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郝廣才,《好繪本如何好》,(台北市:格林文化,2006),頁 50。
35 彭懿,《遇見圖畫書百年經典》,(台北市:信誼,2006),頁 7。
36 Glazer, Joan I. Literature for Young Children. (Charles E. Merrill Publishing Company, 1986), p.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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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圖畫書(Picture Books):
是依靠圖(illustrations)和敘事(narrative)的組合,兩者都不可或缺成為 完整的作品。為了和上述通稱的(general term)圖畫書有所分別,有些學者提出 圖畫故事書(Picture Story Books)這個特殊術語(more specialized term),指稱 它不像圖畫書只簡單的描述日常生活事件,和描繪一個角色在特殊狀況下的感 受。圖畫故事書通常都有一個明確的情節,有一個問題待解決,事件是具有相互 關係的。另外,反覆的情節,可讓兒童準確預測接下來的故事發展。
(4) 插畫書(Illustrated Books):
是以文字為重心,以插圖為輔佐的故事書,其中文字的份量遠大過於插圖,
插圖雖然能夠豐富敘述體(narrative),但就算不看圖只看文,也能得到故事的完 整概念。
(5) 章節書(Chapter Books):
是文字較多、情節較複雜,分章節敘述的書籍。
選擇 Glazer 圖畫書之分類的原因是,在蒐集大衛‧夏儂自寫自畫作品時,
發現其作品類型較符合此分類,於是以此為準則。筆者整理大衛‧夏儂的創作年 表(見附錄二)發現,1994-1995 年出版的前兩本作品:《喬治‧瑞伯恩拯救棒 球》與《不可思議的聖誕節》,是屬於第四類的插畫書。此兩本作品文字量多,
37莎莉‧溫德寇絲‧歐茨(Sally Wendkos Olds)、黛安娜‧巴巴利亞(Diane E. Papalia)原著,黃 慧真譯,《兒童發展》﹝台北:桂冠,1990﹞,頁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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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全都是取材於現實生活,像是以節慶為主題之《不可思議的聖誕節》,棒球 運動的《喬治‧瑞伯恩拯救棒球》,天氣、小孩的玩具等等。書寫的角度是以兒 童的生活為主,再加以延伸。像是《小仙女艾莉絲》、《條紋事件糟糕啦!》,作 者則是以自己小孩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事件加上自己的想像,使故事變得生動有 趣。而其他作品像是《小毛,不可以!》與《鴨子騎車記》,則是有清楚單純的 情節,使讀者很容易了解也可以掌握情節發展。故事的場景也大都是以家庭與學 校為主,貼近兒童的生活圈。
參、兒童角色之選擇
大衛‧夏儂的作品中,大多以男童為書中的主人翁。女童部分上述有提到,
只有《條紋事件糟糕啦!》與《小仙女艾莉絲》二書。以動物為主角同樣也是兩 本:《鴨子騎車記》與《好狗兒小飛》分別為鴨子與小狗。雖然作品中多以男童 為主角,但成人卻出現在每一本作品中。顯示出作品即使是描述兒童日常生活中 所發生的故事,但也說明兒童與成人間密不可分的關係。因為除非是到了成年,
成人在兒童時期依然扮演著照顧與保護的角色,也因此故事的發生也總是和成人 有關。
另外,筆者也發現,大衛‧夏儂故事中兒童主角通常只有一人,也就是書中 主角是家中唯一的小孩,這或許是與大衛‧夏儂目前的家庭生活(育有一女)有 關。與手足互動相處的生活事件,並沒有出現在大衛‧夏儂的作品中,主角必須 到學校或是出了家門才會與其他兒童互動。不過這些互動並沒有對話(文字), 只是相處的情形而已。家族裡其他的長輩如爺爺、奶奶等,也從未出現在自寫自 畫的作品中。雖然故事題材取自於兒童生活,不過在角色配置方面略顯單薄,也 並無特別強調與配角的互動關係。
男童角色小毛從 1998 年出現在大衛‧夏儂的自寫自畫作品當中後,直到 2005 年仍能看見這位角色的出現。在一開始創作小毛時,大衛‧夏儂是以自己五歲時 的塗鴉手稿為主,當然故事內容也是以當時所感受到的兒時回憶為創作背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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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毛這個角色就是作者自身的童年縮影,在描繪時當然格外有感情。大衛‧夏 儂以此出版了三部作品,並且故事發生的背景,也從家庭生活延續到學校生活。
由於《小毛,不可以!》在出版當年(1998 年)獲得獎項肯定,之後出版的兩 本系列,同樣在出版市場上獲得老師與家長們之好評。
然而大衛‧夏儂在 2005 年推出《小毛寶寶書》系列,其創作之背景與動機,
已經不是以當初五歲時之手稿為主,從該系列可看出,從書本材質之選擇、故事 內容之呈現,完全是從「概念書」角度出發,與先前之小毛系列無關。這代表著 出版社欲藉由小毛之角色魅力,將讀者市場再擴大。老師或家長們對於這個調皮 好動的角色已產生好感,就好像是票房保證之明星人物,可刺激購買率。這也是 為何作者只選擇小毛作為概念書的主角,而非另外創作新角色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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