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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武術」相關詞類使用相當複雜。早在1908年,

『東方雜誌』刊載標題為「論今日國民宜崇舊有之武術」,大聲 疾呼「固有之武術,俾可振肌燿魄」,「吾國人冥頑不悟,輕視 舊有之國粹」(註65)。1914年(民國4年),創辦中國體操學校 的徐一冰曾於「整頓全國學校體育上教育部文」中指出,各級 學校「亟應添習本國技擊一門」,能「行之於學校,即我國最古 最良之體操術」,可添入體操科內,以「保存國技之菁華」(註 66),當可達強種強國之急務。基於上述,清末「體操」和「體 育」詞類先後傳入中國,「體操」逐漸在洋務派軍隊和學堂中實 施,隨後「體育」一詞的傳入,已使這兩個詞類相互混淆使用,

不過「體操」被採用為當時課程名稱,而隨時空環境的演變,「體 育」有逐漸凌駕之勢,而且將武術比喻為中國式的體操術,無 疑視武術為體操教材內容之一,積極主張把武術作為「國技」。

1918年(民國7年)10月,全國中學校長會議議決:「請全 國一律添習武術」,明文將「武術」作為中學正式體操必修課(註 67)。還有,馬良在清末就揭出了「新武術」的旗號,民初又陸 續組編了『中華新武術』系列教材,這套教材於1917年(民國6

年)被北洋政府教育部指定全國中等學校、國民學校教材。1918 年秋,經國會反復辯論表決,通過以『中華新武術』定為全國 正式體操(註68)。體操課仍為當時正課名稱,馬良仿照體操將 固有武術分解成若干動作,配以口令而編成,充分顯示體操所 具有的影響力。

雖在歐風美雨外來體操和體育的衝擊下,提倡武術亦不在 少數。如1918年,沈書珽「提倡國技芻言」一文,多次使用拳 藝、拳術、技擊具有強身和軍事應用之價值(註69)。1919年(民 國8年),孫文為精武體育會撰寫『精武本紀』序文云:「慨自火 器輸入中國之後,國人多棄體育之技擊術而不講」,又說:「蓋 以振起從來體育之技擊術為務,於強種保國有莫大之關係」,可 理解技擊術為固有之技能,而為體育的一環(註70)。『精武本 紀』其他文章,亦認為「國技為一種強種保國之藝業」,「能增 進 身 體 強 健 精 神 」( 註 71), 來 肯 定 精 武 體 育 會 推 展 武 術 之 貢 獻。

隨新文化運動的開展,「體育」概念逐漸取代「體操」的趨 勢,「武術」概念相對受到體育的影響較大。如強公『武術月刊』

「發刊詞」(註72);新雨「武術底體育價值」(註73);許靇厚

「提倡拳術應保存其固有之真精神說」(註74);張四維「改良 拳 術 之 我 見 」(註 75);王 庚 「體育 的 原理 和 運 動 的方 法 」(註 76);王鑑武「體育的歸宿在哪裏?」(註77)等文章,所使用

「武術」一詞則有武術、拳術、國技、中國武術、國粹體育等 概念,顯見「武術」概念之分歧,不過,皆認為武術具有強健 身體,健全精神,防身禦敵的價值,是一種良好的體育,視武 術為體育的概念已逐步成形。

以清末民初,武術組織成立的名稱而言,除「精武體育會」

外,較著名的武術組織如上海的中華武術會、武術學會、中華 國技研究會;北京有體育研究社、中華尚武學社、北京武術體 育會、中華國技武術研究社;其它尚有天津中華武士會、天津 武術學會、四川武士會、青島中華武術會等(註78)。上述以「體 育」組織之名推展武術,以「國技」組織之稱推廣武術,以「武 術體育」或「國技武術」為名而擴展武術,充分表現武術沿襲 舊有的概念,也接受西方文化而產生新名稱的變化,但成立的 宗旨不外乎「健身強身」為宣傳,強調以「強種強國」為號召。

1927年(民國16年)以後,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張之江向 國民政府申請成立「中央武術館」,次年改為「中央國術館」,

此後中國各地成立了大量的省(市)國術館、縣國術館(註79), 從此「國術」取代「武術」一詞暢行中國各地。張之江認為的

「國術」,即中國武術之意,也可理解為「乃我國精萃之技術」,

以提高武術的價值觀和社會地位(註80)。考究中央國術館的宗 旨,以「提倡中國武術,增進全健康為宗旨」。依據「中央國術 館組織大綱」規定,其具體任務有:「研究中國武術與體育;教 授中國武術與體育;編著關於國術及其他武術之圖書;管理全 國國術事宜」(註81)。準此,「國術」的概念是指「中國武術」,

而且推展中國武術與體育併行不背。

從此,「國術」一詞普遍使用。不過,「武術」一詞仍然盛 行,如吳心穀「論國術為救國之本」(註82);馬良、李百齡「第 一次全國體育會議國術提議案」(註83);戴季陶「第二屆國術 國考紀念」(註84);王健吾「國術的體育價值與國術救國」(註 85)等。文章標題雖以「國術」冠稱,內文依舊以「國術」、「武 術」、「拳術」等詞交互使用。雖為文使用詞句互異,而大體價 值觀念並無二致,仍以「強身、強種、救國」為當務之急。

國民政府時期至抗戰前,民間武術組織的成立大多使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