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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政治社會化的理論架構

二、 鉅觀層次理論

鉅觀層次主要從政治系統的整體角度來探討政治社會化,以Easton & Dennis 的「系統持續理論」與Almond & Powell 的「系統功能理論」兩者為代表。兩種理 論皆企圖把政治社會化與政治系統之間的關係連結起來,系統功能理論強調政治 社會化的預期功能有助於政治系統的穩定,其分析之對象僅限於政治系統的局部

以臺北縣(市)、桃園縣國小之比較分析

活動與整體之間的功能關係,政治系統之外的環境關係,則非其分析的對象;系 統持續理論則以政治社會化來說明政治系統穩定及變遷的原因(陳義彥,1977:

24-25)。分別說明如下:

(一) 系統持續理論

Easton 於 1969 年建構之「系統持續理論」,基本假定是:「政治生活是受環 境包圍的行為系統。在環境中,政治系統不僅暴露於由環境而來的各種影響,同 時也對這些影響有所反應(林嘉誠,1982:94)。」換言之,政治系統並不獨立 存在,它有內在的功能關係以及外在的環境關係,而且系統的內在與外在之間,

具有輸入與輸出的互動作用(易君博,2003:131)。系統的輸入方面可分為需求

(demands)與支持(support)兩類,而系統的輸出也可分為陳述(statement)與 作為(performance)兩類。輸出在環境中發生影響之後,回饋(feedback)則成為 新的輸入成分,使需求與支持對於決策與行動的關係構成一個交互影響的狀態。

茲以圖2-7 Easton 的政治系統基本模型,分六個要素探究系統持續理論。

圖 2-7 Easton 的政治系統基本模型 資料來源:Easton,1967:32.

1. 政治系統的意義:Easton 將政治系統定義為在社會系統中與社會性價值之權威地 分配有關的互動行為。政治生活是受環境包圍的行為系統。在環境中,政治系統 不僅暴露於由環境而來的各種影響,同時也對這些影響有所反應(林嘉誠,1982:

92-94)。馬起華(1989:1)則認為政治系統就結構而言,是一種制度安排;就 運作而言,是一種行為系統;就動力而言,是一種權力關係。由於是一種複雜的

需求

支持 政治系統 決策

行動 輸出 輸入

環境 環境

環境 環境 回饋

政治現象,一種多重性功能的複合體制。因此,可從不同的觀點和取向,而獲致 不同的概念與結論。

2. 政治系統的邊界:政治系統並非一個明顯存在的實體,因此較不易以具體的方式 作為劃分邊界的標準。凡是與政治系統屬於同一層次的社會,而不在政治系統範 圍之內的都可稱之為內在社會環境,包括:生態系統、生物系統、人格系統與社 會系統。凡是與政治系統屬於不同層次的社會,稱之為外在社會環境:包括國際 政治系統、國際生態系統、國際社會系統(張秀雄,1993:36)。

3. 政治系統與環境的交互作用:政治系統和該環境是不斷發生交互作用的。環境對 於系統的影響即是輸入;政治系統對環境的影響即是輸出。輸出的效果是否達成 目標,需要有新的資訊傳回系統內,成為新的輸入,此即回饋。

4. 政治系統的輸入:是指政治系統中的成員對於整個政治系統的需求與支持。輸入 提供政治系統所需要的要素與資料,推動系統的運轉,使系統得以保持運作,此 與政治社會化的關係至為密切(陳重安,2006:21)。

(1) 需求:需求主要來自於系統的週遭環境與本身。需求會導致政治活動,同時 也對政治系統產生壓力。人民的各種需求(期待、公眾的意見、誘因、意識 型態、興趣、嗜好等),透過政治活動(政黨、壓力團體、大眾傳播媒體)

表達,成為政治議題(political issue),傳達給政治系統(塗惠玲,1996:

19)。

(2) 支持:若說需求是政治系統的原料,支持就是促使政治系統運作的動力與能 源(余霖,1985:20-21)。Easton & Dennis 指出為了刺激成員對政治系統 的積極性支持,通常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輸出滿足系統成員需求、利益的政 策,稱為「特殊性支持」(specific support);另一種則是經由政治社會化 的過程,灌輸系統成員的愛國心、教導該政治體制的價值、提供該政府結構 的知識,使其對政治系統充滿信任與情感,稱為「普遍性支持」(diffuse support)(古珮琳,1998:21-22)。一般而言,支持的對象可分為三種:

a. 政治社群:指經由政治分工集合而成的人群組織,以處理政治性問題。當 社群意識不再,政治社群即可能產生分裂、變遷。政治社群有許多層次,

從部落、地方、政府、國家到國際社會均屬之,通常多指「國家層次」。

b. 政治典則:是成員的政治互動規則或典章制度,包括價值(含政治目標與 原則)、規範(即政府制定決策與人民提出需求時所遵循的規則,包括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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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性的規範和法律正式的規範)及權威結構(指有權制定政策及分配權力 的正式或非正式結構)。政治典則若得不到成員的支持,系統就會產生危 機。

c. 權威當局:指權威結構的擁有者、當政者,他們是負責實際政策以及政策 執行的人。權威當局是否得到人民支持,有賴其聲望、政策、政黨認同及 政治社會化是否成功等。

5. 政治系統的輸出:是指權威性社會價值分配的制定與執行,包括決策和採取的行 動。輸出主要有四種方式:

(1) 權威性陳述(authoritarian statement):權威性陳述在法制型態上以法律、命 令、規則或司法判決表現;在非法制型態上則以行政機關或民意機關對前述 各項法制發表意見。權威性陳述有時並不付諸實現,但可藉以緩和來自需求 的壓力。例如:中南美某些國家制定了內容未必能切實執行的憲法。

(2) 權威性作為(authoritarian performance):權威性作為指執行權威性陳述或 其他權威性行動,通常制定法規或口頭暗示,例如:取締交通違規、拆除違 建。有時事先並未制定法規或口頭暗示,卻突然採取不合法的行動進行壓 制,例如:突然逮補異己進行整肅。

(3) 聯結性陳述(associated statement):通常用以解釋權威性陳述與作為,是當 局對自己的陳述與作為合理化的手段,並為不符合成員需求的政策提出答辯 與說明,以鼓勵成員接受既定的政策。因此,聯結性陳述在於加強成員的特 殊性與普遍性支持,例如:國情咨文、文告或提出強烈的意識型態口號。

(4) 聯結性行為(associated performance):給予系統成員在法制規定外的利益 或福祉。例如:議員為選民關說、縣(市)長安插助選功臣以重要職位。

凡是屬於政治系統的輸出,主要目的都是權威當局為了迎合政治體系中成員 的需求,以爭取其支持。

6. 政治系統的回饋:回饋路程包括四種方式,均著重於說明權威當局與成員之間的 訊息往來。

(1) 回饋刺激(feedback stimuli):可分為「環境的」回饋刺激與「意識的(知 覺的)」回饋刺激兩類。前者指輸出真正改變了系統與環境;後者指輸出並 不一定改變了系統與環境,但成員認為輸出已經改變了系統與環境。大多數 的成員仍缺乏分辨上述二者的能力。因此,成員的支持態度將受當局的聯結

性陳述與作為,以及政黨、壓力團體、意見領袖、大眾傳播媒介對輸出的解 釋等的影響。

(2) 回饋反應(feedback responses):指系統成員支持態度改變,但是回饋反應 並非及時產生,有時經過一段時間延宕,有時則毫無反應。

(3) 回饋反應的溝通:把系統成員的回饋反應、支持性態度、需要被滿足的程度 等回傳當局,使之瞭解以往的輸出是否符合成員的需要,是否得到成員的支 持。由於資訊在回饋的過程中經過過濾、凝聚和化約,往往可能因為偏見、

意識型態與不良的判斷而受到扭曲,耗損輸出的正確性與有效性。

(4) 再輸出:再輸出成立的條件是當局有意重作輸出以迎合成員尚未滿足的需 要。當外在壓力小、成員支持強度很高,則當局可能不作再輸出。有時由於 資訊回饋的延宕和資源的匱乏,再輸出可能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系統持續理論主要強調政治社會化是由政治系統對普遍性支持的需要而產 生。政治系統、系統成員、政策之輸入與回饋間存在著複雜的交互作用。任何政 治系統不能孤立地使用政治社會化,而要能統觀整個系統與環境間的交互運作,

才能獲得理想的政治社會化成效。因此,政治社會化不僅是個人政治定向與行為 模式的獲取,與個人所處之的政治系統環境更有密切的關聯。

(二) 系統功能理論

Almond & Powell 於 1978 年提出「系統功能理論」,認為任何政治系統都可 以從系統、過程與政策三個層面去探討其功能,如圖2-8 所示,分述如下(余霖,

1985:17-19):

2-8 系統功能論架構

資料來源:引自張秀雄,1993:34。

政策制定過程 政治甄補 利益表明

利益匯集 政治社會化

政治溝通

轉化過程

政策執行

政策實現

輸 出 輸

系統層次 過程層次 政策層次

以臺北縣(市)、桃園縣國小之比較分析

1. 系統層次:主要在探討系統的維持與適應主要是透過政治甄補、政治社會化與政 治溝通三種功能。

(1) 政治甄補(political recruitment):為了讓系統維持穩定的狀態,需將不同 政治職位的人引入,並教會他們去扮演其適當的角色,有利於政治系統的 正常運作。

(2) 政治社會化:藉由政治社會化的方式,使得系統中的成員擁有一致的政治 態度與政治文化。

(3) 政治溝通:為了讓政治態度與文化不斷的傳承與持續,成員間互通有無、

彼此傳遞訊息,有賴政治溝通。

2. 過程層次:主要是在討論政治系統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轉化過程(conversion process)。這個過程由四種功能組成,包括:

(1) 利益表明(interest articulation)功能:個人或利益團體將其對政策的需要表 示出來。

(2) 利益匯集(interest aggregation)功能:已經表明的各種需求經過整合之後,

(2) 利益匯集(interest aggregation)功能:已經表明的各種需求經過整合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