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漢語中的「詞」
2.3.1 動詞中的動補結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
表 2-5 複合詞構詞方法
詞類 構詞方法 例子 「奪」相關例子
複合詞
聯合結構 糧草、明亮、平穩、剛才、緩慢 掠奪、搶奪 偏正結構 香瓜、黑板、輕放、上訴、利用 勇奪、豪奪 動補結構 提高、弄清、改善、穩住、打倒 奪取、奪得 動賓結構 走路、拔草、造船、作夢、買單 奪目、奪冠 主謂結構 耳鳴、氣喘、心疼、血崩、嘴硬
承上表 2-5複合詞的構詞方法中,例句來自鍾榮富(2015:122-128),共分為「聯 合」、「偏正」、「動補」、「動賓」與「主謂」等五種結構,本篇欲透過此複合詞的 構詞方法,研究「奪」的複合詞內部結構,藉由各時期語料庫的語料,了解「奪」
構詞歷時分布的情形,其內部機制可以傳達其詞本身相關意義,增添了動詞系統 的複雜性,將回顧過去研究動詞中的補充結構,釐清動補結構的內部機制,以利 日後研究分析。
2.3.1 動詞中的動補結構
現代漢語中,研究動詞的語法結構歷史悠長,各學者對於補語有不同的分類,
下文將對於動補結構內部進行相關討論。
DOI:10.6814/NCCU201900039
以「階段補語」而論,除了上述兩位學者外,Li 和 Thompson(1981:65)持相 似見解,均認為「階段補語」指行為完成,而非實體的結果(the result of entity),如「到」、「完」等階段性字眼。「加強補語」方面,被視為語氣加強詞彙,如「極」、
「透」、「死」(氣死、累死)。
另外,以「可能補語」(如「得」、「不」等詞)而論,Dipper(2010:10-11)
同Chao(1968)、Huang(2008)以能力為判斷核心,但 Chao(1968:467-471)
再 將 「 可 能 補 語 」 分 為 三 類 , 分 別 為 「 無 義 可 能 補 語 」(Dummy potential complement) ,如「來」(這地方你過得來過不來)、「去」(他的光陰還過得去)、 詞彙可能趨向補語(Lexical potential directional complement),如「說不(~得)
上 來 」( 他 說 什 麼 我 一 時 說 不 上 來 了 ), 與 最 小 可 能 補 語 Minimal potential complement),如「得」(現在吃得了)。
承上述三類為主要補語研究外,大多學者均提及「結果補語」(如打破、買 到)的研究(Li &Thompson,1981,1989;Packard,2000;Chung,2004;Dipper,
2010),其意指第一個動詞詞根表行為,而第二個動詞則為行為的結果,而「結 果補語」的相關討論中,以(Packard,2000:98)較為不同,延伸「結果補語」
DOI:10.6814/NCCU2019000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
為「狀態」(stative) (如「吃飽」,表「吃」的狀態)、「趨向」(directional) (如
「過」、「下」、「回」等字) 與「達成」(attainment) (如「到」、「過」、「得」
等),其中「趨向結果」,實際就等同於上表其他學者所討論的「趨向補語」,故 本篇研究將以「趨向補語」此名稱為主,而自「奪」的複合詞中,可觀察「奪下」、
「奪走」、「奪回」與「奪去」等等即是此類;另外,「達成補語」則其實為多數 學者所提及的「結果補語」,本篇研究將以「結果補語」名稱為主,於「奪」字 中如「奪得」、「奪取」等等的字。
依上表學者所討論的「趨向補語」中,Dipper(2010:12-13) 延伸趨向補 語為「位移」及「方向」補語,前者又再細分為「移動」(motion)(如「走」、「跑」
等),另一個則為「行動」(action)(如「搬」、「扔」等),而「行動」又更細分為 人(如「來」與「去」)與物(如「回」、「過」、「開」等)。
動詞補語為動詞重要的語法結構,以上回顧複合詞中的動詞補語內部結構,
以幫助本篇研究「奪」於內部語法結構的分析。由於語法現象是「概念系統」概 念化的結果,而系統中最基本的為語法中的詞庫(lexicon),「概念系統」實則上 為單位或成串符號所代表的意義,因此語法與語意的對應並非完全任意,有其自 然原則可循(戴浩一,2007:2),上述回顧完語法現象後,將介紹動詞詞彙語意 的表達方式的事件形態所化為概念性符號,以了解動詞本身意義的概念。
2.3.2 動詞詞彙語意的表達模式(MARVS)—動詞事件型態
黃 居 仁 等 人 (2000)的漢語動詞詞彙語意表達模式(Module-Attribute Representation of Verbal Semantics, MARVS)為分析動詞事件訊息(eventive information)的架構,於此架構中。動詞的每一個義項(sense)都代表著一個事 件訊息結構,可再細分為事件模組(event module)和事件結構(event structure),
在 MARVS 理論中,事件模組用於描述事件的類型,可透過以下五種符號標記 來表達不同的事件模組,而各種不同事件類型都是由這五種基本事件模組組合而
DOI:10.6814/NCCU2019000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0
成:
(2-1)
(a) 端點(boundary):指事件的開端或結束,標記為「‧」,例如:「斷」。
(b) 瞬時(punctuality):指事件只存在於一個時間點上,動詞的特性上 為無法持續的瞬間動作,標記為「/」,例如本文的「奪」屬此類。
(c) 過程(process):指持續進行的動作,標記為「//////」,例如:「散 步」。
(d) 狀態(state):指一直持續而不改變的事件,標記為「──」,例如:
「快樂」。
(e) 階段(stage):指具有順序性的狀態改變,具有階段性的事件,標記 為「^^^^^」,例如:「凋謝」。
每個動詞所表達的事件類型是其所能表達事件形態(Situation Types)的總合,而
「事件形態」是動詞於語句中的所表示的個別事件的呈現,事件類型可區分為三 大類(黃居仁等人,2000:6-7):
(2-2)
(a) 核心事件(nuclear event)的動詞:指此類動詞只能呈現一種單純的事 件形態。
(a-1) 「動作」(activity):指持續進行的動作,標記為「//////」,
例如:「散步」、「旅行」。
(a-2) 「均質狀態」(homogeneous state):指一直持續而不改變的事 件,標記為「──」,例如:「快樂」、「疲倦」與「恨」等 等。
(a-3) 「瞬時」(punctuality) :指事件只存在於一個時間點上,動 詞的特性上為無法持續的瞬間動作,標記為「/」,例如:「打
DOI:10.6814/NCCU2019000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1
算」。
(a-4) 「完整」(complete) ,標記為「‧」,例如:「死」、「斷」
與「醉」等等。
(b) 表示簡單事件(simplex event)的動詞:指此類動詞只能表示單一的 事件模組,但是可以同時指涉事件的端點。
(b-1) 「啟始動作」(inchoative activity):指事件起始為端點到過程的 狀態,可標記為「‧////// 」,例如「下雨」、「開會」、「追趕」
與「考慮」等等。
(b-2) 「始終動作」(bounded activity):指事件起點開始到過程,最 終至終點狀態,可標記為「‧//////‧」,例如「建」、「製造」、
「吃」與「吃飯」等等。
(b-3) 「啟始階段」(inchoative stage):指事件起點的階段狀態,可 標記為「‧^^^^ 」,例如「上昇」、「下降」、「縮小」與「衰老」
等等。
(b-4) 「始終階段」(bounded stage):指事件起點與終點的階段狀態,
可標記為「‧^^^^‧」,例如「凋謝」。
(b-5) 「啟始狀態」(inchoative state):指事件起點狀態,可標記為
「‧── 」, 例如「高興」、「累」、「瘦」、「破」與「懂」等等。
(b-6) 「結果」(resultative):指事件的結果,可標記為「‧」,例 如「打死」、「打破」、「騎累」與「答對」等等。
(b-7) 「瞬間完成」(completive punctuality):指事件瞬間完成的動 作,可標記為「‧」,例如「出發」、「畢業」、「離開」與
「抵達」等等。
(c) 表示複合事件(composite event)的動詞:這類動詞可以指涉過程或 過程完成後的狀態,但是這兩種事件模組不能同時呈現。
(c-1) 「完整結果」(completive resultative2):指複合事件完整結果,
DOI:10.6814/NCCU201900039
(c-2) 「動態雙元」(dual process-state):指複合事件的動作狀態,
可標記為「‧//////‧── 」,例如「穿」、「掛」、「綁」、
DOI:10.6814/NCCU2019000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3
以上研究的相似點為大多主要以動詞的近義詞為主,僅有少數以單一動詞為研究;
第二,研究也會以動詞所擺放的位置來觀察構句模式;此外,多數研究通常著墨 於句法功能與語意間的關係,並輔以論元類型與句中事態的討論,但較為不同的 是,許尤芬和鍾曉芳(2012)相較其他研究而論,以基本義所指涉的事件類型,
探討語意延伸及其中隱喻概念的轉變情形,本論文亦藉由事件類型所化的符號概 念來探討基本語意,並再利用隱喻與轉喻來延伸探討「奪」的其他義項。
以上為事件形態所化為概念性符號,語法與語意為相輔相成的關係,有其原 則可循,屬於動詞相關概念的一種表達方式,以微觀的角度了解動詞本身意義的 概念,接下來將宏觀地回顧詞的概念性語意範疇,深入概念系統中詞義相關概念。
2.4 「詞」的概念性語意範疇
認知語言學相關研究多義範疇產生的認知基礎,即其多義特性,透露多義詞 常常難以以共同語意特徵來概括其範疇。其所有的子範疇中雖然存在的一個核心 地位的典型子範疇,但並非透過上下位關係,而是利用家族的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所連結,從而形成一個意義鏈,即 Rosch 和 Mervis(1975:575)
所提及,每個物件都有至少一個或可能有幾個元素是與其他至少一個或多個物件 所共有的特性存在,形成相關的連結。
Wittgenstein(1953;1958:66-67)在「遊戲」一詞的研究中,指出義項之間 是以家族相似性的方式產生關聯,即「遊戲」一詞可用來泛指諸多不同的活動,
如打籃球是一場遊戲,甚或是人生等等,不同事物,但具有某些相同的特性存在,
範疇反映人類心智活動的各個層面,範疇化的過程本身即為人們透過認識外界的 過程。Rosch(1975:573-605)以家族相似性的論點指出,人們在分類物件時,
每個類別中都會有其所代表該類之原型,以作為其基準,原型理論則將範疇作為 由一些不相等的狀態元素所構成,例如「麻雀」比起「企鵝」更有「鳥」的原型 性,此所衍生出範疇內層級的概念,在許多認知科學與認知語意學的模型中,都
DOI:10.6814/NCCU20190003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4
是主要的核心概念,換句話說,與原型關聯性高,其就與中心原型義項近,多義 詞同為一個以原型為範疇核心,多義詞的各個義項的相關範疇,與原型的關聯愈 高,其就與中心原型義項愈相近,反之,離中心原型義項遠(Lakoff,1987:6),
因此,多義詞是個典型以家族相似性的語意去連結彼此,而非以單一抽象語意表 現。
家族相似性理論與原型理論都是用來解釋範疇化的相關概念,以代表兩種認 知模式,本篇研究多義詞「奪」,為了要探詢出「奪」義項間的關聯性,由此概 念性的語意範疇,研究「奪」的原型作為核心,再由此連結至其他語意,接下來 將接續回顧原型於認知中的相關概念。
2.4.1 原型(prototype)
原型是從分類試驗所得出的結果,如果當一類型下若能立即想到成員之間的 關聯性,就可更快的辨認其為分類成員(category members),而若將其視為原型,
即為一顯著範例、有明顯的分類成員、於一階層中具有代表性的或可稱此為一中 心或典型的成員(Rosch,1978;Lakoff,1986;Brown,1990;Tversky,1990)。
原型於認知概念中,更重要的概念是心理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ve),其範 圍可以從形象或意象中較具體的描述到一個比較抽象的分類代表或一理想的分 類狀態(Rosh 和 Mervis,1975;Coleman & Kay,1981;Lakoff,1986),換句話 說,從外界獲得資訊後,為了使我們的心智能夠理解這些訊息,須將外界資訊加 以編碼。
2.4.1.1 格式塔理論(Gestalt Theory)
原型理論是根據心理學中的格式塔理論(Gestalt Theory)為基礎,格式塔理 論的著名實驗為猩猩吃香蕉的實驗。將香蕉懸在黑猩猩無法取得的籠子高處,黑
原型理論是根據心理學中的格式塔理論(Gestalt Theory)為基礎,格式塔理 論的著名實驗為猩猩吃香蕉的實驗。將香蕉懸在黑猩猩無法取得的籠子高處,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