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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政策 沿 革 、背景 或 目的

2007年 時 , 英 國 政府立 法 機構網 站「 legislation.gov.uk」發 表 一 篇 名為「The Power of Information: An Independent Review 」的獨立報告,

此報告為英國 政府委 託民間機構撰 寫。此 報告主張政府 應把握 資訊的 創 造 、消 費與 再利 用所 帶來 的 機 會和利 益(Mayo & Steinberg, 2007)。

該 報 告建 議政 府可 採行 三種 策 略 :

1、 歡 迎 以 使 用 者 需 求 為 導 向 的 網 路 服 務 商 以 及 使 用 者 , 並 使 他 們參 與 政府資 訊 的使用 , 以追求 共 同的社 會和經濟目 標。

2、 以 對 民 眾 而 言 方 便 的 方 式 , 提 供 資 料 給 將 再 利 用 政 府 資 訊 的 民眾 , 以最大 化 全體公 民 的長遠 利 益。

3、 促 使 公 民 在 資 訊 充 沛 的 時 代 能 更 具 有 競 爭 力 , 以 確 保 公 眾 利 益, 並 且協助 弱 勢民眾 亦 能因而 受 益。

2011 年 11 月 時 , 英 國 政 府 財 政 大 臣 公 布 秋 季 聲 明 ( Autumn Statement) , 其中宣 布 醫療資 訊 、天氣 資 訊、交通運 輸資訊 、 地政資 訊 等 項目 將成 為政 府資 料公 開 措 施的一 部 分,如下( 蕭景燈,2012):

1、 醫 療 資 訊 : 連 結 主 要 及 次 要 的 醫 療 資 料 集 , 並 提 供 醫 療 資 訊 、 醫 療 服 務 以 及 相 關 新 資 訊 , 甚 至 包 含 病 人 的 治 療 過 程 以 及療 效 資料。

2、 天 氣 資 訊 : 將 天 氣 資 料 以 免 費 的 形 式 釋 出 , 提 供 各 項 天 氣 資 訊。 但 客製化 之 服務氣 象 局仍須 對 其收取 費用。

3、 交 通 運 輸 資 訊 : 公 布 公 車 、 地 鐵 等 資 料 讓 開 發 者 使 用 , 另 外 政府 也 與高速 公 路、機 場 等進行 合 作。

4、 地政 資 訊:釋 出 住宅務 業 等相關 資 訊。

現 階 段 英 國 政 府 是 以 data.gov.uk作 為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的 平 台 , 現 已 有 超 過9,000組資料集可透過此 平台被取用(data.gov.uk, 2013),英國 政府 將資 料放 置的 Data.gov.uk網 站的 程序 可分 做兩 種: 公部 門 與私 人 機 關 。 前 者 政 府 機 關 將 資 料 上 繳 到 網 站 後 , 則 可 直 接 於 網 站 中 被 取 用;後者則須 請個人 建立帳戶,取 得 個人 權限後,再由 網站內 部人員 進 行 資料 審核 ,最 後才 可上 傳 到 網站中 供 使用者取 用。

在 2012 年 6 月 , 英 國 政 府 進 一 步 公 佈 其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白 皮 書

(Open Data White Paper: Unleashing the Potential ),作為英國政府在 政 府 開放 資料 實行 的策 略與 政 策 方向(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此白 皮 書明確 提 出三大 目 標,分 別是加強資 訊獲取 、

建立信任、更 聰明地 使用資料等三 項以建 立透明資訊社 會。其 中提出 相 關發展 策略 ,如 下所 示:

1、 增 強 資 訊 存 取 : 釋 放 更 多 政 府 部 門 的 資 料 , 例 如 教 育 公 佈 學 生 進 步 百 分 比 、 財 政 部 公 佈 在 英 國 的 歐 盟 資 金 等 供 開 發 者 使 用 。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開 發 者 參 與 策 略 , 以 便 進 行 雙 向 溝 通 並 與 之 合 作 ; 改 善 政 府 機 構 文 化 、 加 強 資 料 權 利 等 等 方 式 來 加 強 資料 的 存取。

2、 建立 信 任:開 放 政府夥 伴 關係( 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的 建 立 。 英 國 政 府 發 現 政 府 資 訊 的 透 明 度 會 影 響 到 公 眾 信 任 問 題 , 除 了 建 立 開 放 政 策 以 外 , 政 府 也 應 該 審 慎 評 估 隱 私 權 的重 要 性。

3、 更 聰 明 地 使 用 資 料 : 包 含 採 用 匿 名 資 料 、 讓 民 眾 自 己 獲 取 自 己的 資 料等方 式 使之擁 有 自己更 多 的自主 權等 。

在資 訊自 由法 案(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之下,英國 政府機關將持 續開放 資料,讓政府 的運作 可以更為透明 化,並 讓公眾 可以取得更多 元的政 府資料,吸引 更多開 發者可以參與 政府開 放資料 的應用,也將 研擬應 如何開放政府 之研究 機構的資料數 據等。 政府會 在開放資料與 資料隱 私之間取得平 衡,增 進公眾對政府 開放資 料的信 心與降低顧慮 ,在資 料開放之前即 作好相 關查驗的動作 ,防止 資料誤 用而侵犯到公 眾的權 利。此外,英 國政府 也 認為在此股 政府開 放資料 的潮流之下, 並非所 有政府資料皆 可以開 放給 予公眾使 用,在 以 增進 公共利益為前 提之下 ,某些政府開 放資料 可以只限制於 政府機 關或相 關研究機構之 間,以 讓公部門之間 也可以 智慧的彼此使 用政府 開放資 料,用以發展 更為創 新的公共服務 、協助 政府的政策制 定與資 源和經 費 的 分配 等。

英 國 政 府 也 在 2012 年 12 月 正 式 成 立 開 放 資 料 學 院 「 Open Data Institute」, 由 Tim Berners-Lee等 人 來帶領 。 此學院 的定位可以 視為是 政府開放資料 的促進 與育成中心, 其運作 主旨在於催生 與育成 開放資 料應用的發展 與應用 趨勢,以期產 生經濟 上、自然環境 上與社 會公眾

的利益,透過 政府開 放資料的持續 提供, 與創新需求的 產生應 用,來 創造與散播知 識,並 嘗試發掘可行 的商業 應用模式。現 階段此 開放資 料 學 院的 運作 經費 為政 府與 民 間 公司所 共 同支持運 作。

(二 ) 政策 原則

根 據 英 國 政 府 在 2012 年 所 提 出 的 開 放 資 料 白 皮 書 ( 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 , 其在政 府 開 放資料 上的 實行, 是 以 建 立政 府的 透明 性(Transparency)為主 要目標。政府機關應該致力 於開放其在業 務上所 收集與產 製的 資料給 予公眾。在政 府開放 資料的 使用上,是以 儘可能 免費提供給 予 公眾使 用為原則,但 若政府 機關需 要額外付出相 當的處 理成本以提供 資料, 則可以考慮收 取合理 適當的 費用。亦即, 在政府 開放資料應是 免費使 用的大原則之 下,政 府開放 資料是否收費 的議題 ,英國政府尚 且持保 留態度,其會 根據後 續的整 體 資 料 使 用 情 形 與 相 關 營 運 來 決 定 哪 些 資 料 集 是 否 收 費 ( Minister of State for the Cabinet Office, 2012;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09 ) 。 在保 護個人隱私資 料方面 ,英國政府也 不遺餘 力,其透過指 派隱私 相關之 專 家 加入 其公 部門 透明 委員 會 (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Board),

以確保在從事 政府資 料開放時,能 提供適 當的審查建議 來保護 個人隱 私 相 關資 料。

英國 政府 其 開放資 料 的政策實行 上,其公 部門透明委 員會提出 下 列 十 四點 政府開 放資 料 的原 則 建 議(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Board, 2012) ,以供所 有 政府機 關 參考。

1、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制 定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政 策 與 提 供 相 關 實 作 參 考 , 涵 蓋 到 資 料 所 要 開 放 的 時 間 點 與 以 何 種 格 式 釋 出 , 以 便 公 眾 與企 業 組織可 以 使用。

2、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使 用 便 民 以 利 重 覆 使 用 與 機 器 可 以 讀 取 的 資料 格 式。

資料 開放 上的 格式 應遵 守Tim Berners-Lee(Berners-Lee, 2006)的 建 議 ,以 五顆 星規 劃作 為 開放 資 料格式 的 發展評 估。

原則 上每 一資 料集 的 開放 資 料格式 應 最少達 到三顆星的 要求。

3、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使 用 統 一 的 開 放 授 權 架 構 , 以 符 合 公 眾 與 企業 組 織可以 免 費使用 與 再製的 原 則。

對於免收費 的政府開 放資料,英 國政府建 議使用統一 的開放政 府 授 權 (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 讓 所 有 政 府 機 關 可 以 遵 行 (The National Archives, 2011a) 。

4、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透 過 單 一 線 上 入 口 與 提 供 容 易 找 尋 資 料 之 使用 者介 面。

英 國 建 議 所 有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皆 應 該 可 以 透 過 data.gov.uk來 取 得 , 除此之外,各 開放資 料集亦可以透 過各機 關網站或是其 它連接 點來取 得 。

5、 政府 開放 資料 應該 遵 行使用 開 放標準 ( Open Standards) ,採 用W3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所建議的技術相關規 範。

6、 當 資 料 集 之 來 源 自 許 多 機 關 時 , 這 些 機 關 應 該 採 用 相 同 的 規 範、 標 準與格 式 來從事 資 料 的 開 放。

7、 政 府 機 關 個 別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 也 應 該 透 過 提 供 其 底 層 資 料 的 方 式 , 提 供 可 再 製 使 用 的 資 料 , 讓 公 眾 可 以 再 透 過 其 它與 創 新方式 來 使用資 料 與提供 服 務。

8、 所開 放 的資料 應 該是即 時 的,並 儘 量提高 其資料的品 質。

9、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將 其 所 持 有 的 資 料 儘 快 開 放 , 確 保 其 使 用 開 放 格式 標 準,並 能 夠支援 鏈 結資料 ( Linked Data)格式。

10、 在 合 法 使 用 的 情 況 之 下 ,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提 供 公 眾 免 費 使 用。

11、 在 使 用 取 得 政 府 的 開 放 資 料 時 , 政 府 機 關 不 應 該 要 求 使 用 者 註冊 、撰寫 申 請表、 或 提供個 人 詳細資 料等。

在政 府開 放 資料之下 ,公眾應該 能夠自由 取得資料使 用而不被 限 制,如被要求 提供個 人資料或填表 申請等 。也就是不應 該有任 何差別 待 遇 ,需 要完 全來 遵行 開放 政 府 授權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12、 個 別 政 府 機 關 應 該 積 極 鼓 勵 公 眾 與 企 業 組 織 來 使 用 其 所 開 放 之資 料 。

個別政府機 關應該鼓 勵其開放資 料的使用 ,讓公眾與 企業組織 可 以發展出創新 使用, 而產生經濟效 益。如 英國政府於 2012年底 建立的 開 放 資料 學院(Open Data Institute),透過其來鼓勵推廣政府開放資 料 的 使 用 , 並 且 與 企 業 組 織 等 合 作 來 發 掘 催 生 新 的 開 放 資 料 應 用 模 式 。

13、 政府 機關 應 要 管 理與發 佈 一份其 所持有的資 料集清 單。

14 、 政 府 機 關 對 其 開 放 資 料 應 該 要 提 供 對 應 的 詮 釋 資 料

(Metadata)說明,也涵蓋其所採用之資料格式說明,與資料 集的 意 義與來 源 說明。

(三 ) 版權 與法 律議 題 ( Copyright and Other Legal Context)

英 國 政 府 提 及 其 公 眾 請 求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時 , 所 仰 賴 的 法 令 即 為 2000年 制定的資 訊 自由法 案 (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 與 2004制定 的環 境資 訊規 範 (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 此兩法令規範 提供了 一個架構,讓 公眾可 以透過此架 構 向政府 機關請 求與取得政府 資料與 資訊。在經過 多年使 用之用,英國 政府重 新審視 資訊自由法案 ,並預 計將其作適當 的修改 ,讓公眾可以 更容易 來取得 政府資料與資 訊,讓 政府機關的運 作對公 眾更為透明化 ,使更 多政府 資 料 可以 開放 ,讓 公眾 可以 審 視 政府機 關 的作為(McNally, 2011)。

在英國的版 權與法律 議題方面, 其智慧財 產權法主要 是制定為 保 護個人或組織 在研究 、設計、創造 等方面 上的產出。智 慧財產 權法細 分 可 以用 來保 護著 作權( copyright)、資料庫使用權(database rights)、

商 標(trademarks)、和設計與專利(designs and patents)。政府機關 所收集與產製 的資訊 受到上述兩項 法令的 保護。因而, 英國之 政府授

權 架 構(UK Government Licensing Framework)即是應用於被著作權 法(UK Copyright, Design and Patents ACT 1988)與資料庫使 用權法

權 架 構(UK Government Licensing Framework)即是應用於被著作權 法(UK Copyright, Design and Patents ACT 1988)與資料庫使 用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