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創作理論架構——設計語言民族化
第一節、 設計與藝術本質無別
藝術語言民族化與設計語言民族化,從來就不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究其原 委,筆者大致歸納幾點如下:
首先,筆者是一位木刻版畫家。在木刻版畫的發展歷史中,尤其是水印木刻,
以往在中國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天津楊柳青、山東濰縣、四川綿竹、廣東佛山等地 水印木刻作坊所製作的「民間年畫」;另在一海之隔的日本,江戶時期則湧現出 後來影響到歐洲印象派與後印象派繪畫的「浮世繪」版畫。民間年畫具有底層農 民喜聞樂見的朝氣、活潑與質樸,浮世繪則表達了承平時代市民階級生活的安逸 享樂及百姿百態。無論民間年畫或浮世繪,皆來自於真正民間,相對於文人畫與 宮廷畫,它們都不是既有藝術史上的正朔。就功能性質而言,民間年畫與浮世繪 既是畫作,卻又更近似於隨處招貼或廉價販售的海報或印刷品(浮世繪也時常被 拿來當作包裝紙使用)。換言之,在版印藝術的傳統裡,藝術與設計之間的界線 本來就模糊難辨;略去版畫中的設計性不談,版畫史大概要少掉一大半。
再者,除了木版畫創作,自研究所階段開始也對金石篆刻有些涉獵。剛開始 刻印章,純粹是為了方便自己不同系列作品,想要搭配風格、尺寸相異的鈐印,
但又怕老是要麻煩其他篆刻家動刀所致。後來有一段時間,因為生活比較拮据,
便也幫許多諸親友人「治印」,順道賺取一些零用錢。3對刻印的接單而言,傳統 上都是容許「點體」的。所謂點體,除了印石大小與印文內容必須依照客戶需求
3 我接受委託刻印的時間不長,主要是發現太過傷眼。還記得當年一個字收費四百元,但「印」
或「章」不算。舉例來說,若是刻「石晉華印」,則印字是看布局需求可放可不放,故潤例為一 千兩百元。
照辦之外,另外朱文或白文,甚至是否為元朱、滿白、界格、肖形等,皆可接受 指定。這也說明了,金石家在進行篆刻創作時,本來就沒有絕對的「純粹度」, 而是必然要在諸多條件限制之下展現藝術性的。我們應該認清一個事實,即在世 界各大文化區,無論是歐洲、中國、日本等,其歷史上的絕大多數時期,藝術家 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都更類似「工程承包」的匠師。至於創作者只隨一己喜 好而揮灑、不須考慮客戶之實際需要的階段,在西方約莫要等到十九世紀浪漫主 義及寫實主義興起之後,在中國則只限於士大夫這種特定階級聊以筆墨寄情的文 人書畫;故,今日我們將藝術視為「個人意志」之表述的純化觀念,只在漫長藝 術史中占據極為短暫的時間。就像新古典主義的大師大衛(Jacques-Louis David, 1748-1825),他一生幾乎最重要的作品都是為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政權而畫,但 難道這就影響了他的藝術性嗎?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
第三,筆者是一個藝術家。當藝術家在進行創作行為時,無論有沒有公開展 示發表,但只要他將內心的情感,肉眼的觀察,腦袋裡的理念或美感,以筆觸、
色彩乃至各種語彙形諸於藝術的形式,那麼他就構成了溝通與推展的事實。從這 個角度來看,溝通與推展的媒介載體,往往是沒有、也不必要有具體界限的。是 以很多藝術史上的大畫家,他們都樂於做一些如同平面設計的工作。晚明的水墨 人物畫巨擘陳洪綬,就為章回小說《西廂記》製作了一系列精彩的木版插圖。二 十世紀的那比派旗手、被譽為「色彩魔術師」的法國畫家波納爾(Pierre Bonnard, 1867-1947),也時常以素描氣息濃厚的石版畫,手繪出許多出色的海報與雜誌封 面。至於馬諦斯,更是喜歡用他獨樹一幟的減筆線條,為他的詩人朋友畫出美麗 的詩集扉頁與配圖。除了上述諸家,更不用說我前面已經論及的珂勒惠支,以及 在設計史上更加具有代表性的羅特列克或竹久夢二。說句相當客觀的話,在過往 設計與藝術並沒有行業區隔的年代,藝術家就是平面設計師;而藝術家做設計的 歷史,比起現代主義之後「專業」設計師做設計的歷史還要久遠得多。對於傳統 藝術家以藝術語言涵蓋設計風格的典型,筆者不但喜愛、肯定、推崇、嚮往,也 樂於繼承之並發揚光大之。另外,從設計語言民族化的創作本位來看,「回到現
代主義之前」的提法非常之重要、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因為唯有在現代主義之 前,平面設計的創作邏輯與構成模式,才沒有受到現代主義設計的壟斷性制約,
我們也才可能發掘到語言民族化的豐富養分,並藉此擺脫符號民族化的東方主義 性格(也就是去殖民方式)。有個比較大膽的假設,即所謂的設計語言民族化,
其實或能闡釋成設計中的「藝術語言」的民族化。也就是說,設計若要走向語言 民族化,第一步是先尋求「藝術化」,同時盡量的「去尺規化」及「去電腦化」;
因為在現代主義設計的製成方法裡,藉尺規工具之輔助所帶來的「垂直水平」、「嚴 整簡練」的設計感,可算是現代主義設計用以界定其專業屬性的一大法則,而進 入到電腦排版時代之後,我們今天所慣用的諸多設計軟體,其最主要的功能,根 本上就是為了使「現代化版型」更容易操作、複製,是以設計師如果過度依賴電 腦,筆者認為在創作方法上,就一定程度限縮了他走向反叛現代主義的可能性。
還記得民族音樂學者林谷芳曾經在課堂上講過:「真正的創作者,不以定義規範 行動,而是以行動創造定義。」馬諦斯、波納爾會去區分設計與藝術嗎?羅特列 克會嗎?珂勒惠支會嗎?都不會!不要說這些畫家不會(現代設計界大概不認為 他們在做設計),就連終生信仰現代主義的日本設計大師田中一光也不會,他在
〈宗達與設計〉這篇散文中即指出: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將以宗達(按:俵屋宗達)為始的琳派藝術當作是
「設計」已經成為一般公認的說法。戰後日本,在朝向大眾化社會發展的猛烈態 勢下,將設計所持有的「普遍性」和琳派「符合目的的要素」進行共同思考的這 件事,就算從時代潮流來看,也不得不說那是對日本古典的一個全新切入點。
當然,對於以設計為志向的人而言,開始將宗達當作琳派藝術的始祖並且加 以思考這件事,在設計這個新領域的使命感方面——「就算只有一點點,也要讓 它變得更為清晰」這點上,無疑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可是到了最近,再一 次凝視宗達作品的時候,雖說是理所當然,但是只從設計這個面向來看,將很難 加以全盤掌握。姑且不論已被擴大的琳派這種概念,我認為,比起任何時代的任 何畫家,宗達是最最強烈地具有與日本美術的本質相關問題的一個人。
我們不能有「繪畫」VS「設計」,這種現代社會領域主義框架下的想法。寧 可說,我覺得在這種框架去除之後,日本美術的本質才會變得更為清晰。……
從西歐繪畫個性主義的理論和構造來看的話,宗達等人似乎是以設計的美觀 性為基礎而成立的,但是令人意外的,事實卻並非如此。不對自然強取豪奪,相 反的,卻好像迷失在自然的樣式之中,而這樣的美感意識和概念,會讓人認為那 或許具有日本美術的特質。而截至哪裡為止是設計?繪畫又是從哪兒開始?不認 為這種事是個問題的,就是宗達的藝術吧!4
我們有必要區分藝術與設計嗎?一位藝術家,同時接案做設計,那麼他就是 設計師。對於田中一光暗指中世紀之後的西方繪畫,是對自然採取「強取豪奪」
之態度,在藝術史上實有再商榷的空間。但是他說「我們不能有『繪畫』VS『設 計』,這種現代社會領域主義框架下的想法」,則實在是太精闢而心胸開闊的一代 大家之言了。
最後一點,從產業的供需模式分析,只要有業主找到筆者進行設計案,為他 們規畫、構思並產出設計成品,那麼筆者就是存在於業界的設計師。但與一般設 計師不同的是,絕大多數的客戶都是先認識到筆者個人的藝術創作;無論是木刻 版畫、水墨書法,或者觀念藝術,然後才知道筆者在做平面設計。而他們之所以 會找上筆者,大致來說有四個原因。其一,是他們喜歡、認可筆者的藝術作品。
其二,是他們不喜歡坊間流行的設計,尤其是那種完全以電腦軟體完成的設計風 格。其三,是他們多半也來自藝術相關領域。打從研究所時期,筆者的主要經濟 來源就是版畫;因而造就了筆者做設計,卻從不依靠設計維生的工作狀態;而這 種工作狀態,自是比業界設計師無拘無束的多。其四,現代主義設計學院派是這 麼說的:「設計是解決問題的過程。」筆者覺得自己非常幸運,因為多年來在設 計上的主要客戶,像是小畫廊、靜宜大學藝術中心、唐美雲歌仔戲團、二分之一 Q 劇團、弘觀少林武道館、臺灣伍中行等,他們都早已對大多數業界設計師那過
4 參閱田中一光(1980),〈宗達與設計〉,原載《朝日百科》,收入《與設計向前行:田中一光》,
頁二九一至二九三。臺北:磐築創意,二○○九年。
度洋化、過度簡約、過度構成、過度小趣味的現代設計風尚感到厭倦。他們早就 期待著,有一種設計模式能夠更加符合他們偏向廣義本土文化的立基點。
綜上四點,是藝術與設計對筆者而言本質無別的原因。在此特別標舉幾位歷
綜上四點,是藝術與設計對筆者而言本質無別的原因。在此特別標舉幾位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