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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救災道路系統規劃與分析

第五章 鼓山地區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

第五節 防救災道路系統規劃與分析

防救災道路系統於重大災害發生後,對於人員避難與救災,具有直 接影響避難與救援的成效,亦即透過有效的防救災道路系統規劃可以有 效降低人員傷亡的可能。災害發生後,防救災道路系統應即刻開始運 作,為有效配合其他空間系統運作,故需依靠防救災道路系統相互間的 聯繫。有關災害發生後所需的救災、運輸及聯絡等功能,同需仰賴防救 災道路系統方能有效發揮救災作用。防救災道路系統規劃因道路特性不 同可區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發揮不同的機能,分述如下:

一、緊急通道(路寬≧20公尺)

當發生地震災害時,為迅速進行救災與執行相關之緊急應變措施,

需具有可通達全區主要防救災指揮中心、醫療救護中心及外部支援大型 物資集散中心之主要幹道。這些主要幹道,在災害發生時需優先保持暢 通,且需規劃搭配輔助之替代道路。目前鼓山地區 20 公尺以上,可指 定為緊急通道者,共包括:

(一)中華一路(臺 17),為鼓山地區內重要南北向主要幹道與青 海路相接,亦為本計畫劃設防災生活圈之分界線。

(二)九如四路,北接左營區,南接三民區,此道路為鼓山地區向 外連接重要道路。

(三)鼓山一、二、三路,北接左營區,南接高雄港。

(四)七賢三路,北接三民區,南接高雄港。

(五)銘傳路,東接翠華路,西接九如四路。

(六)葆禎路,東接翠華路,西接九如四路。

(七)新疆路,東接翠華路,西接九如四路。

(八)青海路,東接中華路,西接鼓山路。

(九)五福四路,東接前金區,西接鼓山路。

(十)公園二路,東接苓雅區,西接鼓山路。

圖 5-5-1 鼓山地區緊急通道系統圖 資源來源:本計畫繪製。

二、救援、輸送通道系統(路寬≧ 5 公尺) 1

第二層級的救援、輸送道路除作為緊急通道系統的輔助系統外,並 兼具救災、救助、急救及輸送之功用,使救災人員迅速到達災害發生地 點,進行救災相關之緊急應變處理,並作為消防據點、聯繫緊急通道及 避難設施物資運送地之輔助性道路系統。目前鼓山區 15 公尺以上,可 指定為救援、輸送通道系統者,共包括:

(一)博愛一路,北接左營區,南接三民區。

(二)翠華路,北接左營區,南接三民區。

(三)甘肅路,北接中華一路,南接美術館路。

(四)河西路,本接中華一路,南接高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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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國四路,北接河西路,南接高雄港。

(六)逢甲路,東接翠華路,西接鼓山三路。

(七)美術館路,東接中華一路,西接翠華路。

(八)新疆路,東接河西路,西接鼓山二路。

(九)興隆路,東接河西路,西接壽山地區。

(十)大順一路,東接博愛一路,西接中華一路。

(十一)臨海一路,北接鹽埕區,南接高雄港。

圖 5-5-2 鼓山地區救援、輸送通道系統圖 資源來源:本計畫繪製。

三、消防通道(路寬≧12公尺)

第三層級道路系統係對於災害衍生的火災事件,於第一時間必須提 供足夠消防車輛通行,因此以道路的寬度作為要件。鼓山地區內道路消 防通道須指定在路寬 12 公尺以上為主,同時需確保車輛行進順暢與消 防機能具足夠的消防操作空間,減少消防死角的條件下,參見圖 5-3-3。

四、避難通道

第四層級道路系統,係以 12 公尺以下道路為指定對象,此道路層 級的劃設,主要作為防救災避難設施無法連接前三個層級道路網時,以 供人員可在第一階段避難據點、通往鄰近臨時收容所或中長期收容場所 之道路,而劃設一輔助性道路。本計畫建議以 8~12 公尺為劃設對象,

並於寬度 8 公尺以下之道路,特別是寬度 4 公尺以下之道路,應列入都 市計畫道路整建之優先順位,參見圖 5-3-3。

圖 5-5-3 鼓山地區各層級防救災道路系統圖 資源來源:本計畫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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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檢討

防災設施主要提供防災與救災之功能,依服務機能可區分為警察、

消防、避難、醫療及物資五大系統。此外,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 研擬出我國防災空間層級功能與其空間系統方針分析表,主要內容在於 依據不同空間體系層級劃分各防災設施項目,以及其所對應之使用空間 型式與規劃設置基本方針,作為各鄉市鎮未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以及 防災設施規劃設置時之參考。

在考量防災設施劃設與檢討其實用性與完整性的前提下,以指揮、

警察、消防、避難、醫療及物資等據點,作為鼓山地區防災據點指定與 檢討之主要對象。分述如下:

一、指揮、警察與消防據點之劃設

(一)指揮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依據防災空間體系層級範圍劃設標準,本計畫考量鼓山地區 一旦遭遇大規模災害時,需要劃設一處防救災指揮中心,負責災 後對外之聯繫與對內之運作事宜,經評估區位可行性及周邊動線 系統流暢等因素,建議以「鼓山區公所」作為鼓山地區防救災指 揮中心,負責協調整個救災援助工作。

2.現況檢討

鼓山區公所位處交通樞紐,主要出入口面臨 24 公尺路寬之 鼓山路,道路系統層級屬於緊急通道,對外連結道路有青海路、

九如四路、河西路及興隆路等多條緊急通道與救援輸送通道。此 外,鼓山區公所周圍有許多避難設施與行政機關,包括鼓岩國 小、壽山國中、壽山國小、中山大學及鼓山分局。假設鼓山區公 所因地震災害的發生而損毀,亦可以鼓山分局取代作為臨時指揮

中心使用。

(二)警察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警察據點劃設係以有效發揮情報資訊蒐集與災後秩序維持 為原則。劃設警察據點之目的在於災害發生時,發揮緊急救助、

應變、安全維護及救災等重要功能。故於災害防救與應變計畫 中,需納入警察系統的配置與支援規劃。

2.現況檢討

依據現況調查結果,鼓山地區內共有 9 個警察單位(參見照 片 5-6-1),包括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內惟派出所、鼓山派出 所、龍華派出所、鹽埕分局、建國四路派出所、七賢三路派出所 及五福四路派出所,可作為各地之緊急避難中心。然而這些派出 所位置與本計畫所建議規劃之 10 個防災生活圈於地理空間上並 不完全吻合,未來可參考各區人口成長,進行必要之調整或增 設,將可以強化各防災生活圈之指揮聯絡功能。

照片 5-6-1 鼓山地區警察據點

鼓山分局 新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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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惟派出所 鼓山派出所

龍華派出所

(三)消防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在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消防資源的運用,主要以消防 分隊為據點。消防據點之空間規劃,可配合防災生活圈的單元劃 設,以每一區分派一處消防分隊為原則。因消防分隊救災之相關 器材、水源以及相關專業人員配置等,可藉以掌握災區即時狀 態,能有效作為應變、救災、救援、醫療支援及後續下達行動指 令之據點。

2.現況檢討

依據現況調查結果,鼓山地區內僅有一處消防分隊(參見照 片 5-6-2),鼓山地區內並沒有其他消防單位。在平時或可滿足居 民的需求,但面對地震災害發生時,消防救災能力則明顯不足,

建議與鄰近地區(左營區、三民區、新興區及前金區)消防分隊 研擬跨區支援協定計畫,促使災後救援的功能可充分整合發揮。

照片 5-6-2 鼓山地區消防據點

二、避難設施之劃設 1.規劃原則

避難據點劃設目的為能於災害發生的短時間內,提供居民自 發性避難使用,指定對象以各分區內之開放空間為主。本計畫以 鼓山地區內各公園、綠地、廣場及停車場等開放空間為主要避難 據點。

2.現況檢討

避難據點是以提供災民在地震發生後,自家房屋受損或安全 堪慮情況下,以收容暫時無法直接進入安全的避難設施之避難人 員為主。指定的對象以現有之鄰里公園、廣場及綠地為對象。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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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收容場所之目的為提供大面積之開放空間供避難人員作安全 停留之處,待災情穩定後,再進行必要之生活準備,指定對象以 鼓山地區公園、國中、國小為主(照片 5-6-3)。就中長期收容所 而言,有中山大學、明誠高中、九如公園、前峰公園及壽山公園 等各處(照片 5-6-4),可以作為鼓山地區之較長期安置地點。

照片 5-6-3 鼓山地區避難據點

鼓山國小 內惟國小

九如國小 壽山國小

鼓岩國小 中山國小

龍華國小 哨船頭公園 照片 5-6-4 鼓山地區中長期收容所

中山大學 明誠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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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如公園 前峰公園 三、醫療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將醫療空間體系區分 為臨時醫療場所與中長期收容場所。臨時醫療場所可指定全市型 公園、體育場所及廣場,肩負短期簡易緊急救護之工作。中長期 醫療場所,則可指定綜合醫院層級以上醫院(包含醫學中心與區 域醫院或綜合醫院),作為醫療支援體系。因此中長期之醫療體 系除需檢視現有醫療服務量外,應針對所屬區位,檢討各醫療救 護中心相對區位及防救災道路系統的聯繫關係,進行綜合性規 劃,方能滿足災害醫療體系規劃的需求。

2.現況檢討

目前鼓山地區責任型醫院僅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參見照片 5-6-5),但由於僅有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屬於大型醫院,其餘醫院 皆屬於小型醫院,因此可能無法完全滿足鼓山地區當災害發生時 所需。由於醫療資源之管理維護費昂貴,建議仍須依賴高雄市其 他行政區(左營區、三民區、前鎮區及苓雅區等)跨區醫療資源,

才可以得到最好的綜合效果。

照片 5-6-5 鼓山地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照片 5-6-5 鼓山地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