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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形成 一、早期的居住型態

第一章 落地生根:桃園縣的都市阿美族

第二節 聚落形成 一、早期的居住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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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聚落形成

一、早期的居住型態

根據林金泡的研究,民國七十年以前,都市原住民的棲息場所大致有三類。

第一,工廠或公司的工舍:就是工作所在地之工廠或公司配給他們寮舍暫居,由 於不收房租及水電費,所以大部分都市原住民來到都市謀生的第一站就在工舍裡,

另外兩種分別是「租房」及搭蓋「違章建築」。(林金泡 1981,頁 50)

圖 1-5 龜山鄉中華磚廠旁阿美族員工宿舍的客廳 資料來源:翻攝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在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六日,連續刊載由記者黃興隆製 作的新聞專題「被遺忘的都市邊緣人」,其中圖 1-5 就是位處於現今龜山鄉兔子 坑福源國小旁的中華磚廠,其內部的員工宿舍,美其名為員工宿舍,但是透過記 者的描述,這樣的員工宿舍,只不過是一棟大約五十幾坪大小,以石綿瓦搭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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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陋工寮,竟然住了八戶人家,這八戶人家全部都是阿美族人,大大大小約六十 多人,平均每人還分不到一坪的生活空間。

除了住在工廠提供的員工宿舍外,早期遷徙至桃園縣的阿美族人,大部分剛 開始尋找落腳之處,幾乎都會選擇租賃房屋,租賃房屋的地方也都選擇工作地之 附近,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早期在桃園縣大溪鎮的興南里、仁愛里的僑愛新村、

儲蓄新村,八德市的松柏林社區、更腳寮等地,因為鄰近鐵工廠、鞋廠、紡織廠 等等大型工廠,這些地方就成為桃園縣都市阿美族初來乍到之居住地。

二、都市阿美族社區聚落的出現

圖 1-6 桃園縣境內阿美族人口分佈圖

資料來源:轉引自(林修澈 2005,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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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地區大量招工遷居桃園縣。

所以當原住民在都市中相遇重逢,體認相同的生活際遇、相同的生活環境,

在異地相知相惜,民族意識、民族的概念再現於都市之中,對民族的認同感也就 特別強烈,因為如此,基於鄉情人親土親,相互扶持的心理因素,大家都希望與 同鄉、同部落或較熟悉的人一起工作、一起居住,因而在大家呼朋引伴之下,在 本縣各鄉鎮形成一個又一個的原住民聚落社區,如大溪鎮僑愛里、仁義里的僑愛 聚落最多時曾達一百五十餘戶以上,以從事鐵工廠工作為主;龜山鄉的兔坑村和 大崗村地區也各有百戶以上原住民聚居於此,以從事磚窯業為主;八德鄉松柏林 及世紀社區也聚集百餘戶的原住民。

截至目前為止,桃園縣可稱得上聚落社區的大約有 45 個阿美族聚落社區,

這些聚集區都在六十至百戶以上,當然還要以該社區能否進行豐年祭活動來衡量,

因為有活動就會有組織,有實際的組織運作和居民間的互動,才足以稱得上是聚 落社區,而且是自發性結合的跨村里原住民聚落。一方面與同鄉住在一起讓原住 民可以得到歸屬感和精神上的寄託,也達到相互扶持的目的,當時這樣的聚落社 區,對都市原住民也起了一定的安定作用。(洪國治 2006,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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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岸地上的「都市部落」

圖 1-7 早期桃園縣都市阿美族河邊違建 圖 1-8 撒烏瓦知部落豐年祭活動 資料來源:翻攝中國時報 資料來源:林志強提供

阿美族遷徙至北部都會區後,除了形成所謂的聚居社區外,最具特色的居住 型態,就屬在河川地上搭蓋「臨時住所」,這些臨時住所的名稱相當多元,有人 稱作「工寮」,也有人稱作「聚會所」,但是,這些搭蓋在行水區上的矮房子,

政府單位一律視作違章建築。

在北部地區,以阿美族為主要居住的違建區,就屬前台北縣的「三鶯部落」、

「溪州部落」最為出名,經過新聞媒體及社運人士的「運作下」,這兩個都市阿 美族的違建區,早已成為全國知名的「明星違建區」;也因為各界的聲援下,原 本面臨拆遷命運的兩個都市阿美族河岸部落,目前依舊屹立在大漢溪及新店溪畔,

完整且獨立於新北市都會區外。

在桃園縣境內,都市阿美族人也有兩個相當著名的河岸部落,分別是位於崁 津橋下的「崁津部落」及武嶺橋邊的「撒烏瓦知部落」,這兩個部落的形成,大 約可以推估於 1980 年代初期,最初只是零星地搭蓋簡易的矮屋,作為棲身之所,

漸漸地,來此搭蓋違建的都市阿美族人越來越多,也逐漸形成獨樹一格的都市阿 美族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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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7 是 20 年前由中國時報記者拍攝到初期「撒烏瓦知部落」的雛型,當 時還稱不上聚落的型態,而且每當上游的石門水庫洩洪時,這樣臨時搭蓋的簡易 寮舍無一倖免,都市阿美族人除了面臨到定期被沖毀的「恐懼」,也要面對主管 機關不定期的拆除。

由於在各界的關心及民意代表奔走下,原本要面臨拆除命運的兩個桃園縣都 市阿美族河岸部落,渡過被拆遷的危機,甚至在桃園縣政府的規劃下,要在原部 落的現址規劃原住民文化園區,圖 1-8 就是撒烏瓦知部落 2010 年的豐年祭慶祝會 場,可以看見這些居住在河岸部落的阿美族人,正開開心心地迎接「就地合法」

的居住權,部落房屋的形式,也從過去臨時搭蓋的窘境,轉變為較為堅固的形式。

不過,這兩個都市阿美族的河岸部落,在桃園縣都市阿美族內部,卻對其持 有兩極化的看法,支持的一方認為,政府應該重視這一群族人的居住正義權,尤 其也有許多學界及社運界的奧援,讓河岸部落的族人找到抗爭的著力點。

相較反對河岸部落的意見則表示,這一群都市阿美族人,是污名化全體桃園 都市阿美族人,尤其有都市阿美族的報導人表示,他們根本是貪小便宜的人,好 吃懶做,有的還是明明就在外面有購置房產,就是不願意搬離河岸部落。

因此,對於這樣的居住型態,都市阿美族人確實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 如何,這樣的居住型態已經成為觀察都市阿美族人,選擇在落腳桃園時的一種現 像,本研究只作事實之陳述,並無價值判斷,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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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都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