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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議論文的意涵與討論

議論文寫作是本論文研究的核心,為了解決問題,本節將釐清「議論文」的 定義及特性,進而探究議論文寫作所需的能力及基本架構,以掌握學生寫作議論 文應具備的能力。

一、議論文的定義與內涵

對於論述文類的名稱,中外古今的文學家、學者界說不一。今依據現行 九年一貫課程中對國小學生寫作能力指標的用語,以「議論文」稱之。謝錫金(2001) 認為議論文是以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為主的文體。李星

(2007)認為議論文就是列事實、講道理,就是將自己對事物或現象的見解、看 法表達出來。簡單的說,議論文就是說理、講理的文章(王鼎鈞,2003;朱艷英,

1994),以議論為主,運用概念、判斷推理來表明作者的觀點與主張,所以議論 文的要務在於把事理說清楚、說透徹。李博文(2001)也認為議論文是議論一件 事物時,要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發表自己的主張,或者同時駁斥別人的理論、

見解,再以正確有利的理論來明辨是非,以鞏固自己的主張,而使別人信服的文 章。議論文是在發表自己的主張,批評別人的意見,使人信服為目的的文章(引 自林俊賢,2004;鄭漢立、葉佩儀、連漢東,2003)。

綜合上述學者所說,皆強調議論文是作者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見解,而且要言 之有理,通過事實材料與生活經驗,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的邏輯方法,證明自 己的看法正確性,以達到令人信服的目的。

二、議論文文體特色

相較於其他文體,議論文較著重於回答「為什麼?」(朱艷英,1994)。各 文體的特徵並不相同,雖運用同樣的題材寫作,但在每種文體呈現的方式卻有所

不同:記敘文著重回答「怎麼樣?」;說明文著重回答「是什麼?」,至於議論文 則應以「議論」為主要的表達方式,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等邏輯形式,闡明作 者的主張與觀點。

在議論性文章中,論述主題本身就是一個抽象的概念,這是議論文不同於其 他文體之處(劉世劍主編,1995)。議論文以議論為主,運用概念、判斷和推理 來表明作者觀點與主張,訴諸於讀者的理智。一般具有論點、論據與論證三要素

(金振邦,1995)。整體而言,議論文的定義不論是在討論、發表意見、建立主 張、駁斥觀念、剖析事理等等,都包含三個基本項目,首先是「論點」,作者可 論述自己的觀點,也可駁斥他人;其次是討論的「論題」,不論作者是對議題發 表意見、對議題建立主張、對議題駁斥觀念、或對議題剖析事理,都涉及了對議 題的論述,而議題就是論述的對象;第三是「論據」,作者要使人理解、使人信 服,需要強而有利的證據,也就是論據。(林俊賢,2004)

在議論文的文體結構方面,高原、孫秉偉(1989)指出議論文文體的要素:「論 點」、「論據」、「駁論」、「論證」、「結論」、「推論」。「論點」就是表 明作者對論證問題的主張、看法和態度,也是議論文的主體;「論據」就是作者 提出正確判斷的基礎,可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駁論」就是對持相反意見 的一方的論點加以駁斥;「論證」就是作者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在文章裏揭 示推理過程和證明論點的作用;「結論」就是作者總結全文觀點;「推論」就是 從結論引申及演繹說明。

謝錫金(2001)也指出議論文的要素包括論點、論據、論證。論點是表明作 者對論證問題的主張、看法和態度,亦是議論文的主體,並解釋為什麼要論證。

作者多用明確而肯定的、或否定的判斷句表示出來。論據以論點為根據,是作者 作出正確判斷的基礎,並可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兩種。論證是作者用論據證 明論點的過程,在文章中起著揭示推理過程的作用,它是議論文篇章結構和思想 內容的主要部份。

因此,一般學者多認為議論文至少應包括論點、論據、論證三個要素。「論 點」是中心也是文章的靈魂;「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正確性而列出的例子;「論 證」則是把論點和論據有效的聯合起來的方法。而議論文除了要有敘述、分析事 物的能力外,最重要的是能適當突出有利的證據,並旁徵博引出有根據的事實、

或有力的證據。尤其是引用眾所皆知的史證、語證或事證,才使其論點更容易為 人所信服。

由此可知,要指導學生進行議論文寫作,學生要知道議論文需提出自己的主 張而且要說服別人,如此建立學生議論文中的基本三要素是最重要,其中議論性

文章的核心是對於事物因果關係的分析與討論,故其構思後,論述主題的形成,

其實是寫作者經過客觀分析、抽象概括的結果。而這些通過抽象概括的方法,所 獲得的思想、觀點或是見解,往往經過提煉後成為未來文章的主題。而主題形成 的途徑可能來自生活的暗示,或已有知識和經驗的昇華。這需要透過抽象概括的 方法就是高層思考能力,教學時需要透過討論、歸納讓學生釐清自己的看法,並 經由寫作組織看法檢驗是否合乎邏輯。

此外,研究者參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發現:現今國小階段的讀寫材料約可依 文體區分為六大類: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應用文、抒情文、劇本與其他(劇 本、辯論稿、演講稿等)。其中,以議論文與說明文兩者相似度最高,兩者都較 注重表達的條理性,容易令學生產生辨別上的困惑。

相較於議論文,說明文是一種常用於說明與闡述事理的文體,藉著事理的意 義、特性、成因、功用等,以合乎邏輯的文章結構處理,將所要表達的的訊息,

將所表達的訊息、知識、觀念做完整的呈現,以達到描述與闡述的目的(馬行誼,

1997)。

因此,洪金英(1993)認為說明文先舉例證,再下結論;也可以把結論說出,

再一一的列舉事證。通常都具有科學性的、哲學性的、說理的、說明事理的或抽 象定義內容的,均會以說明型式的文章來表達,因其具有知識性的與說服性的功 能,更能釐清文章內涵。

而施錚懿(1997)也認為說明文體就是客觀的解說事理、闡明物象、剖析因 果,以讓讀者得到關於事物、事理、物象、因果知識的明確概念與理解的文章。

梁崇輝(2005)認為說明文是以描述與闡釋特定主題為目的,藉由邏輯的文章結 構形式,用以傳達與溝通訊息、意見與觀念的一種文章結構。綜合來說說明文主 要是說明事理將事物的性質、功用、意義、價值客觀準確的寫清楚。

所以,參考學者們的研究結論,我們可以歸結議論文與說明文兩者最大的不 同在於說明文客觀主要讓人有所知,強調的是準確性,而議論文的重點是讓人有 所悟,強調的是推理及嚴謹的邏輯性。

三、議論文分類

議論文存在的文學歷史上已經非常久遠,在這漫長的年代中有豐富的樣式,

雖然從古代、近代和現代方法皆有不同,但不外乎是議論及說明兩類(吳丹寧,

2005)。

陳滿銘(2001:189)認為議論文會以引用、例證、對比、層進、類比等論 證方法,加強文字力量,就題面作深入且多角度的剖析。論辯與一般傳統論說不

同,以提供素材不同分類:論時事、論史料、論名言俗語、論人生觀及價值判斷。

依題型可分為如何型、談論型、為何型、以我為主型,因果型、對立型、並 立型、多類題(楊裕貿,2006)。

林義烈(1990)和張鼎工作室(1991)皆以題目性質分類:單題型、雙題型 及多題型,其中單題型又細分為:何事類、為何類、如何類。雙題型依論題關係 分為:因果關係、並立關係、對立關係、偏重關係。

劉忠惠(1994)則根據不同的論證方法和結構方式對議論文加以分類,利用 不同邏輯推理,可以劃分為歸納法議論法和演繹法的議論文;從闡述筆者觀點的 角度來劃分,有立論文和駁論文;按照論證的方式來劃分,則有直接論證文和間 接論證文。

綜合來說陳滿銘與劉忠惠皆以不同的論證及結構分類,提供議論文的思考方 向,楊裕貿、林義烈和張鼎工作皆以題目本身的意義及範圍加以分類有利於學生 掌握論題。

而根據筆者平日教學中發現:要學生第一次接觸議論文寫作,就要獨自就題 目寫出一篇「論點、論據、論證」皆具的議論文,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但若以 題目本身的意義及範圍加以分類有利於學生掌握論題,學生可以了解論題並蒐集 資料後,提出自己的主張是議論文的靈魂,這是議論文寫作最基礎的要求。因為 論據根據論點確立之後才能蒐集有力的支持,所以本研究教學時會讓學生先學會 先從論題中蒐集資料,組織陳述論點,為首要學習目標,之後再練習搜尋有力的 論據,讓議論文具有說服力。

四、議論寫作應具備的能力

素材需要組織才能形成一篇文章,但如何形成一篇文章「能力」就是關鍵,

有了論題,學生不一定可以寫出好品質的文章,因為他需要有寫作能力,也需要 正確的思考方向,所以學生具備了寫作能力才能進行議論文寫作。

陳宏昌(1999)認為:作文基本能力包括遣詞、造句、剪裁、佈局、運思、

審題等。杜淑貞則認為(2001)將瞭解題意(審題)、確立主旨(立意)、擬定全 文大綱,統籌全文的能力是為一般能力。

仇小屏(2003)更將寫作能力縱向釐析為三個層次:一般能力、專門能力、

綜合能力。一般能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聯想力、思維力、創造力。專門能 力包括:形象思維:最基本的特徵就是思維活動始終伴隨者具體生動的形象,包 含立意(主題學)、取材(意象學)、措詞(修辭學)。邏輯思維:是人們在認識

綜合能力。一般能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聯想力、思維力、創造力。專門能 力包括:形象思維:最基本的特徵就是思維活動始終伴隨者具體生動的形象,包 含立意(主題學)、取材(意象學)、措詞(修辭學)。邏輯思維:是人們在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