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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理論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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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理論概念 一、身體

由於穿著制服的主體是身體,而傅柯又指出身體是現代規訓權力所運作的對 象,因此我們有必要先了解「身體」這個概念。在一般人的概念裡,所謂的身體 大多指向自然的生物體,即呈現在眼前活生生的肉體。西方傳統思想裡對於身體 的概念,由於受到笛卡耳37(Descartes)的身心二元論的影響,使「身體」這個議題 長期受到學術界的忽視。38

這種身體長久以來被視為附屬的地位,遭受貶低、忽視的情況,到了法國現 象學大師梅洛龐蒂(Merleau-Ponty)後,才又重新回到主體的位置,開始受到討論 與重視。梅洛龐蒂批判笛卡耳的主體性與客體性之間互不相通的二元論,他藉由 體驗的重要性重新將身體放置在現象思考的核心位置,也就是意識需要靠「身體」

來感知外在環境。他跳脫了笛卡耳的身心二元論,確認了身體的主體位置,將身 體還原到主體的位置。39

伊里亞思(Norbert Elias)的《文明的進程》40一書,則是提供了我們對於身體 由自然觀點轉向社會觀點的一個理論基礎,雖然伊里亞思的理論並不是以身體做 為主題,但是文明化的過程卻常常從「對身體的控制」中顯現,也就是所謂的「文 明身體」。伊里亞思從歷史的思考對歐洲文明的進程進行分析,提出中古世紀的 人類是粗野、無禮且骯髒的,行為舉止也無法預測,呈現了「不文明的身體」, 而從文藝復興時期以來,有關身體管理便和宮廷社會產生了關連,宮廷社會發展 出一套對於個人體態舉止、禮儀外表、言談方式的準則,這強化了身體的教化,

使身體因而逐漸轉向由社會管理的「文明身體」。換句話說,身體已經由最初任 由衝動宣洩的自然性,經過文明的發展,轉變成理性化的身體。41

到了 1980 年代初期有關身體的相關論點,如雨後春筍相繼被提出,包含透 納(Turner)以身體的類型學分析來做為研究身體的主要形式,劃分人口和個別身 體兩個部分加以說明。42法蘭克(Frank)將身體劃分成四個不同的類型「規訓性身 體」、「支配性身體」、「鏡像身體」和「溝通身體」,意圖將身體顯現在個我層次

37 Descartes 將身體和心靈區分為客體與主體,心靈被當成主體,而身體則屬於客體的部份,在「我 思故我在」唯心論的運作下,身體與心靈被分立在二個互不相通的關係中,身體被視為一客體,

受到心靈的指揮。Shilling,Chris,《The Body and Social Theory》(London:Newbury Park, Calif. : Sage Publications,1993),p19。

38 Shilling,Chris,《The Body and Social Theory》,p19。

39 Schmidt, James 著、尚新建、杜麗燕譯,《梅洛龐蒂:現象學與結構主義之間》(臺北:桂冠出 版社,1992 年),頁 52。

40 Norbert Elias 著、王佩莉譯,《文明的進程:文明的社會起源和心理起源的研究》(北京:三聯 書店,1998 年 4 月初版)。

41 Kathryn Woodward 編、林文琪譯,《身體與認同:同一與差異》(臺北:韋伯文化出版,2004 年 9 月),頁 126-127。

42 Turner,Bryan 著、馬海良、趙國新譯,《身体與社会》(瀋陽:春風文藝出版社,2000 年初版)。

43 Frank,A.W.,<For a sociology of the body:an analytical review>,M.Featherstone、

M.Hepworth&B.S.Turner,《The Body : social process and cultural theory》(London : Sage Publications, 1991),p36-102。

44 O’neill John 著、張旭春譯,《五種身體》(臺北:弘智文化出版,2001 年初版)。

45 陳明珠,《身體傳播:一個女性身論述的研究實踐》(臺北:五南,2006 年 10 月初版),頁 142-146。

46 Michel Foucault 著、劉北成、楊遠嬰譯,《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頁 3-7。

47 Michel Foucault 著、劉北成、楊遠嬰譯,《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頁 103-110、13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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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與權力

上述提及傅柯對於身體的論述,他認為身體乃是權力運作、規訓的對象,其 目的是要產生「柔順的身體」,並使之具有生產性、效率。然而,傅柯所言的權 力到底指的是什麼呢?國家在傅柯的思考中,究竟是否可以看做是權力的來源呢?

更進一步追問,權力到底如何作用在身體,使身體成為一「柔順的肉體」呢?

為了正確理解傅柯所言的權力,首先必須從他對於傳統權力的批判開始,在 西方近代社會思想史上,霍布斯(Thomas Hobbes)可說是近代權力理論的開創者及 奠基者,他在《利維坦》48一書中,總結了由文藝復興時代從義大利的馬基維利 (Niccolo Machiavelli)所提出的權力觀,他認為國家如果要有強制性的凝聚力量,

則必須具有「主權」,因此「主權」成為國家機器的靈魂,所以霍布斯把最高統 治者放在主權的位置上,來分析國家和社會,傅柯對此曾一再加以批判以霍布斯 為主所代表的傳統權力觀。49至於在傅柯所處時代的學術界,相當風行的馬克思 主義,則是認為權力是掌握在資產階級手上,傅柯認為馬克思主義「把權力狹隘 地理解成壓抑,把國家看成是一個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承載者」。50

到底在傅柯的思想脈絡中是如何看待權力的呢?在《規訓與懲罰》裡他是這 麼說的:

這是一種被行使的而不是被享有的權力,它不是統治階級獲得的或保持的

「特權」。51(底線為筆者自加) 另外他也曾說:

我所說的權力,不是指保證一個特定國家的公民的服從的一組機構與機制。

也不是與暴力對立的,以法規面目出現的征服手段。(中略)……我認為,權力首 先是多重的力量關係,存在於它們運作的領域並成自已的組織(中略)……權力無 所不在,不是說它包容萬物,而是說它來自各方。52(底線為筆者自加)

從以上傅柯對於權力的發言中,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傅柯不贊同把國家機 構視為權力運作的中心,他認為「權力是無所不在的」,沒有所謂的中心位置。

權力除了無處不在之外,傅柯認為權力也是一種多重的力量關係,這些力量彼此 經過不斷鬥爭轉換,形成一個體系、一種網絡,這是源自於尼采「權力意志」的 啟發,他把尼采的內在權力更推向外部,身體的可變性是由外在權力所施予的,

它形成了我們身體所處的社會情境,身體永遠處於這種無處不在,各種力量交雜

48 Thomas Hobbes 著 朱敏章譯,《利維坦(Leviathan)》(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 年)。

49 黃崇憲,〈從生命權力到生命政治:「治理性」的拓殖與展演〉,發表於「公民身份與文化歸 屬工作坊 – 公民權/治理性(Citizenship/Governmentality )」(臺中:東海大學,2006 年 5 月 20 日),頁 3。

50 姚人多,<傅柯的工具箱-權力篇>,《當代 175 期》(臺北:合志文化,2002 年 3 月),頁 71。

51 Michel Foucault 著、劉北成、楊遠嬰譯,《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頁 25。

52 Michel Foucault 著、沈力、謝石譯,《性史》(臺北:結構群文化,1990 年 2 月),頁 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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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第一章 緒論

的權力網絡之中。53 關於這種情形傅柯說道

那裡有權力,那裡就有阻力(中略)……在權力關係上,它們充當對手、攻擊 的目標、支撐物或把柄的角色。這些阻力在權力網絡中到處存在。……正如權力 關係系統最終形成一個稠密的網,能夠穿行於各種國家機器與機構之中而不受其 局限,這些大量的阻力點也能通行於社會各階層和個人組成的整體。54(底線為筆 者自加)

在這眾多力的關係中,傅柯認為存在著反抗力量,因為所謂的權力,是「力」

的施展與抗衡,即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相對立,因此權力關係是雙向的,某一 點施力於另一點,另一點不僅受力,還會產生抵抗作用。

在權力的行使方面,它不是由一中心點向外擴散,傅柯強調一種由下而上的 毛細化現象,他說

權力的分析應該去關心那些位在邊陲地帶的權力、那些權力的最後目的地、

那些讓權力變成毛細管狀的點,也就是說,權力的分析應該去關心那些較地域 性、較當地性的形式及機構。55

這種權力由下而上,呈現毛細化現象的說法,與傳統由上而下的權力,其最 大的差別在於,由下而上的毛細化權力不是一種可以被當權者擁有和獨佔的實質 物體,權力是以身體為媒介,作用於整體社會關係中。

或許有人會認為警察、監獄甚至行政官僚等,這些國家機構的代理者難道不 是權力運作的中心嗎?雖然他們處處可見,但這不代表他們涵蓋了整個權力關係 的領域,他們反而是各種層次的權力關係相互交會的結果,只有在這個社會中,

社會機構的多種關係構成許多權力的環節,這些環節才是使得國家機構得以運 行。56

其實對傅柯而言,回答「權力是什麼」其實並不是這麼的重要,他真正所關 心的是究竟權力如何在我們的社會中被行使,意即權力如何被運作,它如何規範 我們的身體,在《規訓與懲罰》中,他提出了「規訓的權力」的概念,其目的在 於產生「柔順的肉體」,他說:

當時正在形成一種強制人身的政策,一種對人身的各種因素、姿勢和行為的 精心操縱。人體在進入一種探究它、打碎它和重新編排它的權力機制。一種「政

53 Michel Foucault 著、嚴鋒譯《權力的眼睛:福柯訪談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 1 月初版),頁 175-178。陳明珠,《身體傳播:一個女性身論述的研究實踐》,頁 142-146。

54 Michel Foucault 著、沈力、謝石譯,《性史》,頁 86-87。

55 姚人多,<傅柯的工具箱-權力篇>,頁 74。

56 蘇峰山,<傅柯對於權力之分析>,收錄在《歐洲社會理論》(臺北: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1996 年 2 月初版),頁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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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解剖學」,也是一種「權力機制」正在誕生。它規定了人們如何控制其他人的 肉體,通過所選擇的技術,按照預定的速度和效果,使後者不僅在「做什麼」方 面,而且在「怎麼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願望。這樣紀律(規訓)就造就了馴服的、

訓練有素的肉體。57(底線為筆者自加)

這種新的權力機制,傅柯也把它稱之為「微觀的物理學」,他說「這些技術 都是很精細的,往往是些細枝末節,但是它們都很重要,因為它們規定了某種對 人體的具體的政治干預的模式,一種新的權力『微觀物理物』。58」從傅柯對於新 的權力機制的描寫中,我們可以知道,權力的目的在於造就具有生產性的柔順身 體,因此對傅柯而言,權力當然不只是只有壓迫、被動與剝奪的涵意在,更進一 步的,它也具有肯定的象徵,意即使身體更具有生產力、效率。

這種新的權力機制-規訓權力,不僅止應用於監獄,也被擴及使用在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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