009; Ganz & Simpson, 2004; Stoner et al., 2006),其中,Charlop-Christy 等人(2002)與 Dogoe 等人(2010)採用跨受試多基線實驗設計,謝淑 珍(2002)與本研究則同樣使用跨受試多探試實驗設計,前述三篇研究 結果顯示研究對象在接受 PECS 訓練方案介入後能習得圖卡兌換的溝通

技能,促進主動溝通能力,此與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相符。

除此之外,本研究結果顯示在經過 PECS 訓練方案的介入後,三位

研究對象皆能產生自發性溝通行為與自發性口語溝通行為,在研究對象 的其他某些特定能力方面(如口語溝通行為、溝通的主動性等)也能隨 之進步或提升,亦即研究對象出現研究者預期以外的改變。舉例來說,

教師訪談資料中提到其中一位研究對象在溝通的主動性方面有程度上的 提升,即研究對象除了增加 PECS 訓練方案所訓練的自發性溝通行為以 外,還進一步提升自己與周遭環境的互動動機與行動力。另外,從與家 長的訪談中得知,研究對象甲、乙及丙的家長都認為孩子的溝通堅持度 有增加,比較不容易放棄,反而是堅持要達到溝通目的。檢視國內外 PECS 訓練方案相關研究,部分研究結果顯示 PECS 應用於不同障礙類別與年 齡的研究者身上,除了自變項與依變項之間的變化外,在其他能力或負 向行為都能產生些許影響與變化,例如展現出做選擇與自我決策的能力

(Stoner et al., 2006)、提升社會性溝通行為(包括合作遊戲、分享式注 意力、眼神接觸等)(Charlop-Christy et al., 2002)、減少負向行為(宋 慧敏、孫淑柔,2003;林淑莉等人,2012)、降低固著行為的出現頻率

(Malandraki & Okalidou, 2007)等,與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相符,顯示 PECS 的介入訓練可能促使研究對象產生研究設計預期以外的改變。

綜言之, PECS 訓練方案能透過不同研究設計,依實際情況調整訓 練方案的訓練階段,來作為不同障礙類別及年齡的研究對象之溝通訓練 方案,並能獲得大致相同的研究結果,且可能產生研究設計預期以外的 正向改變。從以上探討結果可知,PECS 訓練方案除了被廣泛應用於自閉 症患者的溝通訓練外,本研究之研究結果顯示 PECS 訓練方案對於特殊 教育學校高職部重度唐氏症學生的訓練成效亦佳,因此,此套訓練方案 可擴展應用至智能障礙學生的溝通訓練,作為 PECS 應用於不同障礙類 別與年齡對象的另一項支持。目前國內針對智能障礙學生使用 PECS 訓

練之研究多為學前、國小與國中階段學童,本研究可作為補充國內高職 教育階段智能障礙學生使用圖卡兌換溝通系統來增進自發性溝通行為之 研究資料不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