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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運動身體的問題以及如何控制與理解身體。當自我追蹤者具備瞭解身體的手段,

掌握著前所未有的身體控制程度,但我們對於身體是什麼應當值得深究。

當我們進一步探究身體的問題和其重要性,劉海龍(2018, p.38)提出類似於 Shilling 的觀點,說明當代社會體驗著一種空虛,身體仍「缺席」於傳播技術討論中。

因此,他主張從媒介理論(如 Marshall McLuhan 與 Friedrich Kittler 的理論討論)、賽 博格與後人類理論(如 Donna Haraway 及 Katherine Hayles)等方面考察媒介技術與身 體之間的關係。因此當使用者透過技術物蒐集自身的數據,他們究竟如何思考身體問 題,如何藉由數據理解自身?下一節,我從知識論與方法論層面,以身體與自我的技 術 延 伸 為基 礎 , 進而 討論 跑者身 體的 理論 概念。 接著 我 進 一步 提出 「 拼裝 體 」

(assemblage)作為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從關係取徑推進有關自我追蹤實踐的身體研 究。我藉由拼裝體作為分析工具,勾勒本章節所述的使用者、身體、數據、技術物與 與物質性等元素,共構而成一種不可分離、相互建構與持續拼裝的人與物關係。

第三節、跑者身體與拼裝體

(一) 、身體與自我的技術延伸

「媒介即人的延伸」的概念之中,媒介研究學者 Marshall McLuhan(1964/1994)

指出輪子乃腳的延伸、衣著乃皮膚的延伸,住宅是身體控溫機制的延伸、或者城市為 群體感官集合的延伸。McLuhan 認為,任何技術物既是人的身體與感官延伸,亦產生 一種「自我截除」(self-amputation)的效果(ibid, p.43)。人們受到刺激、壓力或追 求平衡目的之下,中樞神經系統採取保護措施,將器官、感官與功能隔離開來,進而 擴大與增強原有的感官功能。舉例而言,在加速社會之中,人們持續研發輪子和交通 工具,形成腳之延伸,「截除」一步一腳印的行走功能。在此情況下,我們可透過技 術物輔助,快速移動至其他地方,突破原有的肉體限制,增強移動的功能。

如果我們將 McLuhan 的學說,置於身體、自我與技術延伸脈絡考察,就會發現 他的延伸論不是橫空出世的論述,而是依循 19 世紀以降,社會思想家與哲學家對於人、

機器與技術的啟發,所延續的理路脈絡。亦如法國哲學家 Henri Bergson 提出器官與工 具之間的關係,描述人類軀體如何延伸到外部。工具、機器,甚至意識與語言亦是人 的延伸,並且逐步超出人的預期,甚至削弱人的意識或直覺。在相關的理論脈絡下,

McLuhan 形容人們猶如魚在水裡,而不知四周是水(McLuhan, 1997 /汪益譯,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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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無法意識身體延伸或截除自我功能,無法洞察任何事之發生。McLuhan 稱此情 況為「自戀麻醉」(narcissus narcosis),魚悠遊自在水裡,所認識的世界就是水,因 此不會察覺它為何在水裡,亦無法察覺身處水裡所產生的各種效應。當使用者沉浸在 各種技術物、媒介與技術系統環境之中,從未察覺技術物與使用者之間的關聯,日用 而習焉不察的各種物,不僅是使用的器具或工具,而是我們身體的延伸,擴展和強化 我們的感官功能。

不過,媒介理論學者 Kittler 則批評 McLuhan 的學說是人類中心主義,以人的身 體為尺度考察技術,著重以技術替代身體感官(Kittler, 2002/2010, pp.29-30)。從媒介 技術史的不連續性論證中,Kittler(1999, p. xxxix)主張技術先行構成實踐意義的可能,

甚至「決定我們的處境」(determine our situation)。本研究重點不在於深究 McLuhan 與 Kittler 的理論異同,而是藉此主張自我追蹤實踐不只是身體與感官的延伸,也有技 術物延伸面向,透過技術物腳本與物質性,主導、指示或框限自我追蹤者的使用策略。

在身體延伸論的理論基礎,Balsamo(2012)提出的命題:「我的身體與自我,

就是我的手機與自我」(My body/myself- my iPhone/myself),我已經成為賽博格。他 以 iPhone 手機為案例,主張手機不僅是感官延伸,而該技術物就是部分的我,身體與 裝置,自我與手機是相互連結的關係。部分的我已經嵌入影像、數據流之中,在各種 形式的密碼、文本、推特、影像或終端使用者授權協定皆出現我的足跡。當我們的身 體經由技術物延伸至外部的時候,該技術物不是「代表」或「仿擬」我們,而「就是」

我。Balsamo 進一步強調 iPhone 不僅是我們的數位同伴,亦是我的一部分,並且可以照 映出分散式自我(distributed self)。我們可以透過行動裝置連結於各種資訊與社群網 絡,藉此理解、教育、連結與反映自我 (ibid, p.253)。如此一來,作為技術物的手機 不是簡單的行動裝置或技術發明,而是部分的我肉身存在的延伸,技術物則愈來愈難 以脫離人的軀體,形成二十一世紀的賽博格形態。

「賽博格」概念的出現,實際上是因為人們試圖藉由工具、機器或「物」突破 肉身的限制,以適應環境或外在的挑戰,進而重新探討身體的界限。William Mitchell

(2003)論證「賽博格自我」(cyborg self)時,提出「我++」概念時,勾勒部分的我 如何延伸到外部空間與物質。「我++」指涉的是由生物內核以及包裹著向外延伸、持 續建構的邊界與網絡系統(ibid, p.7)。「我++」是建構與我被建構的自我,一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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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縮小,伴隨小型化機械和納米技術的發展,從原子、分子或原件結構,乃至複雜的 生物系統不斷進行自我拼裝(self-assembly)重構人的身體 (ibid, p.69) 。在他看來,

我們正活在一個邊界模糊的世界,我們持續與周邊各種物產生聯繫,賽博格自我的軀 體延伸至外部,與技術物、社群與城市持續互動,形成巨大的網路系統。

總而言之,技術物不只是工具或裝置,而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自我功能延伸 的一部分。我們的身體經驗亦不局限於肉體,而是超越身體界線;自我亦不是一個抽 象名詞,而需要透過身體、感官、意識以及,技術物相互作用產生連結。在此情況下,

技術物則不再是純粹的客體,而是成為「準我」(quasi-me),或者就是身體或自我的 一部分,以技術延伸至外部的一部分。因此,Lupton(2013b)主張當我們上網、戴上 眼鏡、乘坐交通工具、佩戴智慧手錶、使用擴增實境的頭戴式裝置或是植入數位晶片,

使用者已然成為賽伯格主體,人與物結合成為模控的有機體(cybernetic organism)。

儘管本研究肯認自我追蹤實踐是身體與自我的延伸一部分,人與物是相互交織的樣態,

不過我認為人與物並非合而為一,形構賽博格型態。技術物與使用者是是暫時形成、

隨時組合、持續建構與拆解的技術實踐過程,我將在理論與分析討論以「拼裝體」概 念提出這項理論主張。

(二) 、跑者身體的理論基礎

在身體社會學、運動或健康社會學的相關研究中,跑步、慢跑與健身是相當重 要的主題(Allen Collinson & Hockey, 2008; Austin, 2007; Shipway & Holloway, 2010)。

身體社會學者 Chris Shilling(2005)分析「運動身體」(sporting bodies)概念之時,

主張運動是社會建構的產物,我們的身體也是運動之源(ibid, pp.102-104)。人們藉由 運動鍛煉身體可以提升狩獵與自衛技術,滿足物質需求以外,透過運動展演自我形象,

提升社會地位或營造新的人際關係。受到政治意識形態或國族主義、商業利益或廣告 形象以及藥物補給品影響,當代社會的運動者不斷鞭策和鍛煉運動身體(ibid, pp.104-114)。提出類似觀點的運動社會學者 Allen Collinson 與 John Hockey(2008)主張跑步 是一種次文化(subculture),有著高度穩定的特定價值、理念與特徵,朝向標準化與 常規化的活動形式、裝備與個人形象。例如跑者穿著的衣服和鞋子都是邊界物體

(boundary objects),由社會群體建構其象徵意義,形成一套次文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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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跑步身體」(running body)的概念著手,運動社會學者 Richard Shipway 與 Immy Holloway(2016)強調,跑者持續不懈運動,除了追求喜悅或興趣為目的,從跑 步之中可以建構健康的身體與自我觀念。他們認為「跑步身體」緊連結於社會建構的 意義與文化期待。個別身體是在「健康社會」規訓與形塑著人們對於健康、健身或身 體等看法,透過跑步活動不斷追求自我控制、自我規訓與自我規範目標,形塑健康與 有信心的自我。同時一些跑者認為,跑步訓練有助於舒緩、控制或穩定緊張情緒,從 中帶來正面的自尊(self-esteem)與自我肯定效果(Shipway & Holloway, 2010, p.274)。

在自我追蹤與運動的脈絡下,Mariann Hardey(2019)討論人們使用穿戴式裝置、

mHealth app 或數位健康消費商品,達到「健康身體」的目標。自我追蹤不只是醫療知 識的工具或是自我監控、自我規訓實踐,其測量方式形成個人慣習關係和規訓為日常 生活的節奏(ibid, pp.2-3)。藉由數據化方式,如今人們的身體可成為投資、消費或控 制之源,人們努力維持健壯(keep fit)和社會凝視,其對於身體的理解方式與關注事 項(例如血壓、血糖等)皆受到健康資訊、文化脈絡與數位互動影響(ibid, p.3)。

然而,上述跑步觀點傾向於社會、文化與社會規範建構的身體,Cook, Shaw 與 Simpson(2016)批評指,建構論觀點相關研究忽視肉身(corporeality)與身體物質性、

以及施為者的主觀經驗,易於陷入心物二元論的爭議,強調如何建構身體,卻無法回 答建構什麼。自西方啟蒙時期依賴,西方的人文社會學科長期受到法國思想家 René Descartes 的二元論影響。他主張,我們的身體是約束的客觀主體(object-body),而 不是具有施為的主體,具有實體物質的身體不等同於自我。這個觀點因而導出各種二 元對立的觀念:「心靈與身體」、「精神與物質」、「身體與自我」、「主體與客觀」

與「實在與建構」等。

為了解決上述的二元論問題,從身體與社會的認識論與存在論立場,鄭斐文

(2013)以「肥胖身體」為例,區分批判實在論(critical realism)、社會建構論

(social constructionism)與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簡稱為 ANT)的理 論路徑。 批判實在論批評建構論者「解構別人意圖」的方式,混淆客觀存有的「社會

(social constructionism)與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簡稱為 ANT)的理 論路徑。 批判實在論批評建構論者「解構別人意圖」的方式,混淆客觀存有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