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當生命成控制籌碼
第二節 親密關係與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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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親密關係與優先權
本研究探討之自殺威脅是透過自殺的手段來達到目的。如上圖 4 所示,父權結構 下所至的女女親密關係不安感,讓人產生想要消彌恐懼的控制。從受訪者經驗中,自 殺威脅目的大宗仍是為了維持親密關係,當他們表達分手的意願,自殺威脅就伴隨而 來,與過往精神暴力文獻的自殺威脅情境,對方為了繼續維持親密關係的而做出自殺 威脅的行為相符。但除此之外,並非只有分手才有能引發自殺威脅,在關係中維持優 先權也是重要考量。
本研究的優先權是相對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奪取受害者的主體性,實現相對人對 受害者有「優先權」的信念,用來解釋控制行為延續,即便親密關係結束,加害人認 為其對受害人有優先權,控制手段就難以終止(Stark,2007)。
因此,在消彌恐懼下,我以「典型維持關係情境」與「優先權」兩種情境,分別 說明他們所遭遇到的故事。
壹、典型維持關係情境:
一、「拼命」挽回:不跟我「註記」,我就去死
2017 年的冬天,活在友善生活圈的個性婆-內內在診所的巧遇 W,W 是 位電影工作者,依照第四章內內提及僅有他現任是 T 的敘述下,W 屬於他口 中的跨,事業有成又帶有大男人的狩獵性,在圈內小有名氣,來往的朋友不 少都是網路上的紅人,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W 非常的忙碌,但 W 總會找時 間傳訊息與內內聯絡,來維繫跨三個縣市的遠距離的愛情。
交往期間還算順利,情侶間的爭吵都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就算 W 不開 心,頂多也只是不接電話而已。對內內而言,交往期間對方的消失與拒絕接 觸是常有的事情。但是,2018 年的冬天,在內內在跟 W 交往一年多後,內內 因為長期的聚少離多向 W 主動提出了分手,但 W 並不能接受。
W 先是否認了分手的事實,與內內討價還價,希望與內內繼續維持關係。
內內基於情感,並沒有馬上與 W 斷開關係,卻也將自己設下底線。但在 W 眼 看討價還價沒有太大的效果時,便升級了挽回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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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開始就開始會做那些就會打來威脅我說,如果我不願意復合的話,他 就會去自殺什麼的…他也會傳訊息來說,如果我不接受的話,他就會去死 什麼的。(LST-01 內內:7)
W 先使用了口語的威脅,以及文字訊息的方式要求內內繼續伴侶關係;
到後來更直接到內內家門口,要求做出選擇。
他帶著求婚戒指跟當時註記申請書,因為我家是旁邊有一個小山丘,停車 場在那,所以如果開下去就直接下山了。他就說如果我現在不答應(註記),
他就開車下去…最後我還是沒有答應他(註記)。但是他跟我說,他不會做 這種事情(自殺),所以我就送她到樓下開車,看著她上車。(LST-01 內 內:7)
註記申請書22是在台灣同性婚姻專法尚未通過時的過渡產品,並無實質上 的法律效果。但對於當時的同志來說,註記是最靠近結婚的證明,而結婚代 表了雙方關係存續的保障。對於 W 來說,若是內內答應了註記,便代表了關 係的保證,同時也是向內內展現了維持關係的決心。看似讓內內多了一項選 擇,從當朋友、在一起兩項,擴充到當朋友、在一起、註記三個選項,企圖 與內內談判,但內內始終沒有偏離內心的選項,W 的作為徒增其擾。
我當時已經覺得很煩惱,因為我們真的聚少離多,而且我們又住這麼遠,
愛的感覺已經變得很少了,所以我才跟他提出分手,不是因為什麼劈腿、
援交奇怪理由,都已經不愛了,做這些都很不必要。(LST-01 內內:8)。
對於內內而言,在一起的理由是因為愛,既然不愛了,就沒有繼續在一 起的理由,更不用提到同志伴侶註記。無論用何種形式逼迫,用生命當賭注、
用註記書做契約,都不會影響。但生命的威脅顯然產生了效果,內內擔心 W 因此而死亡,將會背負罪惡感。這讓內內無法完全對 W 置之不理,暫時達成
22 註記申請書:同性伴侶註記作業。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48 號解釋及內政部 2017 年 6 月 7 日台內戶字第 1060420398 號函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但並無法律實質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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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W 要維持關係的目的。
二、他拿起桌上的美工刀說:你要走是嗎?
2010,夏天。右右在高中畢業後的暑假,認識了 K。右右對 K 的形容是 非常的陽剛。
他其實很陽剛,外表跟內在都是。(LST-08 右右:2)
K 的陽剛反映在多重的部分,例如性的部分。
他其實說在性的這部分。他不太給我碰,我可能這樣碰到她胸部,或是環 抱著他身體,都不行。他其實不喜歡被碰,肌膚之親什麼的,他其實是完 全不給碰的。(LST-08 右右:4)
右右這裡提到的「碰」是女同志的術語,是在性愛過程中願不願意給另 外一半愛撫身體以及使用手指插入陰道。「不給碰」一詞經常出現在 T 不願 意讓婆指交、愛撫,甚至不願意在婆面前脫掉衣服的情境,背後的意義是恐 懼在另外一半展現自己的女性身體,擔心婆只是慾望其陽剛的外表,而非女 體。
另一種陽剛反映在 T 常見的交往模式。K 會幫右右提包包、買早餐、接 送上下學,就像許多 T 有的利他精神以及照顧者姿態。
他會幫我提包包、買早餐這種,基本的就接送上下學。這種他都會自己來。
有時候我想要自己來都是沒辦法,他就是很陽剛,這件事我跟他聊過,他 覺得他應該要照顧我。我說大家都是互相的,沒有什麼你要做比較多,我 要做比較少這種。但他覺得這是他該做的…我會跟她說其實這包包我可以 自己提,早上我自己買就好了,他就會說不行。他說我幫你提不好嗎?我 說當然好。(LST-08 右右:6)
右右對於 K 的體貼感到壓力,企圖讓 T 婆角色可以更有彈性,但是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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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與 K 無效溝通之下只好繼續接受了 K 的體貼。「當下是覺得我是被控制住 的,我不喜歡人家掌控我」。(LST-08 右右:7) K 對於右右的體貼是把雙面刃,
右右感到有點兩難,雖然符合了右右對於被照顧的期待,過量的體貼卻又像 被掐住了咽喉,動彈不得。
K 出身於單親家庭,K 的媽媽跟右右的家裡一樣,並未接受 K 的同志 身分。
在他媽媽的眼中,他女兒只是比較陽剛一點的,不是同志,他在他們家是 很禁忌同志這個話題的。我有聽過他跟媽媽說過,他只是喜歡剪短頭髮、
不是同志,我從這件事就知道說他們家也是不行。(LST-08 右右:8)
右右在家裡是小心翼翼地隱藏同志身分,對於 K 也要在家裡隱藏同志身 分這件事是可以理解的。在權衡之下,右右以一位功課良好的同學的身分,
不定期的出現在 K 家,隱藏同志伴侶的身分。
談到自殺威脅這件事,右右仍心有餘悸,大約在 2011 年的春天,七個多 月的感情將消磨殆盡。那天,在到 K 家住宿的時候,右右向 K 提出了分手。
我們在他房間談分手,他媽媽在客廳看電視,我們兩個有爭吵,我跟他說
「你不要這麼大聲,我想回家了」,他就在他的房間快接近門口的地方,
突然情緒失控,他就說:「你要走嗎?」我就說:「對,我想回家了,而 且我覺得我不想跟你吵,吵架就會沒好話」,他就推我,從肩膀把我往後 推到床上去。(LST-08 右右:8)
不願露臉的右右利用了鏡頭前的熊爆哥玩偶,將熊爆哥當作自己的化身,
向我展示了現場的狀況,右右用力的、連續推了熊爆哥好幾下,致使熊爆哥 無法動彈。
我就說:『你幹嘛推我?』我當下很害怕,她就拿她桌上的美工刀(放在手 腕上)就說:『你要走是嗎?』我嚇到說:『你媽媽在外面。』我最害怕 她割自己之外,他媽媽知道這件事後,會知道可能他是同志…我覺得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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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處理的也不太好,我很慌亂,我就跟他說好,我不走了。(LST-08 右 右:8)
擔心社會眼光與避禍傾向的右右,面對 K 突如其來的自殺威脅,相當錯 愕。因為擔憂在客廳看電視的 K 媽媽會發現雙方的同志身分,右右權衡之下,
決定順從 K 的話,乖乖的留在房間裡,K 達成自己目的之後,放下了美工刀。
右右認為這次的自殺威脅是一種突發性、非計畫式的行動,自殺工 具的選擇是就地取材的結果,右右認為美工刀是當下最可行的自殺威脅 工具,並沒有事先計畫過,是屬於突發性的行為。右右相信 K 想結束自 己的生命,喚起右右驚恐、孤立無援、擔心曝光身分、加深社會同志汙 名的風險,加上情感依舊存在,順從著 K 的要求,撤回了分手的要求。
三、我連生命都願意給你了,為什麼還要分手?
從歐美回台後的 YN,開始使用女同志交友 APP,在拉拉公園上面認識 了麥可。身為一位浸淫在歐美文化的菁英階級,麥可的出現就像影劇中俗稱的 門不當,戶不對的對象。
他會剃很短的平頭,穿 T-shirt、休閒褲、拖鞋,講話也流裡流氣,他的 學歷了不起高中吧,他跟我坦誠說他有做過牢,因為詐欺案做過牢。
(LST-03YN:3)
麥可與 YN 出身自完全不同的生長背景,YN 出生於書香世家,高學歷且 在國外工作多年,文化資本與經濟資本皆充足;但麥可早早與家人斷開關係、
無繼續升學,有前科。但命運仍然將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綁在一起。
YN 在與麥可交往後,曾將麥可介紹給父母親認識,為父母親帶來一個震 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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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很爆炸,沒有辦法接受。我跟爸媽介紹過很多次她這樣子,其實 我爸就是說你們就當朋友,你們不要結婚,也不要生小孩,你們就好好的 相處當朋友。我爸媽沒有拒絕他,但是也不接受他。(LST-03YN:6)
YN 的父母親,並沒有接納麥可,除了消極否認女女親密關係,父母親不 接受麥可並不完全是因為性別因素,而是麥可並沒有「門當戶對」,以女兒的 終身伴侶來看,就算麥可是男性,仍然是不合格的。兩人雖然背景差異大,但
YN 的父母親,並沒有接納麥可,除了消極否認女女親密關係,父母親不 接受麥可並不完全是因為性別因素,而是麥可並沒有「門當戶對」,以女兒的 終身伴侶來看,就算麥可是男性,仍然是不合格的。兩人雖然背景差異大,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