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毒殺案件雖然是主角杉村三郎在處理原田泉事件時,碰上古屋美知香後,
才「召喚」來的案件,但以其規模和杉村介入的深度而言,這應該是本部小說中 的主線,反倒是一開始就糾纏住杉村三郎的原田泉事件才是副線。前面我們在談 到《無名毒》的人物形塑時,有稍微談過過隨機毒殺案件的被害者,我們將再次 集中在直接被害者古屋明俊的孫女古屋曉子身上,探討其爺爺在發生案件之後,
外界對她的反應與期待,對她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一、和杉村相遇前
因為宮部美幸選擇以杉村的第一人稱視角撰寫,所以古屋美知香在事件發生 當下到遇到杉村的這段期間,我們無法確切得知環境氛圍。接下來筆者試圖從小 說中人物的對話內容,回溯那一段時間區間裡的整體氛圍。
159 岸見一郎、古賀史健,《被討厭的勇氣:自我啟發之父「阿德勒」的教導》,葉小燕 譯,台北 市:究竟出版社,2014,頁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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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屋明俊一家間的關係
古屋明俊和女兒曉子之間的關係應該不錯,因為古屋曉子自述對父親的死相 當難過甚至有一段時間幾乎發狂。而曉子和女兒的關係在案件發生發生後,因為 彼此的看法衝突,關係一度陷入僵局,曉子帶著美知香來向杉村道謝時,前半段 的談話美知香完全「毫無反應」或是「文風不動」,好像在無言抗議著什麼,而 杉村的內心則自行判讀著:
我忽然發現,古屋曉子看起來是那種過度干涉的母親,卻又有點不一樣(…)
只是盡情述說自己想說的。而美知香也同樣我行我素,一徑的對母親的擅 自回答報以沈默。看來,母女兩彼此心知肚明,也沒把對方放在眼裡。
這段觀察相當生動立體,讓讀者輕易就可以明瞭杉村面前的這對母女之間氣 氛絕對不太對勁。甚至在母親道出對事件的無奈認為無力挽回「只能好好活下去」, 美知香突然粗魯的推開母親,企圖離開。作者利用對話、杉村的想法、角色的動 作,精彩的營造出了母女兩之間關係的緊張氣氛。
至於是什麼造成了母女之間的衝突?原來古屋曉子對美知香前去找北見偵 探相當反對,杉村也看出她對北見的不信任,但古屋曉子之所以不信任北見,並 非她曾探聽過北見這個人,而是日本人習慣在判斷一個人是否值得信任時,會先 以他在那個單位下面工作來做判斷。這在《現代日本紀實》一書中也有提到「歐 美的日本問題專家,在其著作中不約而同的提及,日本民族具有高度的『集團主 義』取向(…)個人的意見,必須聚斂在團體的意思中,才有實現的可能性」160, 所以獨自開業甚至門口也沒有招牌的北見一郎,自然就被在「外商公司」工作的 古屋曉子嫌惡。
不過若僅是這原因,無法解釋美知香的衝動行為,原來美知香在外公的事件 後,就說過「希望早日抓到兇手,判處死刑」,但是無奈日本的警察從來沒有偵 破類似的案件161,所以母親早就不抱希望,而美知香卻不願就此投降,積極的到 處尋找警方之外的可能資源,甚至還對母親接受公司的心理諮商並建議她也一起 接受治療一事相當憤怒。
到此我們回過頭去看就可以理解,美知香之所以突然從談話現場粗魯的離開 的原因是因為古屋曉子說「我們只能好好活下去」,這句話對大人來說是個迫於
160 郭汀洲,《現代日本紀實》,頁 31。
161 此為古屋曉子的感嘆,現實社會中,我們在第二章探討作品的時代背景時就曾提過隨機毒殺 案件的首案,即便動用了龐大的警力,仍無力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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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不得以的選擇,但聽在國中生階段的孩子耳裡,則像是從此不理睬、不關 心外公的事件後續發展,苟且偷生一般。換言之,美知香需要的是「正義」,「早 日抓到兇手,判處死刑」的正義才能讓她獲得平靜;而她對母親看心理醫生得到 的「平靜」嗤之以鼻。這就是母女兩人在事件發生後最大的爭執之處。
從研究者謝昕倬在一系列訪談被害者家屬中的紀錄,也出現親屬間對案件後 續處理方法不同而引發的爭執,例如美英,老公被酒駕者撞死,最後在法庭上達 成和解時,他的兒子卻無法諒解:
兒子卻陷入嚴重的憤怒與憂傷,長達好幾年提起此事皆氣憤不已常叨念,
「他要死,為什麼不自己喝酒開車去撞死自己,要來撞死別人的爸爸?」
也一直不諒解母親為何要和肇事者和解。162
至於美知香對外公的感情,應該不需要贅述,既然美知香如此在意外公的事 件,就足以表明他們兩之間的情感。
到此為止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案件發生前古屋明俊一家「三人」間的感情圖像,
雖然缺少外婆、父親的角色,但日常相處必然是融洽的。但案件發生後,母女倆 產生歧見,之後美知香在家中無法得到母親的支援,甚至是被母親大力反對。到 底誰是正確的?
(1)憤怒應該何去何從
《原諒》一書中提到兩個全然相反的案例,一例在沼田社長的段落曾經提及,
不願放下過去的唐身陷在怨恨別人的情緒中 25 年,卻忘了好好過自己的生活,
忽略了家人。另一例同樣是真實事件,主角同樣對過去傷害過他的人懷恨在心,
卻因採取行動後,得到了完全相反的結果。
泰瑞‧詹茲(Terri Jentz)在和好友單車旅行的路上,隨性夜宿在路旁,睡 到半夜竟突然遭受到一名男士拿著斧頭瘋狂毫無理由的攻擊,泰瑞和好友身受重 傷,兩人大量失血幾乎失去性命。泰瑞用盡最後一絲氣力攔截一輛經過的車,總 算讓兩人到急診室急救,幸運的挽回一命,但事發多年,警方絲毫沒有偵破案件 的跡象,更離譜的是,類似的案件在當時的法令下法律追溯期只有三年,換句話 說,即便偵破此案件,罪犯也絲毫無需為此付出任何代價。
泰瑞從事發之後,除了身陷在罪惡感之中163,也從此憤恨不平,對社會喪失 信任、畏懼一切,原本樂觀開朗的她,成為一個過度情緒化、躁鬱的人。雖然她
162 謝昕倬,《犯罪被害者遺屬之復原歷程》,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頁 52。
163 泰瑞的罪惡感起因於她當晚積極鼓催好友夜宿於案發地點,才因此發生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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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多次告訴自己,要放掉這段往事,但總是蓋不住自己心底下無名的怒火。而同 為被害者的好友,則完全相反,已成功放下往事,過著美好的生活。終於在事發 十五年後,泰瑞瞭解對她來說,若想要重拾自己的人生,唯有回過頭去勇敢面對 這段往事,「我知道想自由,我必須親自面對這創傷(…)才能重新找回自己」。 在她踏上發生意外的土地之後,試著以自己的力量找到真相時,她這樣形容自己 的感受:
接近過去發生的事情真相,我開始覺得義憤填膺。這怒氣喚醒我、帶我重 返人生。164
首先比較兩個真實案件的差異。同樣對往事抱著怒氣的兩人,泰瑞比起唐來 說是幸運多了,她得以在多年後重新踏上尋找正義之路,而困擾著她多年的義憤 之氣正好成為她旅程上的燃料;但唐的怒氣似乎毫無用武之地,他也曾找過相關 單位重新審理檢視他的被迫離職案,但卻無力扭轉,從此他的怒氣成了破壞家庭 生活的原凶。至於憤怒,雖然達賴喇嘛這樣告誡我們「原諒包括拒絕臣服於憤怒 和復仇的渴望。這就是為什麼原諒能帶來最終的平靜。」165如果可以消去憤怒並 原諒對方這也是個好主意,但對當事人來說,試著去原諒卻不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反而形成壓抑憤怒、漠視自己的真正的感受,「我只是給他一種廉價的原諒、施 予小惠。我不覺得自己有憤怒,但其實憤怒一直在表面下悶燒」166,無法打從內 心原諒對方時,這對被害者無疑是一種二度傷害。更令人擔憂的是,如果身處的 社會氛圍中,原諒是一種顯學,等同於默默告訴被害者──最好選擇原諒,擁抱 憤怒的人反而損失更大。唐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我上教堂,參加教會團契、尋 求原諒,我做了所有該做的事,但是我生命中的那個事件就是不肯離開。」167這 段話無疑可以看出唐的周遭給予了他極大的壓力,希望他能原諒那些傷害他的人。
我們的確希望被害者可以早日走出陰霾,但這種由被害者「尋求」原諒的舉動,
再怎麼說都已經矯枉過正。
其次,即便在同樣一個事件中,泰瑞和她的好友兩人復原的過程也截然不同。
泰瑞的好友可以毫不困難的遺忘過往,並「過著非常完好的生活」168,但泰瑞卻 掙扎了 15 年之久,卻仍無法靠遺忘、原諒來獲得心靈上的自由。
164 海倫‧惠妮,《原諒》,頁 97。
165 同上註,頁 3。
166 同上註,頁 97。
167 同上註,頁 120。
168 同上註,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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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被害者站在同一陣線
回到《無名毒》。古屋曉子較類似真實案例中泰瑞的好友,經由外界的協助、
心理醫生的醫治、藥物的治療,逐漸回到日常生活的軌道。但美知香則如同泰瑞,
無法漠視自己心底的憤怒,並對母親的臣服覺得不可思議和無法理解。由此我們 可到一個結論,案件發生後,事件尚未明朗或加害者遲遲無法被繩之以法時,被 害者或被害者的家屬,極有可能受到社會的再次傷害,而這傷害竟是來自於外界 善意的關心,諸如「一切都會好轉的」、「要好好活下去」、「放下那些令你不快的 往事」、「心理醫生或許可以幫助你」
那如何陪伴被害者?《安慰的藝術》建議我們「安慰時不需說些激勵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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