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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價值鏈治理及其影響因素之分類與布林方法

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第一節 組織價值鏈治理及其影響因素之分類與布林方法

從第五章三個產業的個案分析,本文認為技術、資本豐裕度與本業相對獲利 率是影響組織價值鏈治理的主要因素,而技術又可分成技術確定性與技術複雜度 兩類。依據前述個案分析,三個產業又再分成產業興起與成熟兩個階段,包括PC 興起、PC 成熟、IC 興起、IC 成熟、TFT-LCD 興起以及 TFT-LCD 成熟等六個個 案。因變數--組織價值鏈治理又可分成四類,分別是市場、「個人」網絡、「非個 人」網絡以及層級。自變數則有四個,它們分別可分成兩個水準(level),技術確 定性分成確定與不確定兩類,確定代表技術已經成熟穩定且容易取得或掌控;反 之即不確定。技術複雜度分成高與低,複雜度高代表技術應用面複雜;反之即複 雜度低。資本豐裕度分為豐裕與不豐裕,豐裕代表產業處在集資較容易的情況,

反之即為不豐裕。而本業相對獲利率(簡稱獲利率)分成高與低,獲利率高是指 組裝或代工廠之營業淨利率較上下游廠商為高的情況,反之即為低獲利率。表6-1 彙整了第五章有關三個產業之組織價值鏈治理及其影響因素的實證資料。

由表 6-1 可得知,本文總計有四個自變數,且每個自變數將有兩個水準,因 此可能的組合將有24=16 個,因此在陳述因果關係上將顯得非常複雜。為了能將 複雜的因果關係以簡單數學邏輯表現,本文參考 Ragin(1987)運用布林方法來 分析少數個案但有多個變數的研究,此方法的目的是試圖瞭解個別個案的內在價 值以及同時分析所有個案而得到整體的概念(Guillén,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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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1 三個產業之組織價值鏈治理及其影響因素

產業階段 技術 確定性

技術 複雜度

資本

豐裕 獲利率 組織價值鏈之治理 PC 興起 不確定 低 不豐裕 高 「個人」關係網絡

PC 成熟 確定 低 豐裕 低 層級

IC 興起 不確定 高 不豐裕 高 「個人」關係網絡 IC 成熟 確定 高 豐裕 高 市場

TFT-LCD 興起 不確定 低 豐裕 高 「非個人」關係網絡 TFT-LCD 成熟 確定 低 豐裕 低 層級

布林方法首先應先建立所有變數及個案的真值表(truth table),真值表是以0 或1 代表變數可能的結果,以下為本文各變數的代號、定義及其分類的內容。

1. 技術確定性(S):確定=1;不確定=0;

2. 技術複雜性(T):複雜度高=1;複雜度低=0;

3. 資本豐裕度(C):豐裕=1;不豐裕=0;

4. 本業相對獲利率(P):高=1;低=0

5. 組織價值鏈之治理分成四類:市場(M)、個人網絡(N)、非個人網絡(I)、

層級(H)。

接著以布林代數呈現變數之間的關係,通常1 會以大寫字母表示,例如:若 技術確定(1),則以大寫字母--S 表示;若技術不確定(0),則以小寫字母--s 表 示。另一方面以數學的乘號(×)代表變數同時存在(and)的觀念;以數學的加 號(+)代表或(or)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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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本文以布林方法之真值表來顯示表6-1 的結果,並分別繪製市場、「個人」

網絡、「非個人」網絡以及層級等四個模式之真值表,如表6-2、6-3、6-4、6-5,

並透過真值表將變數之間的關係以布林代數表示。

首先,是市場模式下的真值表,如下表6-2 所示。

表 6-2 市場模式下的真值表

產業階段 技術確定性

(S)

技術複雜度

(T)

資本豐裕

(M)

獲利率

(P) 市場

(M)

PC 興起 0 0 0 1 0

PC 成熟 1 0 1 0 0

IC 興起 0 1 0 1 0

IC 成熟 1 1 1 1 1

TFT-LCD 興起 0 0 1 1 0

TFT-LCD 成熟 1 0 1 0 0

根據上述表6-2,只有在 IC 成熟的個案是個市場模式。因此本文得到市場模 式下變數之間的關係:

M = S × T × M × P

由此顯示市場模式出現在IC 產業成熟後,且必須同時具備技術確定性、技術 複雜度高、資本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高的情況。

第二,為「個人」網絡模式下的真值表,如下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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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3 「個人」網絡模式下的真值表

產業階段 技術確定性

(S)

技術複雜度

(T)

資本豐裕

(M)

獲利率

(P)

個人網絡

(N)

PC 興起 0 0 0 1 1

PC 成熟 1 0 1 0 0

IC 興起 0 1 0 1 1

IC 成熟 1 1 1 1 0

TFT-LCD 興起 0 0 1 1 0

TFT-LCD 成熟 1 0 1 0 0

根據表 6-3,PC 興起及 IC 興起二個個案是「個人」網絡模式。因此本文得 到「個人」網絡模式下變數之間的關係:

N = s × t × m × P + s × T × m × P

運用布林代數簡化定理,上述式子可以簡化成:

N = s × m × P ×(t+T) = s × m × P ×(1) = s × m × P

由此顯示「個人」網絡模式出現在PC 及 IC 產業興起時,且必須同時具備技 術不確定高、資本不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高的情況。

第三,為「非個人」網絡模式下的真值表,如下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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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熟、TFT-LCD 興起、TFT-LCD 成熟),歸納出決定產業價值鏈治理的模式,如表 6-6 所示。由表顯示,技術不確定時,治理模式可能傾向網絡;技術複雜度高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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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產業興起階段組織價值鏈之治理

Darr and Talmud(2003)比較標準化及新興的技術時發現,當產業剛興起時,

因為市場及技術存在著高度不確定,買賣雙方需要更多的溝通協調機制。據此,

依Williamson(1975)的主張,層級將代替市場模式。而 Christensen and Raynor

(2003 ) 則 主 張 , 如 果 競 爭 產 品 的 性 能 還 不 夠 好 時 , 採 取 相 互 依 賴

(interdependence)的產品結構可以製造更好的產品,即整合模式會是較適的治 理模式;若性能已經夠好,則應採取模組式(modularity)的外包策略,以降低成 本並增加彈性與速度;當產業興起時,因為產品性能一般還不夠好,應進行垂直 整合的層級模式。但 Powell(1990)提出另一種治理模式--網絡,可透過速度及 創造力以回應快速改變的環境。那麼當產業興起時,會採取網絡或層級模式呢?

表6-1 指出,三個產業興起階段都是網絡模式,為何不是如 Williamson (1975)

以及Christensen and Raynor(2003)所主張的層級模式?本文認為是技術、資本 豐裕度與本業相對獲利率交互作用下的結果。而由表 6-3 及布林代數演算結果顯 示,PC 及 IC 產業興起時都是「個人」網絡模式,其形成必須同時具備技術不確 定高、資本不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高的情況。如前面已經說明,台灣廠商是技 術後進者,當PC 及 IC 興起時,需要更多協調機制及相互依賴的結構以降低技術 不確定性,但由於整合技術及集資能力不足,沒有能力進行垂直整合;且在當時 本業獲利率相對較高的情況下,廠商之間的競爭壓力沒有這麼大,可透過傳統人 情或專業人際關係,降低技術上的不確定性,而達到跨組織之協力生產的合作模 式,或者透過「個人」網絡籌措所需資金。

而由表6-4 及布林代數演算結果顯示,TFT-LCD 產業興起時是「非個人」網 絡,且必須同時具備技術不確定高、技術複雜度低、資本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 率高的情況。由於技術不確定性高,廠商沒有多餘的能力涉足高技術層次零組件 的整合;或基於風險的考量也不願意進行整合,仍舊須靠技術合作與協力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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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降低技術的不確定性。而由於技術應用面沒有這麼複雜,廠商之間的技術合 作較易達成,加上資本豐裕以及相對擁有較高的本業獲利率,因此有相對足夠資 金進行股權投資,透過從資本市場的集資管道以及技術合作關係,來建立上下游 緊密合作的「非個人」網絡機制。

根據上述討論以及布林代數演算結果的分析,本文提出發現一及發現二。

發現一:技術後進的台灣高科技電子業在興起階段,在技術不確定性高,相對高 的本業獲利率,以及資本不豐裕時,組織價值鏈之治理會傾向「個人」

網絡模式。

發現二:技術後進的台灣高科技電子業在興起階段,在技術不確定性高,技術複 雜度低,相對高的本業獲利率,以及資本豐裕時,組織價值鏈之治理會 傾向「非個人」網絡模式。

此處本文以「技術後進者」來描繪台灣高科技電子業的特性,過去西方學者 研究企業應採整合或外包策略時,是以國際大廠為研究對象,它們通常是技術領 先者。然而,對台灣廠商而言,其技術能力不在產品技術的創新,而在製程能力 的改善,它們通常並非技術先進者,而是透過授權、學習或模仿取得技術,是技 術後進者。過去文獻的論述並不適合用來詮釋台灣科技電子業的現象,所以在此 本文以「技術後進的台灣高科技電子業」以區別過去文獻所經常探究之技術先進 者。

比較發現一及發現二,資本豐裕度決定了網絡會趨向「個人」或「非個人」。

若資本不豐裕,企業不易在公開市場籌措所需資金,此時可能透過個人關係來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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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資金,因此在個人資金網絡的交流下,組織價值鏈之治理會趨向「個人」網絡。

反之,若資本豐裕,則企業可以順利在公開市場集資,透過正式化的管道,組織 價值鏈之治理會趨向「非個人」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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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產業成熟階段組織價值鏈之治理

表6-1 個案分析以及表 6-2 及表 6-5 布林方法的分析結果顯示,三個產業成熟 時,IC 產業會趨向市場模式,且必須同時具備技術確定性、技術複雜度高、資本 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率高的情況。而PC 與 TFT-LCD 產業則會趨向層級模式,

且必須同時具備技術確定、技術複雜度低、資本豐裕以及本業相對獲利率低的情 況。但為何同樣在產業成熟後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按交易成本的觀 點,由於有限理性、不確定性、投機主義以及小數現象等現象的交互作用導致市 場失靈,此時層級將代替市場機制(Williamson, 1975),亦即內部組織會藉由管 理指揮系統處理高交易成本的問題。而本研究的三個個案隨著產業漸趨成熟後,

技術不確定性以及製造過程的相互依賴性降低,且資訊化服務使得交易透明化,

投機行為很難出現,因此適當的組織價值鏈之治理應會趨向市場模式,本研究確 實也發現IC 產業在成熟後是採取市場的治理模式。但有趣的是,PC 及 TFT-LCD 產業卻趨向層級模式,交易成本理論在此似乎無法解釋。顯然,此一異常現象必 須從其他論點來解釋。

首先,台灣高科技電子業在層級模式下,並不會如 Williamson(1991)所主

首先,台灣高科技電子業在層級模式下,並不會如 Williamson(1991)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