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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類型與台灣自媒體產業的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媒體產業

三、 自媒體類型與台灣自媒體產業的發展

最早的自媒體類型在 Web 1.0 階段就已經出現,是讓使用者產製文字內容 為主的網路日誌(Weblog)。隨著數位科技發展,在 Web 2.0 階段網路日誌加入 產製圖片、影音內容的功能,也開始出現許多以使用者創作內容(UGC, user generated content)為出發點成立的網站,不同網站會各自設定希望使用者分享 的內容主題和類型,因為使用者創作內容帶來的影響力,讓自媒體成為一種新 興趨勢。社群網路服務的出現(SNS, Social Network Services),使得一般大眾 透過社群平台建立自己的人際網絡,此類自媒體型態具有更佳的即時性、互動 性,而且受到其社群性的影響,使用自媒體開始成為一般大眾的生活日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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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通訊發展和智慧型手機普及化,使用直播串流(live stream)功能的門檻大幅 降低,也產生以網路直播為主的影音平台,這種可以讓使用者面對面即時互動 的模式,成為另一種快速發展的自媒體類型。接下來會就上述自媒體類型做進 一步介紹(盧笛,2015)。

(一) 自媒體類型

1. 網路日誌(Weblog)類型

 最早的線上日記在 1994 年左右出現,用來記錄事件或分享資訊。1997 年Jorn Barger 提出網路日誌(Weblog)的名詞來定義這些線上日記,意思 是log on the web(在網路上紀錄),也就是現在簡稱的 Blog,中文稱作部 落格或網路日誌。1999 年前後,隨著相關技術發展和眾多服務供應商出 現,開始廣為流行。

 部落格是一種由個人管理、發布文字、圖像和影片的網站,文章會根 據發布時間由新到舊排列。使用者一般透過部落格記錄個人生活事件和抒 發心境,也有部分使用者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撰寫特定領域的資訊內容,讀 者可以透過評論功能,與不同部落格的作者進行互動。也有一些部落格是 團隊經營的模式,讓來自不同地方的團隊成員可以在同一個部落格發布內 容,提高內容更新的頻率,讓部落格的內容更加豐富。

 在 Web 2.0 的階段,部落格創造出可以同時進行一對多、一對一、多 對多互動的新形態傳播模式。目前的部落格隨著技術進步增加許多功能,

對於使用者的操作便利性、內容多元性與社群互動性都有顯著提升。

2. 使用者創作內容(UGC, user generated content)類型

 User generated content 通常簡稱 UGC,是指由使用者將自己的創作內 容透過網路提供給其他使用者的模式,是Web 2.0 階段網路主流的內容生 產模式。

 採用 UGC 模式的網站,服務供應商不以提供內容為主要服務,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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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使用者一個易於創作和提供內容的平台,使用者除了原本內容接收者 的身分,也能成為內容生產者。這類的服務供應商會設定特定的內容主題 或類型,再依據這樣的原則設計符合其傳播特性的平台架構。

 服務供應商可能會審核提供內容在平台上的合適性,但不會對使用者 的內容進行編輯、修改。在平台上的內容呈現形式,則會透過演算法即時 調整,平台使用者的操作行為可以決定平台內容的呈現,不同的使用者由 於其行為模式的不同,會接收到不同的使用者創作內容。

3. 社群網路服務(SNS, Social Network Services)類型

 社群網路服務可以透過社交網站(Social Network Site)和社交軟體

(Social Network Software)來提供,是基於使用者的個人背景,幫助使用 者找到相同連結的其他使用者,彼此產生交流互動,為使用者在網路平台 建立人際網絡的應用服務。

 早期的 SNS 平台是以社區形式建立,特定群體的使用者互動性強,但 因為缺少使用者的背景資訊,不易建立穩定的人際網絡。在Web 2.0 階 段,服務供應商讓使用者可以在個人頁面上,分享自己的身分背景,在網 路平台建立一個完整的身分形象,重建與現實社會相似的人際網絡。服務 供應商讓使用者在SNS 平台可以簡單的與其他使用者保持互動、分享內 容,還能增加與其他使用者互動的機會。在SNS 平台,使用者在網路上的 身分與現實中身分的界線逐漸模糊,透過這個服務建立的社會網絡成為使 用者生活中的重要部分,SNS 成為自媒體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

4. 直播串流(live streaming)類型

 受到行動通訊發展和智慧型手機普及的影響,直播串流(live

streaming)技術的門檻大幅降低。影音直播這種將圖像、文字和聲音等豐 富元素,透過串流技術即時傳播給使用者的自媒體,逐漸成為流行趨勢。

 直播串流的社交性、真實性和新奇性,會讓進行直播的使用者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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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高度投入其中內容,對於收看直播內容的使用者,也能使他們留下 深刻印象,形成記憶持久的傳播效果(于雷霆,2017)。

(二) 台灣自媒體產業發展狀態

根據葉惟廉(2018)整理的台灣自媒體發展脈絡,可以瞭解整個台灣 自媒體產業的演變過程。

 台灣第一代的自媒體產業以網路日誌(Weblog)的形態出現,在 Web 2.0 剛開始的階段,有多家服務供應商提供這樣的服務。當時造就許多百萬 流量的部落客,無名小站更帶起國、高中生成立個人網誌的風氣,學生們 透過撰寫網誌記錄自己的日常生活,之後網誌走向專業領域評論和食記、

遊記等圖文並茂的分眾內容。不過受到社群網路服務平台的衝擊,包括曾 經擁有百萬會員的無名小站(2003–2013)、Yahoo 部落格(2005–2013)和 yam 天空部落(2005–2018)都陸續流失大量使用者,也使得網誌的服務宣 告中止。少數站穩腳步的痞客邦PIXNET(2003–)隨著網路社群行銷的轉 變,轉變成撰寫體驗文的商業部落格存活至今。

 以社群網路服務為主的自媒體平台 Facebook,在 2008 年 6 月推出繁 體中文進入台灣市場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成為台灣流量最大的社群媒 介,但隨著其龐大流量讓平台資訊太過複雜,失去自媒體的個人化特色。

讓使用Facebook 的台灣人轉移到以照片為主體的 Instagram 來記錄個人日 常,這兩款SNS 平台也成為台灣人主要的圖文分享自媒體。

 在 2007 年就推出中文版,進軍台灣市場的使用者創作內容影音網站 YouTube,雖然很快地就成為台灣人最主要使用的影音網站,不過大多數 的台灣人仍處於內容接收者的使用模式,台灣版本的YouTube 影音內容多 半是合作協議的媒體所供應。直到2012 年 10 月 YouTube 在台灣落實已經 推出許久的「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廣告分潤制度,讓 YouTube 創作者 可以透過創作影音內容得到收益,才讓YouTube 創作者熱衷於建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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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讓平台互動性大幅增加。

 最早在台灣流行的直播串流平台是以電腦網頁進行遊戲直播為主的 Twitch 直播平台,後來受到行動通訊和智慧型手機普及化的影響,許多直 播APP 紛紛出現,包括 17 直播、浪 Live 等與直播主互動為主的皆是這種 自媒體型態。這種隨著科技發展在2016 年瞬間爆發的自媒體,已經發展成 熟的自媒體服務供應商也立刻跟上,與其競爭市場,Facebook、YouTube 和Instagram 都先後開啟符合他們平台型態的直播服務,Facebook 更因為 直播服務在台灣開啟了新形態的電商服務–直播拍賣。

 在直播串流迅速竄紅的同時,YouTube 穩定運作一段時間的「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也到了成熟的時候,因為愈來愈多YouTube 創作者加入 計畫,才能陸續培養出許多擁有百萬訂閱者的YouTube 名人。這些 YouTube 名人成為現階段最受台灣社會關注的自媒體產業人士,其背後帶 來的商業價值非常可觀。

 至今,上述四種主要的自媒體類型,也逐漸在同一家服務供應商可以 使用,在自媒體成為眾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後,使用自媒體服務的一般大 眾,只要能在自己的網路自媒體平台累積一定的知名度,就有機會成為影 響者(Influencer)。由於影響者最初的身分與一般大眾相同,一般大眾會 認為他們與這些影響者是朋友,影響者傳達的訊息可以讓他們認為是來自 同儕之間真誠的推薦(Harrington, 2016)。因為影響者具有這樣的特性,現 在除了提供自媒體服務能產生商業模式獲取利潤,具備影響者身分同樣也 有機會產生自己的商業模式,成為自媒體產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