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聯福自救會抗爭行動之集體行動分析
第二節 聯福自救會成員參與抗爭之集體行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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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劃分成廿三個班,分班的依據正好由生產線來作區隔。願意參加自救會的,
就留在原班,不願意參加自救會的則退出抗爭行動。但基本上在抗爭之初,四百 多位的員工選擇留了下來。
第二關於錢的部分,自救會成立之初的金錢收入以收取會費為大家的基本共 識,同時將繳交會費視同於參與自救會抗爭的會員資格;另一方面曾茂興等人將 老闆關廠後尚未搬走的機器拆解分批運出去拍賣以獲得自救會運作的財源,這部 分錢的動向因為當時工廠內部一片混亂,處理過程比較不透明,導致後續的記帳 與流程曾經鬧得大家在合作上不是很愉快,是一遺憾。
第三在組織運作上,民國 85 年 8 月 13 日資方通告關廠,自救會即於 8 月 21 日成立,並且立即召開第一次自救會大會,與會員工全體以選舉的方式選出會長 一名及代表十二名,並且通過決議,唯有勞方十三名代表到齊、資方也確保能夠 全權處理者,才能開啟談判。除當天大會做出的決議之外,會後各班皆選出各自 的領導班長,員工們稱「抗爭班長」,用來和原先工廠內生產線上的帶班班長做 區隔,領導班長的主要任務是在抗爭行動的推行中,負責各班成員的聯繫工作。
主要的領導還是由曾茂興擔任,他是總指揮,是抗爭行動發想的來源。
第二節 聯福自救會成員參與抗爭之集體行動分析
之所以稱為「自救」會,正是因為工人面臨老闆無情對待時無從依靠,只能 靠自己的力量搶救自己的權益。關於聯福自救會成立之集體行動分析,以下則提 出幾個問題,待稍後做分析檢證。首先,團體大小是否會影響集體行動的形成?
第二,個人預期參與集體行動應負成本大於所獲得的利益時,就不會參與集體行 動?第三,自救會成員參與抗爭行動是否具有超理性動機?是否會因具有超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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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會使個人不計利害得失,參與集體行動?第四、自救會的強制規範與選擇性 誘因,能否促進自救會成員參與集體行動的意願?第五,公共財在自救會成立的 過程是否存在?自救會成員的成員會因為為了提供公共財而參與集體行動?最 後,政治企業家型的工運領袖有利於「形成」集體行動?
壹、大團體與小團體:搭便車者的問題
基本上,參與自救會者必定是對關廠事件不甘願,想藉由自救會討回應有的 公道。但討論到心理上想參加或不參加,關係的是參與每個人考量抗爭將來可能 付出多少成本,而付出的成本多寡,也確實地影響到每個人參加與不參加的念頭。
參與抗爭行動且堅持到底的成員,筆者將之定義成自救會的「小團體」;參與自 救會的全體成員則為「大團體」,舉凡有參與自救會組織,包括不想參加但最終 還是參加者、不想花過多時間投注在抗爭行動者、以及雖然參加自救會,但在政 府催告還款時向政府還款者,這些群體再加上原先的堅持抗爭到底的「小團體」
構成了集體行動中的「大團體」。
聯福自救會從筆者所定義的小團體來看,理論上應當是指那群堅持到底,為 求公道而不願向政府妥協還款的成員。這群成員的內部凝聚力較高,成員性質也 比大團體來的齊一,差異性較小,動員能力相對較強。大團體則放大至所有參與 自救會的成員,理論上來說,大團體的內部凝聚力會較小團體差,成員性質呈現 多元紛雜的現象,也容易因為各成員間不同的意見與個人考量造成動員上的不易,
更重要的是成員們容易有搭便車的心態,致使集體行動的形成更加困難。
自救會成立之初會不會擔心參與人數不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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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茂興)以前會對我們這些歐巴桑說,這件事你們不一起弄的話就沒機會 了,還會罵我們這些歐巴桑太聽話只會做什麼的。那時候要參加不參加的其實 意見也很多,當然帶頭的人有說要大家一起去(抗爭)才有機會引起注意,所以 他們會在工廠跟大家宣傳討論要組自救會的事情,那曾茂興就是比較強勢一點,
他一來看了看之後就開始跟大家講要怎麼做怎麼做的。(SCH,訪談紀錄,
2014.03.25)
在工廠裡面的幾乎都參加自救會了,不參加的沒幾個啦!我們全班都有參加抗 爭,很少有不參加的,不參加的可能就是有別的打算的…會擔心參加的人不夠 多,所以那時候同事之間也會互相講說要一起參加抗爭,還好大家考慮之後都 願意留下來,因為覺得這件事(老闆落跑)實在是太不公平了!(LPC,訪談紀錄,
2014.03.24)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自救會的成員彼此互相遊說,在此「說服階段」
較積極的成員盡可能地將所有人都納入自救會組織中,同時,大部分的成員確實 也有經濟壓力,非得討回這筆錢不可,因此實際上觀察聯福自救會內部是否有搭 便車者的現象,從幾個訪談內容中大致可以得知搭便車者的現象並不那麼地明顯,
基於自利的選擇,反倒促成大多數的人加入抗爭。
班上有些其他人的狀況是錢少的一開始就不拿的也都有,也沒有參加自救會,
向我們這班比較年輕的,也有一些人一開始就沒來啊!可能也有其他打算啦,…
不參加抗爭想要佔便宜?沒有想這麼多啦!這是關於自己的事,當然自己要出 來爭取,除非說你就放棄說都不要拿任何一毛錢的那種就會不來,但那種的人 真的很少,我自己就跟班上的人說希望他們都要來參加,只有大家一起參加,
才有辦法讓政府動搖。(CSM,訪談紀錄,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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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他的難處啊!會有他自己或是家庭的考量,一開始(自救會剛成立) 大家也都各自有打算,如果說不參加的話那就是確定不要爭這個東西了,那時 候有很明確地說有參加(自救會)的打贏了才能拿,我們也是很多人有生活壓力,
沒拿到這筆錢就過不下去了!我也跟班上的一些人講說要留下來,後來工廠裡 面的幾乎都留下來了。(LSG,訪談紀錄,2014.03.24)
一開始就沒有參與自救會運作與抗爭行動的,有以下幾種可能:工作時間短,
年資少,可領的資遣費不多,因此領或不領影響不大;家庭經濟狀況許可,對於 關廠後未領到的資遣費與退休金,不領也不會構成太大的影響;家庭經濟狀況不 佳,但因為還年輕,還有能力另謀他職賺錢養家,考量參與抗爭可能會花費的時 間跟心力,不如直接找下一份工作來的實際因此未參與抗爭;家人極力反對參與 抗爭,即便自己想參與但未能得到家人支持;年紀稍長者個人身體健康狀況不允 許。
以上羅列幾種一開始就沒參與自救會運作的可能原因,當然這幾種狀況僅是 訪談過程中得知的,仍有其他因素可能造成個人不參與自救會的決定,但本研究 曾經訪談過的三十多名聯福女工們,除了以尚有能力另謀他職而不參與自救會為 大宗外,尚未出現因為有「我不抗爭,別人去抗爭,我可以分享成果」這種念頭 而不參與自救會的說法,亦即:不參與自救會抗爭行動的人,可能是因為其他外 在因素影響,但未必是參與抗爭行動那群人的「搭便車者」。
同樣地,已經加入自救會的群體之中是否存有「搭便車者」的問題呢?會不 會想說自己不積極投入抗爭,交給別人去抗爭就好?
不會,那時候大家都還在工廠裡面做,過沒多久就都停下來了,那時候大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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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要同進退,因為吃虧的是自己,沒拿到的錢當然要自己盡力爭取,那時候 不會有想要佔別人便宜的想法。(LCL,訪談紀錄,2014.04.13)
一開始便不參加自救會組織的聯福員工,多半是其他外在條件影響,但很難 說明是因為期待分享他人抗爭成果而選擇不參與抗爭,況且對於日後抗爭情況如 何都還是個未知數,很難有事先預見其結果而選擇參加或不參加的可能。至於留 下來的人,明知抗爭行動會是吃力又不討好的事,仍然選擇參與抗爭,因為她們 認為這是她們自己的事,有必要自己親自出面爭取。筆者在訪談過程中訪問的聯 福女工們,一致地認為參與自救會都是逼不得已的,不是心甘情願的,基於此種 心情讓女工們體會到「為自己而戰」,從後段的討論可以得知。
然而有意願且有參與,不代表每個人都能竭盡全力地無私地為團體付出奉獻,
雖然組織工作者將自救會成員們集結起來,必然以成員皆須積極參與、付出等量 的心力於組織為目標。但回歸現實的考量,每個人所欲爭取的資遣費與退休金額 度並不相同,每位成員投入自救會組織的程度自然也有差異,組織工作者如欲要 求所有成員都得付出一樣的心力實為困難。因此,在團體中一定會有積極貢獻的 熱心成員,同時也可能會有投入程度較淺,或其時間心力不以參與自救會為主的 成員,此差異性為大團體必然存在的現象。當團體人數越多,個人的行為在團體 中呈現的效果就越不明顯,若個人意識到自身對集體行動之貢獻度極低,彷彿有 付出和不付出都差不多時,很有可能造成個人選擇不付出而產生搭便車者的情形,
使集體行動的形成更加困難,這種想主動佔別人便宜的攻擊性動機,會使個人不 願意負擔個人成本以追求團體利益。
當自救會中願意付出的人越多,小團體將越大,有利於集體行動;反之,當
當自救會中願意付出的人越多,小團體將越大,有利於集體行動;反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