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他換教授之概念
第三節 自他換教授與七因果教授的關係
自他換教授與七因果教授是《廣論》中載明發起菩提心的兩種方法,都被認 為是由阿底峽從印度傳進西藏,前者明確地來自寂天的著述,以《入行論》為主 要;後者則標註為口傳教授。然而,兩個發心次第,並非截然不相容,或只能擇 一而修。實際,兩者之間有相同之處,甚至可以結合成一個發心次第,
一、兩種發心教授之共通點
七因果教授與自他換教授的共通點,除了其目的均為菩提心的發起外,另外 兩種發心教授均以平等捨為前行,並均以大悲為核心。
(一)均以平等捨為前行
《廣論》中很清楚地說明平等捨是修行七因果教授的前提要件是修習平等捨,
這是要讓修習者對有情不會因為強烈的愛惡親疏的感受,而生不起慈悲心。對於 自他換教授,則就此部分並未置一詞。
自他換教授是否需要以平等捨為前行?前已提及在《入行論》中,自他相換 教授前提到應修習的法類,是「等觀自他修習法」,為〈靜慮品〉中第90 偈到 第110 偈。該部分首偈(即第 90 偈397)闡明到:
首當勤觀修 自他本平等;苦求樂同,護他如護己。
可見這裡所指的「等觀自他」,即是指平等捨,而這就是在修習自他相換前 的必要步驟。在此不免產生疑惑,如果修習自他換教授以修習平等捨為前行,何 以《廣論》漏未提及?
八大教授中提到發心次第時,或有僅提及七因果教授者(如《淬鍊精金》),
397 寂天著,釋如石譯:《入菩薩行》,頁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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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致依照《廣論》,併列七因果教授與自他換教授二者。而在《掌中解脫》
中,同樣提到這兩種發心次第,但特別在自他換教授部分,提到了伽喀瓦(又譯 為伽喀巴,1101~1175 年)的《修心七義論》。
依照《掌中解脫》所述,自他換教授從阿底峽到伽喀瓦之前,為僅流傳在師 徒之間的隱密教授。由阿底峽傳進西藏後,傳給其弟子種敦巴,再由其秘密傳給 博朵瓦,再由博朵瓦傳給弟子朗日塘巴與霞惹瓦二人。伽喀瓦因見到朗日塘巴所 寫的《修心八偈》中一句:「勝利歸於他,虧損則自取」,而深受感動,一心想 學習自他換教授,故欲訪朗日塘巴為師。然而因朗日塘巴已示寂,而轉向霞惹瓦 學習此法,並發起了菩提心。當時因藏地流行痲瘋病,出於慈悲之心,伽喀瓦即 將此法傳予許多痲瘋病人,因此自他換教授有個別名為「痲瘋病治法」。伽喀瓦 認為這樣殊勝的教授以密法傳授實為可惜,除普傳於大眾外,並記錄成文字,形 成分為七節文義的《修心七義論》。398
《修心七義論》中的七節依序分別為:開示加行基礎法、正行修菩提心、轉 惡緣為道道、開示一生修持之總綱、開示修心純熟之量、開示修心三昧耶、及開 示修心學處。399在「正行修菩提心」中關於修習世俗菩提心的部分,偈頌內容僅 9 個句子,然其中的意涵經由後世祖師的開演,把七因果教授和自他換教授,結 合為一個完整連貫的發心修習教授:前行為平等捨,再從「知母」、「念恩」、
「報恩」,到自然生起「悅意慈」,然後在「修悲」時以自他換法修習,最後回 到「增上意樂」的強化承擔心,而有「菩提心生起」的果相。400如果以《修心七 義論》中這樣的順序,平等捨基本上是一連串發心次第最開始的前提條件。或許
《廣論》就自他相換教授前未提及平等捨的修習,就是基於這樣的架構模式,而 非是以別別不同的發心次第來構築兩條不同的發心之路。
實際上,如果把七因果教授和自他換教授分開修習時,兩者仍均需以平等捨 為前提。雖然都要使內心不再受貪瞋及親疏之別的影響,而對一切有情能平等以 觀,但是兩種平等捨心的修法,仍稍有不同。
就七因果教授中第一支「知母」的前行的平等捨心,僅是對中庸、親友及仇 敵三種對象,去除親疏與貪瞋之感。這樣的平等捨心,被認為是與聲聞乘相共通 的平等捨修法。而自他換教授的平等捨前行,不僅僅包含了上述內涵,而是一種 在思想與行為方面為一切有情與樂拔苦,卻不分遠近親疏的平等心,這是在大乘 特有的平等捨修法。401前者比較著重在觀察「對方讓自己生起貪瞋之心」的因素 是什麼,而在此部分去調整自己;後者更重視的是去觀察在自己的認知中,造成 看待自己與他人差別的因素是什麼,以去除那種自己、他人的差別對待。
398 帕繃喀仁波切講授,第三世墀江仁切筆錄整理,仁欽曲扎譯:《掌中解脫》頁 749-750。
399 帕繃喀仁波切講授,第三世墀江仁切筆錄整理,仁欽曲扎譯:《掌中解脫》附錄,頁 124-130。
400 帕繃喀仁波切講授,第三世墀江仁切筆錄整理,仁欽曲扎譯:《掌中解脫》,頁 752-753。
401 帕繃喀仁波切講授,第三世墀江仁切筆錄整理,仁欽曲扎譯:《掌中解脫》附錄,頁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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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自他換前所修習的平等捨心,可以從兩個角度(二諦)來思惟:402 首先,觀待世俗之能立。即從世俗諦的角度來看。又分成「觀待他人之能立」
與「觀待自身之能立」:
1.所謂「觀待他人之能立」,是指從其他人(有情)的角度去觀察,可由三 個思路來建立:一是想到自己即便在夢中,都不願意有一點點痛苦,對快樂又永 不饜足;而所有的有情也都是如此,因此對他們因為關係的親疏遠近而有分別,
是沒有道理的事。第二,如果有十個乞丐前來向自己乞討,對他們的施食並不會 有親疏遠近之別。那所有的有情都缺乏安樂,都有同樣希求快樂之心,而實際上 不要說無漏樂,連一點有漏的安樂都十分缺乏。因此對於所有有情都要不分親疏,
平等地為他們成辦利樂。最後一個思考的點是:假如一群痛苦的病人需要照顧,
由於他們身受的苦痛相同,因此不應有分別,要同等地照顧他們,否則即有過失。
那一切有情同樣都受煩惱三毒的控制,都在輪迴生死中的苦海沉淪,所以不該有 分別,都要同等地為他們拔除痛苦。
2.「觀待自身之能立」部分:當從上面的角度思惟之後,還要思惟這件事為 何要由自己來承擔。一樣可以從三個方向思考:一,解脫生死和成就一切智,都 是我們所追求的,也都必須要依靠所有有情才能獲得,而且所有有情都曾做過自 己的親人,並饒益過自己,因此不該有親疏之別。二,雖然有情可能曾經傷害過 自己,但傷害多半是一時的,然直接、間接對自己的饒益卻無法勝數,這種情況 可看自己眼前的現狀稍加思惟即可了知,因此不該困在「也曾被傷害」的思路。
三,更進一步去思惟,自己就在生死輪迴之中,死亡如影隨形,生命如同被困在 牢獄一般,猶如明日即將被處決的死囚。因此今晚還在思考愛恨親疏,而生起貪 瞋分別之心,實在是很可笑的。自己、他人和一切有情都是處於這種狀態,如果 還要這樣去分別,毫無道理可言。
其次,觀待勝義之能立。同樣可以分成三個理路思惟:
1.把傷害自己或讓自己有所損害的人稱為「敵人」、把自己喜愛或對自己有 助益之人稱為「朋友」,這都是因為自心的錯亂與執著所造成的結果。因為擁有 圓滿智慧的佛陀並沒有這麼認可,祂不會把為祂塗香之人視為親友,也不會把傷 害祂的人當做仇敵。由對比佛陀的心和自心,就可以知道自己這種敵、仇之別是 源自於自心的錯亂與執著。
2.再者,所謂「仇敵」或「親友」的關係,並不是永恆不變的。思惟在無始 生死中,這一世的親友,可能是上一世的仇敵;而這一世的仇敵,又可能是上一 世的親友。這種關係,在輪迴生死中會一直都在轉變。因此過分執著在敵、友的 關係而有分別心,並沒有道理可言。
402 帕繃喀仁波切講授,第三世墀江仁切筆錄整理,仁欽曲扎譯:《掌中解脫》附錄,頁 1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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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後,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是互相觀待所產生的。同一個人,對一方來說 是親友,對另一個人來講,可能就是仇敵。而這種從勝義的角度來看,是沒有道 理、無法成立的。所以執著在遠近親疏的關係中而生起分別心,是不合理的。
透由上述九個理路來縝密思考之後,修習者應該會在內心中生起五個結論
(決定):
(一)決定成就平等心,無論在思想與行動上都願意為一切有情與樂拔苦。
(二)決定斷除我愛執的惡念。
(三)決定將他愛執做為修持的中心。
(四)決定修持自他換教授。
(五)決定對自他換教授產生興趣而修持。
以上針對自他換教授的平等捨,在修習後可以很快地銜接到自他換教授的修 習。因此,在《廣論》中雖未直接說到要以「平等捨」做為修習前的前行修法,
但
為明確釐清,將四無量心中的「捨心」、七因果教授之前行的平等捨心、及 自他換教授之前行的平等捨心,初步分析如下表:
四無量心之捨心 七因果教授前行 自他換教授前行
相同點 均屬於「無量捨」
目標
希 望 有 情 沒 有 貪 瞋等煩惱(遠離貪 瞋)
希望修習者自己的內心中,對於一切有 情可以不受親疏之別、貪瞋之心的控 制,而生起平等對待之心。
所著重之 觀察角度
觀察有情因貪、瞋 之 心 而 使 自 己 在 輪迴中受苦
觀 察 有 情 讓 自 己 生 起 差 別 之 心 的 因素
觀 察 自 己 認 知 中,造成自己與其 他 有 情 不 同 的 因 素
修習層面 與聲聞乘相通 與聲聞乘相通 大乘特有修法
最後觀修對象 無量有情 一切有情
【表 17:四無量心、七因果教授、自他換教授中捨心比較】
(二)均以大悲為核心
在第三章已就七因果教授以大悲為核心做較深入的討論。《廣論》中明文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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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開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因此從出發點的層面去看的話,不只是單純
示「開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因此從出發點的層面去看的話,不只是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