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軍公教 18%優惠存款民國 100 年第三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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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本章主要依據文獻蒐集和深度訪談的資料,來對民國 100 年以後的優惠存款 改革發展作一探討、分析。本章架構與研究問題對照如下,第一節主要是對照問 題一,以政策窗理論中分析造成軍公教 18%優惠存款第三次改革能在實施前次 改革的一個月後快速地通過並實施的相關因素;第二節及第三節則是回應問題二,
第二節主要討論優惠存款從民國 95 年到 100 年的單獨改革轉變為民國 102 年年 金改革方案一環的原因,第三節更深入探究導致優惠存款從民國 95 年到 100 年 的限制優存本金修正舉措,進而轉變成年金改革方案中調降利率之改革;第四節 是針對造成民國 102 年年金改革方案尚未通過的情形,做一整體的分析。最後以 第五節進行綜合性的全面整理與分析。
第一節 軍公教 18%優惠存款民國 100 年第三次改革
本節主要從政策窗理論中的問題流、政策流、政治流三流,分析造成民國 100 年軍公教 18%優惠存款第三次改革能在前次改革實施的一個月後快速地通過並 施行的相關因素,並探究是否有政策企業家導致優惠存款 100 年第三次改革順利 推行。
壹、 問題流
民國 95 年對軍公教優惠存款做出了第一波改革、調整,但此次改革卻造成 基層退休人員的優惠存款大減,高階主管只減少一些優惠存款或未受到影響,甚 至出現連薪俸最高的政務人員也扣減不多或分毫未減的情形,形成「肥高官、瘦 小吏」的不公平現象。為改正此種情形,在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實施第二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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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銓敘部稱為 99 年方案,後也依此稱之),其出發點是在改善民國 95 年第 一次改革方案的缺失,也是政府基於對基層公務人員的承諾與照顧所提出的方案。
依照 99 年方案的修正公式,新的計算公式可以使高階主管多扣一些,基層人員 則是少扣,使部分基層人員的優惠存款額度可適度調增而辦理回存(銓敘部,
2011e),但由於高階主管的人數較少,加上部長級以上的政務人員大多不用扣減,
導致當時社會氛圍批評聲浪不斷,因此在綜合銓敘部的官方說帖、新聞報導以及 訪談內容,可將民國 99 年改革方案的問題歸納為基層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回存和 高階主管扣減不足更甚產生回存現象之兩大缺失。
一、基層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回存問題
誠如上述在民國 95 年改革方案實施 3 年以來,因公式設計的現職待遇之認 定上導致了服務年資愈長者,退休所得扣減愈多,且形成「肥大官瘦小吏」的情 形,產生公平性之質疑。因此 99 年改革方案改變了現職待遇計算方式,不再將 主管加給計入,而改以「本俸之 2 倍」為現職所得計算基礎,企圖改變 95 年方 案「肥大官、瘦小吏」之負面情形,根據 99 年改革方案之公式計算結果,部分 退休人員依 99 年方案的公式計算後,優惠存款額度可適度調增而辦理回存,因 此臺灣銀行湧入了優惠存款本金回存之人潮。
面對 99 年改革方案實施後造成基層人員優惠存款額度調整的問題,受訪者 認為:
「因為這個公式一變,它可以回存的金額變多,回存以後就是造成我們政府 每一年要多負擔很多的優存利息,覺得這個問題上,大家有很多意見,那時 候整個社會譁然,這是一個所以要變,最主要的動機是這樣。」(B,9-11)
「那 100 年 1 月的那個方案,如果只照本俸 x2 的 75%到 95%,顯然是要恢 復更多的公保優存,那回存呢是一個很敏感的動作,所以這顯然就變成是一 個風暴。」(C,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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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優惠存款的辦法出來以後,結果發生什麼問題?以民進黨來說等於比原 來 95 年的待遇還拿的更高。」(G,94-95)
99 年改革方案是基於 95 年方案之缺失而調整的,受訪者提到:「大家覺得 本來應該要改革,那改了半天,又反而讓人家回來,那大家覺得,這個方向是不 對的!那當然當時是希望透過這個方式把肥高官瘦小吏的缺點,把它改過來,這 是這樣,那反而造成讓人家可以回存,造成不諒解,那必須要趕快再去調整。」
(B,12-15)。綜合多位受訪者之訪談內容,可以了解 99 年方案本欲意解決 95 年方案肥大官瘦小吏之缺失,但回存的舉措卻牽動了社會敏感神經,因此 100 年 改革方案的快速推行與優惠存款的回存有著莫大關聯性。
其中針對優惠存款額度調整的舉措,受訪者 B 更進一步的認為由於公、教人 員的優惠存款法源不一,公務人員的優惠存款已於民國 99 年 8 月 4 日法制化,
明文規定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32 條中,所以關於公務人員的優惠存款回存,受 訪者 B 表示:「我們是給人有半年的時間,公務人員因為退休法過了,所以有半 年的時間給人家準備,所以公務人員是沒有問題的。」(B,116-118)。但教育 人員的優惠存款遲遲未入法,僅規定於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 付優惠存款辦法,因此教育人員在規定優惠存款的回存期限上的短促,成為爆發 回存風暴的關鍵原因。受訪者 B 指出:
「那回存老實講問題是出在教育人員這邊,他們通知的人家要在 3 天內回 存,有的人沒有辦回存幾十萬幾百萬,告訴他們說我限定你在什麼時間裡要 把這個錢存進來,不存進來就不算,對有些人來講,你要我 2、3 天去籌幾 十萬,我去哪裡籌?問題是從這裡爆發的。」(B,112-115)
「教育人員是給人家 3 天的時間,3 天要人家存幾十萬,難怪人家會火大阿!
關鍵是在那裡。」(B,1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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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高階主管優惠存款大多扣減不足,更甚產生回存現象
99 年方案實施後除了造成上述的基層人員優惠存款本金回存的情形之外,
由於高階主管的人數較少,加上部長級以上的政務人員大多不用扣減,多扣的金 額沒有辦法弭平基層回存的金額,再加上當時新聞報導指出某些特定的政務官依 照 99 年改革方案之計算後,還可以再增加優惠存款的本金額度,受訪者對此也 表示:
「最主要原因是那天晚上,三立新聞的報導,說連戰副總統一個月可以領 20 幾萬,這件事情就黨看到了,總統府就打電話來問。」(A,5-6)
「主要關鍵是對高階一毛錢都扣不到,大家的基本思維就覺得這樣不公平,
考試委員基本的動機是這樣。」(B,90-92)
對照當時的新聞報導,包含 TVBS 於 1 月 2 日的電子新聞5中質疑特定政務 官的回存金額,自由時報6與蘋果日報7更於之後指出以卸任副總統連戰、李元簇 為例,依 99 年改革方案計算,由於兩者的可優存金額增加,因此每個月可增加 10 幾萬元之利息收入,面對各家媒體的檢視以及社會輿論的指摘,銓敘部指出 這兩個個案為退休所得替代率規定改變下所造成之特例,對此受訪者認為:
「但是這種人畢竟是很少,很極端的現象,我們確實沒掌握到,真的覺得或 許他們心中對這件事的政治敏感度沒有太夠,我想銓敘部或許也不是故意 的。」(A,90-91)
5 資料來源:TVBS(2011 年 1 月 2 日)。18%存額度復活!軍公教搶回存。TVBS 電子報, 2014 年 3 月 11 日,取自: http://news.tvbs.com.tw/entry/42063
6 資料來源:楊久瑩(2011 年 1 月 13 日)。銓敘部試算 18 趴新制 連戰利息可從月領 3 萬增為 16 萬。自由時報電子報,2014 年 3 月 11 日,取自: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59797
7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政治中心(2011 年 1 月 13 日)。18 趴 連戰月息增 10 幾萬。蘋果日報電 子報,2014 年 3 月 11 日,取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113/3310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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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行政機關認為我這個設計這個制度沒有問題啊,那或許他們覺得回存 也是合理的,它只要在這個公式之下就是 ok 的。」(H,225-226)
主管機關於基於改正肥大官瘦小吏的立場下,設計出 99 年改革方案,但在 計算高階主管優惠存款額度上,仍出現極端值可回存部分金額的情形,鑑於前述,
受訪者認為主管機關雖有漏未斟酌之缺失,造成此一情形的發生並非刻意也是始 料未及的,誠如受訪者 A 認為:「坦白說,當時是沒有想到我們這次的改革,竟 然回復的情況,對於這些極端值造成這麼強烈的影響。」(A,13-15)。因此考 試院、銓敘部等主管機關在研擬方案的過程當中,對於掌握此疏漏有關資訊的程 度,是否稍顯薄弱?受訪者 A 解釋:
「當時院裡面的資訊掌握程度是不夠的,院裡面當然當時對這件事情,如果 他知道會發生這種情況,怎麼可能讓 99 年的方案過呢?必然會去做調整,
不可能讓它過。」(A,76-78)
在有關主管機關在研擬 99 年改革方案的職掌上,主要是分為負責擬議的銓 敘部,受訪者 B 提到:「擬議方案是銓敘部去處理的。」(B,59)。待銓敘部 將方案擬議完畢之後,把案子送進考試院完成合法化,受訪者 F 表示:「基本上 都是銓敘部發動的,那銓敘部送案到考試院。法制的主管是考試院這邊嘛。」(F,
152-153;130)。因此在銓敘部與考試院兩者之間的互動上,是否出現了溝通的 落差進而導致高階政務官回存金額增加的缺失,對此受訪者認為:
「最關鍵是原始在銓敘部所發動的、所形成的政策,那個內容才是最重要的,
到考試院這邊來要修正的其實很少,最原始形成的那個政策最重要。」(F,
176-178)
「或許銓敘部覺得說這群人本來就是例外的,本來法官他們是用退養金,那 政務官的人數其實很少。」(A,82-83)
綜上所述,99 年改革方案所導致高階政務官回存的問題,主要原因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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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5 年改革方案規定退休替代率的上限,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軍公教人員以 75%至 80%為上限,但 99 年改革方案則不再分職等高低,是以年資 25 年至 35 年之不同,規定 77%至 97%的上限,造成高階政務官極端值優存額度增加。依當 時報紙報導,銓敘部表示 99 年方案所形成高階政務官回存現象僅有兩例8,研擬
民國 95 年改革方案規定退休替代率的上限,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軍公教人員以 75%至 80%為上限,但 99 年改革方案則不再分職等高低,是以年資 25 年至 35 年之不同,規定 77%至 97%的上限,造成高階政務官極端值優存額度增加。依當 時報紙報導,銓敘部表示 99 年方案所形成高階政務官回存現象僅有兩例8,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