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資料加值營運模式之研究
(期末報告修正本)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政府開放資料加值營運模式之研究
(期末報告修正本)
受委託單位:電子治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持人:項靖
協同主持人:楊東謀、羅晉
研 究 顧 問:范姜真媺
研 究 助 理:王慧茹、張榮容、歐俐伶、
廖乙甄、黃清宏、楊景雅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 本 案 原 受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委 託 執 行 , 此 單 位 已 於 1 0 3 年 1 月 2 2 日 起 併 入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目次
目 次 ... I 表 次 ... III 圖 次 ... V 提 要 ... VII Abstract ... XI 第 一 章 緒論 ... 1 第一 節 研究 背景 與 目的 ... 1 第二 節 研究 設計 ... 3 第三 節 研究 流程 ... 5 第 二 章 國際 開放 資 料的 現 況與趨 勢分析 ... 7 第一 節 國際 間政 府 開放 資 料的趨 勢 ... 7 第二 節 國際 間政 府 開放 資 料的實 行現況初探 ... 13 第三 節 主要 國家 與 國際 組 織開放 資料的綜合 比較 ... 56 第四 節 政府 開放 資 料現 況 的初評 ... 79 第五 節 民間 應用 政 府開 放 資料之 現況 ... 83 第 三 章 焦點 座談 成 果分 析 ... 87 第一 節 國外 政府 開 放資 料 之運作 模式 ... 87 第二 節 我國 政府 機 關開 放 資料加 值之現況 ... 93 第三 節 開放 資料 加 值營 運 模式之 未來發展趨 勢 ... 107 第 四 章 機關 問卷 調 查成 果 分析 ... 111 第一 節 機關 開放 資 料的 基 礎建置 與資源 ... 111 第二 節 開放 資料 的 政策 與 人員準 備程度 ... 112 第三 節 機關 開放 資 料的 策 略與途 徑 ... 115 第四 節 機關 開放 資 料營 運 模式的 現況與需求 ... 119 第五 節 小結 ... 131第 五 章 開放 資料 營 運模 式 與原則 的建構 ... 133 第一 節 政府 開放 資 料營 運 模式與 原則芻議 ... 133 第二 節 政府 開放 資 料營 運 模式與 原則的階段 ... 136 第三 節 政府 開放 資 料之 法 律相關 議題 ... 161 第 六 章 結論 與建 議 ... 165 第一 節 結論 ... 165 第二 節 政策 建議 ... 170 第三 節 研究 建議 ... 176 參 考 文獻 ... 179 附 錄 ... 187 附錄 一、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 ... 187 附錄 二、 政府資料開放資料集管理要項 ... 189 附錄 三、 焦點團體座談會議程與名單 ... 191 附錄 四、 政府機關調查問卷題目摘錄 ... 195 附錄 五、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與回應 ... 201 附錄 六、 期末報告綜合審查意見與回應 ... 215
表次
表 1 本研究設計摘要 ... 4 表 2 本研究進度與執行時程 ... 5 表 3 高價值資料應具備的成果 ... 39 表 4 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開放資料政策背 景與 目的對照 ... 58 表 5 各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開放資料政策 原則的對照 ... 59 表 6 各國開放資料版權與法律議題的對照 ... 63 表 7 各國授權架構與工具的對照 ... 66 表 8 各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開放資料步驟 或原則的對照 ... 71 表 9 各國政府/ 國際組織推動開放資料之 目的與運作模式對照 表 .. 91 表 10 機關對開放資料與政府資訊公開差 異的瞭解 ... 114 表 11 受訪者對自身機關符合程度的看法 ... 119 表 12 機關在推動開放資料的整備程度自 我評估 ... 120 表 13 機關推動開放資料的準備階段優先 考量的面向 ... 122 表 14 機關推動開放資料計劃執行過程中 優先考量的面向 ... 123 表 15 機關開放資料的管理維護階段優先 考量的面向 ... 125 表 16 機關開放資料的產出過程階段的優 先考量面向 ... 126 表 17 機關推動開放資料所欲達成的主要 目標或效益 ... 128 表 18 開放資料整合營運發展模式 :流程 與指引 ... 135 表 19 機關推動及導入開放資料營運模式 的策略建議 ... 170圖次
圖 1: 各國與國 際 組織之 開 放資料 網 站 ... 9
圖 2: 英國政府授權架構模式 (UK Government Licensing ... 27
Framework - Portfolio) ... 27 圖 3: 澳洲授權架構 (AUSGOAL)Web 介面 ... 35 圖 4: 澳洲 FOI 投訴 Web 介面 ... 36 圖 5: 紐西蘭開放資料原則 ... 42 圖 6: 政府資料的加值應用策略 ... 80 圖 7: 機關整合開放資料政策至核心營運 模式的方式 ... 112 圖 8: 機關推動開放資料以利加值利用的 優先重視項目 ... 115 圖 9: 機關開放資料的類型 ... 116 圖 10:機關瞭解民眾對開放資料需求的方 式 ... 117 圖 11:機關提供開放資料的機制 ... 118 圖 12:機關如何自評資料可開放 性與可加 值性的決策指引 ... 154
提要
關 鍵 詞:開放資 料 、政 府資 料 、 資料再 利 用、授 權、價值、 創新一、研究緣起與目的
政府 開放 資料 為近 年國 際間備 受 關注的議 題,為 開放政府目 標下 推 動的 相關政策 , 旨 在鼓勵 企 業、公 民 團體與個 人 , 對政府開放 的 資 料 進 行創 新加 值運 用。 臺灣 配 合 第四階 段 電子化政 府 計劃 的實施 ,政 府 開 放資 料已 列為 一大 重點 政 策 ,中央 機 關與地方 政府將 分別建立其 開 放 資料 網路平 台 ,並 逐步 地 要 求其所 屬 機 關 開放資 料予社會公 眾使 用 。 本研 究目 的在 於瞭 解國 際 間 主要國 家 政府開 放資料實行 的政策 規 劃 、 推動 策略 以及 相對 應的 服 務 與管理 模 式。透過 汲取他 國政 府的 經 驗 與 做法 ,以 檢視 我國 政府 機 關 開放資 料 加值的 推展現況與 潛能, 並 依 據 不同 政府 機關 的現 況與 需 求 ,發展 我 國政 府機關 開放資料營 運模 式 與 作業 原則 ,以 提供 推展 政 府 開放資 料 政策參 考。二、研究方法及流程
本研 究 透過 中英文文 獻檢閱、焦 點團體 座 談、以及問 卷調查等 資 料蒐集與調查 方法以 達研究目的 。 本研究 的研究方法分 成下列 幾個部 分 , 分述 如下 : (一 ) 中 英 文 文 獻 檢 閱 : 本 研 究 透 過 檢 閱 中 英 文 文 獻 、 國 內 外 政 府 出 版 品 、與 國 內 外政 府 網 站, 來 實 際 了 解 其 它 國家 政 府 機關 透 過 何 種 方式 以 推 行政府 開 放資料 與 其 實 行現況 。 (二 ) 焦 點 團 體 座 談 : 藉 由 文 獻 檢 閱 後 , 初 步 了 解 國 外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推 行模 式 , 再輔 以 個 別機 關 與 學者 專 家 的 焦點 座 談 ,以 期 了 解 我國政 府機 關推 行政 府開 放 資 料的現 況 。 (三 ) 問 卷 調 查 : 接 續 以 文 獻 分 析 為 基 礎 , 發 展 訪 談 提 綱 並 透 過 焦 點 座 談 或深 度 訪 談, 輔 以 線上 檢 閱 設有 開 放 資 料 平 台 ╱ 專區 的 政 府 機 關 ,以 歸 納 政府 與 民 間推 動 開 放資 料 現 況 與問 題 , 據以 研 擬 政 府 機 關開 放 資 料的 調 查 問卷 , 以 進一 步 瞭 解 現階 段 我 國開 放 資 料 推 行的 現況 。
三、研究發現與建議
研究發現, 各 主要國 家與 國際組 織 的開放 政府資料政 策目的與 背 景 ,包括 確保 政府可 以適應數位時 代,並 且以更聰明、 更安全 、且可 以負擔的方式 來管理 資料,讓人民 取得高 品質的數位政 府資訊 ,讓政 府的運作更爲 透明化 ,提供更多的 協商及 參與管道, 以 尋求公 民合作 以提升並改善 政府的 服務。同時也 在釋放 出政府資料的 權力, 引導出 更 多民間 的創 新活動 ,吸引更多開 發者參 與政府開放資 料的應 用,以 期創新應用與 發展新 的經濟模式, 透過再 利用政府資料 與資訊 ,爲市 場創造機會與 服務, 並協助公民、 政府、 非營利和營利 部門組 織創新 和 創 造附 加價 值。 當歐美等先 驅國家已 結合網路優 勢 來落實 開 放政府的 理念之際 , 我 國 多 數 的 政 府 機 關 尚 未 能 普 遍 地 運 用 開 放 資 料 網 路 平 台 來 開 放 資 料,無論是建 置專屬 、抑或整合到 其他機 關的平台來共 同推展 。目前 大多數機關仍 然是處 於摸索試誤的 階段, 主要挑戰包括 :資料 開放的 優 先次序 、如 何諮詢 使用意見 ,甚 至是如 何從實務上釐 清資訊 公開與 開放資料的異 同 ;多 數政府機關 關 切的 也 包括 資料正確 性與即 時更新 的資料品質問 題,以 及如何跨機關 整合的 問題。顯示出 機關人 員仍會 擔憂資料開放 後品質 與專業分工之 後責任 歸屬與負擔的 問題。 此 在在 顯示,如何發 展共同 規範指引、開 放格式 與標準等執行 模式 , 是 甚為 關 鍵且 待解決 的 議題 。因此,一個 可 以 引 領機關開放資 料的營 運模式與原則,將有 助 於降 低各機關在推 動初期 摸索的成本, 以及協 助機關 及 人 員逐 步地 將開 放資 料整 合 到 尋常的 例 行業務過 程。 因此,本研 究透過國 外政府開放 資料 平台 之網站觀察 與相關文 獻 綜 整, 發展出 一 政府 開放資料營運 模式之 雛形。將開放 資料之 推行步 驟歸納為五大 流程, 依序為機關資 料集的 探索蒐集、開 放資料 集優先 順序的評定、 選定資 料集後之計劃 準備、 開放資料集上 架 、以 及後續 營運維護之五 步驟。 此初始營運模 式的相 關原則建議, 提供機 關在推 行開放資料時 ,能有 相關步驟與原 則以茲 遵行參考,並 進而促 使 機關 將 開 放 資 料 的 推 行 落 實 於 平 時 業 務 的 資 料 收 集 、 整 理 與 再 利 用 等 過 程,讓機關與 開放資 料之公眾使用 者產生 良性互動,以 期產生 一良性 的 正 向循 環。 受限於 現有研究人力 與相關 時程限制,此 初始營 運模式 之五步驟可再 作更細 緻化之處理與 調整, 尤其是針對特 定原則 作更細 部 的 建議等。 最 後 , 基於上述探討 ,本研 究對我國政府 開放資 料的政 策 發 展提 出了 短中 長期 的建 議 , 以期作 為 我國電子 治理發 展的參考。
Abstract
Keywords: Open Data, Government Data, Value, Innovation, License
I. Introduction and Research Objectives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 open government data (OGD)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olicy among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s around the world. Under the consent of law and regulation s, agencies are encouraged to provide their possessed data to the public for innovative and value -added purposes by using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and creativity. Since the Freedom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Law,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and other related legislation were enacted and put into practice, Taiwan government has gradually institutionalized the regulation of freedom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been able to join the rank of other major countries in this regard. Particularly, OGD in Taiwan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attentions in recent years. Both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frequently and urgently hold meetings and conferences to discuss this topic with the general public including individua ls, private enterprises,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 open data policy was enacted by the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Commission (RDEC), Executive Yuan at the end of February, 2013. In the meantime, under an executive order from the Prime Minister, national agencies of Taiwan are required to gradually release their possessed data to the public. Each central government agency is required to open at least 50 datasets by the end of 2013. Currently, several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 agencies have already published their respective open data portals online. The open data portal of Taiwan, data.gov.tw, also made its debut at the end of April,
2013. The objectiv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how other governments implemnt respective OGD policies and to explore related influential factors and the current OGD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is research develops an initial operational model and principles that government agencies of Taiwan can refer to when participating in OGD initiatives.
II. Research Methods
The research is conducted by using both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pproaches. In the current stage of the research, 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pen data web sites, including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New Zealand, were observed to explore how other governments proceed and manage their open data initiatives. What are their strategies and related policies to guide the agencies and to encourage the public to participate? What are the valuable experiences that Taiwan can learn from those countries?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lated policies and strategies of different cou ntries, the research team attempts to develop an initial operational model for Taiwa nese agencies to follow when they engage in OGD initiatives. In addition, the research team also held a focus group meeting with related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experts in the field. The focus group meeting allowed the participants to provide valuable insights to the research team so that the developing model can be improved and justified. In the later stage of the research, the research team conducted a survey by distributing questionnaires to both central and local agencies to further explore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and challenges of OGD in Taiwan.
III. Research Findings and Suggestions
Currently, OGD in Taiwan is still under development, and it was found in the research that som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 agencies are still not familiar with the prinicples and processes of opening government data. Particularly, challenges result from the priority of datasets to open, how to get the feedback of open data user s, the quality of open data, the interagency collaboration to open data, and the concern of liability and extra effort needed. In this research, a preliminary operational model is developed and proposed to provide an initial guidance for government agencies participating in OGD initiatives. The initial five steps of the proposed operational model are dataset exploration, priority of open ing dataset, planning, preparing and releasing, and maintenance. This initial operational model is to suggest basic principles for implementing OGD initiatives. In addition, more detailed policy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in the report from both short-term and long-term perspectives. The result of this research is expected to provide insights and guidance to the Taiwan government when it engages further in developing related legislation and policy to open government data.
第一章
緒論
由 於網際網 路的發展 對政治、經 濟、與社 會產生影響 ,已經是 學 術 界 與實 務界 都認 知到 的趨 勢 , 而這些 發 展在不同 時間、 空間( 地區 ) 會造成什麼樣 差異的 探討,則是各 個國家 發展規劃的重 要參考 資訊來 源。因此,建 構一個 完善、穩定、 且可供 比較的網路社 會影響 測量方 式 , 的確 有其 必要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開放 資 料 ( Open Data)1是近 年 國 際上 備 受關 注 的 議題 , 最 早 源 自 於2004年歐美民間 的網路社群發 起,推 動一連串運用 政府資 料於研 究分析的相關 活動。 這股政府開放 資料的 推動力量來自 民間逐 漸影響 公 部 門 , 直 至 2009年 美 國 政 府 的 「 Data.gov」 以 及 2010年 英 國 政 府 的 「Data.gov.uk」 相繼 推出 之後 ,強 調政 府 機關 必須 透過 此類 網 站提 供 資料給公眾下 載運用 ,並積極地鼓 勵企業 、公民團體與 個人, 對取得 開放資料做創 新加值 運用(蕭景燈 , 2012),自此開放 資料運 動迅速 地在全球蔓延 。依據 聯合國最新的 「 2012年電子化政府 調查」 顯示, 193個會員國 在其政 府 網站上 推 動開放 資 料的國 家已超過四 分之一 。 臺灣政府開 放資料 的 相關發展( 宋餘俠 、 李國田, 2012),最 早 可 溯 及1995年的「行 政機關電子 資料流通 實施要點」 , 2005年的「政 府資訊公開法 」並納 入政府網 站版 型與內 容規範, 2007年則將 行政機 關電子資料流 通實施 詮釋資料及檢 索規範 納入政府服務 品質獎 , 2011 1 資 料 乃 是 指 政 府 機 關 基 於 其 業 務 營 運 過 程 之 中 所 搜 集、產 製、交 易 與 擁 有 的 原 始 資 料 或 統 計 資 訊 等。其 主 要 組 成 是 以 文 字 與 數 字 作 為 元 素 以 組 成 內 容,其 可 以 敘 述、表 格、圖 形 與 圖 表 等 形 式 所 存 在,並 可 以 透 過 電 腦 數 位 化 的 儲 存、傳 輸 與 處 理 ( New York City Council, 2012) 。年 更 進 一 步 地 將 推 動 開 放 資 料 加 值 運 用 納 入 第 四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劃, 同年 訂定行 政 院暨所 屬 機關行 動 化服務發 展作業 準則。 然而這段期 間政府作 為,仍是確 立政府資 訊公開的精 神以及電 子 化途徑的資料 分享為 核心。而「政 府資訊 公開法」的內 容係以 提升政 府治理與公共 行 政的 透明化為精神 ;實際 上,並不等同 於國內 外此股 強 調 可供 機器 讀取 (machine readable)的開放資料風潮。 臺灣 政府直 至 2010年更趨重視開 放資料 的 重要性。然 而 ,在 現 階 段中央政府未 有開放 資料的整體政 策、 計 劃與具體準則 規範之 下,國 內 各 政府 機關 的開 放資 料仍 是 各 行其是 、 各自表述(蕭景燈 ,2012), 主要受限於相 關法令 規範的分歧、 不同組 織特性與職能 的差異 ,以及 技 術 規範 的不 一致 等因 素( 項 靖 、楊東 謀 、羅晉,2012)。 在 此 情 況 下 , 就 公 共 政 策 的 三 大 發 展 階 段 來 看 , 首 先 , 規 劃 層 面,容易衍生 中央政 府到不同機關 與各地 方政府間目標 設定的 落差、 莫 衷 一 是 ; 其 次 , 執 行 層 面 , 更 可 能 造 成 各 機 關 資 源 重 複 投 入 的 浪 費,不斷墊高 不同機 關、單位之間 協調與 管理的成本; 最後, 就評估 層面,在欠缺 一套共 同的績效指 標 之下, 更無法提供不 同機關 、單位 努 力 的誘 因, 更遑 論中 央政 府 得 以掌握 最 終政策推 展的成 效。 是以,如何 參酌 國際 間政府開放 資料的理 念與做法, 以實踐國 內 第四階段電子 化政府 計 劃所擘劃的 藍圖, 持續地利用臺 灣在電 子化政 府的優勢於政 府開放 資料政策的執 行與成 效體現,藉以 提升民 間社會 對 開 放資 料創 新與 加值 運用 的 量 能,實 為 當前首要 之 務。 在現階段臺 灣政府已 宣示朝向開 放資料政 策方向的基 礎上,欲 發 揮各機關既有 電子化 政府的基礎以 利政府 開放資料的落 實。關 鍵的課 題仍在於,如 何建立 政府機關開放 資料加 值運用的營運 模式 ? 並 在此 基礎,如何發 展出一 套 可供各機關 依循與 應用的作業準 則 ?藉 此,可 預先奠定政府 機關政 策執行與績效 評估的 基礎,從而提 升外部 社會廣 大 利 害關 係人 資料 加值 再利 用 的 效益。
基此 ,本 計 劃 參照並 綜整國際間 先進國家 政府開放資 料的政策 、 實務策略與做 法,據 以研擬政府機 關開放 資料(可行的 / 實驗 性)營 運 模 式及 原則 ,提 供不 同機 關 推 展電子 化 開放資料 的參考 與建議。 具體 而言 ,本 研究 聚焦 於三項 研 究目的, 以達前 述目標。 (一 ) 瞭解 其他 主要 國家 政府 開 放 資料以 利 民間加值 利用之 政策 計 劃 、 推動 策略 、相 對應 的服 務 與 管理模 式 。 (二 ) 汲取 他國 政府 的經 驗與 做 法 ,檢視 我 國政府機 關開放 資料加值的 現況 。 (三 ) 依據 國內 政府 機關 的現 況 與 需求, 研 擬我國政 府開放 資料營運模 式與 作業 原則 。
第二節 研究設計
本 研 究 目 的 主 要 是 觀 摩 他 國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營 運 、 運 作 方 式 的 綜 整,以供檢視 我國政 府機關的實施 現況, 並規劃 、 確立 適用的 營運模 式與作業準則 。研究 成果可提供未 來各類 機關逐步導入 、應用 與滾動 修正的基礎。 本 計劃 將蒐集相關中 英文期 刊、國內外政 府出版 品、網 際網路資料與 國際智 庫資料 ,進行 國際智 庫、跨國性開 放資料 的營運 架構、評估指 標與相 關研究 文獻分 析;接 續以文獻分析 為基礎 ,發展 訪 談提綱 並透 過焦點 座談或深度訪 談,輔 以線上檢閱設 有開放 資料 平 台╱ 專區 的政 府機 關 ,以歸納政府 與民間 推動開放資料 現況與 問題, 據 以 研擬政府 機關開 放資料的調查 問卷; 最後,綜整國 內外可 得資訊 與分析成果, 研擬政 府開放資料營 運模式 與作業準則雛 形,並 將之求 證 各 類( 行政 )機 關的 需求 與 現 況。 整 體 而 言 , 本 研 究 兼 採 質 化 、 量 化 的 研 究 方 法 , 來 取 得 靜 態 、 動 態 的資料,一 方面除 了蒐集可追蹤 長期發 展趨勢的歷史 資料, 亦由下 而 上 地藉由多 階段的 方式擴大調查 資料蒐 集的範疇。據 此,透 過質量 方法兼具,多 元方法 創新的搭配來 蒐集並 分析多元化的 資料, 以提升研究的綜效, 最終以 具體地回應本 研究目 的(本研究設 計摘要 ,參見 表1)。 表 1 本研究設計摘要 研究目 的 資料蒐 集 方法 /目 的 資料來 源 1、 瞭 解 其 他 主 要 國 家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以 利 民 間 加 值 利 用 之 政 策 計 劃 、 推 動 策 略 、 相 對 應 的 服 務 與 管 理 模 式。 (a) 文獻 分 析 - 中 英 文 期 刊 資 料 庫 - 國 內 外 政 府 出 版 品 (b) 次 級資 料 分析 - 網 際 網 路 資 料 - 國 際 智 庫 資 料 2、 汲 取 他 國 政 府 的 經 驗 與 做 法 , 檢 視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開 放 資 料 加 值 的現 況 。 (c) 線上 檢 閱 - 設 有 開 放 資 料 平 台 的他 國 政府 - 網 際 網 路 資 料 - 國 際 智 庫 資 料 (d) 焦 點座 談 - 特 定 機 關 的 代 表 、 相 關 領 域 專 家 / 學 者 、 ( 民 間 加 值 業 者與 個 人) 3、 依 據 國 內 政 府 機 關 的 現 況 與 需 求 , 研 擬 我 國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營 運 模式 與 作業 原 則。 (e) 問卷 調 查 - 各 類 政 府 ( 行 政 ) 機關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
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現 階 段 工 作 項 目 與 完 成 情 況 如 表 2所 述 。 期 中 報 告 階 段 , 已完成的部分 有文獻 檢閱、蒐集並 綜整國 際間的策略與 作法、 召開焦 點團體座談。 透過上 述研究過程, 本研究 先行綜整與嘗 試發展 開 放資 料之營運模式 的初步 規劃,後續將 視需求 作線上檢閱設 有 開放 資料 或 資 訊 加值平台 ( ╱專 區)的政府機 關,同 時將視需要兼 採深度 訪談不 同 類 型 的 政 府 機 關 代 表 , 並 建 立 問 卷 架 構 , 7-8月 進 行 行 政 機 關 問 卷 的施測與分析 , 並視 需要性再次實 施焦點 座談或深度訪 談,以 補充對 前階段調查成 果。 最 後綜整相關調 查結果 擬定各營運要 素(構 面、指 標)與準則的 架構, 以在兼具機關 實務考 量與可行性之 下,提 升營運 模 式 與 作 業 準 則 的 可 行 性 。 11-12月 將 此 研 究 最 後 結 果 進 行 確 定 與 結 案, 本研 究 執行 時 程 ,參見 表2。 表 2 本研究進度與執行時程 預 定 時 程 研 究工 作 3-4 月 5-6 月 7-8 月 9-10 月 11-12 月 國 際觀 摩與 分析 國 內機 關網 站檢 閱 焦 點座 談/ 深 度 訪談 行 政機 關問 卷設 計 行 政機 關問 卷執 行 研 究成 果分 析與 詮釋 結 案報 告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第二章
國際開放資料的現況與趨勢分析
本研究透過 國內外相 關文獻的綜 整,以及 線上檢閱觀 摩,國際 間 開放資料先驅 國家與 國際組織如何 規劃、 執行與評估以 利政府 資料的 開放再利用。 此處首 先先分別地描 述美國 、英國、紐西 蘭、澳 洲、加 拿大、歐盟等 國家的 政策規劃、作 法並初 評其成效。接 續,綜 合性地 比較分析各國 的政策 沿革與現況、 政策原 則 、版權與法 律議題 、開放 資料營運模式 與步驟 、授權架構與 工具 等 五大構面 ,以 及歸納 其他開 放資料相關議 題焦點 。據此,以呈 現各國 趨勢、現況與 優劣, 以回答 本 研 究目 的一 ,並 作為 本研 究 發 展我國 營 運模式與 架構的 基礎。第一節 國際間政府開放資料的趨勢
一、開放資料的實務發展沿革
政府 開放 資料(Open Data)為近年國際上備受關注的議題,此趨 勢的發展最早 源自於 2004年歐美民間 的網 路社群發起, 推動一 連串應 用政府資料於 研究分 析的相關活動 。因而 從民間所發起 的這股 推動力 量 逐 漸 影 響 了 公 部 門 , 並 接 續 到 2009年 美 國 政 府 的 「 Data.gov」 以 及 2010年 英 國 政 府 的 「 Data.gov.uk」 相 繼 推 出 , 強 調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透 過 開 放 資料平台 的建置 ,主動提供資 料給公 眾下載使用, 並積極 鼓勵企 業、公民團體 與個人 等,對取得的 政府開 放資料做創新 加值運 用 (蕭 景 燈 ,2012),自此 開放資料運動 迅速地 在全球蔓延。 依據聯 合國最 新的「2012年電子化政府調查」顯示,193個會員國在其政府網站上推 動 開 放資 料的 國家 已超 過四 分 之 一。美 國 總 統 Barack Obama在 其 就 任 後 即 強 力 推 行 開 放 政 府 ( Open Government) 的 相 關 政 策 , 希 望 政 府 運 作 能 夠 達 到 對 公 眾 透 明 性 、 參 與 性 與合作性 的目標 。因此政府開 放資料 的相關政策實 行乃是 對於開
資訊的流通也 比以往 更為 便利 ,資 訊 與資 料能夠透過許 多媒介 與共通 格 式, 在跨部 門、組 織與 機關之間 流動。 因此,在開放 政府的 概念之 下,政府資料 與資訊 的流 動不再僅 限於政 府機關之間, 政府機 關資料 與資訊的流動 應該也 提供給 予 公眾 使用, 透過公眾在不 同領域 上的專 業素養與知識 ,來對 既存的政府資 料與資 訊作創新的使 用,並 以期能 協助 政府 機關 在 業務 上所 遭遇 的難 題 ( Harrison, Pardo, Cresswell, & Cook, 2011) 。 因 此 ,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實 行 , 除 可 以 落 實 民 主 的 原 則 之 外 ,也 能達 到公 共參 與 、增 進 整體公 共 價值的 理想。
美 國 政 府 於 2009年 成 立 了 Data.gov網 站 , 要 求 其 所 屬 之 聯 邦 政 府 機 關 透過 此平 台 來開 放資料給予公 眾使用 ,所涵蓋的聯 邦政府 機關有 如 農 業 部 、 商 業 部 、 教 育 部 等 , 截 至 2013年3月 初 已 有 373,029組 資 料
集(Data set)2上線 ,並 有171個聯邦政府機關加入開放資料(data.gov,
2013) 。 美 國 Data.gov的 主 要 特 性 為 提 供 大 量 與 種 類 繁 多 的 政 府 資 料 集,透過單一 的 平台 來發送資料, 讓公眾 較 為容易找尋 資料, 並提供 多 種 格式 的資 料來 讓公 眾使 用 。 英國政 府 也於2007年提出「The Power of Information」的研 究 報告, 指 出政府 應 把握資 料 的創造、 消費與 再 利用所帶來的 機會和 利益,促使公 眾可以 使用政府開放 資料, 以最大 化 整 體公 眾的 利益 (Mayo & Steinberg, 2007)。因此,英國政府也在 2010年 初 成 立 Data.gov.uk 網 站 , 至 今 已 約 有 9,066 組 資 料 集 上 線 , 資 料 提 供者 涵蓋 了中 央政 府機 關 與 地方政 府 機關(data.gov.uk, 2013)。 截 至2013年3月初,已經有約46個國家之政府機關(亞洲地區如 中國大 陸 、 香 港 、 新 加 坡 與 韓 國 等 ) 和 國 際 性 組 織 ( OECD、 世 界 銀 行 、 聯 合國與歐盟)已經透過此類似概念來實作推廣政府開放資料,如下圖 1 所 示 。 2 資 料 集 是 相 關 的 與 結 構 化 的 資 料 之 集 合 。
圖1: 各國與 國 際組織 之 開 放資料網 站 資 料 來 源 : data.gov( 2013) 。 政府開放資 料主要是 著重於政府 主動開放 大量的、即 時的、結 構 化與格式標準 化的資 料,由於主要 是透過 網路傳送,因 此開放 資料所 使用的資料格 式標準 扮演重要的角 色,也 就是建議使用 開放式 的檔案 格式,不需使 用封閉 式軟體 才可開 取讀取 檔案資訊,而 是透過 開放原 始碼軟體或自 由軟體 即可以開 啟 取 得 檔案 內容。網際網 路的發 明者與 Web 3.0的 推 動 者 , Tim Berners-Lee也 對 開 放 資 料 格 式 的 發 展 過 程 提 出 五 星評 估模 式, 如以 下說 明 :
(一 ) 一 星 : 使 用 者 可 以 透 過 網 路 取 得 開 放 資 料 , 也 就 是 將 資 料 放 上 網 路, 但是 檔案 格 式可 能為 PDF、JPEG 等 格式 ,使 用者 並 無法 直 接取 得結 構化 資料 並加 以 應 用。
(二 ) 二 星 : 除 達 到 一 星 模 式 之 外 , 可 以 透 過 程 式 來 讀 取 結 構 化 資 料 , 例如 透過 Microsoft Excel 軟體讀取 Excel 相關檔案,而非直接讀 取圖 檔。
(三 ) 三 星 : 除 達 到 二 星 模 式 之 外 , 開 放 資 料 是 使 用 開 放 的 格 式 , 也 就 是使 用非 所有 權(non-proprietary)的格式(如 CSV、XML 等),
讓 使用 者 也 可以 透 過 開放 原 始 碼或 自 由 軟 體之 程 式 或工 具 來 讀 取 開放 資料 。
(四 ) 四星 :除 達到 三星 模式 之 外 ,可使 用 開放標準 規範如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 W3C ) 所 建 議 的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URI)與 Resource Description Framework(RDF),讓開放資料 可以 被其 它相 關資 料指 向 鏈 結。 (五 ) 五 星 : 除 達 到 四 星 模 式 之 外 , 開 放 資 料 本 身 也 可 以 鏈 結 到 其 它 資 料, 來做 為相 關內 容的 延 伸 。
二、政府開放資料相關研究
在政府開放 資料的實 際運作上, 有其困難 與挑戰 ,政 府開放資 料 不僅是機關釋 出資料 ,許多因素與 面向也 必須納入考量 ,如在 不同的 機關類型、文 化、技 術與資料的內 容與型 態上,皆會有 不同層 面的影 響 因 素(Helbig, Cresswell, Burke, & Luna-Reyes, 2012)。如學者指出 政府開放資料 的實行 ,對於本身既 有業務 繁忙的機關而 言,會 帶來額 外的負擔,此 外機關 也可能擔心其 所提供 的資料品質不 佳,而 降低其 開 放 資料 的意 願 ( Lakhani, Austin, & Yi, 2010)。不同政府機關的開 放 資 料品 質與 資料適 用性也不均一 ,有些 可能具有高度 價值與 便利公 眾 使 用, 有些 則否( McDermott, 2010)。學者也指出,在開放資料的 隱私與國家安 全的檢 視上,需建立 起周詳 的審查機制, 並避免 在不同 開放資料集的 混搭使 用上,而可能 間接導 致隱私或與國 家安全 相關的 顧 慮(Lakhani et al., 2010)。政府開放資料也牽涉到資訊技術的相關 議 題 ,如Metadata設定與網際網路應用程式介面(Web APIs) 的開發 使用等,由於 各機關 的資訊化程度 不一, 在開放資料的 資訊技 術使用 上 也 會遭 遇不 同程 度的 挑戰 。 政 府 機 關 通 常 抱 持 資 訊 管 理 者 ( Information Stewardship ) 的 心 態 ,也就是較 趨向保 守的作法,著 重於如 何保護政府資 訊,防 止其遭 到損壞、遺失、或是 濫用。而往往資訊使用性( Information Usefulness)的 面 向卻遭忽 略之, 此面向著眼於 政府所 持有的資料與 資訊乃 是重要 的公共資產, 因此, 如何善用政府 資料與 資訊來產生創 新與價 值乃是 政 府 機 關 一 重 要 的 任 務 ( Dawes, 2010; Pardo, Cresswell, Dawes, & Burke, 2004)。在 一份 近期 的研究 報 告中, Peled( 2011)指 出 美 國 雖 然 在2009年即開始執 行其政府開放 資料 計 劃,並要求聯 邦政府 機關開 放 其 資 料 , 然 而 真 正 實 際 持 續 參 與 此 開 放 資 料 計 劃 的 聯 邦 機 關 為 少 數,絕大多數 聯邦機 關僅提供少數 的資料 集以求符合相 關行政 命令的 要 求 。 雖 然 在 2 年 之 內 , data.gov 上 的 開 放 資 料 集 從 47 組 增 加 到 389,681 組 , 並 已 有 169 個 聯 邦 政 府 機 關 上 傳 資 料 到 此 平 台 , 但 其 中 99.37%的 資 料 集 卻 是 集 中 由 5個 聯 邦 政 府 機 關 所 貢 獻 產 生 , 少 數 聯 邦 政 府 機關 仍持 續在 平台 上新 增 與 更新資 料 集 (Peled, 2011)。 另外在一份 近期對英 國公部門所 作的政府 開放資料實 行現況的 問 卷 調查結果顯 示,許 多英國中央與 地方的 公部門人員尚 未完全 真正了 解 其 政府 開放 資料 政策 (Crane, 2013)。受訪的公部門人員指出,他 們 無 法真 正了 解到政 府開放資料的 實行到 底會帶來 哪 些 效益, 使他們 難 以 衡量 評估 哪 些資 料可以開放再 使用, 此外 也肇因於 其現有 技術能 力與專業知識 的限制 ,而無法從現 有資料 去探索 哪 些資 料可以 汲取出 來 開 放給予公 眾使用 ,與應該使用 何種資 料格式開放等 。公部 門人員 對政府開放資 料的認 知與瞭解,勢 必為影 響政府開放資 料政策 實行是 否 能 成 功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以 下 為 此 問 卷 的 初 步 發 現 整 理 , 共 有 1,017位受訪者參與 : (一 ) 78% 受 訪 者 沒 有 真 正 了 解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計 劃 與 後 續 的 效 益 為 何。 (二 ) 52%受 訪 者 同 意 透 過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 可 以 協 助 公 部 門 與 私 部 門 來 產生 新企 業、 工作 機會 與 創 新服務 。 (三 ) 57%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如 何 去 取 得 資 料 集 、 如 何 解 讀 資 料 集 與 如 何選 擇應 用資 料標 準如 格 式 等。
相關 資料 可以 協助 其產 生 創 新應用 與 改善其現 有服務 。 (五 ) 66%受 訪 者 表 示 不 清 楚 其 在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政 策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為 何。 (六 ) 72%受 訪 者 同 意 了 解 如 何 取 得 資 料 、 分 享 開 放 資 料 與 使 用 資 料 , 在接 下來 的三 年期 間將 會 愈 來愈重 要 。 此外 ,政府 開放資料 使用上的授 權模式, 如何使公眾 使用者容 易 瞭 解 ,降 低其 在應用 上觸法的顧慮 ,以讓 公眾可以安心 對政府 開放資 料 作 加值 運用 , 公眾 的參與為政府 開放資 料實行的重要 核心之 一。因 此,政府機關 除扮演 資料提供者之 角色外 ,也應進一步 思考相 關的營 運模式如提供 工具、 服務與創造社 群等 來 鼓勵公眾參與 開放資 料的使 用 , 否 則 在 政 府 機 關 持 續 開 放 資 料 之 下 , 卻 沒 有 公 眾 參 與 和 應 用 產 生 , 政府 開放 資料 的政 策將 失 去 其運作 目 標。 政府開放資 料的初步 推行,可以 從六個面 向來進行討 論,是以 法 令規範、開放 資料 平 台 、開放資料 面向、 技術與格式標 準、開 放資料 的 推廣與授權 使用機 制(項靖、楊 東謀、 羅晉, 2012)。然而 ,在政 府開放資料的 後續實 行上,需要再 作更為 細部與系統化 的探究 ,如何 讓政府機關瞭 解與願 意從事開放資 料 ? 如 何建立其觀念 與協助 其作開 放 資 料分 享? 與如何 判斷 哪些為對 公眾使 用上有高度價 值的資 料 ?並 優先將其納入 開放資 料的範疇,以 逐漸擴 大政 府開放資 料的種 類與深 度,與如何引 領推廣 讓公眾參與使 用開放 資料等 , 皆是 現階段 我國政 府在開放資料 上的政 策擬定,與推 行之際 需要考慮的面 向,透 過參考 研究國外政府 在開放 資料上的相關 政策、 報告、實行現 況與經 驗,協 助與鼓勵政府 機關以 落實我國政府 開 放資 料上的推行, 並達到 政府透 明 化 與公 眾參 與合 作的 開放 政 府 目標。
第二節 國際間政府開放資料的實行現況初探
就其 他 國家 與國際組 織之 開放資 料 現況而 言, 本研究 以美國、 英 國 、澳 洲、紐 西 蘭、 加 拿大 、 歐 盟 等為參 考與探討對象 。 選擇 這些國 家 與 國際 組織 的主要 原因在於 ,它 們 的開 放資料作為 早 於我國 、已有 正 面的評價、 且 其開 放資料的作為 內容 在 相關文獻 上 較 為可得 。 以下 分 別 介紹與分析 這 些國家 與 國際組 織 的 開 放資料 作為。一、美國
(一 ) 政策 沿革 、背景 或 目的在 2012年 5月 , 美 國 政 府 發 表 數 位 政 府 政 策 ( The White House, 2012 ) , 在 此 策 略 中 ,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實 行 即 扮 演 一 重 要 的 支 撐 角 色 。 此外,美 國政府 也意識到在開 放資料 的過程中,不 僅是持 續開放 大量的資料, 也需要 考量公眾對開 放資料 使用上的便利 性與實 用性, 如開 放 資料品質(Quality)、開放資料是否容易取得(Accessibility)、 開 放 資料 的即 時性(Timeliness)與開放資料的易用性(Usability), 期望能藉由開 放政府 資料真正達到 促進美 國人民生活, 也為此 提出三 點 需 求: 1、 讓 美 國 人 民 無 論 何 時 、 何 地 、 使 用 任 何 裝 置 都 能 取 得 高 品 質 的數 位政府 資 訊,以 增 強行動 的 工作力 。 2、 確 保 政 府 可 以 適 應 數 位 時 代 , 並 且 以 更 聰 明 、 更 安 全 、 且 可 以負 擔的方 式 來管理 資 料。 3、 釋 放 出 政 府 資 料 的 權 力 , 引 導 出 更 多 創 新 活 動 , 來 提 升 美 國 人民 的服務 品 質。
為了達到以 上三個目 標,美國總 統歐巴馬 也要求各部 會於 12個月 之 內 要 完 成 政 策 需 求 , 並 且 於 90 天 內 先 行 創 建 相 關 網 頁 於 www.agency.gov/digitalstrategy 公 開 的 回 報 進 度 , 並 持 續 積 極 推 動 各 部 門 對於 政府 開放資 料 的實務工作 ,且要 求近期所建置 的 政府 資訊系 統皆具備有協 助開放 資料的設計, 以便能 夠透過網路網 路應用 程式介 面與詮釋資料 標籤來 開放政府資料 。透過 開放高價值的 資料, 以期增 進 政 府機 關的課 責( Accountability)與回 應(Responsiveness)行為、 增進公眾的知 識來了 解此政府機關 與其相 關運作業務、 強化政 府機關 的 核 心任 務、 創造 經濟 發展 的 機 會與回 應 公眾所確 認的需 求與請求。 在 開 放 資 料 平 台 的 營 運 模 式 上 , 美 國 的 data.gov也 採 取 社 群 概 念 的經營方式, 將政府 開放資料依不 同屬性 作分類,如健 康、教 育、交 通、能源、製 造、供 應鍊、公共安 全、商 業、海洋 、自 然環境 、應用 程式開發者等 ,現共 有 17個社群, 促使對 相同議題有興 趣的公 眾參與 特定社群,進 而在團 體之間激發應 用加 值 的創新想法, 以促進 政府開 放 資 料 加 值 應 用 與 公 眾 在 公 共 事 務 上 的 參 與 ( Hendler, Holm, Musialek, & Thomas, 2012) 。
(二 ) 政策 原則 在2013年5月美國總統歐巴馬發布了「政府資訊的新預 定性-開放 性與機器可讀性」一 文中( Obama, 2013),他一再強調要讓政府資訊 容易尋找、可 以取得 、可以使用、 公開且 機器可讀,並 且同時 確保互 通 性 、 個 人 隱 私 、 機 密 性 與 國 家 安 全 等 先 決 條 件 , 改 善 整 體 公 民 生 活 , 導致 經濟 成長 與工 作創 新 。 然 而 , 根 據 OMB 的 新 資 源 — 幫 助 機 關 採 用 架 構 的 指 引 —Project Open Data(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13b)也指出 ,開放 資 料 政 策應 與下 列原 則一 致:
1、 公開 性( Public): 機關必 須 在法律 、隱私、機 密、安 全,及 其他 合 法的限 制 考量之 下 支持公 開 。
2、 可 近 用 性 ( Accessible) : 開 放 資 料 以 一 種 方 便 、 可 修 正 且開 放 的 格 式 讓 人 可 以 檢 索 、 下 載 、 索 引 與 取 得 。 格 式 應 該 要 是
機 器 可 讀 的 , 同 時 開 放 資 料 結 構 不 能 歧 視 任 何 人 / 團 體 , 應 該 以 最 寬 廣 的 目 的 讓 最 多 的 使 用 者 取 用 , 並 提 供 多 種 格 式 , 同 時 也 是 非 專 屬 性 的 格 式 , 讓 人 們 無 論 在 何 處 使 用 都 沒 有 限 制。 3、 描 述 性 ( Described) : 開 放 資 料 能 完 整 被 描 述 , 以 至 於 使 用 者 可 以 有 足 夠 的 資 訊 來 了 解 它 的 優 點 、 缺 點 、 分 析 限 制 、 安 全 需 求 , 以 及 如 何 使 用 等 等 。 這 涉 及 詮 釋 資 料 的 層 次 、 資 料 蒐集 方 法、特 性 、整個 描 述文件 等 等。
4、 重複 使 用性 ( Reusable) : 在開放 權 限 ( Open License) 之下 能夠 沒 有限制 的 使用與 取 得。 5、 完整 性( Complete):開 放 資料應 該 儘量完 整,以提供 詳盡的 內 容 。 若 開 放 資 料 是 從 其 它 資 料 衍 生 或 整 合 而 得 者 , 必 須 指 明其 來 源之主 要 資料 。 6、 即時 性( Timely): 開 放 的 頻 率 應 該 考 量 主 要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 7、 開放 後 的管理 性 ( Managed Post-Release) :提供使用 者回饋 機制 。 因此,針對 以上政策 ,本研究將 美國政府 提出之內容 綜整歸納 成 幾 點 政策 構面 : 1、 資 料 ( Data) : 包 含 資 料 的 可 近 用 性 ( accessibility) 、 資 料 品 質 、 精 確 度 ( accurate ) 、 安 全 度 ( secure ) 、 可 取 得 性 (available)、機器可讀性(machine-readable)、開放的格式、 平台 獨立 性(platform independent),與合適的詮釋資料(valid metadata)等 細項 層 面, 希 望達到 以 資訊為 中心的概念 ,從管 理 「 文 件 」 轉 向 於 管 理 「 開 放 資 料 的 內 容 」 , 將 非 結 構 化 的 內 容 轉 換 為 結 構 化 的 資 料 , 並 且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隨 時 隨 地 、 使 用 任 何 裝 置 皆 可 以 檢 索 、 下 載 、 使 用 開 放 資 料 , 讓 一 份 資 料 被多 次 利用 (do once, use many times)。
2、 輕 量 技 術 ( Light technology ) : 包 含 雲 端 計 算 ( Cloud computing)與分 享式 服務( Shared services)讓使用 者可以 隨 時隨 地 使 用政府 資 料。
3、 一 致 性 ( Consistency) : 藉 由 分 享 式 平 台 的 互 通 性 , 達 到 減 少 成 本 與 重 複 建 置 的 心 力 , 並 且 利 用 一 致 性 的 標 準 , 讓 開 放 資料 能 簡化且 有 效率的 發 展。
4、 安全 與 隱私 ( Security and privacy) : 考 量 資 料 的 保 護 性 與 權 威 性 , 以 及 使 用 者 的 使 用 權 限 等 , 讓 開 放 資 料 能 被 良 善 利 用。
5、 回饋( Feedback): 使用 者 能針對 開 放資料 的進展直接 提出回 饋意 見 給政府 。
(三 ) 版權 與法 律議 題
根據Project Open Data(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13a) 指 出 ,開 放版 權 (Open License)應具備以下幾種特性:
1、 重複 使 用 ( Reuse) :允 許 重製、 修正、或是 衍生作 品。 2、 散 佈 方 式 ( Redistribution ) : 不 應 限 制 任 何 方 式 的 傳 遞 、 販
售, 不 論是整 體 物件、 或 是部分 物 件。
3、 無 歧 視 任 何 團 體 / 個 人 / 領 域 的 努 力 ( 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Groups, or Fields of Endeavor )
(四 ) 開放 步驟
根 據 2013年 4月 , 白 宮 發 布 的 開 放 政 府 報 告 ( The White House, 2013 ) 中 也 明 確 地 提 及 美 國 政 府 的 三 大 目 標 : 分 別 為 透 明 化 ( Transparency ) 、 加 強 參 與 程 度 ( Participation ) 、 以 及 合 作 面 向 (Collaboration) 。而白宮也因此提出達成目標的五步驟:
1、 資訊 自 由 : 要在 資訊 自由(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簡稱 FOIA) 之 下釋放 更 多資訊 , 並且改善 管理。
2、 開 放 政 府 與 部 門 計 劃 : 即 時 且 快 速 地 釋 放 政 府 資 訊 , 並 且 以 大眾 可 以容易 尋 找與利 用 的形式 。 3、 以 資 料 為 導 向 的 創 新 : 資 料 可 以 在 data.gov 的 網 站 上 取 得 , 並且 資 料可以 用 來創造 對 於公民 有 用的應 用。 4、 擴展 透 明化 : 提供 進 一步的 財 務透明 化。 5、 敏 感 的 政 府 資 訊 : 建 立 更 多 開 放 且 一 致 性 的 系 統 來 處 理 一 些 較為 敏 感的資 訊 。 而 「 政 府 資 訊 的 新 預 定 設 性 - 開 放 性 與 機 器 可 讀 性 」 一 文 中 (Obama, 2013),強 調部門資訊資源的管理必須在規劃流程的最早階 段就開始,為 了增強 整個資訊生命 週期的 資源管理,以 及增強 政府支 持 開 放的 論點 ,應 該遵 循以 下 幾 點步驟 : 1、 以支 援 下游資 訊 處理與 傳 播活動 的 方式蒐 集與創造資 訊: 在資訊生命 週期的的 每一個階段 ,部門都 必須考量決 策與行動 在 其他生命週期 階段的 效果,以支援 在不同 資訊系統之間 、以及 散佈資 訊給公眾之間 的互通 性,而不需花 費太多 的資訊翻新, 這包含 在決定 形 式 、更 新頻 率、其 他資訊管理決 策,都 能考量並諮詢 關鍵的 目標資 訊使用者族群 。並且 利用機器可讀 且公開 的形式(同時 應該是 非專屬 性、公眾可以 取得, 並且在使用上 沒有限 制);並且使 用資料 標準, 促 進 使 用 一 致 性 、 與 資 料 互 通 ; 利 用 常 見 且 可 擴 充 的 詮 釋 資 料 (metadata)。 2、 建 立 資 訊 系 統 來 支 持 互 通 性 ( interoperability) 與 資 訊 可 近 用 性 (accessibility): 系統必須要 具備彈性 ,幫助在多 種形式的 資料擷取, 以及當內 在 或外在需求改 變時的 資訊利用。一 般而言 ,在系統設計 的標準 利用與 規格 ,促 使產 業有 資 訊分 享的 典範 實務 ( Best practices)、 以 及最 佳 的 資 訊再 利用 ,以 及可 以整 合 到 未來的 應 用科技之 中。 3、 強化 資 料管理 與 發佈的 實 務做法 :
確保 部門 的資 料在 整個 資訊生 命 週期都能 被管理 與被維護, 機關 也 必 須採 取有 效的 資料 集組 合 管 理方式 ( Data asset portfolio
management Approaches) , 並 且在 6個月之內 ,部門 與相關的機 關團 體 必 須要 回顧 並且 修正 目前 的 政 策與處 理 程序,來強 化他的 資料管理 與 開 放實 務做 法, 用以 確保 需 求 的一致 性 。 部 門 必 須 創 造 並 維 護 一 份 企 業 資 料 目 錄 ( Enterprise data inventory) , 時 常 更 新 部 門 資 訊 資 源 的 目 錄 清 單 , 並 且 決 定 個 別 的 資 料集是否可以 公開取 用,以及目前 是否可 以被公眾取得 ;且此 份清單 必 須 列 於 www.[agency].gov/data 網 址 之 中 , 以 人 類 與 機 器 可 讀 的 格 式 , 讓 Data.gov網 站 或 是 其 他 服 務 可 以 自 動 的 去 徵 集 回 來 ( 也 就 是 所 謂 的harvestable file);並創造一個流程讓使用者可以促進資料發布; 同 時 部門 也釐 清自 己在 促進 有 效 資料發 表 實務中的 角 色與責任。 4、 確保 隱 私性與 機 密性被 完 整保護 , 且資料 是徹底安全 的: 必須把隱私 分析整合 進入資訊生 命週期的 每個階段, 尤其應該 回 顧 資 料 蒐 集 合 理 的 發 布 限 制 , 包 含 是 否 可 公 開 取 用 、 是 否 與 Open Government Directive 對 於 開 放 的 假 設 一 致 , 是 否 被 法 律 允 許 、 隱 私 性、機密性的 保證、 安全、交易保 密、契 約、或是其他 合理的 發布限 制。如果部門 認為資 訊不應該在其 中任一 階段被公開取 用,以 公文諮 詢 它 的諮 詢辦 公室 (Office of General Counsel)。
5、 整合 新 的互通 性 與開放 需 求到核 心 的部門 處理程序中 : 確保資訊資 源管理決 策被整合進 入組織的 計劃 、預算 、採購、 財 務 管 理、 人力 資源 管理 等決 策 之 中。 (五 ) 授權 架構 與工 具 政府雖然逐 漸將資訊 公 開出來, 但開放資 料的概念與 政府機關 釋 出的資料仍有 差距。 目前部分政府 公開出 來的資訊依舊 會有限 制,甚 至有些禁止商 業化, 而開放資料的 限制通 常是政府規定 的資料 授權所 產 生 。
開放資料將 資料釋出 給民眾以及 機構所使 用,其依據 各國的授 權 條款而釋出, 使用者 可不論任何目 的去使 用這些資料, 且這些 資料都 可 以 被 自 由 運 用 , 甚 至 可 以 使 用 在 商 業 上 。 美 國 聯 邦 政 府 在 data.gov 網站所釋出的 資料集 是屬於公共領 域,任 何人皆可以不 受限制 而自由 地使用這些資 料集。 換句話說,美 國聯邦 政府釋出的政 府資料 皆屬於 無著作權之公 共資料 ,因此沒有授 權之問 題產生 ( 行政 院研究 發展考 核 委 員會3,2013)。 (六 ) 其他 開放 資料 議題 : Data.gov 網站分 析 根據 美國 開放 資料 網站(http://www.data.gov/)的網站架構來看, 對 於 資料 的提 供可 以分 為幾 種 : 1、 原始 資 料 ( Raw Data) 此類 別提 供的 格式 包含 :CSV, KML, XML, SHP。使用者可以 利 用搜尋框直接 進行檢 索,搜尋的結 果也可 以依照不同分 類的進 行過濾 瀏 覽 ,第 一種 分類 ,可 以依 照 資 料類型( Types)過濾,可以分為資料 集 、 圖 表 、 地 圖 、 檔 案 與 文 件 、 形 式 、 API等 等 不 同 類 型 過 濾 ; 第 二 種 分 類 , 也 可 依 資 料 提 供 部 門 ( Agency ) , 例 如 :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 Department of Defense 等 等 ; 第 三 種 分 類 , 可 以 依 照 資 料 所 屬類 目(Categories)過濾,此種分類是根據資料提供機關所給予 的 固 定類 目來 進行 過濾 ,例 如 : 銀行財 務 保險( Banking, Finance, and Insurance) 、或 者生 死婚 姻 ( Births, Deaths, Marriages, and Divorces ) 等固 定 類目。
2、 地理 資 料 ( Geo Data)
3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已 於 103 年 1 月 22 日 , 併 入 新 成 立 之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此種資料會 用地圖的 方式呈現, 使用者可 以點擊想查 看的區域 , 會進一步出現 詳細資 料,地圖亦可 動態的 放大縮小查看 細節, 同時地 理資料可以用 分類瀏 覽的方式檢視 ,分類 的方式主要有 兩種, 第一種 是 依 據內 容型 態(Content Type),看內容式文件、地圖資料、地理服 務 、 或是 可以 下載 的檔 案資 訊 等 ,第二 種 是依據 ISO的主題類目( ISO Topic Category) 來 檢 索 有 關 的 地 理 資 料 。 3、 圖片 藝 廊 ( Gallery) 圖片藝廊是 將所有資 料集中的資 料挑選出 部分較具主 題或是較 為 重要的資料, 同時搭 配圖片展示出 來讓 使 用者可以快速 使用, 但仍然 鼓 勵 使用 者利 用相 關連 結直 接 取 用原始 資 料。 4、 介面 工 具 ( Tools) 這 個 部 分 提 供 各 個 部 門 可 能 需 要 的 介 面 工 具 , 包 含 各 種 小 工 具 (widgets)、資料擷取工具 (data extraction tools)、RSS feeds。
5、 互動 式 資料 ( Interactive) 此部分為較 為進階的 下一代目錄 ,將部分 資料可以直 接在線上 直 接與使用者互 動,讓 使用者可以自 己選擇 想顯示在頁面 上的欄 位、調 整順序、自動 排序等 等 ,較為動態 ,也較 為靈活。同時 也提供 頁面的 瀏 覽 統計 資料 給 使用 者, 也 有 提供給 開 發 者的資 料。
二、英國
(一 ) 政策 沿 革 、背景 或 目的 2007年 時 , 英 國 政府立 法 機構網 站「 legislation.gov.uk」發 表 一 篇 名為「The Power of Information: An Independent Review 」的獨立報告, 此報告為英國 政府委 託民間機構撰 寫。此 報告主張政府 應把握 資訊的 創 造 、消 費與 再利 用所 帶來 的 機 會和利 益(Mayo & Steinberg, 2007)。 該 報 告建 議政 府可 採行 三種 策 略 :1、 歡 迎 以 使 用 者 需 求 為 導 向 的 網 路 服 務 商 以 及 使 用 者 , 並 使 他 們參 與 政府資 訊 的使用 , 以追求 共 同的社 會和經濟目 標。 2、 以 對 民 眾 而 言 方 便 的 方 式 , 提 供 資 料 給 將 再 利 用 政 府 資 訊 的 民眾 , 以最大 化 全體公 民 的長遠 利 益。 3、 促 使 公 民 在 資 訊 充 沛 的 時 代 能 更 具 有 競 爭 力 , 以 確 保 公 眾 利 益, 並 且協助 弱 勢民眾 亦 能因而 受 益。 2011 年 11 月 時 , 英 國 政 府 財 政 大 臣 公 布 秋 季 聲 明 ( Autumn Statement) , 其中宣 布 醫療資 訊 、天氣 資 訊、交通運 輸資訊 、 地政資 訊 等 項目 將成 為政 府資 料公 開 措 施的一 部 分,如下( 蕭景燈,2012): 1、 醫 療 資 訊 : 連 結 主 要 及 次 要 的 醫 療 資 料 集 , 並 提 供 醫 療 資 訊 、 醫 療 服 務 以 及 相 關 新 資 訊 , 甚 至 包 含 病 人 的 治 療 過 程 以 及療 效 資料。 2、 天 氣 資 訊 : 將 天 氣 資 料 以 免 費 的 形 式 釋 出 , 提 供 各 項 天 氣 資 訊。 但 客製化 之 服務氣 象 局仍須 對 其收取 費用。 3、 交 通 運 輸 資 訊 : 公 布 公 車 、 地 鐵 等 資 料 讓 開 發 者 使 用 , 另 外 政府 也 與高速 公 路、機 場 等進行 合 作。 4、 地政 資 訊:釋 出 住宅務 業 等相關 資 訊。 現 階 段 英 國 政 府 是 以 data.gov.uk作 為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平 台 , 現 已 有 超 過9,000組資料集可透過此 平台被取用(data.gov.uk, 2013),英國 政府 將資 料放 置的 Data.gov.uk網 站的 程序 可分 做兩 種: 公部 門 與私 人 機 關 。 前 者 政 府 機 關 將 資 料 上 繳 到 網 站 後 , 則 可 直 接 於 網 站 中 被 取 用;後者則須 請個人 建立帳戶,取 得 個人 權限後,再由 網站內 部人員 進 行 資料 審核 ,最 後才 可上 傳 到 網站中 供 使用者取 用。 在 2012 年 6 月 , 英 國 政 府 進 一 步 公 佈 其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白 皮 書 (Open Data White Paper: Unleashing the Potential ),作為英國政府在 政 府 開放 資料 實行 的策 略與 政 策 方向(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此白 皮 書明確 提 出三大 目 標,分 別是加強資 訊獲取 、
建立信任、更 聰明地 使用資料等三 項以建 立透明資訊社 會。其 中提出 相 關發展 策略 ,如 下所 示: 1、 增 強 資 訊 存 取 : 釋 放 更 多 政 府 部 門 的 資 料 , 例 如 教 育 公 佈 學 生 進 步 百 分 比 、 財 政 部 公 佈 在 英 國 的 歐 盟 資 金 等 供 開 發 者 使 用 。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開 發 者 參 與 策 略 , 以 便 進 行 雙 向 溝 通 並 與 之 合 作 ; 改 善 政 府 機 構 文 化 、 加 強 資 料 權 利 等 等 方 式 來 加 強 資料 的 存取。
2、 建立 信 任:開 放 政府夥 伴 關係( 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的 建 立 。 英 國 政 府 發 現 政 府 資 訊 的 透 明 度 會 影 響 到 公 眾 信 任 問 題 , 除 了 建 立 開 放 政 策 以 外 , 政 府 也 應 該 審 慎 評 估 隱 私 權 的重 要 性。
3、 更 聰 明 地 使 用 資 料 : 包 含 採 用 匿 名 資 料 、 讓 民 眾 自 己 獲 取 自 己的 資 料等方 式 使之擁 有 自己更 多 的自主 權等 。
在資 訊自 由法 案(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之下,英國 政府機關將持 續開放 資料,讓政府 的運作 可以更為透明 化,並 讓公眾 可以取得更多 元的政 府資料,吸引 更多開 發者可以參與 政府開 放資料 的應用,也將 研擬應 如何開放政府 之研究 機構的資料數 據等。 政府會 在開放資料與 資料隱 私之間取得平 衡,增 進公眾對政府 開放資 料的信 心與降低顧慮 ,在資 料開放之前即 作好相 關查驗的動作 ,防止 資料誤 用而侵犯到公 眾的權 利。此外,英 國政府 也 認為在此股 政府開 放資料 的潮流之下, 並非所 有政府資料皆 可以開 放給 予公眾使 用,在 以 增進 公共利益為前 提之下 ,某些政府開 放資料 可以只限制於 政府機 關或相 關研究機構之 間,以 讓公部門之間 也可以 智慧的彼此使 用政府 開放資 料,用以發展 更為創 新的公共服務 、協助 政府的政策制 定與資 源和經 費 的 分配 等。 英 國 政 府 也 在 2012 年 12 月 正 式 成 立 開 放 資 料 學 院 「 Open Data Institute」, 由 Tim Berners-Lee等 人 來帶領 。 此學院 的定位可以 視為是 政府開放資料 的促進 與育成中心, 其運作 主旨在於催生 與育成 開放資 料應用的發展 與應用 趨勢,以期產 生經濟 上、自然環境 上與社 會公眾
的利益,透過 政府開 放資料的持續 提供, 與創新需求的 產生應 用,來 創造與散播知 識,並 嘗試發掘可行 的商業 應用模式。現 階段此 開放資 料 學 院的 運作 經費 為政 府與 民 間 公司所 共 同支持運 作。
(二 ) 政策 原則
根 據 英 國 政 府 在 2012 年 所 提 出 的 開 放 資 料 白 皮 書 ( 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 , 其在政 府 開 放資料 上的 實行, 是 以 建 立政 府的 透明 性(Transparency)為主 要目標。政府機關應該致力 於開放其在業 務上所 收集與產 製的 資料給 予公眾。在政 府開放 資料的 使用上,是以 儘可能 免費提供給 予 公眾使 用為原則,但 若政府 機關需 要額外付出相 當的處 理成本以提供 資料, 則可以考慮收 取合理 適當的 費用。亦即, 在政府 開放資料應是 免費使 用的大原則之 下,政 府開放 資料是否收費 的議題 ,英國政府尚 且持保 留態度,其會 根據後 續的整 體 資 料 使 用 情 形 與 相 關 營 運 來 決 定 哪 些 資 料 集 是 否 收 費 ( 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09 ) 。 在保 護個人隱私資 料方面 ,英國政府也 不遺餘 力,其透過指 派隱私 相關之 專 家 加入 其公 部門 透明 委員 會 (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Board), 以確保在從事 政府資 料開放時,能 提供適 當的審查建議 來保護 個人隱 私 相 關資 料。
英國 政府 其 開放資 料 的政策實行 上,其公 部門透明委 員會提出 下 列 十 四點 政府開 放資 料 的原 則 建 議(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Board, 2012) ,以供所 有 政府機 關 參考。 1、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制 定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政 策 與 提 供 相 關 實 作 參 考 , 涵 蓋 到 資 料 所 要 開 放 的 時 間 點 與 以 何 種 格 式 釋 出 , 以 便 公 眾 與企 業 組織可 以 使用。 2、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使 用 便 民 以 利 重 覆 使 用 與 機 器 可 以 讀 取 的 資料 格 式。 資料 開放 上的 格式 應遵 守Tim Berners-Lee(Berners-Lee, 2006)的 建 議 ,以 五顆 星規 劃作 為 開放 資 料格式 的 發展評 估。
原則 上每 一資 料集 的 開放 資 料格式 應 最少達 到三顆星的 要求。 3、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使 用 統 一 的 開 放 授 權 架 構 , 以 符 合 公 眾 與
企業 組 織可以 免 費使用 與 再製的 原 則。
對於免收費 的政府開 放資料,英 國政府建 議使用統一 的開放政 府 授 權 (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 讓 所 有 政 府 機 關 可 以 遵 行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11a) 。
4、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透 過 單 一 線 上 入 口 與 提 供 容 易 找 尋 資 料 之 使用 者介 面。 英 國 建 議 所 有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皆 應 該 可 以 透 過 data.gov.uk來 取 得 , 除此之外,各 開放資 料集亦可以透 過各機 關網站或是其 它連接 點來取 得 。 5、 政府 開放 資料 應該 遵 行使用 開 放標準 ( Open Standards) ,採 用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所建議的技術相關規 範。 6、 當 資 料 集 之 來 源 自 許 多 機 關 時 , 這 些 機 關 應 該 採 用 相 同 的 規 範、 標 準與格 式 來從事 資 料 的 開 放。 7、 政 府 機 關 個 別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 也 應 該 透 過 提 供 其 底 層 資 料 的 方 式 , 提 供 可 再 製 使 用 的 資 料 , 讓 公 眾 可 以 再 透 過 其 它與 創 新方式 來 使用資 料 與提供 服 務。 8、 所開 放 的資料 應 該是即 時 的,並 儘 量提高 其資料的品 質。 9、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將 其 所 持 有 的 資 料 儘 快 開 放 , 確 保 其 使 用 開 放 格式 標 準,並 能 夠支援 鏈 結資料 ( Linked Data)格式。 10、 在 合 法 使 用 的 情 況 之 下 ,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提 供 公 眾 免 費 使 用。 11、 在 使 用 取 得 政 府 的 開 放 資 料 時 , 政 府 機 關 不 應 該 要 求 使 用 者 註冊 、撰寫 申 請表、 或 提供個 人 詳細資 料等。
在政 府開 放 資料之下 ,公眾應該 能夠自由 取得資料使 用而不被 限 制,如被要求 提供個 人資料或填表 申請等 。也就是不應 該有任 何差別 待 遇 ,需 要完 全來 遵行 開放 政 府 授權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12、 個 別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積 極 鼓 勵 公 眾 與 企 業 組 織 來 使 用 其 所 開 放
之資 料 。
個別政府機 關應該鼓 勵其開放資 料的使用 ,讓公眾與 企業組織 可 以發展出創新 使用, 而產生經濟效 益。如 英國政府於 2012年底 建立的 開 放 資料 學院(Open Data Institute),透過其來鼓勵推廣政府開放資 料 的 使 用 , 並 且 與 企 業 組 織 等 合 作 來 發 掘 催 生 新 的 開 放 資 料 應 用 模 式 。 13、 政府 機關 應 要 管 理與發 佈 一份其 所持有的資 料集清 單。 14 、 政 府 機 關 對 其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要 提 供 對 應 的 詮 釋 資 料 (Metadata)說明,也涵蓋其所採用之資料格式說明,與資料 集的 意 義與來 源 說明。
(三 ) 版權 與法 律議 題 ( Copyright and Other Legal Context)
英 國 政 府 提 及 其 公 眾 請 求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時 , 所 仰 賴 的 法 令 即 為 2000年 制定的資 訊 自由法 案 (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 與 2004制定 的環 境資 訊規 範 (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 此兩法令規範 提供了 一個架構,讓 公眾可 以透過此架 構 向政府 機關請 求與取得政府 資料與 資訊。在經過 多年使 用之用,英國 政府重 新審視 資訊自由法案 ,並預 計將其作適當 的修改 ,讓公眾可以 更容易 來取得 政府資料與資 訊,讓 政府機關的運 作對公 眾更為透明化 ,使更 多政府 資 料 可以 開放 ,讓 公眾 可以 審 視 政府機 關 的作為(McNally, 2011)。 在英國的版 權與法律 議題方面, 其智慧財 產權法主要 是制定為 保 護個人或組織 在研究 、設計、創造 等方面 上的產出。智 慧財產 權法細 分 可 以用 來保 護著 作權( copyright)、資料庫使用權(database rights)、 商 標(trademarks)、和設計與專利(designs and patents)。政府機關 所收集與產製 的資訊 受到上述兩項 法令的 保護。因而, 英國之 政府授
權 架 構(UK Government Licensing Framework)即是應用於被著作權 法(UK Copyright, Design and Patents ACT 1988)與資料庫使 用權法 ( UK Regulation 13 of The Copyright and Rights in Databases Regulations 1997 ) 所 保 護 的 資 料 與 資 訊 (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11b) 。
在資料的隱 私相關問 題之上,英 國政府除 從事政府資 料開放以 期 協助達到政府 開放的 目的之外,英 國政府 亦特別謹慎於 防止政 府開放 資料侵犯到個 人之隱 私,尤其在於 整合多 個不同資料集 之後, 所可能 造成之個人隱 私資料 的揭露問題。 英國政 府委任隱私相 關專家 加入其 公 部 門透 明委 員會 (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Board),提供適當的 審查來防止政 府 開放 資料 損害到個 人隱私 。此外,也請 學者專 家針對 政府透明與公 民隱私 為議題探討, 提供隱 私相關建議予 政府機 關參考 (O'Hara, 2011)。英國政府也建議政府機關在釋出資料集之前,透過 隱 私 衝擊 評估(Privacy Impact Assessment / PIA)以衡量與鑑別可能 的隱私問題, 以期在 資料開放 開放 資料 之 先前階段解決 可能的 隱私問 題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2007)。
(四 ) 授權 架構 與工 具
為了讓資料 成為真正 開放的資源 ,資料則 需要被授權 ,讓使用 者 可以自由地獲 取和使 用資料。而若 沒有正 式授權,資料 使用者 可能會 引起相關資料 合法使 用的爭議。因 此,英 國政府制定了 一政府 授權架 構(UK Government Licensing Framework / UKGLF)(The National Archives, 2011b) , 要 求 中 央 部 會 機 關 與 鼓 勵 其 它 公 部 門 單 位 在 釋 出 公部門資訊時 參照遵 行。其提出許 多授權 原則如簡潔易 懂的敘 述、非 特定獨佔予某 些人士 團體使用、對 於不同 使用者不應有 差異性 、提出 原著作權者的 宣告等 。此政府授權 架構對 於公部門資訊 使用的 授權規 範有兩種,依 照 「允 許非商業與商 業使用 」與「只允許 非商業 使用 」 兩 種 情況 分別 制定 ,分 別為 開 放 政府授 權(Open Government License / OGL ) 與 非 商 業 使 用 之 政 府 授 權 ( Non-Commercial Government License ) 。 此 外 , 也 有 針 對 需 要 收 費 的 資 料 提 出 另 外 的 授 權 模 式 (Charged License)。三種授權模式如下圖2所示。其中若所開放的政
府資訊可以作 為免費 使用與免費再 製使用 時, OGL應 該為預設 的授權 使用規範。在 此架構 之內所涵蓋的 政府資 訊主要為,經 由政府 機關或 其它公部門單 位所收 集或產製的資 訊,其 非個人相關資 料,但 此資料 受 到 相關 著作 權保 護法(Copyright)或資 料庫保護法(Database right) 的 規 範。 且此 資訊 受到 資訊 自 由 法案(FOIA)的規範之下而應該開放 給 與 公眾 。
圖2: 英 國政府授權架構模 式(UK Government Licensing
Framework - Portfolio)
資 料 來 源 :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11b) 。
在此 ,透 過政 府授 權架 構(UKGLF),英 國政府允許公眾 與企業 組織使用受到 著作權 法與資料庫使 用權法 保護的資料與 資訊。 英 國政 府 授 權架 構的 設計 能夠 連結 相 容 於創用CC標準(Creative Commons) 與(Open Data Commons Attribution License)。此兩標準為國際間常 用 的開放 資料 授權標 準,前者為著 重於著 作權相關,後 者為著 重於資 料 庫 相關 之著 作權 。
此授 權架 構, 是以 開放 政府授 權( OGL)為 主要的 開放資料 授權, 其著重於免費 給 予公 眾與企業組織 再使用 政府所開放之 資料, 不論是
於非商業或商 業用途 。 OGL是給 予整體英 國公部門遵行 使用, 涵蓋到 開 放 資料在於 著作權 法和資料庫使 用法的 解釋,不需任 何註冊 要求或 費用索取,原 則上為 愈少限制愈好 。在 OGL之下的政 府開放 資料,公 眾與企業組織 可以自 由與免費於複 製、公 佈、傳播、修 改再製 政府開 放的資訊與資 料,也 可以透過這些 資訊與 資料發展 商業 應用, 與其它 資訊或資料結 合,用 以發展產品或 應用程 式等。除此之 外, OGL亦提 出若干限制以 及相關 規定,包含在 使用開 放資料要確保 避免誤 導別人 資訊或資源、 使用開 放資料時要確 保避免 違反 2000年的資訊保 護法案 以 及 2003年 的 電 子 通 訊 法 規 。 若 未 能 遵 守 以 上 規 定 則 取 消 其 授 權 。 OGL也 提 到 此 授 權 也 明 確 指 出 個 人 資 料 、 軍 方 徽 章 、 擁 有 專 利 商 標 之 資 訊 以及 英國 護照 等身 份文 件 並 不在授 權 範圍之內 。 OGL之 內 容 也 清 楚 地 指 出 何 種 類 型 資 料 不 在 授 權 範 圍 之 內 , 並 有 免責聲明。在 此授權 模式下,其強 調政府 機關不負任何 保證責 任,不 對其所提供資 料的錯 誤 擔保,對公 眾或企 業組織使用政 府資訊 或資料 後產生的損失 等一概 不負責,提供 資料或 資訊的政府機 關也無 法保證 後 面 的永 續提 供。 (五 ) 開放 步驟 根據上述所 提及的原 則,英國政 府要求每 一部會機關 各自擬定 其 開 放 資料的實 行策略 ,選定其在某 一段時 間內所要開放 的資料 ,並思 考 如 何推 廣使 用這 些開 放資 料(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
(六 ) 其它 開放 資料 議題
除了政府機 關的持續 開放資料之 外,英國 政府機關也 體認到開 發 者參與的重要 性,透 過開發者的參 與以帶 入創新的思維 來使用 政府開 放 資 料(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英國政府在 2012年初 創立 一個 開放 資料 使用者 的 組織( Open Data User Group), 來提供政府在 推動政 府 開放 資 料 的 建言。 英國政府認為 要建立 政府機 關與資料使用 者之間 的雙向溝通對 話,讓 資料使用的建 議、所 應該優 先開放的資料 集為何 、資料集是否 有誤而 需要更正等想 法,可 以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