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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說明,美感經驗既然不等於「快感經驗」,不同於「魅力」和「情感」,

也非「善的經驗」和「理性判斷」;然而辨別這些經驗,並無助於讓我們分析美 感經驗的類型。欲解析無涉利害說中的美感經驗類型,除了辨別美感純粹與否,

是否符應「無涉利害」、「主觀普遍性」、「主觀必然性」、「無目的的合目的性」和

「共通感」五個規準仍無法得知,有賴於我們對於《判斷力批判》一書中康德自 己的界定所作的整理。因為康德根據本書,乃是第一位完整而系統地討論「崇高 經驗」之性質,並確立「優美經驗」與「崇高經驗」的區別者(姚一葦,1997:

69)。

壹 壹 壹

壹、 、 、 、 「 「 「 「優美經驗 優美經驗 優美經驗 優美經驗」 」 」 」和 和 和「 和 「 「崇高經驗 「 崇高經驗 崇高經驗 崇高經驗」 」 」的向度 」 的向度 的向度 的向度

康德經常把統一的東西拆開,後來又弄得無法調和的基礎上,方才設法調和

(朱光潛,1982:59)。閱讀《判斷力批判》一書,若不加注意康德獨有的研究 方法,往往見樹而不見林,誤解在所難免。此部分之解讀,可作為無涉利害說的 總整理。

康德將美感經驗的類型簡單區分為「優美經驗」或「崇高經驗」。在《判斷 力批判》一書中,在此書的第一部分為〈優美的分析〉,前文已說明,此部分主 要在談「優美經驗」與整個美感經驗的規準,其中又將「優美經驗」區分為「自 然美」(the beauty of nature)與「藝術美」(the beauty of art);第二部分為〈崇高 的分析〉,主要在論述「崇高經驗」,而此種經驗又可區分為「數的崇高經驗」(the experience of mathematically sublime)和「力的崇高經驗」(the experience of dynamically sublime)兩種。此外,康德在三十章之後特別探討「純粹美感判斷 的演繹」,特別提出「美感藝術」(aesthetical art)。綜合言之,在《判斷力批判》

一書中,康德對於美感經驗的分類非常散亂而不具系統化,在研讀時,不易捉住 其分類的精髓。他主要將美感經驗區分為「藝術美的經驗」、「自然美的經驗」和

「崇高經驗」三種,將會使其美感經驗的分類類型於理解上產生極大的侷限,此 即產生美感經驗界定上的問題,例如,「自然的崇高經驗」和「自然的優美經驗」

如何區分?為了解決此問題,並將美感經驗之分類予以系統化,本研究特別打破

《判斷力批判》一書中康德對美感經驗的分析,先將美感經驗區分為兩個向度:

第一個向度乃是「自然美的經驗」和「藝術美的經驗」,另一向度則為「優美經 驗」和「崇高經驗」之向度予以分析,進而可將美感經驗區分為四個基本類型:

「自然的優美經驗」、「自然的崇高經驗」、「藝術的優美經驗」和「藝術的崇高經 驗」。其中,「藝術的優美經驗」和「藝術的崇高經驗」乃是本研究所自創,康德 並無此分類,卻也可在《判斷力批判》一書中找到相對應之概念,故如此分類並 無不適當之處。此四種美感經驗的類型,如表 2-1 所示:

表 2-1 美感經驗的四種基本類型表

美感經驗的類型 優美經驗 崇高經驗 自然美的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崇高經驗 藝術美的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崇高經驗

簡言之,雖說本研究將康德的美感經驗之類型簡單區分為四種,我們可簡略 區分為「優美經驗」和「崇高經驗」。在本節中,雖然康徳將崇高區分為「數的 崇高經驗」和「力的崇高經驗」,但是為了行文的方便,我們不以此種作為分類 的依據,而是將「數的崇高經驗」和「力的崇高經驗」融入於「自然的崇高經驗」

和「藝術的崇高經驗」來探討。

貳 貳 貳

貳、「 、「 、「自然的優美經驗 、「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 」 」和 和 和 和「 「 「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 」

一 一

一 一、「 、「 、「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自然的優美經驗 」: 」:著重於大自然 」: 著重於大自然 著重於大自然 著重於大自然中的美感 中的美感 中的美感 中的美感

若要更瞭解「自然的優美經驗」,便可比較此種優美經驗與「藝術的優美經 驗」之間的差異。康德認為此兩種優美經驗之差異在於:若論及「自然的優美經 驗」的對象之判斷,審美是必須的;若論及美感藝術中的藝術品,天才卻是必須 的。「自然的優美經驗」是美的事物,「藝術的優美經驗」卻是一個人造事物所呈 現的美的再現(CJ, §48: 193)。此兩種優美經驗實屬兩條不同發展的路線,「自然 的優美經驗」依賴審美,而「藝術的優美經驗」卻必須仰賴天才的創作。

在康德看來,要欣賞「自然的優美經驗」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為觀眾必須 具有審美能力,前文已說明康德是以人性來預設,人類不同於其他物種,皆會沈 迷於海面上浮出的日出所泛起金色波光,或迷醉於山中迷霧如夢似幻的景致,康

德將之稱為共通感;一為自然美的對象必須堪稱美感對象,方可使觀眾沈醉於本 身孤立的美感對象所呈現的美,例如一朵玫瑰花、鸚鵡、蜂鳥與極樂鳥、貝殼,

在康德看來都是夠純淨的,都是「自由美」(CJ, §16: 81)。觀眾應以無涉利害的 態度來審美,否則無法發現大自然所展現的優美,例如一位商人在欣賞花蓮七星 潭的美麗海灣,和陣陣海浪時而拍打所激起洶湧的浪潮時,此時手機響起,他便 談起生意,忘卻眼前美景所帶來全新的饗宴,他便失卻了美感,這完全是他賺錢 的慾望掩蓋了欣賞無盡海景的美感。「藝術的優美經驗」必須仰賴天才創造新的 藝術規則。美感藝術的藝術品需要天才,若無天才輩出,藝術變失去原創性,更 遑論創造新規則,便使美感藝術停滯不前。

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藝術的優美經驗」,「自然的優美經驗」更能符應道 德的善,在康德看來,對「自然的優美」的直接興趣總是良善心靈的直接記號;

但是「藝術的優美」的興趣並沒有這樣的道德意義(劉昌元,1994:40;CJ, §42:

177)。人們只要多接觸大自然,欣賞如野花、野鳥、昆蟲等(CJ, §42: 177),更 徜徉在自然而優美的環境,或在家中欣賞自己親手栽種的玫瑰花園,又或是拿著 賞鳥望遠鏡,在台南七股濕地追逐黑面琵鷺的蹤跡,這些行為舉止可讓他暫時忘 卻世間的俗事功利計較,更可如朱光潛(2006)所言的「免俗」,自然而然地滋 養其良善的心靈。

二 二

二 二、「 、「 、「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藝術的優美經驗 」: 」:著重天才和原創性的美感藝術 」: 著重天才和原創性的美感藝術 著重天才和原創性的美感藝術 著重天才和原創性的美感藝術

在論及「藝術的優美經驗」時,康德常用「美感藝術」一詞予以表達。康德 在界定「美感藝術」時亦運用類似分析哲學的「概念分析」和「信念證成」之方 法,首先他先區分「快感藝術」和「美感藝術」之不同,他認為「快感藝術」單 純地以享樂為目的,例如人們參加宴席而感到快樂;或以迷人的方式說故事;或 坦率地聚在一起,彼此面對面地來一場生動的對談;或彼此於戲謔和歡笑中產生 快樂的氣氛;這些例子皆是因為他們僅關心片刻的歡愉,而非對任何永恆的材料 進行反思或隨後的討論。「美感藝術」卻是一種再現的模式,是自為目的,即使 缺乏明確的目的,也可因進一步達成社會溝通而形成自身心理能力的文化。此愉 悅並非單純的享樂,不是僅僅來自於感官,而是反思所引發(CJ, §44: 186-187)。

在比較「快感藝術」和「美感藝術」之差異後,康德討論「美感藝術」的 獨特性,我們可將之視為「美感藝術」的判斷規準。康德採取極其嚴格的規準來

界定「美感藝術」,他首先將「美感藝術」界定為「天才的藝術」,而「藝術的優 美經驗」可區分為創作經驗和審美經驗,前者康德稱之為天才基於「美感理念」

來創作藝術品,後者則是「理想觀眾」(ideal audience)13,以類似天才的創作眼 光般地審美態度。在本節中,關於「藝術的優美經驗」則可從「創作」和「審美」

兩個層面來探討:

首先,從「創作」來看,康德認為堪稱藝術品的只有是天才創作方可。天 才是一種可以給予藝術規則的天賦,或為自然之秉賦,因為作為藝術家之創造官 能,天賦本身即屬自然,亦即天才係指一種天生的心理氣質,透過天才,方可自 然地賜予藝術新的規則(CJ, §46: 188)。康德認為天才是天生的,屬於自然流露 的一種天生秉賦,並將它稱之為「天賦」(talent),而「美感藝術」的新規則則 必須仰賴天才的創造。天才屬於一種創造東西的天賦,此天賦卻無法提供明確規 則;因此原創性便必須為天才概念的第一個根本特性。因為天才也可能創造出具 備原創,卻毫無意義的東西,天才之作應該是藝術界的新規範(models),例如 它是「藝術典範」(exemplary)(CJ, §46: 189)。

我們無法如科學一般明確地描述天才的創作過程,使得天才的概念具有極大 的神秘性,無法清楚說明創作過程,連其創作理念也難以明白陳述。天才的概念 並無法以科學之方式予以描述,或有意義地說明天才本身在創作過程中,其天才 之作是如何創造出來的;天才便如自然地給予規則一般,就作品的創作者而言,

此作品有賴於他的天才之天賦,只是創作者本身並無法清楚地表達他是如何藉由 其觀念予以完成天才之作的過程(CJ, §46: 189)。關於這點,康德認為以理解科 學原理與詩之差異來說明,他認為,天才完全反對模仿,因為模仿的學習僅依賴 最偉大的能力和「可教性」(teachableness),仍無法稱為天才。就好比我們可以 學習所有牛頓(I. Newton, 1643-1727)的《自然哲學原理》這部不朽著作上之理 論,卻無法學習如何寫出具有神韻的詩。因為牛頓是依循一定的步驟:從幾何學 的要素到其偉大而深刻的發現。但是希臘時代的詩人荷馬(Homer)與德國詩人 維德蘭(C. M. Wieland, 1733-1813)也無法清楚指出他的創作理念,那如此豐富 而富有想像力的想法如何整合於他的大腦之中,因為他無法清楚知道此複雜的腦 中變化,也就無法教導他人(CJ, §47: 190)。天才無法明確地表明其創作之繁複

13 「理想觀眾」的用法出自於唐山德來描繪康德的無涉利害說之觀賞者(林逢祺譯,2007:237;

Townsend, 1997: 142)

過程,天才無法如模仿學習一般具備可教性,天賦乃是天生的稟性。

再者,從「審美」的角度觀之,「美感藝術」係指運用「藝術家眼光」,而採 取不同於普羅大眾所崇尚之「快感藝術」,避免沈溺於快感的感官享受,忘卻了 藝術本身的價值,進而減損了藝術品的價值。此藝術家的眼光可使觀賞者進入無

再者,從「審美」的角度觀之,「美感藝術」係指運用「藝術家眼光」,而採 取不同於普羅大眾所崇尚之「快感藝術」,避免沈溺於快感的感官享受,忘卻了 藝術本身的價值,進而減損了藝術品的價值。此藝術家的眼光可使觀賞者進入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