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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設立虛擬網路零售商店的成本遠低於實體零售店鋪,商家可利用網路大 量、即時與有效的特性,使消費者能更方便選購商品。根據資策會調查顯示,實 體商店跨入網路商店的主要理由為拓展銷售通路、擴展其他族群市場,以及增加 商店知名度(資策會,2009)。可見網路吸引眾多業者目光,促使業者投入網路 商店經營,將網路視為重要銷售管道。

隨著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人們生活網路化程度日益提升,也逐漸改變大眾 的生活型態,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於 2010 年初公布「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

結果,購物網站為國內使用者經常瀏覽的網站類型前三名之一(TWNIC, 2010)。

研考會(2008)於 97 年數位落差調查結果顯示,台灣過半數網路族群有線上購 物經驗,顯示網路購物已明顯影響消費者的日常生活。MasterCard(2010)針對全 球 14 個國家消費者調查網路購物習慣,指出台灣人網路購物的帄均年資為 3 至 4 年,高居亞非暨中東區第二位,且有近七成的台灣受訪者表示上網的目的為線 上購物,比率高居受訪國家中的第五位,可見社會大眾對網路購物的接受度逐漸 提高,網路購物已成為目前電子商務的新寵兒。以全球網路購物市場來看,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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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森媒體(AC Nielsen, 2005)全球消費者線上調查與資策會(MIC, 2006)網路消 費產業報告研究結果,顯示北美地區市場規模最大且發展較成熟;歐洲呈現區域 發展差異,以荷蘭、德國、英國、法國普及率較高,其中又以德國及英國分列網 路購物大國冠亞軍;在亞洲地區,則以日本為最大規模的區域市場,而中國大陸 成長潛力高,足以說明全球網路購物的快速興起。網路購物的興盛帶動網路商店 不斷湧現,消費者從原本出門至實體商店逛街搜尋或購買行為,轉變為在網路搜 尋產品,進行購買網路商店所銷售之商品或服務(陳盈秀,2007)。根據資策會

(2009)表示台灣 2007 年網路商店市場規模為新台幣 1,365 億元,推估在 2012 年可達到 2,905 億元,顯示網路商店市場在台灣仍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本節將針 對網路商店之定義與特性、類型,以及經營現況分別做探討。

壹、網路商店定義與特性

網路商店,通常亦被稱為做電子商店、虛擬商店(Virtual Store)、網路商場,

屬於企業對消費者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B2C)中的一環 (Konradt et al., 2003)。Yesil(1997)將網路商店定義為設置於網際網路上的虛擬商店,其所販賣的 產品型錄與影像以多媒體方式透過網路呈現,消費者可直接選購商店的貨品及服 務。資策會(1997)則將「網路商店」稱為「電子商店」,其廣義的定義是指在 網際網路上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提供訂購用的表單,可以接受消費者直接「線上 訂購」(On-line Take Order)的網站,若是僅有廣告、或是頇透過電話、傳真、

劃撥等其它方式才可訂商品或服務的網站則不納入。而狹義的電子商店則是指在 消費者可於網際網路上完成瀏覽、訂購、付款、扣帳等所有交易流程的商店。綜 合以上文獻,本研究歸納出網路商店的定義為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商品資訊,並提 供線上訂購與付款方式,使消費者能完成交易並取得產品的網站。

對經營業者而言,網路商店的興起對於業者有更多的發揮空間,相較於傳統 商店,網路商店無空間、時間以及顧客來源的限制(王嘉珮,1998)。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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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他們可輕易經由搜尋引擎獲取更充分的資訊、接收一致的資訊,以擁有相 同的服務品質(賴士葆、吳豐祥、顏永森,2003)。Peterson, Balasubramanian 與 Bronnenberg(1997)亦指出經由網路商店之購物行為,使顧客節省許多時間與 精力,以獲得他們想要的商品服務。

貳、網路商店類型

隨著網路科技發展越趨方便,與上網人數的增加,網路商店如雨後春筍般逐 漸成立。然而,目前網路商店經營型態與方式眾多,學者專家對於網路商店分類 的依據各不相同,Quelch 與 Klein(1996)將網路商店的全球化與地區劃分為:

國內服務型、全球服務型、國內交易型以及全球交易型四大類。鍾瑄容(2001)

以網路商店所提供的產品/服務種類多寡與產品/服務類型為基礎,分為購物綜合 型、資訊綜合型、購物專賣型及資訊專賣型四大類。Koh 與 Balthazard(1997)則 以商業網站的使用架構,將網路商店用途分為資訊網站、交易網站、作業網站三 類。由上述文獻可發現,學者們對於網路商店分類不同,但對於網路商店的經營 特色有相似之處,主要以線上購物、企業形象塑造,以及資訊提供為經營目的。

以下彙整過去國內外學者對網路商店類型的的分類。如表 2-1 所示。

表 2-1 各網路商店類型分類比較表

學者 網路商店分類 經營目的 線上

購物

企業形 象塑造

企業資訊管理

、提供、蒐集 Quelch & Klein(1996) 國內服務型 V

全球服務型 V V

國內交易型 V 全球交易型 V

Koh &Balthazard(1997) 資訊網站 V 交易網站 V

作業網站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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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續)

學者 網路商店分類 經營目的 線上

購物

企業形 象塑造

企業資訊管理

、提供、蒐集 Jolly(1997) 機構資訊網站 V

產品型錄網站 V V

線上訂購網站 V 線上付款網站 V 線上送貨網站 V

梁定澎(2002) 公司廣告型 V

售後服務型 V V

直銷商店型 V

企業間資訊分享型 V

資料來源 : 修改自李兆麟(2000);鍾瑄容(2001);黃于真(2008)

針對以線上購物為經營目的的網路商店類型,經濟部商業司(1997)將網路 商店分為單店(store)、專賣店(specialty shop)、購物中心(mall)三大類。單 店經營特色為擁有獨立的網站負責所有販售流程業務,為目前最常見的網路商店 經營模式,其中,依營運規模可區分為零售店與百貨商場兩類;專賣店只販賣單 一種類商品;購物中心則由多種不同的商店所組成,一次即可滿足使用者需求,

此外,購物中心依營運型態可分為五種類型,少數幾家商店所組成的「小型購物 中心」、多種不同類型商店所組成的「大型綜合購物中心」、「專賣型購物中心」、

「區域型購物中心」,以及「跨國經營型購物中心」。

鍾瑄容(2001)將販售實體商品或服務為主的網路商店類型區分為兩大類,

分別為提供多種產品或服務種類的「購物綜合型」網路商店,以及提供單一產品 或服務種類的「購物專賣型」網路商店。

小池良次(郭永富譯,2001)則將網路商店類型以商品型態區分四種類型,

分別是:只銷售規格統一或暢銷商品的「特殊商店」(Special store),如:亞馬 遜書店;以提供方案(Solution)為經營理念,結合消費者需求與物品銷售與服 務的「主題商店」(Theme store),如:從專門提供體育資訊到物品銷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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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使用者對於體育需求的 ESPN.COM 網站;以入口網站為據點,只要繳月費 即能輕鬆在網路上開店的「網際網路購物中心」(Internet mall),近年來泛指 社群商店(Community Store),如:Yahoo Store;採行 C2C 經營型態,提供買 賣的場所並依照經營模式採取是否收取手續費的「拍賣商店」(Auction store),

如:ebay。

綜合上述文獻,以下整理國內外學者對以線上購物為經營目的的網路商店類 型,並依據產品/服務種類多寡將網路商店做分類,如表 2-2 所示。

表 2-2 各線上購物為經營目的之網路商店類型分類比較表

學者 網路商店分類 產品/服務種類多寡 單 種 多種 經濟部商業司(1997) 單店 零售店 V

百貨商場 V

專賣店 V

購 物 中 心

小型購物中心 V

大型購物中心 V

專賣型購物中心 V

區域型購物中心 V

跨國經營型購物 中心

V 鍾瑄容(2001) 購物專賣型 V

購物綜合型 V

小池良次(2001) 特殊商店 V

主題商店 V

網際網路購物中心 V

拍賣商店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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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網路商店經營概況 一、網路商店經營型態

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迅速,買方與賣方雙方透過網際網路中的電腦網路從事 產品、服務與資訊的交換以及購買、銷售過程的行為(Turban, Mclean & Wetherbe , 2004),此即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電子商務依照交易對象分為四類,

即為 B2B (Business-to-Business,企業對企業)、B2C(Business-to- Consumer,

企 業 對 消 費 者 )、 C2B ( Consumer-to- Business , 消 費 者 對 企 業 )、 C2C

(Consumer-to-Consumer,消費者對消費者)(Rayport & Jaworski, 2002;Laudon &

Traver, 2002),而網路商店為電子商務 B2C 模式的延伸應用。梁定澎(2002)、 Turban 等人(2004)指出 B2C 為企業透過網路對個人消費者進行產品或服務的 零售交易行為。

針對網路商店經營商業模式,由於網際網路多元發展,依不同的分類方式可 將網路商店區分為不同的經營模式。Laudon與Traver(2004)將B2C網路商店依照 市場區隔觀點分為入口網站、網路零售商與服務提供商三種商業模式。Rappa (2000)、張紹勳、耿慶瑞、蔡明達與江啟先(2005)學者將網路商店中之網路零 售商(Online retailer),依經營之配銷通路主要區分為製造商直銷(Direct marketing from manufacturers ) 、 純 虛 擬 商 店 ( Pure - play ) 、 虛 實 並 存 零 售

(Click-and-mortar)、以及網路商城(Internet mall)四大類型,製造商直銷指的 是製造商藉由開設網路商店直接向顧客銷售,如:Dell(www.dell.com);純虛 擬 商 店 為 未 跨 足 實 體 通 路 , 僅 利 用 網 站 銷 售 給 顧 客 , 如 : Amazon

(www.amazon.com);虛實並存零售商為企業同時銷售於實體商店和網路商店 多重管道的企業模式,如:Wal-Mart;網路商城則為目前較廣泛的網路商場類型 態,集結多家商家於一入口網站內,如:國內著名的奇摩購物商城、樂天購物網、

Pay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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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2009)則將電子商店經營型態分為四大類,分別為:由虛擬 的電子商店增設實體商店、由原有的實體商店增設電子商店、同時設立實體商店 與電子商店,以及純電子商店。針對國內B2C電子商店經營調查報告顯示,台灣 網路商店經營型態主要以純電子商店為最高,其次為由原有的實體商店增設的電 子商店,再次為同時設立實體商店與電子商店(高幸玉,2010)。

二、網路商店經營現況

二、網路商店經營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