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Hofstede 的「國家文化」─維度定義與分析

第三章、 相關理論與研究回顧

第五節 管理的國家文化研究:Hofstede 文化價值觀維度

二、 Hofstede 的「國家文化」─維度定義與分析

過去社會學家透過研究發現:人在社會活動中,透過(一)與權威的關係、(二) 自我概念(尤其是個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以及個體對於陽剛氣質與陰柔氣質的理 解、(三)處理衝突的方式,包括攻擊性和情感的表達等…這些基本問題來決定社 會的運行、社會群體的運行與群體中個人活動的結果72;且 Hofstede (1980)運用 豐富的調查數據來研究五十個國家的國民價值觀後,也發現不同國家對予以下的 共同問題:(1)社會平等,包括權力關係、(2)個體與群體的關係、(3)陽剛氣質與 陰柔氣質的觀念:身為男性或女性的社會身分含意和情感含意、(4)處理不確定性 和模糊性的方式,它與攻擊性的控制和情感表達有關…等的解決方式各不相同,

他們各自代表了不同的「文化維度(Dimension)」( Hofstede, 2005, pp.23)。爾後,

Hofstede 出版的《Cultures and Organizations: Software of the Mind》(1991 年、2005 年新版,與其兒子 Gert. Jan Hofstede 合著) 一書中,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他在 1980 年代提出的四個文化維度理論,同時,針對中國(主要是大陸地區)與西方國 家的文化維度進行了比較研究。Hofstede (2005)從其調查資料的分析中,得出了 以下描述各種文化差異的五個價值觀維度,詳述如下:

(一). 平等的高低之分:權力距離

任何社會都存在不平等,實力強的人有能力去決定和支配其他人的行動、獲 得更多的財富、地位或是尊重。人們通常認為各種領域之間的不一致性往往是許

72 摘引自吉爾特‧霍夫斯塔(Geert Hofstede)、格特‧揚‧霍夫斯塔(Gert Jan Hofstede)著,李原、

孫建敏譯,《文化與組織─心理軟件的力量(第二版)》(2010 年 6 月初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

頁 23。

84

多問題的根源,但有些社會裡非但不認為是個問題,反而視為一件好事:領域中 較高的地位或多或少都應該由另一個較低的地位交換而來。Hofstede (1980)根據 各國對待「不平等」方式的差異,提出國家文化的第一個維度: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

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指的是在一個組織當中(包括家庭、學校和社區中),

權力的集中程度和領導的獨裁程度,以及一個社會在多大的程度上可以接受組織

當中這種權力分配的不平等,是上下級之間的情感距離,反映的是不同國家人們 對於“怎麼樣對待人與人之間不平等”這樣基本問題的回答,在企業當中可以理解 為員工和管理者之間的社會距離。一種文化究竟是大的權力距離還是小的權力距 離,必然會從該社會內權力大小不等的成員的價值觀中反映出來,研究社會成員 的價值觀,就可以判定一個社會對權力差距的接受程度(Hofstede, 2005)。在霍氏 的研究中,用來計算權力距離指數的三個調查項目是:(1).非管理崗位員工對於

「員工害怕向他們經理表達自己不同意見」發生的頻繁程度。(2).下屬對於上級 真實決策風格的感知。(3).下屬對上司的決策風格偏好。權力距離指數得分所要 表達的是:一個國家中人們之間的依賴(Dependence)關係,是國家與內部組織結 構中弱勢成員對於權力分配不平等的期待和接納程度,以弱勢成員的價值體系為 基礎的,不過分配的方式往往是根據強勢成員的行為來做出解釋的(Hofstede, 2005, pp.49)

因此 Hofstede (2005)認為,「文化」既然源自於所處的社會環境,社會群體 或者社會分類的成員所形成一套共同的心理程序,故能從不同國家的家庭、學校

85

與工作組織等方面的理念差異的觀察結果,與五個維度之間建立連結(Hofstede, 2005, pp.50),其中關於權力距離的分析,說明如下:

在家庭與規範方面,高權力距離的社會,人們期望孩子服從父母是「天經地 義」的價值規範;甚至孩子之間也被要求要遵循長幼之序,服從年長的兄姊;相 對的,擁有這樣的權力的人被期待擔負起悉心照顧年幼孩子的責任,而不希望孩 子進行過多的嘗試和探索以用來保護他們;依賴權威和對弱勢的照顧是高權力距

離人們的心理維度特徵。低權力距離的社會,孩子傾向被平等的對待,父母的教 育目的是幫助孩子盡早脫離依賴而獨立,鼓勵孩子主動去嘗試,同時孩子也可以 反駁父母,並在很早的時候學會向父母說:「不」(Hofstede, 2005, pp.54-55)。

在學校與教育方面,高權力距離的社會,教師的權威與身分是代替了家中的 父母而來的。如同家裡一般,教室有嚴格的紀律,老師主導所有交流,同時備受 尊重;在學習方面,尤其是高等的學術研究裡,人們不認為教師傳授的是客觀「真 理」,而是個人智慧的結晶,教育過程是高度個人化的,教師亦被稱為「宗師 (Guru)」,學生甚至在達到較高的受教程度後,仍然依賴於教師。低權力距離的 社會,教師被認為應該平等對待學生,同樣也期待受到學生的平等對待;學校傳 授的是「真理」與「事實」,而非取決於受課教師,因此師生之間是否存在有效 的雙向溝通管道與學生優異的程度,決定了學習的品質(Hofstede, 2005,

pp.56-58)。

至於在工作與組織活動中,在高權力距離環境下,上下級認為彼此之間天生 就不平等;等級制度就是以這種不平等論為基礎的,組織機構盡可能將權力集中,

同時上下級之間的關係是帶有情感色彩的,對於權威人物的依賴與反依賴都達到

86

極致,明顯的地位象徵與較年長的資歷是有助於增加上司的權威,管理者更依賴 上司與正式規則而更少依賴自身經驗或下屬。相反的,在低權力距離的情況下,

上下級被認為彼此天生平等;等級制度是角色與工作分配不同的象徵,階級呈現 扁平狀而非金字塔型;同時熟練的體力勞動者擁有比技能程度低的文職人員更高 的地位,上層人物享特權被認為是不受歡迎的。低權力距離的文化善於處裡需要 發揮下屬主動性的任務,高權力距離文化則善於處理要求紀律嚴明的任務 (Hofstede, 2005, pp.59-61)。下表是 Hofstede (2005)對於不同文化在人格養成(家庭 與規範)、學習過程(學校)與組織活動的權力距離認知的價值差異的比較(表三 -7):

87

資料來源:吉爾特‧霍夫斯塔(Geert Hofstede)、格特‧揚‧霍夫斯塔(Gert Jan Hofstede)著,李原、孫建敏 譯,《文化與組織─心理軟件的力量(第二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10 年 6 月初版。

88

(二). 我和我們,我和他們:個體/集體主義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生活在群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社會裡,通常區分這樣 的社會為集體主義(Collectivism)社會,是一種群體所產生的力量,個人在成長的 過程中學會把自己看成“我們”這個群體的一部分,這種身分關係不是自願組合而 成的,是與生俱來的;相對的,與“我們”(又稱內群體 In-group)群體區隔的是“他 們”的群體。因此,「群體」是個人確定身分與認同的主要途徑,透過忠於自己所 在的群體,個人可以克服生活困難並獲得提供一切安全保護所必要的依賴。世界 上也有一小部分人生活在個人利益高於群體利益的社會裡,這種社會稱為個體主 義(Individualism)社會,這樣的社會核心是“我”,對於與其他人的劃分不是根據他 們的群體成員資格,而是依據他們的“人格特質”(Hofstede, 2005)。

Hofstede (1980)的第二個國家文化維度是:個體主義與集體主義

(Individualism versus Collectivism)。「個體主義」是指一種結合鬆散的社會組織結 構,其中每個人重視自身的價值與需要,依靠個人的努力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在 個人主義的社會中,人際關係鬆散,人人各自照顧自己和自己的家庭。「集體主 義」則指一種結合緊密的社會組織,其中的人往往以“在群體之內”和“在群體之 外”來區分,在集體主義的社會中,人們從一出生開始就與強大而又具有凝聚力 的內部集團結合在一起,他們期望得到“群體之內”的人員的照顧,但同時承擔起 對該群體保持絕對的忠誠以作為回報;集體主義社會重視羞恥(Shame)與面子 (Face)文化,前者是根源於群體中的一員違反社會規則,基於群體的責任感,其 他成員也會感到羞恥;後者則是與周圍社會環境的重要關係,源於個人重視與內 群體的規則與價值觀的程度(Hofstede, 2005)。

89

在人格與行為方面,個體主義文化常常要求說話者在提及自己時,以“我”來 表示,外向性特質與個體主義之間的相關程度最高,同時,個體主義指數與觀察 者正確辨認出「快樂」的比例之間存在正相關關係;在集體主義文化中,人們常 常省略“我”這個代名詞,不鼓勵將快樂的情緒表露在外面兒卻鼓勵大家共享難過 的情緒。高度個體主義文化中的人要比集體主義的人更關心他們自己,也更關注 自己的健康(Hofstede, 2005, pp.97-100)。在家庭與規範方面,由於密切而持續的 社會交往中與個體所在的環境和諧相處是成為這個人遠離家庭走進其他環境的 一種重要優勢73。故在絕大多數的集體主義文化中,同別人發生正面衝突被認為 是粗魯的、不受歡迎的,無論甚麼情況之下孩子都要學會服從他人;培養對群體 的忠誠也是集體主義家庭的重要組成成分,這同時也意味著其中的資源是共享的。

但是在個體主義的文化中,“直言不諱”與談論自己真實的感受被認為是一個人真 誠的表現;在個體主義的家庭裡,孩子被期望並鼓勵表達自己的意見,強調自給 自足的獨立性作為(Hofstede, 2005, pp.91-97)。

在學校與教育方面,在集體主義的社會裡,「朋友」多源於家庭環境下的種 族或宗族背景的結合,是影響學生在班級裡形成不同的小群體主要因素;在班級 裡,個人維持群體的和諧和保留面子至關重要,重視榮譽的結果會讓犯錯者被他 們所在的群體內其他成員導入正途,同時,教師和學生打交道也應該將它視為某 個群體的一員,而非孤立的個體。而個體主義的「朋友」則在透過任務分配之後,

重新形成新的群體。在集體主義的社會裡,教育的重點在於培養能被群體所接受、

具備良好技能與品格的人,重視傳統價值,學習常被視為一次性的過程;個體主

具備良好技能與品格的人,重視傳統價值,學習常被視為一次性的過程;個體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