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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據點的擴張和互補關係之分析

第三章 :電報電話事業快速擴張期的發展 (1909-1917)

第三節、 通訊據點的擴張和互補關係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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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人比例較高,故可推想在日人居住數量較多的地區就成為電話用戶比例較 高的地區。在 12 廳時期(表 3-1)臺北廳就為電話月用比例最高的地方,1910 年時 有四成左右,至 1919 年雖下降但仍有約三成五的水準。這除了是因為居住在臺 北的日本人數量最多,也與各級官署多集中於臺北有關。接著則是臺南廳,1910 年時有二成二左右,至 1919 年則下滑至約一成七左右。其他如臺中、花蓮港、

南投、桃園等廳約有 3%至 2%的增加,阿緱、新竹等廳則反而比例略降。

表 3-1:全臺電話用戶各廳之比例(1910-1919 年)

年份 臺北廳 臺南廳 臺中廳 嘉義廳 阿緱廳 新竹廳 1910 41.99% 22.39% 11.18% 9.82% 6.08% 4.65%

1911 40.43% 21.19% 11.69% 12.30% 5.73% 4.24%

1912 38.82% 19.80% 11.60% 11.92% 5.72% 4.44%

1913 38.66% 19.22% 11.15% 10.98% 5.39% 4.47%

1914 37.58% 17.23% 12.32% 11.14% 4.66% 4.19%

1915 37.94% 17.03% 12.51% 10.39% 4.68% 4.16%

1916 37.42% 16.90% 12.75% 10.60% 4.74% 3.92%

1917 37.02% 16.86% 13.01% 10.76% 4.49% 4.17%

1918 37.32% 16.92% 12.74% 10.10% 4.18% 4.18%

1919 35.81% 17.67% 13.12% 10.38% 4.04% 4.20%

年份 花蓮港廳 宜蘭廳 南投廳 桃園廳 臺東廳 澎湖廳 1910 0.00% 2.45% 1.13% 0.30% 0.00% 0.00%

1911 0.00% 2.29% 1.91% 0.22% 0.00% 0.00%

1912 1.33% 2.21% 2.53% 0.32% 0.00% 1.30%

1913 3.26% 2.21% 2.65% 0.58% 0.00% 1.41%

1914 4.08% 2.42% 2.67% 0.93% 1.58% 1.20%

1915 4.29% 2.66% 2.66% 1.06% 1.47% 1.15%

1916 3.96% 3.00% 2.61% 1.36% 1.46% 1.27%

1917 4.00% 3.05% 2.60% 1.38% 1.40% 1.27%

1918 3.92% 3.29% 2.85% 2.07% 1.30% 1.14%

1919 3.61% 3.54% 3.24% 2.08% 1.26% 1.05%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官房調查課,《臺灣總督府統計書》(1910 年-1919 年)。

第三節、通訊據點的擴張和互補關係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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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報電話通訊據點的再擴張

在日治時期,大多數時間電報及電話事務都是由各地的郵務電信局(1907 年 改為郵局)來兼掌。在電話業務剛創立 1900 年時,電話業務辦理是由獨立的電話 交換局來進行,1900 年以來獨立的電話交換局官制,於 1902 年一月隨著郵務及 電信局官制的修訂而廢止,電話事業由臺灣總督特別指定的一、二等郵局兼掌,

因而指定臺北、臺南、臺中、基隆、斗六等地的郵務電信局為兼掌局。30到了 1907 年四月勅令第 161 號,郵局官制修訂,以往電話業務兼掌僅限一、二等局,現改 為各郵局皆可,結果凡郵局均可兼營電話業務,31因此電話逐與電報一樣都由各 地郵局兼掌業務。到了 1920 年時,廢止了郵局官制,改行臺灣總督府通信官署 官制,原本由郵局兼掌的電報與電話事務,改為分設郵局、電信局和電話局,皆 稱為臺灣通信官署,但實際施行上大多數地區仍由郵局兼掌。32因此,可以說當 地有設立郵局為其電報電話網建立的首要條件,但未必每一個郵局都會有提供電 報、電話的服務業務,這種情形於日治前期更為明顯。所以當地即使有郵局設立,

還需進一步看其是否有兼掌電報電話事項,才能將其視為訊息流通網的一個據 點。

由下表 3-2 可看出各項業務所擁有的服務局所數量,在 1906 年時,電報業 務的局所已達郵務業務的四分之三,至 1915 年其普及數量已到達郵務業務局所 相同的水準。電話通話業務若是指設於郵局或重要市區的公眾電話的話,在 1906 年至 1909 年呈現快速增加,其據點由郵務業務局所的三成提升到八成的水準,

到了 1917 年則有九成三的水準;但若要是實際對當地商家較為便利的電話交換 業務(即具有電話用戶),則在 1909 年時僅有郵務業務局所的 26%,到了 1917 年 則到達 42%。33事實上,由 1909 至 1917 年這段時間,具有電報及公眾電話性質 的郵局服務據點數量仍在增加,數量分別增加了 48 個及 45 個,相對來說,郵局 具電話交換業務服務據點增加 35 個,雖不比電信和通話多,但具電話交換業務 服務據點在比例上已到郵務據點的 42%。事實上,如之後會提到的,1917 年 1

30〈電話改正〉,《臺灣日日新報》,第 1111 號,1902 年 1 月 28 日,3 版;臺灣總督府編,《臺灣 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八)》(1902 年度),頁 253-254;臺灣總督府民政部通信局,《臺灣總督府 通信事業綜覽》,頁 50;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遞信志:通信編》,頁 203。

31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十二)》(1906 年度),頁 397-401。曾汪洋,《臺灣交 通史》(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5),頁 96;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遞信志:通 信編》,頁 204。

32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遞信志:通信編》,頁 22;陳郁欣,〈日治前期臺灣郵政的建立 (1895-1924)─以郵務運作為中心〉(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

頁 58、61。

33對於對電話有需求的商家而言,電話事務若僅有通話功能而無交換功能顯然是不足以應付商業 需求,像在 1925 年麻豆街商家就指出「如有要事,須至郵局呼出,頗費時間,十分不方便」, 希望能趕緊增電話交換服務。〈麻豆設電話機〉,《臺灣日日新報》,第 9123 號,1925 年 10 月 1 日,4 版;〈麻豆裝設電話機〉,《臺灣日日新報》,第 9370 號,1926 年 6 月 5 日,4 版;〈麻豆 街電話開通〉,《臺灣日日新報》,第 9388 號,1926 年 6 月 23 日,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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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話 116 83% 通話 156 91%

交換 45 32% 交換 73 43%

1912 郵務 146 1921 郵務 175

電信 131 90% 電信 174 99%

通話 119 82% 通話 159 91%

交換 48 33% 交換 74 42%

1913 郵務 152 1922 郵務 173

電信 142 93% 電信 171 99%

通話 127 84% 通話 161 93%

交換 52 37% 交換 78 45%

1914 郵務 158 1923 郵務 172

電信 153 97% 電信 166 97%

通話 137 87% 通話 166 97%

交換 66 42% 交換 80 47%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遞信志:通信編》,頁 221-222

註:郵務指信件與包裹受理業務;電信指電報收發業務;通話指郵局所內設有公用電話及市街要 地的公共電話業務;交換指郵局具有電話用戶加入之交換電話業務。

二、通訊據點再擴張後的互補關係

在討論電報、電話兩項近代通訊網先後於臺灣普及之情形後,接著本段將對 於電報、電話在通訊數量上來進行分析。在電報和電話的競合關係上,以目前所 知資料,不論是電報還是電話,直到日治後期其主要的擁有者或通信內容,都是 以商業用途或官方公署的使用為主。35事實上,約在大正初期時,日臺間的電報 收發數量就超越了臺灣島內部的收發數量,也說電報業務重心轉至日臺間的聯 絡,這點是與電話及郵務方面始終以臺灣島內市場為重心,呈現極大差異。36 首先,由附表二及附表三來說這兩種通訊方式歷年總數之變化。若就電報來 說,可細分為國內電報及外國電報,如附表 2 可看到的,主要是以國內電報占大 宗,占各時期發出及收到電報來源的 97%以上,不論是臺灣發至外國或外國發至 臺灣的電報,在日治時期最多一年也僅有七萬多通而已。而就國內電報來說,是 指在日本控制下之地區,除了臺灣本島及日本國內外,還包括朝鮮、樺太、小笠

35以 1934 年為例,電報內容占第一位為商業交易有 41.5%;第三位銀行會社有 19%;官公署及公 共團體有 3.4%。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編,《臺灣の通信》(臺北: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 部,1935 年),頁 30-31。而由 1937 年左右各州廳的電話簿中職業分類來看,分類在住宅的電 話戶數量占全部數量實在是不多,約僅占全部一等局中的 8%左右。

36臺日間長途電話的辦理是在 1934 年開始,但數量一向不多,以 1941 年為例由臺灣發話共 14,133 通,由日本打至臺灣共 11,010 通,對照附表三 1941 年市內市外電話數量,實在是十分稀少。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編,《臺灣の通信》,頁 74-75;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臺灣總督 府遞信統計要覽》(1941 年度)(臺北:臺灣總督府交通局,1943),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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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群島、關東州、南洋群島及滿洲等地的電報往來。就總數來看,電報成長速度 並不算快,1900 年時收發數都在五十萬左右,之後不升反減,至 1909 年時才回 到 1900 年水準。之後伴隨著郵局所的電線回線增加及產業興起後商業交易的熱 絡,在經濟界的活躍發展下也帶動了電報事業,於 1919、1920 年到達臺灣電報 所謂的黃金時代,收發總數各自到達約一百四十五萬通的程度。37因該兩年數量 乃是乘好景氣之勢所產生的異常高量,而非一般性的增加速度,故之後收發數量 又再次下滑,直到 1928、1929 年後才又回復 1920 年之水平。1937 年日中戰爭後 數量又有較明顯的快速增加,當年收發數量都突破了二百萬,而在 1940 年,收 發通數也首次突破三百萬,於 1942 年到達日治時期的最高峰。

附表三則是呈現電話總通數的情形,電話加入者的通話中,市內電話占每年 度加入者總通話的比例都在 97%以上。市內通話屬於隷屬同一郵局內的加入戶彼 此間之通話,其撥打的數量及時間都無限制,38這是因為它的費用是每年或每月 已繳的基本使用費,相對的市外電話則因通話者彼此所屬郵局的距離而有不同費 用。39另外,還有一些電話通話是屬於未必是電話加入戶的公共電話,其數量由 整體看並不多,在統計初的 1903 年僅有一萬通左右,至 1940 年則有五十萬通。

不過,相對於電報,可看出電話成長的倍數是更加多的,除了少數幾年有略為下 降之情形,大多數年份都是比前年更為增加。市內電話由 1900 年的六十五萬多 通,到 1941 年達到一億五千一百九十萬多通;市外電話則由 1900 年的七千多通,

到 1941 年的三百七十五萬多通。

基本上,隨著通信局所之據點及商業活動日益發達,上述所論及的總數增加 是一般可理解的。然而,更應注意的是每人平均通信能力是否有所增加。表 3-3 是 1900 至 1941 年每百人平均一年電報收發數量,及電話用戶一年平均市內外撥 打通數。由 1900 年至電報服務局所初步普及的 1906、1907 年,數目並無增多,

平均每百人一年電報數由十七點九通約降至十五點四通左右,其後與總數增加的 時間點相符至 1919、1920 年所謂電報黃金時期時,收發數皆已增加了一倍多到 四十通之水準。其後十多年的時間又回到 1917、1918 年時約三十至三十三通的 程度,相對於市外電話平均數已於 1927 年後突破 1919、1920 年的高峰數量,平 均每百人一年收發電報量要到 1939 年才突破先前四十通的水準,最後日治高峰 則在 1940 年到達五十通。基本上,至 1918 年後(扣除 1919、1920 年及戰爭末期) 長期來看,平均每百人一年電報收發量僅能維持在三十至三十五通之間,並未有 太大的成長。

若就電話來說,其中同一局所內之用戶一年中互打數量(市內電話),在 1902 年平均每位用戶一年即撥打了 5,375 通,之後一直至 1932 年間並無突破此一數量 之出現,有時在四千多通,有時在五千多通,至 1933 年後則開始有所成長,1934

37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遞信志:通信編》,頁 135。

38田中一二編,《臺灣年鑑》(1924 年版)(臺北:成文,1985),頁 166。

39因為對這些通話形式的不了解,所以在《臺灣交通史》一書中,表六十六關於通話次數僅列「有 料通話」(市外電話)項目,但這只是整體電話通話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曾汪洋編,《臺灣交通 史》,頁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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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至 1941 年都在六千多通,又以 1937 年的六千九百十一通最多。但不同局所 間的市外電話,雖然撥打數量遠少於市內電話,但增加的幅度卻遠超過市內電

年後至 1941 年都在六千多通,又以 1937 年的六千九百十一通最多。但不同局所 間的市外電話,雖然撥打數量遠少於市內電話,但增加的幅度卻遠超過市內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