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媒體產業
二、 自媒體定義與特性
受到網路技術進步的影響,越來越多使用者將個人內容發布到網路平台
上,這些使用者上傳文字、圖片和影音內容,通過網路論壇和社群平台與其他 使用者互動交流,每位使用者都能製作出自己的媒體內容,就像擁有自己的個 人媒體一樣,這種個人媒體也被稱為「自媒體」(盧笛,2015)。
美國記者兼部落格作家 Dan Gillmor(2003)首先將自媒體(We Media)做 出概略的定義,他認為在一個多向數位通訊的新興時代,觀眾可以成為媒體不 可或缺的一部分。2003 年,美國新聞學會媒體中心的研究報告《We Media》對 於自媒體有了嚴謹的定義:「自媒體是一般大眾經由數位科技的強化,與全球知 識體系相連之後,開始理解如何提供和參與他們擁有的事實和新聞的一種途 徑。」(Bowman & Willis, 2003)。中國對於自媒體的研究探討早於台灣一段時 間,也將「We Media」直譯成「自媒體」,成為後續中文研究的用詞依據。中 國學者張瑩(2008)認為自媒體有別於由專業媒體機構主導的資訊傳播,它是 由一般大眾主導的資訊傳播活動,由傳統的「點到面」傳播轉變為「點到點」
傳播,形成一種對等的傳播概念。
在《We Media》研究報告中,引述了 Gillmor 於 2002 年在其部落格提到有 關於自媒體特質的描述,他表示自媒體會是新聞界的下一波潮流,這是建立在 幾個特點之上(Bowman & Willis, 2003):
1. 讀者比作者知道的更多。
2. 自媒體的發展不是威脅,而是新聞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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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以一起使用自媒體發起從專題討論到日常會話的各種形式討論,使 所有人都有所成長。
4. 互動性和通訊技術會以電子信箱、部落格、網路論壇和各種網站的形 式呈現,讓自媒體得以發展。
張瑩(2008)則指出自媒體有六個特徵,分別是:
1. 大眾化、個人化
一般大眾從「旁觀者」轉變成「當事人」,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網 路報紙(Blog)、網路廣播或網路電視(Podcast),「媒體」變成個人的東 西。人們自主地在自己的「媒體」上「想寫就寫」、「想說就說」,每一位平 民都可以利用網路表達自己的觀點,分享自己的生活,建構自己的社交 圈,自媒體成為一般大眾張揚個性、表現自我的最佳場所。
2. 門檻低、操作簡單
對電視、報紙等這樣的傳統媒體而言,媒體運作是複雜的事情,需要 花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去維持,而且一個媒介的成立,需要經過國家有關 部門的嚴格把關,門檻極高。但是,在目前網路文化高度發展的時代,一 般大眾成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媒體」成為可能。
在提供自媒體服務的網站上,使用者只需要通過簡易的流程,根據服 務商提供的網路空間設定好自己的使用空間,就能在網路上發布文字、音 樂、圖片、圖片等資訊,創建屬於自己的「媒體」。不需要投入任何成本,
也不需要任何的專業技術知識,就能擁有自媒體。其進入門檻低,操作運 作簡單,讓自媒體大受歡迎,發展迅速。
3. 互動性強、傳播迅速
受益於數位科技的發展,打破了時空的限制,一般大眾在任何時間和 任何地點都可以經營自己的「媒體」,資訊能夠迅速地傳播,時效性大為增 強。作品從製作到發表,其迅速、高效是傳統媒體無法相比的。自媒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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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迅速地將資訊傳播到受眾中,受眾也可以迅速地對資訊傳播的效果進行 反饋,自媒體與受眾之間沒有距離。
4. 良莠不齊
一般大眾可以自主成立「媒體」,在自己網路空間發布的訊息,也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願做編輯。自媒體取消了傳統媒體由編輯決定發表的權力,
讓各種資訊「任意」傳播。優質的自媒體內容可以對受眾帶來幫助,但是 大部分的自媒體只有平凡無奇的內容,甚至也會有不適當的內容出現。
5. 可信度低
網路自媒體的數量龐大,其擁有者也大多為平民,網路的隱匿性讓這 些擁有者有了「隨心所欲」的空間。有些自媒體過分追求新聞發布速度,
或為了追求點閱率而忽略新聞的真實性,降低了自身的道德底線,這就導 致由自媒體所傳播的資訊可信度降低。
6. 沒有相關法律規範
讓個人聲音得到充分傳播的同時,勢必也會讓一些與憲法、社會道德 規範相悖的聲音得以散播。自媒體從憲法上來看是個人言論自由權的延 伸,作為一種法律賦予的權利,自媒體也有很多界限是不能突破的。然而 盡管已經有很多法律管制網上活動,這些法律還停留在對網站的管理上,
規範自媒體的法律則顯得不夠全面。
許景泰(2015)認為自媒體等同個人媒體,在智慧型手機高度普及的台 灣,行動化、社群化的高速發展,讓現在的自媒體展現出以下幾種特性:
1. 個性化的媒體
可打造一個屬於個人化的網路平台,有別於過去的被動接收資訊,現 在換成作自己媒體的主人,沒有專業限制、沒有內容限制。
2. 進入門檻極低
大量的免費網路平台和 3C 科技使用的便利性,讓使用者操作簡單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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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創造內容不再費時、費力、花大錢,大幅降低打造自媒體的門檻。
3. 快速交互連結
任何時間、地點都可以經營自己的媒體,加上網路社交化的影響,訊 息的傳遞除了可以透過社群交互關係快速散佈開來,更能對不同的社交群 體主動傳遞訊息,網路社群的交互性與即時性,讓自媒體的力量更強大。
王永友和宋斌(2016)對自媒體的資訊傳播特色做了進一步瞭解,認為具 有以下四個主要特點:
1. 傳播主體的廣泛性
傳統媒體的內容傳播過程是封閉的,內容的獲取、選擇、加工、審核 和發布等環節主要由專業的媒體人完成,內容的生產者與接收者分離,一 般大眾難有機會利用媒體主動傳播內容。以網路資訊技術為基礎的自媒體 將內容傳播成本大大降低,一般大眾只要在自媒體平台擁有自己的個人帳 號,就可以將自己的個人內容主動傳播出去,通過帳號追蹤者分享擴散,
一個吸引大眾的內容,傳播範圍會呈指數擴大,更勝於傳統媒體的傳播效 果。隨著自媒體影響力的擴大,傳統媒體機構、政府機關、企業、名人也 陸續建立自媒體,一般大眾與他們相互競爭,能得到話語權的就能成為領 導社會輿論的「意見領袖」。
2. 傳播速度的即時性
行動通訊的發展和智慧型手機普及化,讓自媒體平台不再受到傳統媒 體所受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平台用戶隨時隨地發布的內容,能即時傳送給 用戶的受眾。在自媒體平台,內容從生產、傳播到接收的時間週期以秒計 算,相比傳統媒體少則數小時、多則數天的製作週期,自媒體平台的傳播 速度具有明顯優勢。自媒體的內容傳播能具有即時性,一是因為其進入門 檻低、規範約束少,既不需要專業的編輯反覆審視內容,也不用監管人員 審查內容的可信度,內容一旦產製出來就能傳播;二是由於平台用戶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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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每一位使用者都能將身邊發生的事件,直接通過自媒體平台傳播出 去,省去傳統媒體的編採流程,大幅地提高效率。
3. 傳播過程的互動性
互動性是自媒體的核心價值。自媒體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發展,成為 影響網路平台輿論的重要組成,在於其強大的互動能力。自媒體互動模式 是雙向的,自媒體內容的發布者和接受者身份是雙向的,內容流動也是雙 向的,發布者發布內容的同時也接收到反饋。通過分享、評論、按讚等方 式,使用者可以在自媒體平台自由互動,滿足他們表達觀點、聯絡感情和 突顯特質等心理需求,自媒體的互動性一定程度改變了社會大眾的社交方 式和行為習慣。
4. 傳播內容的複雜性
自媒體平台的技術難度不高、使用費用便宜、進入門檻容易,讓不同 背景組成的群體都能成為自媒體平台中的使用者,參與主體的多樣性決定 自媒體傳播內容的複雜性。來自不同背景組成的群體,其價值觀也存在一 定差異,這種價值觀的差異會在其傳播和分享的內容中顯現,承載著不同 價值理念的大量內容相互交流,共同形成豐富又復雜多變的自媒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