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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日據時期高雄市的概況

第一節 高雄地名和行政區域的沿革

二、 高雄行政區域的沿革

(一)明末的開闢

漢人很早就來到台灣活動,南宋已有澎湖漁民到過台灣西南沿海捕魚。元代 積極開發海外貿易,曾在澎湖設置巡檢司,當時台灣仍為土著民族的活動空間。

明太祖因倭寇和海盜為患,實行海禁政策,洪武二十年(1387)廢巡檢司,且徙 民棄地,放棄澎湖。明成祖恐建文餘黨在海外發展,對於海防加意防範。明初的 海禁政策,竟迫使窮民入海從盜,甚至與倭寇合流,為害益烈。這些海盜集團,

最初以澎湖為巢穴,嗣為官軍所迫,東竄入台。據高拱乾《台灣府志》所記:

嘉靖四十二年(1563),流寇林道乾擾亂沿海,都督俞大猷征之,追及澎 湖,道乾遁入台。92

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則首次出現有關高雄的記載:

縣治,距府東南七十里,古荒服地,倭與琉球別種。自前明嘉靖末,流寇 林道乾掠海上,都督俞大猷逐之,道乾遁附倭,艤舟打鼓山下,始通中國。

93

漢人真正大量進入台灣從事篳路藍縷的開墾,當始於明天啟年間入台的顏思齊和 鄭芝龍等人。據《台灣府志》所記:

92 見高拱乾《台灣府志》,頁 2,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六五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

民 49。

93 見王瑛會《重修鳳山縣志》,頁 5,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一四六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編印,民 51。

天啟元年(1621),顏思齊為東洋國甲螺(東洋,即今日本。甲螺者,即 漢人所謂頭目是也),引倭屯聚於台,鄭芝龍附之,始有居民。94

雖然鄭芝龍等人入據台灣,起初只是將台灣當成海盜事業的根據地,卻可能是漢 人大量移民入台的發軔。因此有學者認為顏、鄭等人的海盜事業,在某種程度上 可謂對當時台灣的開闢起到一定的貢獻。95當時漢人在台灣以捕魚和狩獵為主,

據《大員商館日誌》所記,西元一六三三年三月到一六三八年十二月間,有很多 漁船和商船自大員(安平)至打狗捕魚或購運鹿肉、鹿皮及石灰等物。而所捕之 魚,以鯔魚(烏魚)最多,且以十二月至翌年二月最盛。96因此,大陸季節性移 民至打狗者漸多。魚汛期來台的漁夫大多會在漁場附近建立漁寮,當漁獵季節結 束後即返回大陸,但本地部分聚落卻逐漸形成定居的型態。所以,當時的台灣地 區已慢慢從零散且季節性的小聚落過渡成較小規模的固定村落,而高雄亦在當時 的烏魚漁業區內,所以也有一些類似的村落型態形成。97

(二)荷據時期

西方人在明末陸續來到東亞,彼以貿易通商為由,需要一個港口或島嶼做為 歇息補給和轉運之據點,而台灣正位於東亞列島要衝,地理位置頗為重要,遂成 為西方人所覬覦的目標。明天啟四年(1624)荷人撤離澎湖,明朝默許荷蘭人佔 有台員(即台灣)。天啟六年(1626),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的雞籠港(基隆)。 荷、西兩國分別在本島南北據地築城,發展其海外貿易事業。西班牙人於崇禎十 五年(1642)為荷蘭人所逐,荷人主要目的在於通商貿易獲取利潤,加上當時來 台的漢人甚少,本地的農業尚未積極開發,故荷人在其勢力所及的部落設立地方 議會區,管理歸降土著社(當時稱番社),社務由各社長老自行管理,每年召開 地方會議,由各社長老報告社務及宣誓效忠。荷人將全省分成五個議會區,分別 是北部、南部、淡水、噶瑪蘭(宜蘭縣)及卑南五個地方議會區,本市隸屬南部

94 見高拱乾《台灣府志》,頁 3,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六五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

民 49。

95 見程大學《台灣開發史》,頁 50,台北市,眾文圖書,民 80。

96 見高雄市文獻委員會《高雄市志•港灣篇》,頁 9,高雄市,高雄市文獻委員會,民 47。

97 見高雄市文獻委員會《重修高雄市志》,頁 12,高雄市,高雄文獻委員會,民 74。

議會區。98荷人為減少漢土衝突,並藉土人力量牽制漢人,因此對土人的文教工 作多所籌畫和建設,另一方面則對從事漁獵的漢人以稅收控制,又為了開拓在台 的經濟利益,而大量招來漢人,從事種植甘蔗與稻米,但仍行殖民區式的管理。

此時本島並未有真正行政區及行政組織的設置。由於荷人的獎勵誘引,加上福建 人口過剩,漢人來台墾殖者乃逐漸增加。滿人入關後,為避戰火而渡海來台者更 多,於是漢人在台人口急遽增加。據估計荷據時期大約有四萬多人,99此時漢人 對台地之開發,仍僅侷限於台南附近一隅。是時本市已成為貿易交換地,除漢土 雜處外,亦有少數日人前來從事貿易活動。

(三)明鄭時期

鄭成功在大陸的復明活動失敗後,為解決軍糧及軍士眷屬定居等問題,採納 何斌轉進台灣之議。永曆十五年(1661)十二月驅逐荷人後:

設四坊以居高賈,設里社以宅番漢,治漢人有州官,治番民有安撫。100

由此可知,鄭氏在台已劃分行政區域,並設置行政組織,這是台灣行政區域之濫 觴。鄭成功驅走荷蘭人後,改台灣城為安平鎮,赤嵌為承天府,統名之為東都。

此外,於新港溪以北設天興縣,該溪以南設萬年縣,101本市當時隸屬萬年縣。至 鄭經時代,改東都為東寧,陞兩縣為兩州,又配合軍屯的進墾,設南北路、澎湖 三營,且置澎湖及南北路安撫使管理各地番民,本市此時改隸萬年州及南路營的 管轄。102曹永和認為明鄭在台的經略,最大的貢獻在於以軍屯的方式開發台灣各 地,將荷據時期以來僅限於台南一帶的農業生產,擴大到全台。清代的鳳山縣(清

98 原見於蔡文彩《聚落之發展與行政區之演變》,引自吳連賞〈高雄都會區的成長過程及其區域 發展課題之研究(一)〉,載於高雄市文獻委員會《高市文獻》第一卷第一期,頁 80,高雄市,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民 77。

99 見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省通志》,頁 46∼47,台中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 61。

100 見高拱乾《台灣府志》,頁 5,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六五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

民 49。

101 見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頁 5,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一四六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編印,民 51。

102 見沈雲《台灣鄭氏始末》,頁 1,台北市,台灣文獻叢刊第一五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

民 47。

代將萬年州改為鳳山縣),大都為明鄭時期開發拓展出來,如赤山堡、觀音里、

半屏里、興隆里、大竹里、旗後街、小竹里、鳳山里等地方,皆為當時開墾之地,

本市亦在此時逐步發展起來。103《高雄市發達史話》有記:

鄭氏以台灣為復興民族的基地,號召閩粵移民,從事生聚教訓,寓兵於農,

以為反攻大陸。義士入台,多從打鼓諸港及東港。本市的前鎮、後勁、左 營、前鋒、右沖等地,均為鄭氏設鎮屯墾處。104

明鄭時期行政區域和屯墾地區的設置,本意在兼顧軍事防禦和糧食供給等功 能,不僅增加了本身抗清和防荷的實力,也連帶開發了全島及本市的許多地區。

(四)清領時期

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領兵克台。清領台灣之初,清廷內部經過一番 關於台灣去留問題的「廷議」之後,決定「墟其地」。唯施琅獨排眾議,極力主 張不可,他上〈台灣棄留疏〉說:

台灣一地,雖屬多島,實關東南四省之要害……固當議留……亦斷斷乎不 可棄。105

康熙皇帝最後採施琅的意見,將台灣納入清朝版圖。為防止台地再度成為反清基 地,採取限制大陸人民來台開墾的消極政策,其後島內禍亂頻傳,清廷對台灣的 防備之心始終甚於開發建設之心。至同治十三年(1874)牡丹社事件發生,外人 對台灣企圖愈顯著時,清廷治台政策才轉為積極。康熙二十三年(1684),設置 一府三縣,仍隸屬福建省。原天興州改為諸羅縣,縣治初設在佳里興(佳里鎮), 後遷至諸羅山(嘉義市),原萬年州改為台灣縣和鳳山縣,兩縣以二贊行溪為界,

103 見曹永和〈鄭氏時代之台灣墾殖〉,引自《台灣早期歷史研究》,頁 278∼282,台北市,聯經,

民 68。

104 原見於長弓〈高雄市發達史話〉,引自《高市文物季刊》第一卷第一期,載於高雄市文獻委員 會《高雄市舊地名探索》,頁 10,高雄市,高雄市文獻委員會,民 72。

105 見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史》,頁 242,台北市,眾文圖書,民 79。

台灣縣之縣治在台灣府之附郭,鳳山縣之縣治則在興隆莊(左營區),106這是有

之鳳山街、小港庄、鳥松 庄

民國 13 年,大正 13 年(1924) 高雄州高雄市(本市名稱正式出 現)及岡山郡左營庄、楠梓庄、

鳳山郡之鳳山街、小港庄、鳥松 庄

五州二廳

民國 29 年,昭和 15 年(1940) 高雄州高雄市及岡山郡楠梓庄 五州三廳 民國 32 年,昭和 18 年(1943) 高雄州高雄市 五州三廳

光復以後,本市原隸屬台灣省管轄,分成十個行政區。民國六十八年( 1979)

七月一日,本市人口超過一百萬,改制為直轄市,並將原高雄縣小港鄉劃併本市,

成為第十一個行政區迄今。前述五個時期,尤以日據時期的建設對本市的發展最 為重要。

本論文所界定的地理範圍,以改制為直轄市之後的高雄市為主,時代的範圍 則以日據時期為主。故在下一節中,將針對日人對本市的建設情形做進一步的探 討,以明白它對本市傳統詩社所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