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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風險社會

第一節 風險社會概念

「風險」概念最早源自十五世紀前後資本主義商貿航行所使用,地理大發現時各 個海上強權國家紛紛擴展國外貿易,繪製海上地圖時將未知領域做標記,避免探險時 發生意外。隨著海上貿易發達後風險定義逐漸運用在海上保險、火災保險上,爾後成 為金融貿易和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概念,意指某項營利行為可能承擔的利害風險,此 時風險被解釋為不可確知的災害與損失(劉小楓,1994:98)。直至 1980 年代輻射外 洩事件,引起社會科學家關注科技發展導致的嚴重災難,至此,風險涵蓋了現代工業 科技的潛在風險。

Beck 所提的風險社會概念是對於現代社會變遷所提的一種意識形態描述,風險其

實是一套處理因現代化本身所引起的危機與不安全的系統方法。傳統社會人們感受到 的是像乾旱、水災、地震、瘟疫的自然風險,隨著科技演進部分自然風險已能為人類 預測並加以防範,然現代化追求科技進步的後果造成風險型態全然的變革,引發的人 為風險包含空氣汙染、化學中毒、電磁波、核能汙染等現代化回饋自身的風險。工業 社會循著簡單現代化的線性邏輯發展,使得經濟理性凌駕所有價值之上,風險評估往 往以經濟為優先考量而產生高風險決策,引發更巨大的危險,因此風險社會為一自作 自受的社會,是人為決策的後果,我們雖享受到現代科技所帶來的便利,卻也承受副 作用的苦頭(顧忠華,1992;Beck,1992)。

壹、 風險社會的產生

風險社會首要探討的是風險社會如何引發,對現代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危機,科技 發展處理了傳統社會的危險,使不可預見的後果具備可見性,將不可控制的事變成 可控制性,施行各種預防行動及制度性方案,對抗種種危機,然科技過度發展引發 更難以收拾的社會、生態及個人危機,遠離工業社會所能控制的安全範圍。現階段 社會科學家不擔心自然環境對人類造成多大的危害,而是擔心人為對環境造成的傷 害如何反過來危害人類自己,因而風險是「人為風險」,過度仰賴現代化所造成的風 險(周桂田,1998;Beck,1992)。為更了解風險社會產生之緣由,以下從專家系統的 限制、科技的不可預測性因素,說明當代風險社會之產生。

一、 專家系統的限制

傳統社會人們將信任寄託於能解讀神祕力量的教士或巫師身上,希望能從中 探知大自然之奧妙,避免災禍,並尋求宗教、社會及精神層面的慰藉。但工業革 命後帶來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結構變得複雜且分化精細,各個特定領域皆有亟 需解決的專業問題,人們遂逐漸將信任感轉移至有理性思維和專門知識的專家。

然而專家只能提供特定領域部分的專業,對不同領域專業也無從獲知,而在大眾 媒體大量快速傳播下,人們能取得各種專家意見,造成現代人不需要擁有太多知 識,只要信任專家即可生存(汪浩譯,2003)。也因對「專家系統」的信任,使得 對風險的認知和界定掌握在這些專家手裡,舊有社會的權威已由多元的專家取 代,但面對新的風險挑戰時,專家往往處於多元爭論的處境,無法提供一套標準 作法,某個領域的專家同時也是其他領域的門外漢,科學理性無法充分掌握風險 的本質,不僅摧毀民眾的信任感,更突顯風險社會的不確定性。

在高度分工的現代社會,處處依賴各領域學有專精的人才乃人之常情,專家 在人為製造的社會風險中,扮演分析者和投機者的角色,憑藉民眾對專家的信賴,

獨占風險的界定權。專家系統藉由狹隘的科學理性壟斷社會的解釋權,僅以有限、

分化的知識去解釋大部分的不確定領域,這樣恣意不受限的行為引發未知的風 險,且由於專家在其他領域全然是個門外漢,解釋科學準則時往往排除門外漢的 參與,形成理性獨霸的現象,拒絕落實社會溝通的管道,一旦發生風險事件時也 無法釐清責任歸屬,形成社會大眾信任的危機(孫治本譯,1999b)。

以核四爭議為例,明顯區分為兩派人士,一派是擁核專家,一派是反核專家,

擁核專家在核工領域學有專家,在核能方面是名符其實的「科學專家」,把問題放 在科學領域討論,解決問題的正當性就是訴諸客觀的科學知識,認為反核專家不 是專家,一般民眾由於對核能認識不足,容易聽信眾說紛紜的言論,因此應該聽 從核能專家的建議;反核專家則認為民眾容易受到政府機構宣導而產生誤解,誤 信眼前光景而忽略核能的潛在危險,兩派基本上皆同意大眾應接受再教育的觀 點,也就是要信任專家(引自吳文成,1997:90-92)。然而在風險社會中,專家因 為掌握知識而握有權力,並宣稱人們應該害怕什麼或不該害怕什麼,人們不再能 挑選專家,而是專家選擇受害者,專家不僅討論風險的範圍,也決定誰是受害者。

現代社會運作相當仰賴專家系統,專家等於是人類所有生活層面的嚮導,是 社會安全感的來源,然而專家過度壟斷知識定義之舉,影響社會大眾對風險的認 知,當專家也無法解決工業社會的副作用時,風險社會中專家系統逐漸失效,個

人主義化亦產生個人的自我認同危機,不僅喪失對風險的掌握度,動搖社會的信 任制度,相對提升社會的不安定感,造成風險社會的重重危機。因此 Beck 在《解 藥》(Gegengilte)(1988)中提出於風險社會中增加安全性的策略,便是打破科技 專家對安全定義的壟斷,提高安全標準,因為高科技工業的社會風險難以預測,

無法精細計算出安全值,常常處於測不準的情況。風險社會中專家不再保障大眾 的生活安全,專家系統逐漸失效,從整體社會結構到個人面臨高度的不確定危機,

Beck 認為應將科學和社會系統連結起來,因為當社會系統愈趨複雜,人們愈無法 掌握社會的整體脈絡,面臨複雜的風險抉擇時,具備多方面知能是必要的(引自 孫治本,2000b:20-21)。

二、 科技的不可預測性

美國三浬島和前蘇聯車諾比的核電廠事件,見證當代科技發展不可控制的重 大災變,迫使社會科學家提出對科技發展和科學理性的質疑。Perrow(1988)在「常 態之意外」(Normal Accidents)一文中表明現代科技系統無論是安全計算或危險控 制,皆預測了高度風險性,即使是最好的系統也不能保證全然無害,其批評傳統 對災難僅限於操作錯誤,從不正視「易產生風險之系統的結構分析」,應設定風險 管理策略,尤其風險與人類生活各層面息息相關(引自周桂田,1998:93)。

以目前人類有限的知識上無法掌握對健康或對自然有破壞性的新式風險(如 核能汙染、H1N1、生態破壞等),造成當代未能察覺的危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波及 下一世代,以氮肥為例,專家雖已證實氮肥形成的高硝酸鹽濃度並未滲透到地下 水深水區,它在地表底層就分解掉了,我們無法得知它如何作用,一旦超過它能 負荷的極限,是否會開始危害人類,風險與可以實質掌握的財富相反,現代科技 所引發的未知風險可能衝擊未知的世界(汪浩譯,2003:23)。我們對這些工業或 現代化系統製造出來的副作用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加上全球化對現代化風險的 影響,形成風險災害的非特定領域現象,災害路徑更加錯綜複雜且無法預期掌握。

現在我們要從自然能對我們做什麼的焦慮,轉變到我們對自然做了什麼,現 代社會由於科技生產的進步提升了生活品質,它的副作用改變了生態,現代科技 應用造成的不確定感是新興的社會麻煩,像是放射性毫無防備地侵襲人類,引發 現代人的不安全感。知識不確定時,風險的評估就不可預期,知識的不確定性衝 突加劇風險的潛在危機,在不明確情況下執行的風險策略,更顯面對風險的無能 為力(劉維公,2000)。知識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性使得未察覺知識無法為人所 理解,甚至不為人所知,造成整個社會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和生態的運 作也充斥著危機。

儘管科技的高度發展和專業分工對社會整體進步有極大的貢獻,然而人類沒有認 知到工業社會直線進步思考的侷限性,希望透過科學理性將所有變數轉化成可預測 之事,過度自信的後果是帶來不可承受且不確定之風險。科技的不可預測性使得建 立在科學知識基礎的現代社會結構,如經濟、教育、政治、醫學等皆包含高度的不 確定性,影響原本的社會秩序。尤其社會高度分工後,科技主導性掌握在專家手中,

精緻化的各司其職,導致風險伺機而動,從專家選擇的風險認知中反噬人類(周桂 田,1998)。Beck 為提倡風險社會概念的第一人,描繪風險社會大致輪廓,因此本章 以 Beck 的風險社會理論為主軸,輔以 Giddens 和 Luhmann 的風險社會觀,說明風險 社會的特徵及產生之源由。

貳、 風險社會的特徵

隨著人類知識和技術的發展,現代科技的複雜性愈來愈高,除非是對該項科技 原理應用有充分的掌握,否則很難釐清責任歸屬,以 2009 年八八水災小林村滅村為 例,風災過後專家分析認為是九十六年曾文水庫的越域引水所導致,因為鑽鑿山洞 使用大量炸藥,使得山脈結構鬆動,同時也產生大型堰塞湖,加上颱風帶來的豪大

隨著人類知識和技術的發展,現代科技的複雜性愈來愈高,除非是對該項科技 原理應用有充分的掌握,否則很難釐清責任歸屬,以 2009 年八八水災小林村滅村為 例,風災過後專家分析認為是九十六年曾文水庫的越域引水所導致,因為鑽鑿山洞 使用大量炸藥,使得山脈結構鬆動,同時也產生大型堰塞湖,加上颱風帶來的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