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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分析

第一節 高齡化社會對策架構與課題

台灣於1993 年始進入「高齡化社會」,依據內政部主計處統計至 2007 年底為止,65 歲以上人口已超過總人口的 10.05%,台灣正大步走向「高齡 社會」11。隨著老年人口增加、社會結構變異,及工業化社會中生活形態的變 化,人口的高齡化對台灣社會與經濟的發展將帶來若干衝擊,同時社會防災 能量亦需隨之提高與調整。

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5 年人口統計報告顯示,台灣地區 2006 年老 年人口佔全國總人口9.9%,至 2016 增為 13.0%,之後快速上升,到 2051 年 達到 37%。現今之老人仍以 65 歲至 74 歲之年輕老人較多,但未來 75 歲以 上老老人所佔之比例將逐漸升高,至 2051 老老人將佔所有老人的 54%。加 上出生率連年降低,老年人口扶養比估計到了民國 140 年時,將達到 66.97

%,也就是每 1.5 位生產者要扶養一位老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6) 人口老化所帶來的相關課題,在二十一世紀勢必將會越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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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1 台灣地區未來高、中及低推估之 65 歲以上人口結構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 95 年至 140 年人口推計,2006

貳、高齡化社會對策架構與課題

隨著老人人口的快速成長,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的盛行率呈現急遽上升趨 勢;而這些功能障礙者或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健康與醫療服務外,也需 要廣泛的長期照顧服務。為滿足日漸增多的老人人口對於健康醫療與長期照 顧需求,已發展國家無不積極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依據2000 年 12 月底行政 院主計處辦理之「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顯示,估計台閩地區約有 33 萬 8 千餘人需要長期照顧,其中屬於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 53.9%,有 18 萬 2,351 人,占全體老年人口9.7%(行政院主計處,2000)。

另一方面,依據 94 年老人狀況調查結果,與子女同住之老年人口逐年 遞減,至 94 年底有 60.36%為三代同堂或兩代家庭,老人獨居者占 13.7%,

有逐漸增加之趨勢(內政部,2006),使得老人居住議題,將逐漸受到重視。

在老年經濟保障部分,65 歲以上老人目前自己擁有資產者占 39.9%,但另一 方面,從經濟來源調查發現,65 歲以上老人的經濟來源以子女奉養(占 53.4%) 為主,顯見在少子女化的趨勢下,老人經濟安全亦將成為重要課題。

65 歲以上人口 65-74 歲人口 75 歲以上人口 占總人口(%)

年份 人數

(萬人) 低 中 高

人數 (萬人)

占65 歲以 上人口(%)

人數 (萬人)

占65 歲 以上人口

(%) 2006 226 9.9 9.9 9.9 132 58.1 95 41.9 2016 302 12.8 13.0 13.1 175 58.1 126 41.9 2026 475 19.8 20.6 21.2 296 62.3 179 37.7 2051 686 32.3 37.0 40.2 317 46.2 369 53.8

爭取有尊嚴進入晚年,充分享受文化、政治、社會權益 功能(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12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13失能者人數合計達55 萬餘人,預估 2016 年

將達72 萬餘人,總人數較 2006 年成長近 30%,顯示長期照顧需求問題不容 小覷。此外,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老人,因較易缺乏家庭 社會支持,造成因無人可協助購物、煮飯、洗衣服,致使無法在家獨自生活,

亦有過早進住機構現象(內政部,2007)。

表 2- 2 老人健康狀況與居住安排表

資料來源:陳政雄,高齡社會的來臨:為 2025 年台灣社會規劃之整合研究,2005

故高齡化的社會對策係依老人不同的身心條件,由不同的人力資源,不 同的居住形態裡,給予老人不同的照顧服務。(陳政雄,2005)。以老人住 宅為例,住宅是政府需介入之基本社會需求,包括針對障礙者及失能老人發 展社區居住與生活相關措施,「適當及可負擔的住宅」為重要配套措施。現 階段國內長期照護政策發展與老人住宅,也當含括住宅提供與研擬無障礙住 宅環境等有關議題。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六章老人住宅,規 範了老人住宅基本設施及設備規劃設計規範,舉例說明如下:

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97 條:老人住宅服務空間之規定一、

二層以上之樓層或地下層應設專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昇降設備或其他設 施通達地面層。該昇降設備其出入口淨寬度及出入口前方供輪椅迴轉空 間應依本編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出入口淨寬度 80cm 以上,輪椅迴轉 身心

狀況 健康期 障礙期 臥病期

移動

程度 可以跑、跳、走 需要柺杖、輪椅等輔具 幾乎臥床

配比% 75% 20% 5%

生活

能力 可以自理 需要別人照顧

服務住宅 照顧住宅 一般住宅

老人住宅 (轉介到機構、醫院) 居

家 終身住宅(在地老化、在家臨終)

安養 養護 長期照顧 醫院

居 住 安 排 機

構 老人之家 養護之家 護理之家 安寧病房

二、老人住宅基本設施及設備規劃設計規範,第三章居住單元與居室服務空 間規劃3.5 條浴室及廁所規劃設計原則:

1. 距離居室單元小於 10m。

2. 外開式推門或橫拉門。

3. 設置呼救系統。

4. 防震、防火構造,可就地避難。

三、3.7 條陽臺及平臺規劃設計原則:

1. 每二戶陽臺應相連通,設置容易開關推開門。

2. 提防火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

近年來,國內高齡者相關議題之研究,其係分別針對經濟安全、健康與 社會照顧、居住安排與住宅、就業、教育、交通運輸、溝通、休閒娛樂、代 間關係等課題加以探討,其中,對於災害中高齡者的相關問題,屬於冷門而 較少被探討。未來,建議相關業務主管機關,除老人健康與福利為迫切之社 會議題外,在土地使用管制、建築設計以及都市規劃部分,應將高齡化社會 之相關防災管理納入研究規劃範疇,以因應社會未來的發展與變遷趨勢。建 議除整體性之防災能量評估外,需建立致災危險程度分級之指標與量化標 準,並提供明確之評量標準,以供社會福利機構之分級與相關改善之具體建 議。都市空間規劃、建築等相關之高齡化社會防災課題方向,謹提供下列幾 議題,供未來規劃之參酌:

1. 既有、新建老人住宅防災規劃。

2. 既有、新建大型長期照護機構防救災規劃。

3. 都市防災空間老人福利機構設置規範探討。

4. 窳陋地區老人福利機構設置規範探討。

5. 易致災地區老人福利機構設置規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