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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閱讀障礙兒童

壹、閱讀障礙的定義

1968年世界神經學聯盟首次將閱讀障礙定義為:「具有適當智能及社會文化 學習機會,一般教學後,仍有學習閱讀上的困難,其困難多是由於體質因素造成 的基本認知缺陷所致。」(引自王瓊珠,1992);Lynn認為閱讀障礙係指智力正 常而有讀、寫上的極端困難,其困難不是由感官或情緒因素所直接造成的(引自蘇 淑貞、宋維村、徐澄清,1984 ), P e r f e t t i(1 9 8 5)則提出閱讀障礙兒童的 非語文智力正常或正常以上,而閱讀成就上落後二年,閱讀方面有困難,但非由 社經環境、動機或情緒因素所引起者。另外心理疾病統計診斷手冊第四版革新版

(DSM-Ⅳ-TR)(孔繁鐘譯,2000/2007)對閱讀疾患也提出以下三點定義:一、

在有關閱讀正確性及理解程度的標準化個人測驗中,閱讀表現顯著低於預期應有 的程度,此預期水準乃依據其生理年齡、心智能力及適合其年齡之教育而定;二、

前項之障礙顯著妨礙其學習成就,或日常生活需閱讀能力之活動;三、若有存在 感覺能力缺陷,其障礙的程度已超過此缺陷所帶來的影響所及。我國特殊教育法 則將閱讀障礙歸為學習障礙的一類,係指一群在閱讀學習上具有不同困難之異質 性團體,根據教育部(2006)「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標準」的 定義,學習障礙係指:

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 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 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 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其鑑定標準如下: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者。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

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 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頁57)

郭為藩將閱讀障礙定義為「智力正常或一般水準以上,且沒有任何顯著感官 缺陷,但在閱讀或書寫方面的表現比一般學生落後許多,在語文方面比其他學科 的表現有顯著落後情形」(引自甘耀樺,2003),王瓊珠(2001)對國內閱讀障 礙研究做一調查後指出國內在定義「閱讀障礙」時多以三個面度進行考慮:其一 為智力中等或中等以上,其二為閱讀表現低落,其三則是排除感官、情緒障礙、

文化不利等因素所造成的閱讀障礙。研究者統整以上多位學者發現閱讀障礙的定 義不外乎為:智力正常或中等以上,閱讀或書寫表現明顯落後於潛能,其障礙並 非由於感官障礙、情緒障礙、文化不利或教學不當所致,且經一般教學輔導無效 者。基於此,本研究於界定閱讀困難兒童時乃將標準訂為智力正常(八十分以 上),中文閱讀理解測驗T分數40以下(百分等級20以下),且班級國語成就為班 上的後五名,除外,其閱讀困難並非由於感官障礙、情緒行為障礙或文化不利因 素所致。

貳、雙缺陷假說理論與閱讀障礙亞型

閱讀是獲取知識的主要管道,兒童若有閱讀障礙,所有學科的學習將會因此 而出現困難,中文閱讀歷程牽涉許多認知能力,閱讀障礙兒童到底是哪一個的認 知缺陷所致一直是研究者所探討之主題,因為識字牽涉到語音處理過程,近三十 年的研究認為「聲韻覺識」是造成閱讀障礙的主要核心(謝俊明、曾世杰,2004),

但 Rudel(1985)卻發現許多閱讀障礙者未被區辨出來,Blachman(1994)和 Torgesen, Wagner, 與 Rashotte(引自Wolf, Bowers, 1999)的研究也發現有些閱讀 障礙兒童在接受聲韻覺識訓練後,閱讀能力並沒有因此而改善,Spring在1987年 進一步發現唸名速度測驗可將閱讀障礙者從一般讀者中區辨出來,其正確率高達 84%(曾世杰,1999),且 Korhonen(1995)在一項相隔九年的追蹤研究指出個

案在九歲時存在的閱讀困難與唸名困難在經過九年之後,困難的情形依然存在,

而且在同儕的相對位置也未改變。由上可見唸名速度可作為一項觀察測量的項 目,且其有穩定存在的特質,學者發現閱讀障礙者在愈有規則的文字系統中,聲 韻因素的重要性降低,反而唸名速度成為更重要的診斷及預測閱讀指標(Wolf, 1999)。Wolf 與 Bowers(2000)從臨床觀察中提出雙缺陷假說(the Double-Deficit Hypothesis),他們認為閱讀障者可分為三種主要的亞型:其一為單一聲韻能力 缺陷組,即是聲韻處理有困難,但沒有唸名速度之問題;其二為單一唸名能力缺 陷組:有唸名速度之困難,但沒有顯著的聲韻覺識或聲韻解碼上的缺陷;其三為 雙缺陷組:同時具有聲韻能力和唸名速度能力之困難,閱讀困難情形為三種中最 為嚴重的一種。國內學者蔡韻晴(2002)以閱障兒童為對象之研究結果與Wolf 雙缺陷假說一致。

參、閱讀障礙兒童之相關研究

謝俊明、曾世杰(2004)以國小閱讀障礙兒童為對象,並且搭配同年齡組與 同閱讀能力組,以排除閱讀能力之影響,結果顯示閱障組兒童在七個唸名速度上 的反應皆比同年齡組慢,閱障組中僅有顏色唸名與識字達相關,而各類唸名與閱 讀理解皆未達相關;陳姝嫈(1998)之研究也有類似之發現,閱障組與同閱讀組 相較下也有三個唸名速度測驗達顯著差異,顏色連續唸名最具區辨力,其次為注 音連續唸名與數字連續唸名。然而,國內外有些研究發現數字唸名能有效區辨出 閱讀障礙兒童或國語低成就組兒童(曾世杰,1999;Shu et al., 2006; Wolf, 1991),

不管是哪一種的唸名速度區辨力佳,但皆證實連續唸名速度能有效區辨閱讀障礙 兒童與一般兒童。

陳淑麗、曾世杰(1999)以國小二至六年級學童為對象,採配對方式選取閱 障兒童與配對兒童進行聲韻覺識能力之研究,使用聲韻分割、聲韻結合與聲調覺 識等三個聲韻覺識測驗及聲韻轉錄測驗,結果顯示這兩組學生在聲韻分割與聲韻

結合上並無顯著差異,但閱障組的聲調覺識能力普遍不如配對組,其推測在國小 階段閱障兒童主要缺陷是聲韻處理有關之記憶能力不佳,而不是聲韻覺識能力有 問題。但陳怡伶(2005)以國小二、四年級兒童為對象,分成閱障組、同年齡閱 讀正常組與同閱讀水準之幼小閱讀能力正常組,結果發現四年級閱障學生在聲韻 覺識、唸名速度、識字能力上與同年齡正常組皆有差異,與同閱讀水準的二年級 兒童相比下發現聲韻覺識能力與其有顯著差異,但在唸名速度與識字能力則沒有 差異,識字能力的預測上,閱障組以聲韻覺識最具預測力;同閱組則以唸名速度 最具預測力。

Ho, Chan, Tsang 與 Lee(2002)對 30 名閱讀障礙兒童,並搭配 30 名同齡控 制組與30 名同閱讀控制組,研究發現閱讀障礙組在大部分的測驗(識字、聽寫、

一分鐘讀詞、視知覺技巧測驗、字形測驗、聲韻覺識與唸名速度)中顯著低於同 齡控制組,但與同閱讀控制組類似,也發現唸名速度是閱讀障礙兒童中最顯著的 障礙,且有半數以上的閱讀障礙兒童有 3 種或更多的認知缺陷,認知缺陷數量與 閱讀、拼字的障礙有顯著關聯。Ho, Chan, Lee, Tsang 與 Luan(2004)對 147 名學 障生與 78 名同齡控制組的研究顯示大部分中文閱讀障礙兒童有唸名速度和字形 缺陷,有聲韻缺陷的相對較少,字形相關缺陷可能為中文閱讀障礙的主要癥結。

Chung 等人(2008)對 26 名三年級閱讀障礙學生,並搭配 26 名相同齡控制組與 26 名同閱讀控制組學生,研究發現閱讀障礙學生的表現顯著低於同齡控制組,但 是在聽覺、視覺順序刺激、唸名速度、詞素覺識、聲韻覺識,與相同閱讀組類似。

Shu 等人(2006)對北京國小五、六年級的閱障兒童與同年齡兒童之研究,

以詞素鑑定(morpheme production)與詞素判斷(morpheme judgment)兩測驗作 為詞素覺識之能力,結果顯示詞素覺識可區辨閱障兒童與一般兒童,結構方程下 發現,當控制了一般字彙、聲韻覺識與唸名速度後,詞素覺識對中文識字有 50.9

%的變異量,對閱讀理解有32%的變異量,皆達顯著水準,與音素刪除間的相互 變異量也達顯著相關。由上可知,詞素覺識對中文閱讀能力的影響甚大,甚至可

能大過於聲韻覺識與唸名速度,說不定詞素覺識比聲韻覺識或唸名速度更能有效 篩選出閱讀障礙兒童,但這部分的研究國外不多,國內也尚未有人進行討論,可 見閱讀障礙兒童之詞素覺識上之研究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

根據自動化理論,每個人的認知處理資源是有限的,當閱讀者花了過多的心 力於識字解碼上,將會影響到文章理解上的處理。研究顯示很多的閱讀障礙兒童 即是具有閱讀流暢上之困難,這也是導致他們閱讀困難之因素。國內目前探討閱 讀障礙兒童閱讀流暢度能力表現之研究僅有少數幾篇,例如:甘耀樺(2003)以 國小閱讀障礙兒童與配對兒童之研究指出閱讀障礙兒童在四種閱讀速度測驗上 的表現皆比配對組慢,且閱障組兒童高、低年級的表現並無顯著差異,但配對組 兒童高、低年級卻有顯著差異,可見閱讀速度對於一般學童而言,會隨著年齡增 長而改善,閱障學童卻無太大改變;楊憲明(1998)對閱讀障礙學生文字辨認之 研究也證實閱讀障礙學生的識字並未達到自動化階段。其餘大多數的研究都是著 重於如何增進閱讀流暢度等的教學性研究。可見閱讀障礙兒童與一般兒童在閱讀

根據自動化理論,每個人的認知處理資源是有限的,當閱讀者花了過多的心 力於識字解碼上,將會影響到文章理解上的處理。研究顯示很多的閱讀障礙兒童 即是具有閱讀流暢上之困難,這也是導致他們閱讀困難之因素。國內目前探討閱 讀障礙兒童閱讀流暢度能力表現之研究僅有少數幾篇,例如:甘耀樺(2003)以 國小閱讀障礙兒童與配對兒童之研究指出閱讀障礙兒童在四種閱讀速度測驗上 的表現皆比配對組慢,且閱障組兒童高、低年級的表現並無顯著差異,但配對組 兒童高、低年級卻有顯著差異,可見閱讀速度對於一般學童而言,會隨著年齡增 長而改善,閱障學童卻無太大改變;楊憲明(1998)對閱讀障礙學生文字辨認之 研究也證實閱讀障礙學生的識字並未達到自動化階段。其餘大多數的研究都是著 重於如何增進閱讀流暢度等的教學性研究。可見閱讀障礙兒童與一般兒童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