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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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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會員參與組織之角色

會員對於區域性教會是組織的行政人員也是督導教會運作之成員之一,從訪談對 話中可以明白,會員可以是這間教會之長老、執事、其他組織內部單位之同工,且於 一年一度教會對於會員之奉獻召開地區性之檢討質詢,充分讓會員們感受其對於教會 自身角色的重要性。

另於慈濟面對的 400 萬會員,會員之於慈濟的定位來說有些許的混亂的角色定位,

是將其僅視為慈善救濟捐款之一份子?或是對於會員的佛化教育一份子,而在這三年 改革之中,訪談中陸續知道 104 年之後會員在流失外,從慈濟公布的收支決算情形觀 察,這幾年在臺灣的捐款收入不及未爆發之 103 年的收入經費。多半流失的會員大概 就是前面所敘述跟慈濟比較沒那麼親的那些三分之二的會員人口,那麼對於會員或者 民眾,慈濟對於其會務窗口並無真正的開放會員或民眾其參與。這樣民眾對於慈濟視 為非營利組織團體之一應負起相當程度社會責任之課責性,而參與的會員主要是以透 過委員了解慈濟點滴作為,透過訪談中發現資深會員並未對 104 年的無名風有感,而 持續以種福田,替家人積福積德之過程累積,所以慈濟在面對這麼龐大的會員人口,

如何判別願意參與的會員有哪些並適度分享參與,或者一般民眾捐款如何參與組織等 都是可以被討論。

第二節 研究限制

壹、 研究時間點之限制

美國學家沃倫.維加(W.Warren Wagar)在《無盡的未來》一文中提到:「對時間研究 素養深厚的人們,總是從地球和宇宙『長時期』的連續與變化過程中來思考,而不會 將自已全部的生命,黏死在一張眼前的捕蠅紙,因而表現出與捕蠅紙上的居民迥然不 同的作為」(左傳長譯,1999)。即猶如組織改造,並非一蹴可及,而是需要更長的觀 察與驗證。

以慈濟 104 年內湖事件來,距今只有短短的三年時間,在歷經信徒對於慈濟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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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感產生動搖之際,慈濟也驚覺自己所應改變之方向,改變是必然之路,如財務公開、

人事組織的異動等,然在這三年間,雖有改變卻也難看出一定之成效, 必需長期性 的觀察注意,而本研究只能針對目前現況探討,關注某一時間點之後的變革。加以描 摹變革中的模樣而已。

貳、 研究範圍的限制

本案以個案研究方式為主軸,了解宗教性財團法人財務公開透明性之可能與限制,

然每一宗教組織其內、外在之因素不同,如時空背景,組織章程,國家法規與領導者 之風格等都可能影響其對於財務產生一定之影響力與限制力,種種之因素都可能造成 探討之方向受到限制。雖然許多宗教團體會公開每月之收入與支出,但對於資金之運 用,往往模糊不清,僅具參考價值之性值較高,於研究上所得到的資料也會受到限制。

研究對象範圍的侷限,這兩個宗教團體以不同功能角色設立如醫療、宗教或福利 性質之財團法人,本研究考量時間與能力限制僅以宗教性財團法人的面向上觀察研究 對象,未見得團體完整組織樣貌。

參、 知識領域的限制

收集有限資料,以往之資料並無法如現代有科技上之協助,或是在對於議題探討 上不被重視或者被記錄,只是透過早期留下來不整或片斷之資料加以拼湊,並未能取 得大量的數據樣本之下,因此藉由從探討宗教組織之歷史變革,以及部分談論之個案 描摹法人可能遇到什麼樣的問題,了解宗教組織財務方面之演進加以推擬,並輔以訪 談之方式印證財務透明之歷程與因境,以此得知財務公開對於宗教組織所帶來之影響 與作用為何。

雖然本研究兩個宗教團體其在台發展都已久一定規模與資料可稽,但對於宗教團 體談及財務管理內容可能僅占一小部分或是與其他主要研究作結合,並無真的有許多 細緻討論,而可以引用資料是旁敲側擊其他屬性類型之財團法人其管理財務之方向如 何並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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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研究建議

當以臺灣為堡壘慈航出海的慈濟與 乘風入港來臺發展的西方長老教會,兩者在經 營臺灣宗教的態度上就有落差,從宗教思維討論,如果信徒是受到天堂地獄或是功德 積累所為之奉獻,不求回報。那是因為神是無所不知,捐贈者個人所有的善德都會被 承認與紀錄,佈施會被逐一標記。無論神的代理人是如何使用這些錢,這都不是信眾 所需要擔心。

從這個角度觀察,宗教團體的信徒奉獻運用,不論是長老教會還是慈濟都是被神 所控制的功德使用,但是長老教會卻非僅是由神的代理人來統籌奉獻使用,而是導入 了代議制度與討論協調。相對的慈濟功德會不僅有內外百萬會員奉獻,還有並非宗教 關係而是因為相信慈濟等同非營利組織之民眾,所以慈濟在捐贈收入裡不僅有奉獻也 有一般性捐款,信徒與民眾兩者監督方向意有所差異。

而此兩者間,長老教會裡神的代理人給予信眾組織內的參與力,以及慈濟的不單 只有信眾的功德奉獻還有非信仰民眾的捐款兩種層面。如何強化宗教與信徒或民眾間 的信任力,本研究觀察長老教會與慈濟等宗教團體,適度給予目前正在改革的慈濟功 德會,從研究面提供一些看到的慈濟問題與建議參考:

壹、 引入西方制度設計

從長老教會與慈濟二者對於宗教背後隱藏其天堂地獄「道德觀」並無顯著差異,

但從對談中,慈濟委員或會員認為須在自己福田裡灌溉善因才得善果,最後終可離苦 得樂的心靈寄託與付出更甚,他們包裹者信仰與外在行為無法割捨。但在長老教會中 試圖將傳教的神聖與世俗的行政管理制度切割,利用系統制度包裹內在信仰,並賦予 信徒會員相當之參與教會行政管理權,引入代議如信徒選出的長老、執事,與牧師共 同經營以及會議討論決定教會相關事務,並於每年度向會員報告,加深會員於教會之 中的歸屬感。兩個團體討論財務捐款時,一方動之以情,一方約之有理。但動之以情 已不足支撐一般民眾對於慈濟的社會課責。

回過頭來觀察慈濟功德會之組織重整,目的在於整合,試圖將佛性深植於各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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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業核心目的中,惟架構中領導人之權力「人治」思惟過於壓力,在訪談過程中,從 對談中多以向證嚴法師報告等相關行程,均以向董事長報告單向決策,但呈報的資訊 層層過濾,報告者未能見其事情全貌,整合,是為減低各自解讀之本位事業思惟,而 致多頭馬車之資源重疊。但需要的整合之處,可能並非只有決策圈範圍。

貳、 組織人事責任與權利清楚

曾經討論基督教為人事成本支出最高的宗教團體,他們規範中明確表述層層上報 其人事經費,如對其神職人員薪資部分,從教會會員到 總會長老,他們都知道自己 所屬之牧師薪水多少,雖然不為外顯直接口頭表明,但從周報中、會員之間聊天、年 度會員和會裡都可找到蛛絲馬跡,給予牧師多少、傳道士多少一清二楚的,讓牧師與 信眾之間都可以看到一個默契,我是被教會所聘任,且薪水是信眾奉獻的,奉獻脈絡 透明且具有共識,而非將神聖道德無限上綱。

慈濟從會員定期繳會費到收受繳交以及領取收據,匯流到系統中公告或登錄,

這些都是收會費流程,而且單向作法,且目前捐款方式仍有一脈是社區慈濟委員收 會費模式,透過社區服務關懷一戶一戶脈絡建立,成就了臺灣百萬慈濟會員的慈濟 奇蹟。所以慈濟委員很重要,他是鄰里關懷與慈濟組織間中間單線連結,他往外背 負慈濟的品牌,往內又須因應組織的政策與作為。所以委員面對會員會費是否具正 念與清楚帳目,今僅存於委員之心,而未將慈濟委員其導入體制之中。當委員非存 正心作正事,那麼慈濟的品牌就可能因為一人而惡化鄉里風險性增高,這樣的代價 過高,慈濟起於鄉里,卻也因鄉里間氣血瘀住停滯。

參、 財務公開徵信地方化

如果說慈濟與長老教會在地明顯的區隔,就是地方財務徵信與組織運作,雖教會 與慈濟均有觸及社區關懷如慈濟助念團、教會臨終關懷等,但兩者之間面對財務對談 中,提及財務公開部分,兩者間的爽朗程度不一,長老笑笑地說,教會的事不管問我,

還是問其他牧師,應該都是一樣的,我們就是如此。

但對於慈濟來說,財務公告徵信是有的,但是不是平常可及之處,均以電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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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呈現。但對於許多跟慈濟關係沒那麼緊密且存於鄉里間的慈濟會員來說,手機拿來 打電話更甚於上網之頻率,對所有信眾來說網路資訊只可以滿足部分或者一般民眾知 的權利,但非全部明白。

慈濟的改革並不應只從上層作業。雖然展現高度改革效率,但目前著眼點見到第 一慈善事業成果報告,第二財務公告系統的建置,第三章程的變革以及財務專業化,

但從訪問鄉里間的慈濟委員與會員,他們並未見其改變,只知無名風,不知風何來,

而這樣的資訊落差,讓鄉里間、社區間的慈濟委員、會員面對組織態度呈現可有可無,

羈絆愈顯無關緊要。建議改革從地方服務站、社區委員宣導作起,讓慈善會員捐款徵 信落實在鄉里間,而非依賴於網路中。應要求服務站定期公告會員捐款明細,一來讓 會員可徵信其金額的平台,也可更周延照顧到非信仰的一般姓民眾,二來讓委員們面

羈絆愈顯無關緊要。建議改革從地方服務站、社區委員宣導作起,讓慈善會員捐款徵 信落實在鄉里間,而非依賴於網路中。應要求服務站定期公告會員捐款明細,一來讓 會員可徵信其金額的平台,也可更周延照顧到非信仰的一般姓民眾,二來讓委員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