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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8 世紀中葉熟番身分制的構築

第三節 隘制與番屯:熟番部落的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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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隘制與番屯:熟番部落的動員

清廷除強化番社管理體制,賦予熟番身分上特有「表徵」外,也配合番界政 策的轉變,開始動員這些番人協力守邊、維護治安,甚至在爾後也利用番屯制度 將熟番部落帶向軍事化,形成在官方軍事編制的「屯番」。此過程,無形中也反 饋強化熟番身分固著性及賦予特殊「熟番特徵」。以下以彰化縣岸裡社群為例,

述明制度施行與番社間的關係。

一、巡視寮、隘與望樓:以彰化縣為例

乾隆初年以來清廷因為番界政策的調整,開始運用熟番駐守番界隘口,此套 制度被柯志明稱為「隘番制」,該制的影響不僅是三層制度建構,也牽連官方對 紅、藍線番界間漢人土地安排的問題。92 據陳宗仁的考證,隘制的源流最初是源 自康熙 60 年(1721)立石劃界的醞釀,歷經雍正時期運用民壯等漢人守邊,直 至乾隆 9 年(1744)由布政使司高山建議實施土司制度的前提下,官方開始讓土 目、通事派撥熟番到隘口巡防。在乾隆 19 年(1754)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任內「令 文武於生番出沒隘口多搭寮舍,撥熟番防守」,定點巡防的隘制才應運而生,而 整個規制完備則需至乾隆 25 年(1760)楊廷璋奏准後實行。另外,陳文也觀 察到各廳縣協助守隘間的差異,比起彰化縣以隘番制為主,淡水廳更多的是鄉勇 守隘。93 無論是柯志明或陳宗仁皆已細緻分析隘制形成、隘番口糧的分配等過 程,本節無意重新梳理,僅在前人的基礎上以彰化縣為例,闡述熟番守邊與番社 間的互動關聯。

(一)從巡視寮到隘制出現

關於彰化縣最早具規模撥派熟番守隘的資料是來自於國立臺灣博物館藏

「岸裡社番駐防與交通圖」,見圖 3-3-1。該圖據陳宗仁推測應該在乾隆 19 年(1754)前後。圖中繪有阿束社番把守隘口寮、大肚等社設巡視寮。陳宗 仁認為這兩種寮的差異在於把守寮有讓番人停留守隘一段時間;巡視寮則是 定期或不定期由番人巡視。94 透過此圖可以發現彰化縣熟番最初設立的隘,

是比較接近以臨時性建築,撥熟番巡守的概念。等到乾隆 22 年(1757)這類 臨時性的隘寮,可能部分出現定制化,才形成 12 座固定式的隘寮,見圖 3-3-2 隘番把守圖。

92 柯志明,《番頭家:清代臺灣政治與熟番地權》,頁 199-236。

93 陳宗仁,〈十八世紀清朝臺灣邊防政策的演變:以隘制的形成為例〉,《臺灣史研究》22:2(2015 年 6 月),頁 1-44。

94 陳宗仁,〈十八世紀清朝臺灣邊防政策的演變:以隘制的形成為例〉,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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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1 岸裡社番駐防與交通圖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博物館藏,AH2237。

就目前研究可知,隘番制在乾隆 25 年(1760)楊廷璋奏准下才正式成立,

彰化縣共設立 10 座番隘。觀看表 3-3-1 乾隆時期彰化縣番隘一覽,我們就不 難發現各個時期彰化縣隘的數量並不一致:乾隆 25 年番界藍線圖與 22 年

(1757)隘寮分布圖對照,藍線圖並未繪製岸裡舊社隘,反是繪有萬丹坑隘、

萬丹坑望樓。但在乾隆 28 年(1763)彰化縣隘番口糧清冊中則留有岸裡舊社 隘的租額,而缺乏萬丹坑隘、望樓。若再對照乾隆 49 年(1784)番界紫線圖 的話,可發現並無繪製岸裡舊社隘,但卻繪入萬丹坑隘、望樓。另外,乾隆 46 年(1781)左右臺灣汛塘望寮圖(藏於大英圖書館)、乾隆 52 年(1787)

臺灣軍備圖(藏於天理大學)都未記錄岸裡舊社隘寮、內木柵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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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2 隘番把守圖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博物館藏,AH2233。

顯然乾隆中葉彰化縣番隘最大的變化是萬丹坑隘被排除在外。萬丹坑隘 最晚在乾隆 17 年(1752)成立,長期是由水沙連番把守隘口。95 李文良對 萬丹坑隘的研究指出,認為萬丹坑隘的成立與界外的土地控制攸關,因而在 嘉慶年間南投社、水沙連社分別與漢人合作,不斷爭奪隘的主導權。96 這說 明雖然萬丹坑隘並無編入楊廷璋的隘番制中,但仍存續在地方社會。

萬丹坑隘的例子提示我們注意乾隆時期彰化縣番隘數變化的意義,是在 於官方不是設置 10 個新隘讓番社把守,而是挑選鄰近山根的熟番社,讓其 能就近駐守隘口巡防。也就是說楊廷璋最初奏準的 10 座隘寮很可能不是乾 隆 28 年隘番口糧冊中記錄的 10 座。我推測隘番口糧冊的 10 座隘寮代表的

95 乾隆 17 年總兵陳林每的奏摺提及:北投社番三甲至至萬丹坑與把守隘口之毛啐社番老茅相商,

給與布疋,囑其進入內山勾引兇番戕殺內凹莊民。國立故宮博物院,《宮中檔乾隆朝奏摺第 3 册》

(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82),頁 847-848。

96 李文良,〈契約文書與臺灣史研究——以清代彰化縣萬丹坑隘的成立為例〉,《臺灣古文書學會 會刊》5(2009 年 10 月),頁 5-12。

年(1750)舊界與 25 年(1760)新界間私墾土地以繳納番租的形式籌給,可 是這樣作法並無法滿足彰化縣一年需要三千多石的隘糧。因此彰化知縣胡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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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頭坑隘 圳頭坑隘 圳頭坑隘 圳頭坑隘 圳頭坑隘 圳頭坑隘 虎仔坑隘 虎仔坑隘 虎仔坑隘 虎仔坑隘 虎仔坑隘 虎仔坑隘

萬丹坑隘 萬丹坑隘 - - 萬丹坑隘 -

- 萬丹坑望樓 - - 萬丹坑望樓 -

- - - - 八娘坑新設隘 -

- - 大甲溪新設隘 -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藏,《乾隆 49 年番界紫線圖》;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方 輿搜覽-大英圖書館所藏中文歷史地圖》(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5),頁 294;日 本天理大學藏,《乾隆朝軍備圖》;林玉茹主編,《紫線番界:臺灣田園分別墾禁圖說解讀》(臺北: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5);國立臺灣博物館藏,《岸裡隘番把守圖》,編號:AH2233;柯 志明,《番頭家:清代臺灣政治與熟番地權》,頁 205。

當然漢業戶顯然不會是自願貼納番租,最大誘因是為了獲得土地開墾權 的合法性。舉例而言,乾隆 21 年(1756)臺灣知府鐘德清丈界外埔地時,欲 將私墾埔地從嚴充作番人守隘的口糧收入。100 阿里史社業戶秦廷鑑因憂慮 私墾問題,決定將已墾土地歸給阿里史社番續報陞科,且商議日後貼納番租 百石。101 秦廷鑑願意貼納番租百石,也不願意私墾埔地被官府沒收,由此 可知所私墾埔地之廣,讓其必須以此舉規避其官府究責、降低自身損失。

此例也告訴我們,漢業戶面對官方清查時如何藉由熟番社的庇護,隱匿 自己私墾的事實。不過,就歷史後見之明,在乾隆 25 年(1760)隘番制正式 施行後,六館業戶的私墾埔地不僅未被充公,反是藉由貼納隘番口糧租的形 式,獲得官方開墾權的承認。這也隱晦透露上述彰化知縣胡邦瀚為籌措足額 的番租,與地方六館業戶應該歷經另外一段協商、角力的過程。

至此我們理解番隘制,就不能單純將其視為讓熟番在番界隘口處巡守的 制度,其本質是一套處理乾隆中葉熟番社、漢業戶與界外私墾土地控制的辦 法。翻閱現存關於守隘的土地契約,不難發現在番界邊緣的土地招墾,熟番 社為了合法獲得官方的認可,經常以述說「隘糧乏用」為理由,招墾駐紮隘 處的土地,以獲得對於埔地的實質管控。102 例如,乾隆 27 年(1762)阿里 史社通事該且即將軍工寮一處埔地以隘糧缺乏為由,招墾漢佃鄭漢寬。103

以隘為名開墾埔地的收益,並非全然流入擔任隘丁者的口袋。所有番丁

100 柯志明,《番頭家:清代臺灣政治與熟番地權》,頁 186。

101 乾隆 21 年奉前府憲鍾駕臨親丈。秦廷鑑戶內溢田一百餘甲。慮罪歸番續報陞科,向番再設。

愿年加納番租一百石。迄今十八載,並無粒納,計吞番租一千八百石。臺灣大學圖書館,《岸裡 大社文書》〈為瞞報吞租乞勘丈追償事〉,編號:cca110001-od-al00957_017_01-u.txtt。

102 大部分守隘招墾的埔地都在界外,但有時有些埔地也會涵蓋在界內。例如,乾隆 41 年竹塹 社通事丁老吻將波羅粉草地一所,因守隘口糧不敷,招得漢人賴應龍自備工本開墾。國立 臺中圖書館,《臺灣平埔族文獻資料選集:竹塹社(上)》,頁 84。

103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頁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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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需輪調守隘,因此隘番口糧的分給是仰賴番社統籌分配。口糧的多寡是以 隘丁數為基準,可是當實際領有腰牌的隘丁數下降時,番社的隘丁口糧並未 減少,溢額的口糧反而是由其餘社人均分。104 意味著熟番社只要保有「守 隘的名份」,所有番人都能分享這份額外的租額。

可惜沒有進一步資料證明隘租與番人的配給關係,但嘉慶 2 年(1797)

一張關於岸裡社群的公約,顯示岸裡社並沒有依照每日兩升的定額給與守隘 者口糧,而是以分管田業的辦法,讓熟番各自招墾漢佃。這樣的方式隨著隘 番生齒日繁,田業租息逐漸不敷隘番使用,因此決議在嘉慶 3 年(1798)起 各番若有到隘口把守者,每名每日給飯食米壹升伍合,由總通事公租撥給,

輪撥守隘如無到隘者,不得給米。105 岸裡社的例子,說明番社撥糧的制度 很可能因應各社實際狀況,而有所不同。就隘糧分配的角度來看,無論是撥 給田業或隘租,隘番制的執行仍高度仰賴「番社」運行,這表示擔任隘丁的 番人,並不能獨立於番社之外。

(二)望樓、瞭樓與望寮

除防守隘口外,官方動員熟番社的另一事務就是興建望樓守衛。乾隆朝在沿 山邊區修建望樓守衛的發端,是來自乾隆 11 年(1746)布政使司高山〈條奏臺 地民番事宜〉。該奏指出為防止生番出界戕殺,應令逼近番地的莊民於秋冬之時 移入附近大莊居住,並要求「貼近生番莊社,各設望樓一,懸掛銅鑼,每樓分撥 五人,晝夜巡邏。近社者派番,近莊者派民,十日一輪,各自保護,鄰莊有警,

互相救援。」106 乾隆 31 年(1766)閩浙總督蘇昌更進而主張要在逼近生番地界

互相救援。」106 乾隆 31 年(1766)閩浙總督蘇昌更進而主張要在逼近生番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