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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銜服務的發展及其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轉銜服務的發展及其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哲學教我們由宏觀入微觀,在『歷史的哲學』中,

我們嘗試藉過去的歷史來理解現在。」

出自 Will Durant 與 Ariel Durant

《讀歷史,我可以學會什麼? 20 世紀最偉大歷史著作精華結論,告訴你》

本章主要在探討轉銜服務相關概念及實務面。全章共分三節,第一 節探討轉銜服務的發展及其意涵;第二節藉由分析國內轉銜服務相關實 徵研究探究多重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現況;第三節則探究有關家庭參 與轉銜服務情形。

第一節 轉銜服務的發展及其意涵

轉銜指的是從生命中某一個階段過渡到另一個階段的歷程,而轉銜 服務則是透過一些方案支持身心障礙者,讓他們能順利通過這個過渡階 段(Halpern, 1994b)。轉銜服務並非一夕之間突然出現的產物,它是經 過一段歷史的演進,在每一世代之間,總會有些轉變。本節擬就美國與 我國轉銜服務概念的演進與發展進行探討。

壹、 美國轉銜服務概念的演進與發展

身心障礙者轉銜服務與教育的發展,已經有五十年的歷史,自 1960 年代工作學習方案開始,歷經 1970 年代重視生涯教育的時期,198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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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注重就業轉銜,一直到 1990 年代結果導向轉銜服務(林宏熾,2003a;

Halpern, 1994a)。轉銜服務發展的時間已經跨越半個世紀,每一個十年都 有不同的轉變,從這些轉變中更能看出當代轉銜服務的重心,以下將依 據 Halpern 於 1994 年所提出之轉銜重點回顧,做一簡要概述。

一、 1960 年代:工作學習方案

1960 年代「工作學習方案」提出「讓學生能做好在離校後獲得工作 及滿意的社會適應的準備」的看法,而要達到這樣的目標需要透過特殊 教育、職業教育以及職業復健三方的共同合作。

二、 1970 年代:生涯教育

1970 年代生涯教育逐漸取代了工作學習方案。生涯教育源於 1971 年美國聯邦教育署馬蘭博士(Sidney S. Marland)所倡導實施。1976 年 聯邦政府成立了 CEC(Council for Exception Children)生涯發展部門,

兩年後,也就是 1978 年,該部門提出身心障礙者生涯教育意見書,內容 提到「為了使孩子在經濟、個人、社會都能獲得最高品質的滿足,生涯 教育提供孩子在最少限制環境中學習學業、日常生活、人際社會、職業 知識、特殊工作技能的機會。」由此可知,這時期所推行的生涯教育內 涵已經遠遠超越了 1960 年代所提倡的工作學習方案,不再將大部分的注 意力放在工作與職業,而是期望能將轉銜服務推進每個身心障礙孩童的 日常生活中。為了解決這些孩子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難,滿足他們所 需要的服務需求,所進行的教育活動,藉由這一系列的教育活動,使他 們具備更好的準備度去適應下一階段的生活。

由於生涯教育在教學上未能發展出可行性與普遍性高的課程與教材 教法,加上生涯教育執行獎勵法案(Career Education Implementation Incentive Act of 977)於 1982 年遭美國國會的撤銷與廢除,生涯教育的 發展便無疾而終,但也因為這時期生涯教育的推行,使得轉銜發展的「連 續性」受到重視,對後續轉銜概念有著深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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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980 年代:就業轉銜

1984 年美國特殊教育與復健服務公署(United State 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OSERS)將轉銜定義為「是一個以 結果為導向的過程,包含一系列能使身心障礙者獲得就業的服務及經驗。」

此時轉銜的概念並不像先前 1960、1970 年代所提出的「以多面向的離校 後生活適應為主要目標」,OSERS 所提出的轉銜定義以「就業」作為主 要的考量。

在接下來的六年期間,參與轉銜服務較具體的作法主要為關注轉銜 方案,同時轉銜的定義也放寬了,比較著重在可以看見預期成果,而非 只是就業安置。於是 1990 年所頒訂之IDEA 即將轉銜服務定義為「包含 了一系列以結果為導向的綜合協調活動,這些服務能促進孩子從學校到 離校後的活動,包括中學後教育、職業訓練、整合性就業(包含支持性 就業)、繼續和成人教育、成人服務、獨立生活或社區參與等,也明訂在 身心障礙學生 16 歲以前,在個別化教育計畫中要明確記載轉銜計畫。從 過去轉銜服務發展的脈絡,我們不難發現此次 IDEA 法案所涵蓋的面向 較前兩個時期更為寬廣,同時也深受前兩個時期的影響,更能兼顧身心 障礙者生涯發展的連續性與階段性。

四、 1990 年代:結果導向轉銜服務及相關法案

在 1990 年代美國陸續推出了許多轉銜服務相關法案,包括身心障礙 個人教育法案、復健法修正法案(Rehabilitation Act Amendments、學校 -工作機會法案(School-to-Work Opportunities Act, STWOA)、職業復健 法修正案(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Act Amendments)等,不但擴展了轉 銜服務的年齡,也拓展了轉銜服務的內涵,將轉銜服務的重點由就業轉 銜向外擴張。此時期的特色與原則包括多重階段的轉銜、注重生活品質 與結果導向、重視學生自我決策以及個別化服務計畫的整合與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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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一個政策的推行必須搭配完善的制度,了解法規的制訂歷程,除了 能讓我們更加了解時代演進的過程之外,更能藉以檢視我們所提供服務 是否已達最低標準。

美國特殊教育立法背景約可歸納為三個主要原因,一為特殊學生在 教育上受到排斥、不當的分類與標記、被隔離、以及接受不當的教育方 案;二為 1950、1960 年代的民權運動,促使家長組成身心障礙者家長團 體,積極參與各項活動並喚起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權利的重視,進而 影響政府的立法;三為特殊教育的訴訟案件,間接催生相關法案的判定 (陳麗如、Dalun Zhang,2004)。而後續在 1990 年代所制定的一系列法 案,諸如: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案、復健法修正法案、學校-工作機會法 案、職業復健法修正案等,更促進身心障礙者轉銜階段生活品質相關問 題,成為特殊教育界中的研究重點,隨著學術界的研究與探討,終生教 育的理念普遍的深植於身心障礙者生涯規劃與輔導轉銜的概念中(林宏 熾,2003a)。

影響我國特殊教育轉銜最深的法案應屬IDEA 及其一系列的修正案,

以下就 IDEA 在轉銜服務層面轉變內容整理於表 2-1。由表 2-1 可以發現 IDEA 在修法的過程中,不但越來越著重以孩子需求為中心的概念,更期 望能將轉銜服務視為生涯歷程的一部份。IDEA 在 2004 年的關於轉銜服 務修法中有三個比較特別的要點,一為增加了「進修教育」,轉銜服務中 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不再只是為了就業及獨立生活,而是更進一步 將這個概念推到升學,這也打破了過去從 1960 年代工作學習方案以來,

著重就業轉銜而忽略完整生涯概念的不平衡;二為改變用語,將身心障 礙學生改為身心障礙孩童,除了將服務的年齡擴增之外,也呼應了完整 生涯歷程的概念,而非將轉銜服務設定為只為學習階段或學校場所而實 施;三為改變了轉銜服務的定義,包括將原本「以結果為導向」修正為

「以成果為導向」,新的法案更重視身心障礙孩童學業及基本能力的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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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101-476 身 心 障 礙 個 人

P.L.105-17 身 心 障 礙 個 人 綜合協調的活動(coordinated set of activities),重視身心 障礙孩童學業和基本能力的進步,促進其成功從學校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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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將我國轉銜服務發展歷程分為萌芽時期、蓬勃發展時期、精緻服務時 期做一討論與概述。

一、 萌芽時期

受到 1990 年代一系列法案通過的影響,使得身心障礙者轉銜階段生 活品質的相關問題,成為特殊教育界中的研究重點(林宏熾,2003a)。

我國隨著民國 86 年特殊教育法修正,並於民國 87 年在特殊教育施行細 則中明訂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 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包含轉銜服務內容,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除了特殊教育法及其 施行細則外,八〇年代也陸續推出了轉銜服務相關法案,包括身心障礙 者保護法、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各教育階段身心障 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等。我國針對身心障礙學生轉銜需求之服務自 此正式有了法治基礎,並且在不斷吸收理論與實務操作間,轉銜服務概 念迅速成長。延續著八〇年代的基礎,隨著國外相關理論的引進,國內 學者的研究累積,以及第一線教師們的實務經驗日益豐富,國內法規也 不斷的調整及修正,期望能為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做最佳的準備。

除了法規的建置之外,在八〇年代後期也開始出現了許多與轉銜相 關的研究,但此時期的研究多著重在由學校到就業或是由學校到成人生 活,這不僅與法規的發展歷程相似,同時也與美國轉銜服務發展類似,

皆是從離校轉銜服務開始。在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有關轉 銜之論文,可以發現在 81 學年度到 89 學年度之間,僅有 40 篇論文與轉 銜相關,其中關於就業轉銜的論文就佔了 17 篇。此時期的轉銜服務已經 在我國萌芽,並且日漸茁壯。

二、 蓬勃發展時期

自八〇年代後期至九〇年代初,受到美國 1997 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 法案修正案的影響,特殊教育學界的研究更著重於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品 質,國內學者紛紛引進各種轉銜服務理論與模式,包括生活中心生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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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模式、就業架橋模式、中度障礙者轉銜模式、輕中度障礙青年轉銜模 式、社區適應模式、職業服務模式、生活規劃方案模式、轉銜概念架構 模式、國家教育結果模式、全方為無接縫轉銜模式、生活品質模式等(林

育模式、就業架橋模式、中度障礙者轉銜模式、輕中度障礙青年轉銜模 式、社區適應模式、職業服務模式、生活規劃方案模式、轉銜概念架構 模式、國家教育結果模式、全方為無接縫轉銜模式、生活品質模式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