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考招調整方案概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考招調整方案概述

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以「多元選擇」、「多元智慧」、「適性揚才」以及「減 輕學生壓力」為理念與政策目標,自 2002 年實施以來已逾十四個年頭。這些年 來,對於該政策方案的爭議與檢討呼聲不斷,方案本身亦不斷與時俱進,進行微 幅之檢討修正。 2015 年,隨著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總綱要之公布,為配合新課 綱中降低必修、大幅增加加深加廣課程以及多元選修等適性發展理念之新設計,

大學考招制度勢必得進行連動性之變革方能有助新課綱落實,考招調整方案的研 擬過程於焉展開。

壹、方案研擬之發展歷程

2016 年年初,教育部宣布啟動「考招連動」方案研議,宣示當年之高一新 生將在三年後大學申請入學時適用「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甄試申請時之必備資 料。同年六月,招聯會初步決定不採行輿論中要求「兩試合一」(學科能力測驗 與指定科目考試併同測驗)之意見,仍維持原本「申請入學」以及「分發入學」

兩大入學管道。調整後之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部分有應考三科(國文、英文以 及數學科)、「三加一」科(國文、英文、數學科以及自然、社會從中選考一科)

或是五科(國文、數學、英文、自然以及社會)等方案,分科測驗(原指定科目 考試)則定調將不再重複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已測驗之科目。最後並將各界意見整 合成為六項考招調整方案草案提交常務委員會討論。該六案調整方案之時程差異,

參見如下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以及丁四案皆將申請入學以及分發入學規劃在畢業後之七至八月進行;戊案規劃 之考招先後順序大致仍維持現狀;己案則在高三畢業前完成所有申請以及分發之 入學作業,目的在使學生能擁有完整的暑假。

六項考招方案公布後,根據報載2,在招聯會以及大考中心陸續舉辦之公聽會 以及問卷意見調查中,高中第一線教學現場的老師們大多傾向支持高三下學期課 程結束後再進行考試的甲案,大學端教職員則同樣傾向支持甲案以及大致維持現 況微調之戊案,家長團體則希望將所有招生作業推遲至高中畢業後再展開。3另 外,針對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之爭議,根據大考中心之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各 方意見大致上的共識為國文、英文、數學科三科應列為必考科目,然而是否應測 驗社會以及自然科的部分,則有兩科目學生自選考一科以及兩科目皆考之分歧意 見,亦即測驗四科(國、英、數三科以及社、自從中選考一科)以及原本五科全 考兩案。

2016 年年底,招聯會常委會初步決議新考招設計以現況微調兩階段考招的戊 案架構為基礎,將申請入學之招生作業較現制延後至五月初,分科測驗與分發入 學則仍與現制相仿,將於七月初測驗、八月初分發放榜。學生申請入學將參採學 習歷程檔案,綜合學習表現(P)必須佔比 50%以上,以呈現學生多元領域的表現 成果。在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上,則初步決議考生必考國文、英文、數學科三 科,自選考社會或者是自然科一科。

初步方案公布後,立刻引起社會輿論不少的質疑與討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

係國立臺灣大學三十多位跨學院教授於校內校務會議提案要求校方反對招聯會

2 許秩維(2016 年 6 月 23 日)。大學入學考 高中師傾向高三學完再考。中央社。國內文教版。

3 李盈蒨(2016 年 8 月 28 日)。大學招考 家長:畢業再展開。自由時報。第 B03 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所研議規劃之考招方案,主張此案會造成未來入學新生學力素質下降,提案建議 考招調整方案應採「先考後招、一次分發」原則;在考招時程規劃上,所有入學 考試皆應在高三下學期課程結束後約五至六月集中舉行,待所有入學考試成績公 佈之後,再進行個人申請以及分發招生作業;考試科目內容上,亦反對招聯會之 規劃,主張應維持原本學測五考科之設計;最後,在學習歷程檔案的部分,臺大 主張應降低綜合學習表現(P)50%之佔比,認為學習歷程檔案不具備有跨校比較的 基礎,缺乏全國性之信度以及效度,恐因此造成學生學科能力大幅落後。4由於 招聯會召集人目前由清大校長所擔任,此次由臺大所提出的反對意見,被輿論解 讀與評論為名校搶學生之爭,惟確實亦有如國教行動聯盟等教育團體與臺大持部 分相同意見,主張「先考後招、一次分發」,並指出根據其民調結果,有高達七 成六的民眾贊成申請入學以及考試入學一次分發,贊成全部入學考試成績出來後 再辦理分發作業的「考完再招」的民眾亦有八成三。5

另一受矚目之建議方案則屬高中端共兩百五十二位高中校長、主任以及臺大 電機系教授葉丙成等人所登報之連署提案6。連署直言過去大學兩階段式考招制 度對於高中三年完整學習造成莫大之傷害,新的考招設計規劃草案仍然使學生於 高三下學期必須分心於推甄複審、複試等等準備,對於新課綱中高三下學期加深 加廣學科以及選修課程學習造成嚴重的干擾,然而新課綱最精彩之處,正是高三 下學期所設計之多元選修課程。該群連署教師依據他們長年在高中教育耕耘以及 觀察多年的經驗,提出其認為最理想的考招方案,方案內容整理如下表:

4 馮靖惠(2017 年 1 月 7 日)。臺大校務會議通過 批招聯會「偏離正道」 大考方案 臺大槓上 清大。聯合晚報。第A2 版。

5 鄭語謙(2017 年 10 月 16 日)。兩階段分發要拖半年 學者、家長不挺 逾八成盼學測考完就分 發。聯合晚報。第P3 版。

6 詳細之連署內容請參閱和平高中陳智源、瑞祥高中林香吟等聯名作者(2017 年 2 月 6 號)。考 招這樣改 救救高中生! 大學 請讓我們好好教孩子。聯合報。第 A13 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針對新考招方案設計之討論繁多,2017 年二月招聯會再度召開常務委員會,

會後決議維持考招「二次分發」之原則。學科能力測驗(X)將考五科(國文、英 文、數學、自然以及社會科),學生於申請入學時,大學端可從五科中至多採計 四科;分發入學管道部分,則採計學科能力測驗(X)、分科測驗(Y)加上術科考試,

最多可採計五科,最少應採計三科。三月底,招聯會召開會員大會通過大學考招 調整案,預計將搭配新課綱之大學考招制度,採取「現況微調精進」以及「分階 段銜接」原則,強調從現況進行逐步的調整,並且精進各項考招配套措施,強化 與新制的接軌,以減少變革衝擊。因之,招聯會研議新考招方案將自 108 學年先 行試辦,鼓勵各大學將學測成績採計由現行最多五科,調降為最多四科。未來的 最終目標,是能將各校系的採計科目調降為三科。因此,現制規定考生五科中只 要有一科為零分即不能參加甄試申請,未來也將研議試辦即使有一科零分還是可 以參與申請,學校不得採計五科總級分。7方案在同年四月中旬由教育部核定公 告,且因應新課綱延後一年,該調整方案確定在 111 學年度正式實施。

貳、調整方案內容

一、考招基本原則與架構

依據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60051855 號函核定以及招聯會官方網站所公 布之資訊 ,未來調整方案仍維持多元化之入學管道,包含特殊選才、繁星推薦、

申請入學以及分發入學等管道(參閱表格 3);在大學評量選才的方面,則強調

「多資料參採」之精神,避免過去因以考試成績為大學選才之主要依據,而影響 高中課程之規劃與教學為因應大學入學考試而側重考科的練習。未來十二年國教

7 許秩維(2017 年 3 月 29 日)。大學考招案分階段銜接 明年申請時程往後延。中央社。國內文 教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課綱以「核心素養」為課程發展之主軸,強調學習不應被學科知識以及技能所侷 限,應關注學習以及日常生活之結合,著重培養學生的人文關懷與通識能力。

表格 3 考招調整方案之入學管道說明

入學管道 選才精神與內涵

特殊選才

顧及弱勢與大學所在區域之在地學生,招收有特殊才能、經歷以及成 就之學生,增進學生之來源多樣性。

繁星推薦 選才精神為強調區域平衡、加強城鄉就學機會,推動就近入學。

申請入學 選才精神為強調適才適所、拔尖扶弱,參採學習歷程、多元表現或是 透過大學校系自辦之甄試項目進行選才。

分發入學 選才精神為強調簡單一致,採計入學考試成績,直接進行分發。

資料來源:大學招聯會網站(2017)。

多資料參採之選才依據主要可以劃分為「學科能力測驗」(簡稱 X,本文以下 或簡稱為「學測」)、「分科測驗」(簡稱 Y)以及「綜合學習表現」(簡稱 P)此三 大類學生學習成果資料。前兩者分別測驗學生之核心基本能力(X)以及進階學習 成就(Y),由大考中心統一辦理;綜合學習表現(P)則呈現學生無法以單一紙筆測 驗評量之多面向學習實作成果以及潛能表現,包含學生高中在校階段之學習歷程 資料(P1)以及大學校系自行辦理之筆試、面試以及學習實作表現(P2)等兩大部份,

整體考招調整方案之參採資料設計請參見下表。此外,除以上一般性之參採資料 類別,尚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以及「術科測驗」(包含音樂、美術以及體育 專長等技術科目評量),其成績資料之使用與否以及使用方式則由各大學校系自 訂。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上述各入學管道之參採項目大學校系皆可自行訂定檢定標準與參採權重標 準。在申請入學管道方面,因其主要以學生之綜合學習表現為考量之要點,是以 各大學校系可使用學科能力測驗(X)之成績(採級分制,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可 取至小數後第二位,小數後第三位四捨五入)於申請入學第一階段之檢定以及篩

上述各入學管道之參採項目大學校系皆可自行訂定檢定標準與參採權重標 準。在申請入學管道方面,因其主要以學生之綜合學習表現為考量之要點,是以 各大學校系可使用學科能力測驗(X)之成績(採級分制,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可 取至小數後第二位,小數後第三位四捨五入)於申請入學第一階段之檢定以及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