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廣論》的思想傳承與菩提心概念
第一節 阿底峽及其重要佛學思想
在藏傳佛教史中,阿底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他是後弘期的關鍵人物之一,
將「朗達瑪滅佛」後衰微的藏傳佛教教理重整,並予以系統化的重建,目前藏傳 佛教各教派都深受阿底峽佛學思想的影響。除《廣論》本身即以阿底峽之重要著 作《菩提道燈論》為本外,宗喀巴及格魯派甚至自詡為阿底峽所傳之噶當派傳人。
一、阿底峽的生平簡述
據考,阿底峽生於西元982 年75,俗名為月藏(Candragarbar),法諱為燃 燈吉祥智(Dīpaṃkara śrījñāna)76,「阿底峽」(梵語:atiśa,藏文為 ཨ་ཏི་ཤ་)為 其入藏後藏王對其之尊稱,意指「殊勝」。
其出生為東孟加拉國超越城(Vikaramapura)之三王子,生而早慧,據傳 18 個月大即能讀誦「讚佛」等文句,自幼廣習各類經典及五明,熟諳佛教和外道的 文化。其對聲明尤其擅長,15 歲時曾在寺中代師與外道辯論,以聲明問題折服 對方而揚名。77曾追隨當世著名學者那洛巴、響底跋、勝敵、羅怙羅笈多等,而 精通顯密各種論典法要。
據藏文史料記載,他因於夢中多次見佛菩薩及瑜伽母等示現提示,而於29 歲出家。7831 歲更出海至金洲法稱處廣習論典,尤其是習得多種發菩提心的共、
不共教授。十二年後回到印度,旋為國王迎請至超戒寺,廣弘發心教授。由於其 盛名,至其57 歲應邀入藏時,已身佩百八隻寺鑰,掌理多數道場79。
75 目前多數資料咸認為阿底峽的出生年份是西元 982 年。如陳玉蛟所著《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
(台北:東初出版社,1991 年,頁 14)、辜琮瑜著《西藏密教之父-阿底峽尊者》(台北:法鼓文 化事業有限公司,2009 年,頁 152)、及鄭堆所撰〈阿底峽大師早年生平考〉(《宗教學研究》,
2010 年第 2 期,頁 137-139)一文,均如此記載。然釋聖嚴所著的《西藏佛教史》一書中,則引 用了日本學者的著作,提及阿底峽的出生年份及入藏年份有各家不同之說法(參見該書第53 頁)。
76 亦有譯為「吉祥燃燈智」,如鄭堆所撰〈阿底峽大師早年生平考〉一文即是。依照梵文語意,
dīpaṃkara 意指「燃燈」,śrī 則為「吉祥」之意,jñāna 意旨「智慧」。
77 參見《廣論》,頁3。又參見釋法尊譯:《阿底峽尊者傳》(台北:福智之聲出版社,2007 年),
頁15。
78 參見《阿底峽尊者傳》,頁 14-15;及《廣論》,頁 3-4。
79 參見陳玉蛟著:《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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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佛教在印度正處理於理論成熟之時期,顯密融貫,次第井然圓滿。然 西藏佛教卻尚處於「朗達瑪滅佛」80後的混亂期,雖然已有有志之士以各種努力 欲加以重振,然因政治和社會長期的動盪不安,而未能盡全功,整體呈現出沒有 修行次第、不重視修行次第、顯密互謗、輕視戒律等等充滿紛亂擾嚷的狀態。為 此,阿里地區古格王朝的智光王在聽聞到阿底峽的名聲後,決意迎請阿底峽入藏 振興佛法,然遲至菩提光王在位時才完成這個心願。81
阿底峽入藏後,菩提光王向其詳述西藏佛教當時不符正法之紊亂狀況,並請 求阿底峽撥亂反正。阿底峽為此撰述了《菩提道燈論》,並四處宣講,建立藏地 修行之道次第系統。除《菩提道燈論》與道次第外,阿底峽並撰寫多部著作、譯 經、宣講經論與戒律,其所說法義及所傳之噶當派,影響西藏佛教至今。
阿底峽除了為藏傳佛教帶來鉅大的興革,使之得以系統化地理解、軌範化地 修持佛教教理,並對其他教派的產生和發展有重要影響外,同時也為藏地的醫學;
文學等事業有重要貢獻。因為阿底峽本身精通醫學,所以將印度醫學知識帶入了 西藏,利於藏地醫、藥的形成和發展。再者亦把印度的語言學知識、文學寫作方 式及文學思維帶入西藏,包括辯論方式;並利用經論翻譯的過程,為藏地帶來未 曾有的印度佛學詞彙。另外因為阿底峽亦精通天文地理及工巧明,也推動藏地曆 法及工巧明的發展。最重要的是,隨著阿底峽的入藏,印、藏之間文化上有重要 的交融,並為西藏佛教帶來振衰起蔽、承前啟後的復興時期。
二、阿底峽與《道炬論》:
(一)《菩提道燈論》的寫作背景:
《菩提道燈論》(梵語為bodhipathapradīpa,藏文為 byang chub lam gyi sgron ma(་ ང་ བ་ལམ་ ི་ ོན་མ))又稱《菩提道炬論》、《道炬論》或《道燈論》(本文以下稱
《道炬論》),阿底峽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阿底峽與《廣論》的關係,是 建立在《道炬論》之上。
於阿底峽入藏後,菩提光王向其詳述當時西藏佛教所面臨的問題,已如前述。
菩提光王並提出了針對西藏佛教最廣泛關注的七個疑問。為了解答這七個疑問,
80 朗達瑪(Glang dar ma, ང་དར་མ།,生卒年約為西元 799 年至 842 年),是吐蕃帝國末代贊普,赤 德松贊之次子,西元838 年至 842 年在位。其於 840 年聲稱佛法的推行致天神震怒,而下令禁 止佛教,並強制推行苯教,史稱「朗達瑪滅佛」。
81 據載,智光王後半生傾盡全國之力欲迎請阿底峽入藏,然於征討叛兵時,不幸兵敗被俘。當 時叛兵要求智光王或者放棄對佛教的信仰,或以等身重之黃金贖取自由。智光王卻囑其王嗣菩提 光王將贖金全數作為迎請阿底峽入藏之供養金,而死於獄中。
參見《阿底峽尊者傳》頁40-41;釋如法、釋如密等譯註:《菩提道第廣論四家合註白話校註集.
第1 冊》(台北:福智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頁 138;釋聖嚴著,《西藏佛教史》頁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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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底峽始撰著了《道炬論》。
菩提光王所提的七個問題,《阿底峽尊者傳》中說包含「共乘二問、顯教二 問、密教三問」82,然具體內容,在阿底峽的各類傳記及《道炬論》中均未記載 或說明,後世論典及現代學者各依其依據而揣測出下列83七個問題:
出處 問題內容
《阿底峽尊者傳》84 「五事」部分:
1. 方便及慧,隨以一支成不成佛?
2. 菩薩律儀所依,須不須別解脫戒?
3. 未得金剛阿闍黎之灌頂,可講說密乘經 否?
4. 梵行者可否受密、智之灌頂?
5. 未得灌頂,可否行密咒之行?
《燈論釋難.殊勝歡喜 供雲》85
1. 何謂大乘士夫?
2. 凡夫所依,能否生起菩提心?
3. 別解脫戒是否需要菩薩律儀?
4. 已具別解脫戒者再受密乘律儀,需要轉 依?還是可以二者兼具?
5. 圓滿二資糧者,是否需要菩薩律儀?
6. 中觀與唯識,何者為清淨正見?
7. 大乘與密乘之門,從何抉擇?
《菩提道次第廣論引 文考證》一文引自《解
脫手冊》
1. 顯密佛法間應如何取捨?
2. 修行之次第應為如何?
3. 行戒之依,需不需要別解脫戒?
4. 方便與智慧,隨以一支成不成佛?
5. 未得灌頂,能否講說密法?
6. 梵行者可否真正授予(密宗)智慧灌頂?
7. 未得金剛上師灌頂,可否修習密宗?
82 參見《阿底峽尊者傳》,頁 61。
83 本表係整理鄭堆所撰〈論阿底峽道次第理論及其傳承〉一文(《中國藏學》2010 年第 2 期,頁 62 至 64)之內容所成。
84 此部分係引自《阿底峽尊者傳》,其中提到:「次至拉朵絳時,供敦永仲、迦格瓦、賈之格瓦 勤薄、迦瓦釋迦自在、枯敦尊主永仲、善慧譯師六人共議五事,請決於尊者。…尊者曰:汝等不 具心力(無智也)較彼尚多,拉尊跋途已問訖,盡載於菩提道炬論中,汝等所問者亦有之。諸人 取論觀之,抉擇已訖,辯才遂窮也(途中事記甚繁,今悉從略)。」,參頁67-68。因此認為此五 事應包含在7 個疑問之中。
85 此係摘自阿喬甘丹苗科林寺刻本《拉卜楞智者衛芒.袞喬堅贊全集》中,轉引自鄭堆:〈論 阿底峽道次第理論及其傳承〉《中國藏學》2010 年第 2 期,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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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何方便,唯于生死樂,但求自利益,知為下士夫;
背棄三有樂,遮止諸惡業,但求自寂滅,彼名為中士;
若以自身苦,比他一切苦,欲求永盡者,彼是上士夫。
這就是所謂「三士道」或「三士說」。三士道是以所追求的目標做為分別的 依據:在輪迴生死中單單追求自身離苦得樂者,是下士夫;斷除惡業、連三有中 的快樂都棄捨,只為求寂滅之樂者,是中士夫;而推己及人,追求自他永恆的利 益及快樂者,就是上士夫。這三士可別別而立,各有追求;亦可密切相關,分別 構成通往菩提道究竟果位的三種不同階段,而又被分別稱為「共下士道」、「共 中士道」及「上士道」,故名「三士道」。
與三士道概念相應的,就是道次第的概念。在三士道概念為基礎之上,由共 下、共中至上士,依次循序漸進,各階段自有其所應追求之目標及依循之修行方 法,先顯而後密,在見行修方面次第井然而嚴密。這兩個概念雖非阿底峽所獨創,
但在他引入藏傳佛教後,始由阿底峽依著藏傳佛教之實際狀況加以融合內化,並 由後繼者發揚光大,讓後來的藏傳佛教修行者,能夠明確地知道自己所應追求的 目標,並能依著相應的修行法門,以提升自己的修行心量及境界。二者對藏傳佛 教在修行上有著關鍵決定性的作用,並成為藏傳佛教最與眾不同的鮮明特徵。
在確認了整體修行總架構後,阿底峽在《道炬論》中強調了供養、皈依和發 起菩提心的重要性。據說在當時藏地貧富差距甚大,富貴者以大量財物做為供養,
而多數平民縱使想要拜見阿底峽以求法,卻無力負擔金銀財寶等供具。88此外修 行者多半追求高深的密法,其中又有很多對密法有錯誤的認知見解,反而對於佛 法中最基礎的業果法則及皈依及菩提心的發起置若無物。因此在《道炬論》中採 普賢行願中的七支供養,配合以「不退轉之心」為動機來做大乘皈依,並對菩提 心及其發起次第、儀軌做相當篇幅的闡明。如此架構並重建藏地對於大乘基礎修 行的正確認知及重視。
針對戒律部分,阿底峽主張在受學菩薩戒之前,應先受任一一種七眾別解脫 戒,換言之,七眾別解脫戒是受持菩薩戒的前行基礎。在別解脫律儀的部分,阿 底峽所採的是說一切有部的說法。實際上依據他的傳記記載,他本身應該是受持
針對戒律部分,阿底峽主張在受學菩薩戒之前,應先受任一一種七眾別解脫 戒,換言之,七眾別解脫戒是受持菩薩戒的前行基礎。在別解脫律儀的部分,阿 底峽所採的是說一切有部的說法。實際上依據他的傳記記載,他本身應該是受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