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名稱:四月份工作會議 二、時間:2008.04.30 2:00pm 三、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全球氣候變遷,除了水災有無其他的危害?應當將各個領域的人才進行整合。
詹士樑:
除水災外,全球氣候變遷尚有其他災害。
吳杰穎:
詹士樑全球氣候變遷如何扣連其他的案子,或者是否要做切割,尺度該如何拿捏?
陳建忠:
詹士樑全球氣候變遷不完全扣連到脆弱度、回復力的案子。
黃俊能:
從全球氣候變遷扣連到脆弱度、回復力的觀點,在呼應氣候變遷的問題。
以量化為主,定力框架再往下紮根。
陳建忠:
1. 吳老師與黃俊能應加強區隔離清,可輔以日本的資料,可減少量化的技術 方便操作。
2. 量化指標重要性的真實性?指標應當加以明確定位,否則可能會影響結 果。
一、會議名稱:五月份工作會議 二、時間:2008.05.28 2:00pm 三、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四、會議紀錄:
(一)主席致詞:略。
(二)計畫簡報:略。
(三)綜合討論:
第一案 氣候變遷下台灣都市災害型態與衝擊評估先期研究計畫 李怡先:
1. 全球氣候變遷因素複雜,若不考量精確方向可能很難掌握。
2. 氣候變遷的脆弱度分析需考慮其情境模擬的不確定性與風險,對未來情境 推估應建立台灣都市特有之考量。
第二案 災害脆弱度與回復力觀念運用於都市空間規劃與管理之研究 李怡先:
1. 都市因應氣候變遷的都市空間規劃與管理需同時考量減緩與防災。
2. 如何真正落實或實踐脆弱度、回復力於空間規劃與管理上。
第三案 台灣都市易損性評估方法及風險管理機制之先期研究 李怡先:
1. 都市災害脆弱度之災害類別之問題需界定清楚。
2. 運用風險管理的概念探討都會區關鍵基礎設施減災策略。
綜合討論 吳杰穎:
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如何形成決策的模式,量化風險評估?
李怡先:
探討氣候變遷下可能產生之災害型態、衍生之過去尚未考量到的防災課題,作為後 續發展與研究之課題。
黃俊能:
未來減災策略制定希望作為實際的參考,建議有具體的方法可以採納。
五、簽到紀錄
一、會議名稱:六月份工作會議 二、時間:2008.06.25 2:00pm 三、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四、會議紀錄:
(一)主席致詞:略。
(二)計畫簡報:略。
(三)綜合討論:
第一案 氣候變遷下台灣都市災害型態與衝擊評估先期研究計畫 詹士樑:
降雨與淹水的直接關係?
黃俊能:
未來預計三回合的問卷,如何收斂?
李怡先:
1. 氣候變遷之資料為 2050-2090 年是否會到一個臨界點,還是會穩定成長或是會出 現大轉折?
2. 氣候變遷與 GIS 套疊,災害無固定地點,救災工作需靠行政院區域來做,行政 院彼此各部會問題,如何研擬一套機制?
3. 氣候變遷的架構圖,建議可以是雙向的?
4. 以國土層級來看、人口結構,做一個平均分遷,使防救災資源分配平均?
林育慈:
是否可以把法令的一些部分做一個討論,例如缺乏氣候因應法令來檢討。
回應:
1. 氣候變遷資料很粗糙,不能拿來作為單一政策或行政依據,模型資料的結果根 據不同的模組,或多或少都不同。可以做為趨勢的方向,或者做不後悔的政策,
如節約用水等。
2. 以後不單套疊都市區域圖,也會加入行政區圖,判斷其區域性。
3. 架構圖是以比較明顯因果關係來看,藉由第一次座談會後,再來確定。
4. 以都市層級來看→是以土地使用等方面來檢討;以國土層級來看,兩者討論重 點不同,所以沒有放入討論,不在本次研究重點。
第二案 災害脆弱度與回復力觀念運用於都市空間規劃與管理之研究 黃俊能:
在後續是否有關鍵基礎設施的權重之分作為減災的一個依據?
2. 大部分看到為脆弱度,較少看到回復力的東西
3. 是否能用像台灣地震損失評估系統(TELES)模擬,如耐震係數等,是否能驗證減 災成效,給予數據化,呈現具體內容。
回應:
1. 國外減災多已脆弱度為主,相對較少回復力,國外有關回復力非實質計畫,如 社區減災。
2. 美國法令體系與台灣不同,美國是以綱要為主,交由地方去執行;台灣是中央 做。
3. 檢討脆弱度,能提升多少效果,很難量化。
4. 美國沒有州做境況模擬,水牛城還在試驗階段,目前還沒有具體成果,比較常 見的是提升建築法規來降低脆弱度
5. TELES 在災損評估上還很粗糙。
黃俊能補充:
1. 災損評估沒有辦法精確評估,大多利用 GIS 系統為工具,多大震度,多少居民 受到威脅
2. 日本的案例:地下土壤地上的相連基礎,在加上地上經濟活動,來量化。
第三個簡報綜合討論:
組員:
1. 內湖區的水管是否好探討,是否考慮電管線的鋒線管理 2. 煉油廠本身好像有自己的消防隊
林育慈:
企業規模是否可以有自救設備 盧鏡臣:
國外企業的保險費率,若採取減低風險措施,可以少交保費。
黃俊能:
台灣在保護這些基礎設施沒有人保護,很容易被破壞,如電塔、警報系統。
五、簽到紀錄
一、會議名稱:九月份工作會議 二、時間:2008.09.03 2:00pm 三、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四、會議紀錄:
(一)主席致詞:略。
(二)計畫簡報:略。
(三)綜合討論:
第一案 台灣都市易損性評估方法及風險管理機制之先期研究 陳建忠:
1. 如何做一般性評估?
第二案 氣候變遷下台灣都市災害型態與衝擊評估先期研究計畫 陳建忠:
1. 以防災而言,針對氣候變遷,是不是應增加「都市防災」部門。
2. 針對簡報中之「都市地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一表,應將都市防災納入討 論。
第三案 災害脆弱度與回復力觀念運用於都市空間規劃與管理之研究 陳建忠:
1. 荷蘭此一國家對於氣候變遷較為敏感,其在都市防災的策略上是否適用於 台灣地區。
2. 在荷蘭此一案例中,針對都市防災,是否有好的手段可應用或延伸在臺灣 地區。應擬出對照系統。
綜合討論 詹士樑:
1. 發展權移轉之提出應有但書。
2. 針對發展權移轉應採保留態度,否則只是在同個都市計畫地區抑或同個災 害潛勢地區相互移轉。
詹士樑:
1. 在災害潛勢地區不應賦予發展權,但災潛地區已賦有發展權,應將其消 滅,實行「TDR」。
盧鏡臣:
國外的法令針對災潛地區有設立發展限制以達耐災條件。
五、簽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