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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六節 各變項間之相關性

依據前述各節有關工作熱情、真誠領導、信任感、組織公民行為及 情緒勞務等各個變項之文獻探討,本節另針對各變項間之相關性,推導 及建立六項研究假設。

一、工作熱情與組織公民行為的關係

熱情是組織的競爭優勢,可以讓組織從 A 變成 A+(Chang, 2001),

而且熱情也可使人們願意無條件付出努力,創造最佳的工作績效以及願 意長期留任在組織中(Zigarmi, Nimon, Houson, Witt, & Diehl, 2009),

並可以提昇團隊工作士氣,更能全力積極投入工作(黃心怡,2005)。

工作投入是個人認知的工作價值,會對工作產生責任感、自動自發、無 私的奉獻(Huselid & Day, 1991),根據蔡妙津(2004)之研究指出,

工作投入與組織公民行為呈現正向相關。

回顧過往文獻,員工擁有工作熱情時,是不需要外人的鞕策,就會 賣力地投入工作,廢寢忘食,全力以赴,也不需要組織太多的規章政策 予以規範,即可積極地運作(陳芳倩,2005)。工作熱情行為會表現出:

積極主動的、工作投入的、責任感的、組織認同的及創新性的(溫金豐 等人,2008),而這些呈現出來的行為特質則與組織公民行為雷同。因 此,可以推衍出工作熱情與組織公民行為具有密切相關。

從實證研究發現,組織承諾直接影響工作投入或工作熱情(楊石君,

2008),組織承諾與組織公民行為呈現正向顯著關係(古成一,張妤禎,

高莉婷,林建志,2011、王秀蓮,余宛晏,林素媚,陳政邦,高泉元,

2010、江信逸,陳茹琳,沈茂清,2009、李自勇,2008、張承中,酆翔 翎,2007、洪晏萍,馬興駿,2006、胡瓊泰,1999 及侯堂柱,2001);

再者,Zigarmi 等人(2011)學者認為,工作熱情能激勵個體展現組織公

民行為並達成卓越的工作績效(引自劉婉珍,2012,5)。由此可知,

熱情會影響員工在組織中的態度和行為(例如,工作動機、工作滿足、

工作績效及組織公民行為)。因此,本研究推論提出假設一:

H1:員工之工作熱情會顯著提升組織公民行為。

二、真誠領導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

回顧過往文獻發現,真誠領導者充分授權,讓部屬在職涯上產生了 工作意義感,並透過以身作則言行的示範作用,使部屬深受感動而自發 性願意投入工作中(Hassan & Ahmed, 2011),進而產生工作滿足感,

願意額外付出努力展現工作成效(李新民、朱芷萱,2012),從而提高 工作績效(王琮閔,2010;Bass, Avolio, Jung, & Berson, 2003; Gardner et al., 2005; Piccolo & Colquit, 2006 ; Walumbwa et al., 2008),以及提升組 織效能(Avolio & Gardner, 2005; Khan, 2010)。

從實證研究發現真誠領導和組織承諾、工作滿意與組織公民行為之 間具有顯著正向關係(李新民、朱芷萱,2012;Walumbwa et al., 2008);

居乃台(2009)研究發現,真誠領導在工作價值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間具 有調節作用,在組織內展現真誠領導風格,可以促進員工從事組織公民 行為;何欣恬(2011)更進一步驗證真誠領導與部屬前瞻性行為間有中 介的效果。而前瞻性行為(proactive behavior)的內涵與組織公民行為十 分類似,均強調組織成員會採取在非正式工作規定下的角色外行為。

綜觀上述相關文獻中可以知道,真誠領導者與員工組織公民行為之 間確實有某種程度的相關性存在,真誠領導者領導行為會透過員工之組 織公民行為的表現進而提升組織效能,依據實證研究顯示,真誠領導確 實會透過部屬對主管的認同,而使部屬產生更多的組織公民行為。因此,

本研究提出假設二:

三、信任感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

根據 Podsakoff 等人(1990)指出,信任就是組織成員致力於表現 出組織公民行為的重要影響變項,從組織公民行為觀點中,非基於即時 性的獎賞或懲罰,唯有在信任的基礎下,組織成員相信付出努力後,會 從組織或管理者方面得到對等的付出回饋,因而提高了員工從事組織公 民行為的意願(Deluga, 1994),當組織成員對組織或管理者充分信任時,

除了工作本份外(即角色內行為),也可能主動肩負一些額外的工作或 責任(即角色外行為)(Yukl, 1989),故信任就是組織成員致力於表 現出組織公民行為的重要影響變項(Podsakoff et al., 1990)。

組織公民行為是一種非基於眼前的報酬或利益所自發表現的一種 行為,就組織公民行為的概念而言,透過信任的基礎將會增加員工的組 織公民行為,也就是唯有在信任的基礎下,員工相信他所付出之努力將 會得到組織或主管的認同,並以同等心態給予員工回饋。Hassan 和 Ahmed(2011)研究發現,當部屬對領導者有高度的信任感,會促進部 屬於工作上更加投入;林鉦棽(1996)在探討組織信任與組織公民行為 之間的關係時發現,當員工對上司具有足夠信任感時,較會主動協助同 事們且從事對組織有益的行為。

綜上分析,本研究認為信任感與組織公民行為具有關聯性,因此,

提出研究假設三:

H3:信任感對組織公民行為有正向影響。

四、情緒勞務分別對工作熱情、真誠領導和信任感影響組織公民行為的 調節角色

在組織中,員工不論是面對工作任務的挑戰,或是在人際互動的過 程中,往往會產生各種情緒經驗(吳宗祐、鄭伯勳,2003)。回顧相關 文獻發現,當員工表現情緒勞務愈高時,組織承諾程度也會愈高(彭濬

智,2010),情緒勞務之深層偽裝能夠增加組織效能的角色外行為,這 種角色外行為會超越組織的要求,並且增加員工服務品質以及顧客對組 織績效的評估(Grandey et al., 2005),也會提高服務導向組織公民行為 的表現(楊豐華、張喻雯,2008)。

張振傑(2004)研究結果發現,醫生執行情緒勞務會正向影響工作 滿意程度;林淑卿(2006)研究指出,透過員工適度的情緒勞務表現可 以增進工作效率,但若情緒勞務處理不當時,可能造成對組織承諾的降 低,甚而會有降低工作效率及離職的情形;沈重宗(2011)研究也發現,

員工情緒勞務嚴重將會產生情緒失調、工作倦怠,甚至還會造成工作效 率不佳及對工作不滿意等狀況,而使得工作活力降低,以及會弱化對組 織公民行為的正向關係。因此,情緒勞務對工作滿意度及組織公民行為 間具有密切的調節效果關係(沈重宗,2011)。

領導者為鼓舞部屬能夠達成績效或組織目標,也會從事情緒勞務,

Goleman(1995)指出,部屬期望領導者能明確認知自己的權力與責任,

對部屬具有啟發示範作用,領導者需要高的情緒控制。所以,情緒勞務 會對自身真誠性產生影響(Shulei & Miner, 2006),領導者適當的情緒 勞務會影響部屬知覺領導者真誠,進而去改變部屬對領導者的信任程度

(董席如,2012)。

綜上文獻可知,本研究認為情緒勞務和組織公民行為應具有關聯性,

對工作熱情、真誠領導及信任感有可能產生調節效果,因此,本研究推 論如下三個假設:

H4:情緒勞務對工作熱情影響組織公民行為具有調節效果。

H5:情緒勞務對真誠領導影響組織公民行為具有調節效果。

H6:情緒勞務對信任感影響組織公民行為具有調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