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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菸與飲酒:罪惡的享受?

第四章 物質文化的商品陳列

第三節 點菸與飲酒:罪惡的享受?

在所有的商品中,香菸與酒類的地位顯得特別矛盾,在學校教育與大眾媒 體中,時常被指控有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在部分店面被要求禁售,既使販賣 也得加上醒目的「吸菸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孕婦吸菸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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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喝酒不開車」、「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等警告標 語;然而,吸菸的鎮靜感受與氣味,以及各式酒類甘醇、清涼、刺激性口感,

尼古丁(Nicotine)與酒精的占食的身心理調劑作用,就宛如惡魔的誘惑難以抗拒 使人上癮,使得許多人仍甘願冒著危害生命健康的風險,持續將被當成「合法 毒品」的菸酒當成精神糧食持續使用,以填補心靈的空虛。雖然負面宣傳一定 程度上抑制二者的消費,仍無法否定其在受到歡迎與大量需求的地位。

香菸各方面的特徵與以方便為訴求的鮮食比較接近,如同樣只能在便利商 店購買,一次供應量也有單盒與多盒裝之分,並常和點菸需要的打火機一同販 售,是市面上少數便利商店獨有提供的商品。對於有吸菸習慣的人來說,菸具 有迷人的氣味,成份裡的尼古丁更具有放鬆、集中思考等調劑身心的作用,且 易使人上癮而持續消費,因此成為吸菸者生活中須持續補充的消耗品。從消費 的頻率來看,具有吸菸習慣的人以男性為主,其中又以中壯年齡層較多,各時 段常能看到他們走到櫃檯,向店員點購特定品牌香菸後,隨即步出店門,找個 不受干擾的地方點起菸吞雲吐霧,享受舒暢如神仙的身影。

酒類以製作過程發酵產生的酒精別於其他飲料,僅經過此過程的成品屬於 釀造酒,以原料可分為啤酒(麥芽為主的澱粉)、紅/白酒(依原料葡萄果肉顏色區 分)、米酒(廣義,含紹興酒與日本清酒)、果酒等,發酵後再經蒸餾提高酒精濃 度者稱為蒸餾酒(亦稱烈酒),也可依原料分成高粱酒(稻米)、威士卡(Whiskey,

大麥為主的穀物) 、琴酒(Gin,穀物和杜松子等香料與藥材)、伏特加(Vodka,穀 物和馬鈴薯)、白蘭地(葡萄)等,另外還有在釀造酒或蒸餾酒添加其他成分自成 一格的調製酒,如香甜酒(利口酒)。在這些酒類中,常為人們消費的便是釀造酒 中的啤酒與紅/白酒,以及蒸餾酒泛稱的烈酒三者,又以啤酒最廣為購買飲用,

其消費族群在各時段都能看到,在夜晚的消費人數相較更多,年齡以青壯年為 主,性別則以男性居多,但女性也不在少數。

整體來說,放鬆與社交是酒類共通的使用原因。冷藏保存且相對平價的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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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與部分調製酒兼具清涼與刺激感,低濃度的酒精與淡淡的甜味令人感到愉快 與舒暢,不僅可以當作一般的飲料飲用,也因此是碳酸飲料外三五好友一齊聚 會享樂的最佳選擇,特別是一起喝啤酒,似乎成了人們展現友誼的儀式。其他 以常溫瓶裝保存的酒類,則因相對高貴價格(單價數百元)平時很少人買,而有著 更「稀有」的定位:當臨時有值得慶祝的事件,擺上一瓶通常在高級社交場合 飲用的紅/白酒,就會有提升聚會格調與交流氣氛的感受,或對酒類愛好者(們) 來說,各種烈酒的醇厚酒精還能帶來對感官刺激的渴望。由於多樣的益處,酒 甚至被認為是人類最重大的發明之一。

菸酒最大的爭議在於整體社會的成本,特別是酒後駕車與「二手菸」等過 量使用造成對使用者與他人健康甚至生命的損害。若從防制的觀點,便利商店 的數量、密度推估,全臺灣的「癮君子」與「酒徒」人數不僅相當可觀也容易 察覺,儼然是一大必須加以「監控」的族群。由於被貼上「反社會」的標籤,

香菸同酒類被超商有意識的排除與限制販售,除了單位招商的店面(尤其是學校) 往往不得買賣這些違反教育立場的物品,尤其香菸更因被認為對健康根本有害 無益受到額外的限制,不像少量飲酒仍有利於健康,菸盒還須依法強制貼上警 告、嚇阻等標語與圖像,且必須放在只有店員能接觸到的櫃臺後陳列架,以避 免未成年人吸菸,甚至成為政府以限制增稅籌錢的最佳理由。

人們對菸與酒既愛又恨的矛盾情況,反映了健康與享樂二大現代需求間的 衝突。固然繁忙壓抑的精神生活需要尋求逃避、慰藉、抒發的管道,藉由尼古 丁或酒精的幫助暫時逃脫現實的工作與生活空間,卻又得考量他人的眼光而有 所顧忌,能夠享用菸酒的公開空間一再限縮,特別是吸菸區的設立相對於禁菸 區緩慢且模糊,對吸菸者猶如「趕盡殺絕」的影響尤其劇烈。不論吸菸與飲酒 被認為是多麼「罪大滔天」的行為,早已是現代臺灣社會難以抹滅的一部分,

畢竟具爭議性的菸酒就像碳酸飲料與速食這類垃圾食品,具有享受其無可替代

「負面快樂」的廣大人口,一味的壓抑規訓恐怕只會招來持續的反抗,如當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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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吸菸的取締與限制漸趨嚴格,徵稅與禁菸區的擴張對吸菸者不友善的剝奪 感甚至引發抗議集會,人們應改為思考與其共存之道,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前 提下,正視人們對「墮落的快感」實有一定需求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