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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宮人的政治機遇-側近政治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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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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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期末報告

唐代宮人的政治機遇-側近政治的另一面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計畫 計 畫 編 號 : MOST 104-2410-H-004-081-執 行 期 間 : 104年08月01日至105年07月31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羅彤華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陳詩瑋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吳哲愷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周亞澄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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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摘 要 : 本文在探討數量龐大,身分低微,居於後宮底層的宮女。宮女的來 源有六種,即採選之剩餘,潛搜密求而來,為邀寵或求升進而進獻 ,因犯罪或緣坐没入,接收自前朝的宮女、普遍徵選與特別召入。 她們的工作可分為三類,一是從事灑掃、烹煮等的勞作型雜役宮女 ,二是以歌舞表演助興的娛樂型技藝宮女,三是陪侍帝王身旁,聽 其召喚差遣的服務型侍從宮女。宮女要改變身分,最快速的方式就 是得到皇帝的寵幸,但這些宮女即使生下皇子,也未必賜予妃嬪封 號,亦即母以子貴的情形不盡適用在卑賤的宮女身上。宮女除了可 從與皇帝的直接互動中,發揮她們的影響力,也可在政治鬥爭中 ,運用集團力量產生政治效應。唐前期女主專政時,宮女是她們最 好的護衛力量與交結對象。唐後期皇帝與宦官的政治鬥爭中,雙方 各自拉攏宮女以為己助,甚至指派信任的宮女傳宣詔命。唐末的宮 廷變局,宮女乘勢而起的機運與作用,加深了她在政爭中的影響力 。 中 文 關 鍵 詞 : 唐代、宮女來源、勞作型雜役宮女、娛樂型技藝宮女、服務型侍從 宮女、母以子貴、集團力量、政治鬥爭

英 文 摘 要 : This paper discusses about the substantial amount of low-status maids who lived at the bottom of the imperial harem. There are five origins of maids in the imperial palace. First, some of them were citizens selected to enter the imperial palace but failed to be chosen as concubines. Some actively and secretly sought their ways into the palace. Some contributed themselves for pleasing others or

enhancing their status. Some entered the palace because they were criminals or family members of criminals. Others were maids from the former dynasty. Their works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First, some of their tasks involved sweeping, cooking and doing miscellaneous kinds of labor works. Second, there were artistic maids who

performed entertainments such as singing, dancing, and performing. Last, some maids were attendants by the emperor’s side; they served to attend the needs and requests of the emperor. The fastest way for maids to change their status was to be patronized by the emperor. However, even if these maids give birth to princes, they may not be granted concubine titles. Most of the time, the position of a prince’s mother would be enhanced if the prince’s position was enhanced. However, the maids may not be influence by their sons due to their low status. Aside from exploiting their influence through their direct interactions with the emperor, in times of political struggles, they could also generate political effects

through the power of uniting with others.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Tang Dynasty when female dictatorship prevailed, maids were their best protective strength and object of association. During the political struggles between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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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eror and eunuchs in the latter years of Tang Dynasty, both parties drew maids over to their sides for their own interests. The emperor even appointed his trusted maids to deliver his decrees. During the changes of the imperial palace in the last period of Tang Dynasty, the maids took advantage of their opportunities and effects to strengthen their influence in the political strug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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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宮女群體與宮廷政治

羅彤華∗

一、前言

唐代後宮女性最普遍的用語是宮人,但因身分複雜,層級各別,只用宮人這 個稱呼,實難精確表達所欲陳述的對象。中宗時“宮人貴倖者”皆立外宅,且與 朝官邪佞者恣為狎遊。① 此處的宮人,似指有權勢品秩的內官或宮官。蔣玄暉 弑唐昭宗,宣言“為昭儀所害”,“歸罪宮人”。② 則身為皇帝妃妾的昭儀也是 宮人。文宗大和中,李訓等構李宗閔託駙馬沈 於“宮人宋若憲”處求宰相。③ 此時宋若憲任職尚宮,可見宮官也是宮人。以現今留存的一一四個宮人墓誌來 說,④ 八七例載明職務或品階,其中有昭容、昭儀、婕妤等身為皇帝妃嬪的內官, 還有司製、掌闈、司設、司簿、尚服、典燈等管理宮廷的宮官,墓誌稱她們為亡 宮、亡宮人或宮人;如她們出家,則稱亡尼或亡尼宮。由此可知唐代所稱的宮人, 確實包括妃嬪、宮官在內,不是只有下層的侍人者。 不可諱言,後宮女性數量最多的仍是服務帝后、妃主、諸王的宮女。諸帝為 示仁德,也為了宮人的新陳代謝,不時會將老疾無用者放出,如太宗即位赦,“放 掖庭宮女三千餘人”。德宗貞元二十一年(805)三月:“出後宮人三百人。” 憲宗元和八年(813)六月:“出宮人二百車。”文宗寶歷二年(826)敕:“在 內宮女,宜放三千人。”⑤ 從後宮放出人數之多,可以想見她們不應是內官、宮 官,而這些宮人、宮女主要是宮中的下層服務人員。 宮人是唐代後宮女性的泛稱,大概因其居於後宮,乃宮中之人而得名。如前 所論,宮人大抵可分為三個階層,最高層為皇帝妃嬪的內官,其次為管理階層的 宮官,她們具有品階。底層是服侍階層的宮女,没有品階,地位低下,沒有自主 性,可以當物品賞賜給大臣。後宮這三個階層的女性,身分愈高的人數愈少,身 分愈低的人數愈多,在宮中猶如金字塔形般的存在,但她們都可名之為宮人。 同是宮人,但為了與內官、宮官區別,文中用宮女這個稱呼,指涉後宮下層 ∗ 台灣政治大學歷史系教授 《舊唐書》卷五一《后妃上》,臺北:鼎文書局,1976 年,第 2172 頁。 《舊唐書》卷二十下《哀帝紀》,第 786 頁。 《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第 560 頁。 ④ 一一四個宮人墓誌出自:周紹良編,《唐代墓誌彙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2 年、2001 年。唐代宮人墓誌格式相似,學者認為是“填寫"出來的人生,與北魏、 隋之個別的、專屬的宮人墓誌大不相同。見:程章燦,《“填寫"出來的人生-由《亡宮墓誌》 談唐代宮女的命運》,《中國典籍與文化》1996 年 1 期,第 87-90 頁。北魏、隋宮人墓誌之分析, 見:逯耀東,《深宮怨-談談幾塊北魏宮女的墓碑》,收入:《勒馬長城》,臺北:時報文化公司, 1987 年,第 89-100 頁;蔡幸娟,《北魏女官制度研究》,《成大歷史學報》24 期(1998),第 175-213 頁;楊寧,《從墓誌看隋代宮人的幾個問題》,《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6 卷 4 期(2013),第 32-35 頁。 ⑤ 《舊唐書》卷二《太宗本紀》,第 30 頁;《唐會要》卷三《出宮人》,臺北:世界書局,1974 年,第 36-3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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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女性,此亦目前可知用得最多的語詞。與宮女意義相近的其他名稱還有宮娥、宮 娃、宮婢、宮妓等。史料中的用語經常是含混的,一個語詞可能有不同指涉,如 內人可指妃嬪,也可指宜春院的宮妓;宮人可為後宮女性的泛稱,也可為教坊樂 妓的一種特定名號。另外,宮女多指宮中的下層女性,唯偶然亦泛指後宮女性, 或與外朝男性對稱,① 但均屬特例而已。 宮女的身分與去處是會變動的,她可能曾以后妃的面目出現,也可能因採選 後久不御見而淪為宮女;她可以貼身進侍皇帝,也可能被棄置於離宮別院或陵寢, 甚至成為宮尼或女冠;她或許被放出宮,或僅以葬於宮人斜而結束一生。這些人 只要她曾為宮女,原本皆在本文探討範圍內,但限於篇幅,本文選擇了以下幾個 課題。 本文首先分析宮女的來源與類別,讓人對後宮最龐大的群體,有個基本認識。 學者探究宮廷女性的來源,② 常不別其身分與階層,但下層宮女不可能由禮聘而 來,而后妃也很少直接選自罪沒者,故要尋索眾多宮女的入宮途徑,便不可將后 妃的來源混雜在內。身為服侍階層的宮女,工作項目非常龐雜,無事不可支使其 去做,然本文希望借由類別分析法,系統性的認識宮女的工作性質,從而了解宮 女的分派方式,及其與皇帝接觸的機會。宮女的數量眾多,工作類別也各不相同, 要如何有效管理,順利推動宮務,是宮中的一大挑戰。而宮女間是否有等級差別, 與之相應的生活待遇是否亦有不同,此皆本文所要探索者。至於宮女工作之餘的 休閒生活,③ 或許有助其穩定情緒,但因難以察覺對個人的影響,本文不擬討論。 但宮女借由工作與生活所形成的人際交往,卻可能反映在政治活動的串連集結上, 這促使本文擬從後宮涉入的政事方面,觀察宮女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與所產生的作 用。 宮女是後宮中沒有聲息的群體,除了極少數外,連名字都沒有留下來,更不 可能像后妃傳那樣存有些許記錄可供追索。因此宮女的研究,不易看出當事者個 ① 《資治通鑑》卷二O六則天久視元年:太宗有馬名師子驄,則天曰:“朕為宮女侍側”,言於 太宗以三物制服之。當時則天為太宗才人,非宮中下層女性。蓋宮女一詞既可泛指後宮女性,則 天乃以此自況也。又,卷二O八中宗神龍二年,袁楚客致書魏元忠:“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 出入無禁,交通請謁,九失也。”注謂此指上官婕妤、賀婁尚宮之類。此處的宮女當非下層侍女, 而是與外朝男性相對的概念。 ② 學者討論宮人的來源時,多未特別就宮女論之,如:高世瑜,《中國婦女通史》隋唐五代卷, 杭州:杭州出版社,2010 年,第 15-19 頁;劉呆運、趙海燕,《一縷幽魂覓芳踪—西安西郊出土 唐代宮女墓》,《收藏界》2013 年 6 期,第 122 頁;洪素香,《唐代宮女入宮原因及其工作與生活 探析─以“全唐詩”為例》,《高雄科學技術學院學報》28(1998),第 3-12 頁;姜維公、姜維東, 《唐代宮女生活述略》,《社會科學戰線》2010 年 3 期,第 57-61 頁。 ③ 宮女的生活與感情寄託,學者討論甚多,如:高世瑜,《中國婦女通史》隋唐五代卷,第 35-41 頁;又,《唐代婦女》,第 23-29 頁;凍國棟,《唐代婦女問題述略》,收入:《中國中古經濟與社 會史論稿》,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 年,第 390-391 頁;洪素香,《唐代宮女入宮原因及其 工作與生活探析─以“全唐詩”為例》,第 15-25 頁;蘇者聰,《論唐代宮女詩及宮女命運》,《武 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1986 年 5 期,第 95-99 頁;寧志新、朱紹華,《從《千唐誌齋藏誌》 看唐代宮人的命運》,《中國歷史文物》2003 年 3 期,第 62 頁;陳宇鵬,《從《簪花仕女圖》看 唐代人物的審美風格》,《美術界》2012 年 5 期,第 65 頁;姜維公、姜維東,《唐代宮女生活述 略》,第 61-63 頁;楊兆國,《《全唐詩》中所見唐代宮女生活》,《文學界》(理論版)2010 年 10 期,第 21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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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的才智與心機,反而多以群體附從的情形,展現聚集的能量與趨勢。宮女與權 力核心接觸的機會不盡相同,但就算遇到不可預期的機緣,甚至誕下皇子,能否 就此提升其位號,改變她的整個人生,需仔細推繹。唐朝前後期宮廷局勢差異甚 大,後宮結構的變化,在宮女身上反映出什麼,也是個思考角度。此外,宮女因 近身接觸皇帝,其言動行止易引起皇帝的注意,故即使不曾因此改變身分,仍可 能對個人的未來,甚至對政局造成影響。宮女對宮廷政治的影響力,也是本文矚 目的焦點。 後宮的下層女性,向來不是學界重視的議題,頂多也只就其宮內生活、放宮 人、① 內道場 ② 等,做簡單描述與分析。本文一方面從宮女的來源與類別,了解 後宮的這個群體是怎樣入宮,並如何各安其位的工作;再方面就宮人的管理與待 遇,認識宮中秩序的建構,及宮女的等級分別;三方面則觀察一生不由自主的宮 女,如何在宮廷漩渦中浮沉,又如何把握住改變自己身分與命運的機會。希望經 由本文的闡釋,讓湮沒在金字塔底層的這群女性,能真正被人看到她們的存在。

二、宮女的入宮途徑

宮女的數量龐大,身分低微,她們的入宮絕不會像出身顯貴的后妃那樣,禮 聘而來。后妃、宮女的選用目的不同,所採取的方式與條件自然也不同,研究時 就不應將二者混同在一起,此處歸納出幾種宮女的入宮途徑: 1.採選待進 唐代諸帝為充實後宮,或為太子、諸王選妃,常用採擇之法,自百官與民間 挑選十來歲的良家女入侍。既為採選,就必有一波篩汰的功夫,但通過這波初選 而進入宮廷的女子,卻未必就能飛上枝頭,成為妃嬪。漢元帝竟寧元年(前33) “賜單于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應劭曰:“郡國獻女未御見,須命於掖庭,故 曰待詔。”③ 類似情形亦見於唐代,開元十六年(728) “詔九品官息女可配太 子者,有司採閱待進止”。④ 這些採選後待進止的女子,或許如王檣那樣,一待 就磋砣一生,永無御見之日。白居易《上陽白髮人》便道盡被採選女子的幽怨: “同時采擇百餘人”、“皆云入內便承恩”、“未容君王得見面,已被楊妃遙側 目”、“一生遂向空房宿”。⑤ 詩中所述該次採擇的規模有百餘人,可是自從楊 ① 唐朝二九O年間,可知放宮人次數僅三十四次,平均八年餘才一次。而唐前期的次數更少,一 三八年間才十次。可見宮女一旦入宮,罕有出宮機會。此處放宮人次數見:萬軍杰,《唐代放歸 宮人之民間生活》,《江漢論壇》2010 年 4 期,第 99 頁。 ② 內道場除了妃嬪因政治鬥爭或被貶謫而失意出家外,其隨侍宮女,年老宮人,或因罪沒入掖庭 的宮婢,也是內道場的重要來源。見:周玉茹,《唐代內尼稽考》,《佛學研究》17(2008),第 150-152 頁;萬軍杰、龔麗娜,《道場夜半香花冷,猶在燈前禮佛名─唐代宮人之出佛入道》,《長 江學術》2010:2,第 34-39 頁;李豐楙,《唐代公主入道與送宮人入道詩》,收入:中國唐代學 會編,《第一屆國際唐代學術會議論文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9 年,第 164-165,181-186 頁。 ③ 《漢書》卷九《元帝紀》,臺北:鼎文書局,1986 年,第 297 頁。 ④ 《新唐書》卷八二《十一宗諸子》,臺北:鼎文書局,1976 年,第 3607 頁。 ⑤ 白居易著,顧學頡校點,《白居易集》卷三《諷諭三.上陽白髮人》,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 第 5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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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妃專寵後,宮人無復進幸,也未放出宮,至貞元中,宮中最年老的宮人被“遙賜 尚書號”。這個尚書名號,可能是宮官體制之外新增的榮銜。可見這百餘人,既 無妃嬪位份,又只有少數人被任命為宮官,則其他絕大多數被配置別所,一待數 十年的人,在宮中的身分是什麼?她們若無特殊藝能,大概不會無端被供養,其 不淪為被支使的宮女,亦甚難矣! 唐代有時會出宮人,被出者中不乏曾因採選,竟被當成宮女的良家女,開元 二年(714)外間因玄宗選備掖庭,喧嘩不已,故玄宗下詔出宮人:“妃嬪以下, 朕當簡擇,使還其家。”① 玄宗當然不可能讓已為妃嬪者放出宮,而所簡擇的,《通 鑑》謂:“自選後宮無用者載還其家。敕曰:燕寢之內,尚令罷遣;閭閻之間, 足可知悉。”② 以是知燕寢之內無用遭罷遣之宮人,正是那些待進止者,她們一 如被出之宮女,放還歸家。看來採選入宮後,大部分無用者被當成宮女看待,除 了開元二年這個特例,後宮似鮮少主動將她們放還民間。 2.潛搜密求 採選之外,皇帝還有其他暗中搜求的方式,以滿足個人的欲望,而這種不公 開的選取,自然不會明列冠冕堂皇的條件,以致入選的方式與入選者的身分,難 免會有爭議。元稹《上陽白髮人》:“天寶年中花鳥使,撩花狎鳥含春思。滿懷 墨詔求嬪御,走上高樓半酣醉。醉酣直入卿士家,閨闈不得偷迴避。良人顧妾心 死別,小女呼爺血淚垂。十中有一得更衣,永配深宮作宮婢。”③ 花鳥使既持著 墨詔搜求,就說明這不是公開的,不是按法定程序來進行的。花鳥使說著是為皇 帝求嬪御,但實際是以強拉硬搶的方式搜求。這些人中也只能十中有一侍君側, 其他未挑中的,既未被放出,便只能永遠成為宮婢,生活在暗無天日的深宮中了。 皇帝為求嬪御而搜求,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召納楊貴妃。《通鑑》考異引陳鴻 《長恨歌傳》云:“詔高力士潛搜外宮,得楊玄琰女於壽邸。”④ 如果玄宗早有 確定對象,便直接詔見就可,何必還要令高力士“潛搜外宮”,可見這次潛搜到 的,除了楊貴妃之外,當還有其他人選,只是非玄宗所悅目者而已。她們到了宮 內,若非幸而為嬪御,絕大多數就只能為宮女了。 同樣不公開採選的,還有皇帝遣近侍刧奪式的密求。憲宗時,“教坊忽稱密 旨,取良家士女及衣冠別第妓人,京師囂然”。李絳因此論諫,憲宗曰:“朕都 不知向外事,此是教坊罪過。…朕緣丹王已下四人,院中都無侍者,朕令於樂工 中及閭里有情願者,厚其錢帛,祇取四人。…伊不會朕意,便如此生事。朕已令 科罰,其所取人,並已放歸。”⑤ 看來教坊似是假傳密旨,並擴大執行憲宗之旨 意。憲宗不是為丹王等取妃,當然不必用採選方式,而所謂的侍者,不過是妓人 樂工之流,或只為宮女之類。憲宗本只想取四人,誰知教坊竟弄得京師囂然,可 見所取人甚多。如果不是李絳論諫,憲宗放歸,這些刧奪式密求而來的人,非配 ①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6 頁。 ② 《資治通鑑》卷二一一,臺北:世界書局,1974 年,第 6703-6704 頁。 ③ 元稹,《元稹集》卷二四《樂府.上陽白髮人》,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3 年,第 278 頁。 ④ 《資治通鑑》卷二一四,第 6812 頁。 ⑤ 《舊唐書》卷一六四《李絳傳》,第 428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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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為宮女而何? 中晚唐時宦官權勢甚大,瞞上欺下之事不時而有,前例就由有宦者身分的教 坊使發動,① 也許類似的密求事件不只這一樁,只因李絳的論諫而揭發出來。後 唐莊宗之宦者多事咸通、乾符天子,以後庭空虛,慫恿莊宗廣嬪御,莊宗命宦者 採擇民間女子,而宦者竟不問所從來,徵取三千人。② 這套瞞上欺下密求宮人的 把戲,既騙過了唐莊宗,就保證不曾騙過唐後期諸帝嗎? 3.各處進獻 為邀寵而進獻女子,是諸大臣及皇族等常用的手段。如神龍中,秘書監鄭普 思納女後宮,冀承恩寵。③ 崔湜進妻及二女於儲闈,以得升進,為人譏之曰:“進 艷婦於春宮。”④ 崔湜固然有自利之深意,而被進獻的妻女,是否亦有求富貴之 私心,頗令人玩味。崔湜妻女可充做太子內官,但更多的情況,或許只當成下層 宮女,開元二年(714)《出宮人詔》:“往緣太平公主取人入宮,朕以事雖順從, 未能拒抑。…朕當揀擇,使還其家。”⑤ 縱使放出宮者未必與太平公主送入者是 同一批人,然以開元初六宮曠位,及玄宗勉為接納來看,這些女子似未必承寵, 可能只如宮女而已。至於升平公主獻的女伎,郭旼所獻參承太后的二女,不外與 邀寵或求升進有關,⑥ 但所獻不是被退回,就只當成普通宮女,能得皇帝重視, 在後庭有影響力的,大概不多。 唐朝後宮需要宮女甚多,玄宗最盛時約有四萬人。⑦ 但宮女有必要出陳易新, 以免因老病、亡故、放出、入道等因素而不敷所用。尤其是宮中的歌舞人,在君 王前獻藝,最要年輕貌美,技藝出眾。張祜《退宮人》:“歌喉漸退出宮闈,泣 話伶官上許歸。”⑧ 就是因歌藝退步而辭退出宮。盧綸《過玉真公主影殿》:“君 看白髮誦經者,半是宮中歌舞人。”⑨ 她們何嘗不因年華老去,動作遲緩,而遭 擯落出家?王建《宮人斜》:“一邊載出一邊來,更衣不減尋常數。”⑩ 說得雖是 宮人亡故,舊人已去,可另方面卻表現出新人源源不絕,入宮遞補的情形。宮中 歌舞人需要快速的出陳易新,而四方的常時貢獻,最能應和其隨時替換,求新求 變的需求。憲宗以天下憂樂為意,四方進女樂皆不納,曰:“嬪妃已多,一旬之 中資費盈萬,豈可更剝膚取髓,強娛耳目!”⑪ 但四方所進依然未見停息,文宗 《即位詔》與僖宗《光啟三年七月德音》都還重申放還諸道所進音聲女人,及諸 ① 《新唐書》卷一五二《李絳傳》:“教坊使稱密詔閱良家子及別宅婦人內禁中,京師囂然。” 又,卷四八《百官三‧太常寺》:“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優雜技。自是不隸太常,以中官為教 坊使。” ② 《資治通鑑》卷二七三,第 8932 頁。 ③ 《資治通鑑》卷二O八,第 6607 頁。 ④ 《太平廣記》卷二四O《諂佞》“崔湜”,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第 1854 頁。 ⑤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5-36 頁。 ⑥ 《新唐書》卷八三《諸帝公主》,第 3663 頁;又,卷一六三《柳公權傳》,第 5030 頁。 ⑦ 《舊唐書》卷一八四《宦官列傳》,第 4754 頁。 ⑧ 《全唐詩》卷五一一,北京:中華書局,1960 年,第 5840 頁。 ⑨ 《全唐詩》卷二七九,第 3169 頁。 ⑩ 《全唐詩》卷三O一,第 3428 頁。 ⑪ 王讜撰,周勛初校證,《唐語林校證》卷一《政事上》,北京:中華書局,1997,第 6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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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道更不用進聲樂及女弟子,① 可見宮中歌舞人許多是來自四方常時進獻。此外, 懿宗咸通八年(867)德音:“諸親及公郡主等,每年端午及延慶並妃嬪生日所 進女口,自今已後,宜並停進。”② 皇族、公主的每年進獻,可能其來有自,早 在四十餘年前的敬宗寶曆元年(825)已詔:“公主、郡主不得進女口。”③ 則女 口入宮似已是積習慣例,無論其用途如何,在身分上就只能是宮女。至於這些宮 中歌舞人或女口,能否得著機緣而升進,就看她們自己的手段與造化了。 個別鎮將或監軍,為求一己之榮賞,也好進獻或慫恿為之,如高崇文敗劉闢, 監軍請獻有殊色之二妾,崇文曰:“遽獻婦人以求媚,豈天子之意邪!”④ 拒絕 之。武宗詔揚州監軍取倡家女入禁中,監軍請淮南節度使杜悰亦於管內選良家女 入,悰以不奉詔而止之。⑤ 然于頔、韓弘、韋皋等都曾獻過歌舞人、女樂。⑥ 和凝 《宮詞》有:“越溪姝麗入深宮”,⑦ 這些偏遠地區的佳麗得入宮中,無非是地 方貢獻而來。有時,外國為向唐示好,在貢物之外,也獻舞女,如開元時康國、 米國獻胡旋女,骨咄王頡利獻女樂;代宗時渤海使獻日本國舞女;敬宗時淛東國 貢飛鸞、輕鳳舞女二人,帝還令內人藏之金屋寶帳。⑧ 以是知唐代後庭宮女來自 多方,連域外也笑納之。這些善長歌舞的女性入宮後,可能在教坊、梨園等處安 置與訓練,以備宮廷表演所需。 地方上的奇能異士,也是諸道州府好進獻的對象,《杜陽雜編》謂永貞時“南 海貢奇女盧眉娘”,其繡作工巧無比,有如神助,皇帝遂令止於宮中。將盧眉娘 這樣的女性進獻入宮,可能不是如一般宮女般地被支使。其後皇帝因其不願住禁 中,遂度以黃冠,放歸南海。⑨ 可見她在宮中是有特殊待遇的,與普通的宮女或 歌舞人有所不同。 4.因罪沒入 唐代有罪人家屬緣坐之制,緣坐主要體現在反逆罪,⑩ 但若觸怒皇帝,非犯 反逆,亦可能殺罪人,籍其家。如元載貪猥奢侈,擠遣忠良,代宗怒而收之,妻 ① 《全唐文》卷七O文宗《即位詔》,北京:中華書局,1983 年,第 742 頁;宋敏求,《唐大詔 令集》卷八六《光啟三年七月德音》,臺北:鼎文書局,1972 年,第 494 頁。 ② 《唐大詔令集》卷八六《咸通八年五月德音》,第 491 頁。 ③ 《舊唐書》卷十七《敬宗紀》,第 515 頁。 ④ 《資治通鑑》卷二三七,第 7636-7637 頁。 ⑤ 《資治通鑑》卷二四七,第 8001-8002 頁;《唐語林校證》卷三《方正》,第 209-210 頁。 ⑥ 《新唐書》卷一一九《白居易傳》,第 4300 頁;《舊唐書》卷十五《憲宗紀》元和十四年,第 468 頁;《唐語林校證》卷三《夙慧》,第 313 頁。 ⑦ 《全唐詩》卷七三五,第 8397 頁。 ⑧ 《新唐書》卷二二一下《西域下》,第 6244、6247 頁;《冊府元龜》卷九七一《外臣部‧朝貢 四》,南京:鳳凰出版社,2006 年,第 11239、11240、11241 頁;《舊唐書》卷十一《代宗紀》, 第 310 頁;蘇鶚撰,陽羨生校點,《杜陽雜編》卷中,收入:《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上海:上 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第 1386-1387 頁。 ⑨ 《杜陽雜編》卷中,第 1381-1382 頁。 ⑩ 有關反逆緣坐的範圍,婦女的身分及是否須歸宗等問題,可參考:羅彤華,《唐代反逆罪資財 沒官考論》,收入:《同居共財─唐代家庭研究》,臺北:政大出版中心,2015 年,第 238-241 頁; 李淑媛,《唐代的緣坐─以反逆緣坐下之婦女為核心之考察》,收入:高明士編,《東亞傳統教育 與法制研究》(二),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05 年,第 287-30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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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賜死,女沒入掖庭。國子司業韋殷裕論懿宗淑妃弟郭敬述陰事,上甚怒,決殺之, 殷裕妻、音聲人、婢等九人配入掖庭。① 掖庭本是后妃之居所,班固《西都賦》: “後宮則有掖庭椒房,后妃之室。”然如其有過犯,掖庭亦是待罪之處。② 後凡 罪人家屬緣坐者,視情況配入掖庭,《雜令》:“諸犯罪配沒,有技能者,各隨其 所能配諸司,其婦人,與內侍省相知,簡能縫作巧者,配掖庭局;自外無技能者, 並配司農寺。”③ 即配沒婦人,工巧者入於內侍省,由掖庭令掌之。 因罪沒入掖庭的女子,其身分為宮婢。④ 如嚴武強俊好殺,及其卒,母喜曰: “而後吾知免為宮婢矣!”⑤ 竇參知禍將至,謂所寵青衣上清曰:“吾身死家破, 汝定為宮婢。”⑥ 配沒掖庭者之賤隸身分,殆無疑義。然緣坐配沒者,除罪人家 之私賤外,不少緣坐親屬其實是衣冠子女。如玄宗欲為東宮選嬪侍,高力士奏: “京兆料擇,人得以藉口,不如取掖廷衣冠子,可乎?”⑦ 章敬皇后吳氏,父以 郫丞坐事死,后正是以衣冠子的身分入掖庭。類似情況如上官昭容婉兒,為西臺 侍郎上官儀之孫,父庭芝與儀同被誅,婉兒時在襁褓,隨母配入掖庭,⑧ 不也是 衣冠子以事沒入者? 皇室宗親有可能也因罪沒入掖庭,但這是一種懲罰性措施,她們只幽囚而不 被役使,不能當做宮婢來指使,在適當時機還可放出或出降,不同於一般宮女。 如高宗蕭妃之女義陽、宣城二公主,⑨ 吳王恪之女信安縣主,⑩ 都是如此,如果不 慎誤將她們當成宮女役使,便會有人提出警示,如文宗太和二年(828)皇族李 《舊唐書》卷一一八《元載傳》,第 3411-3414 頁;又,卷十九《懿宗紀》,第 679 頁。 ②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臺北:鼎文書局,1986 年,注引《集解》如淳曰:“列女傳云 周宣王姜后脫簪珥待罪永巷,後改為掖庭。”可見掖庭是待罪之處。唐代的掖庭也是幽囚之所, 如《新唐書》卷七六《后妃上》:“蕭妃女義陽、宣城公主幽掖廷,幾四十不嫁。”但掖廷後來 更多成為囚禁因罪没入者的地方,如:“李師道既誅,師古等妻子没入掖廷。”《舊唐書》卷一 一八《元載傳》:“女資敬寺尼真一,收入掖庭。” ③ 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校證,《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 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天聖雜令復原唐令研究》復原第 54 條,第 752 頁。又《唐六典》卷 六《尚書刑部》“都官郎中員外郎”條:“凡初配沒有伎藝者,從其能而配諸司;婦人工巧者, 入於掖庭,其餘無能,咸隸司農。” ④ 《唐六典》卷六《尚書刑部》“都官郎中員外郎”條:“凡反逆相坐,沒其家為官奴婢。”因 罪沒入宮中之婦女,則為宮婢。(北京:中華書局,1992 年) ⑤ 李肇撰,曹中孚校點,《唐國史補》卷上《母喜嚴武死》,收入:《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第 167-168 頁。 ⑥ 《太平廣記》卷二七五《童僕》“上清”,第 2168 頁。 《新唐書》卷七七《后妃下》,第 3499 頁。 ⑧ 《舊唐書》卷五一《后妃上》,第 2175 頁。 ⑨ 宣城公主即高安長公主,據其《神道碑》知宣城公主生於貞觀二十三年(649),至太子弘在上 元二年(675)被殺時,才二十七歲。唯《新唐書》謂公主“幾四十不嫁”,《大唐新語》則曰: “垂三十年不嫁。”說法似有出入。又《神道碑》云:宮主下嫁潁州刺史太原王勗,“天授中, 聖后從權革命,駙馬非罪嬰酷,公主復歸於後庭”,則宣城公主在太子弘被殺之前應已出降,只 不知所嫁之當上衛士是否即王勗,或公主曾再嫁?天授元年(690)則天革命,公主歸於後庭, 再被幽禁,時年四十二歲。宣城公主的事蹟見:《舊唐書》卷八六《高宗諸子》,第 2829 頁;《新 唐書》卷七六《后妃上》,第 3477 頁;又,卷八一《高宗諸子》,第 3589 頁;劉肅撰,許德楠、 李鼎霞點校,《大唐新語》卷十二《酷忍》,北京:中華書局,1984 年,第 184 頁;《全唐文》卷 二五七蘇頲《高安長公主神道碑》,第 2607-2608 頁 ⑩ 《唐代墓誌彙編》開元O五六,第 1192-119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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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孝本坐李訓事誅,二女配沒右軍,文宗取之入宮,右拾遺魏謩諫曰:“宗姓不異, 寵幸何名?”文宗即日便出之。① 蓋皇室宗親可以幽禁,卻不宜與一般宮女混同, 既不便當聲妓驅使,也要防嫌徵取,以正人倫之風。 皇室姻親則不然,她們因罪沒入宮掖後,不能保證不被役使。自越王貞與瑯 琊王冲舉兵討亂之後,武則天大殺宗室,義陽王李琮因永昌之難而下河南獄,“妃 錄司農寺”,其後或許配入掖庭,故“薨於掖宮。”② 興盛寺主尼法澄,原本託 事蔣王,求為離俗,於上元二年(675)出家。豈料如意之歲又因牽連,“坐入 宮掖”。③ 這些王妃沒入宮掖,是否幽而不役,則很難說,依唐朝法度,“凡反 逆相坐,没其家為官奴婢。…婦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餘無能咸隸司農。”④ 二 妃或在司農寺,或入於掖庭,大概都遭役使,如其在宮掖被役使,當降為宮女。 宮中還有一類人很特殊,就是乳母。漢魏六朝乳母的來源雖以犯罪沒入的官 婢為多,但亦有取於良家宜子者。⑤ 唐太宗曾謂侍臣曰:“然即日宮內,甚多配 役之口,使其誕乳諸王,是非所宜。”⑥ 似乎唐太宗不認為乳母當用罪沒之人, 或宮中配役之口。然唐宮中之乳母,主要仍選於罪沒者,如高宗乳母盧氏,本滑 州總管杜才幹妻,才幹以謀逆誅,故盧沒入宮中。⑦ 又,杜秋(仲陽)為李錡婢, 李錡敗,配入掖庭,穆宗以為漳王傅姆,文宗太和九年(835)王得罪,仲陽放 歸,李德裕“奉詔安排宮人杜仲陽於道觀。”⑧ 則漳王乳母也是因罪沒入,她的 身分正是宮人,而王得罪後她放歸故鄉,供養於道觀。或許乳母的慈育之恩,不 是一般白頭宮女可比,故得到較禮遇的歸宿。代宗太子母沈氏,史思明陷洛陽而 失所在,代宗訪求之,壽州崇善寺尼詐稱太子母,乃故少陽院乳母也。⑨ 太子居 少陽院,少陽院乳母可能即德宗乳母,該壽州寺尼不知是因亂逃出或被放歸,總 之是脫離宮禁了。 因罪沒入不只是緣坐,婦人本身犯姦也是原因之一。早在貞觀年間褚遂良已 有五品以上妻犯姦沒官的議論,⑩ 但只言沒為官婢,未必就入掖庭。而且貞觀、 永徽期並未執行婦女犯姦入宮之法,大概到周天授的二十年間,才有兩京婦女犯 ① 《資治通鑑》卷二四三,第 7925-7926 頁;《舊唐書》卷一七六《魏謩傳》,第 4567-4568 頁;《新 唐書》卷九七《魏謩傳》,第 6623 頁。 ② 《全唐文》卷二三O張說《贈陳州刺史義陽王神道碑》,第 2324-2325 頁。 ③ 《唐代墓誌彙編》開元三OO,第 1362 頁。 ④ 《唐六典》卷六《尚書刑部》“都官郎中員外郎”,第 193 頁。 ⑤ 李貞德,《漢魏六朝的乳母》,《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 70 本第 2 分(1999),第 446-448 頁。 ⑥ 王方慶撰,《魏鄭公諫錄》卷四《對漢代常以八月選子女》,叢書集成新編本,臺北:新文豐公 司,1985 年,第 77 頁。 ⑦ 劉餗撰,程毅中點校,《隋唐嘉話》卷中,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32 頁。 ⑧ 《太平廣記》謂李錡婢名杜秋,是漳王傅姆。《舊唐書》、《新唐書》則稱其為杜仲陽,是漳王 養母。《資治通鑑》亦名之為杜仲陽,是漳王傅母。諸書所指當為同一事。見:《太平廣記》卷二 七五《童僕》“李錡婢”,第 2170 頁;《舊唐書》卷一七四《李德裕傳》,第 4520 頁;《新唐書》 卷一八O《李德裕傳》,第 5334 頁;《資治通鑑》卷一四五,第 7902 頁。 ⑨ 《資治通鑑》卷二二三,第 7176 頁。 ⑩ 《全唐文》卷一四九褚遂良《諫五品以上妻犯姦沒官表》、《再諫五品以上妻犯姦沒官表》,第 1506-1507 頁。二表應上於貞觀十八年或之後,見:翁育瑄,《唐代的姦罪─以《唐律》為中心》, 收入:《唐代的姦罪與兩性關係》,臺北:稻鄉出版社,2002 年,第 4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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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姦沒入掖庭之事。① 有兩則故事正與武周時的婦女犯姦有關,一則是周郎中裴珪 妾趙氏,果以姦沒入掖庭;另一則是殿中侍御史王旭欲證一女婦與長安尉姦,女 婦不承,曰:“若配入宮,必申於主上。”② 在京婦女犯姦配入宮中,似非罕見, 乃民間女婦所熟知者,故有冤抑入宮申主上之語。 與婦人犯姦相關的,還有別宅婦人的處置。別宅婦是男人在外私養的情婦, 因其未經婚姻形式,不具配偶身分,故為禮教所不容,法律所禁止,又受身分的 約束。③ 前引殿中侍御史王旭就負有“括宅中別宅女婦風聲色目”的責任,④ 將別 宅女婦與風聲妓人同等看待,可知其不僅地位卑下,且無任何名分可言。王旭檢 括時以姦論罪,而開元初張廷珪兩度上《論別宅婦女入宮表》亦提及婦女犯私入 宮事,⑤ 顯見別宅婦女入宮的罪名也是姦罪。別宅婦是唐代無法禁絕的社會現象, 而官吏也不時想將她沒入宮中,憲宗時“教坊使稱密詔閱良家子及別宅婦人內禁 中”,⑥ 就意圖假借為丹王等取侍者,將有姦私之情的別宅婦人夾帶入宮。縱然 其後憲宗因京師譁擾,悉歸所取,但可想見別宅婦因姦罪沒入的危機,是隨時都 存在的。 5.前朝宮女 隋唐易代之際,前朝宮女如何處置是個大問題。高祖《罷放櫟陽離宮女教》 曰:“大業已來,巡幸過度,…每起離宮,…良家子女,充牣其間,怨曠感於幽 明,糜費極於民產。…馳道所有宮室,悉宜罷之,其宮人等,並放還親屬。”⑦ 似 乎高祖大量放出離宮、行宮之宮女。然兩京宮女,高祖並無意放出,甚至還整批 收用。其初平洛陽時,曾遣貴妃等馳往東都選閱宮人,⑧ 大概唐之洛陽宮人便承 隋而來,貴妃等只於其中挑選合意者。隋煬帝的求採宮人無已,唐高祖縱無大肆 搜求之舉,所接收之宮女也為數極可觀,故太宗初即,於武德九年(626)八月 十八日詔:“末代奢淫,搜算無度,朕顧省宮掖,其數實多,憫茲深閉,久離親 族,一時減省,各從娶聘。”自是中宮前後所出計三千餘人。⑨ 然此杯水車薪之 舉,猶不能解婦人幽閉之歎,貞觀二年(628)李百藥上封事曰:“往年雖出宮 人,未必盡善,竊聞大安宮及掖庭內,無用宮人,動有數萬。”⑩ 這數萬宮人, 當是整批承自隋宮。太宗為了省費息人,並各遂其性,又再次放出之。這次雖未 ① 婦人犯姦,自貞觀至開元年間法律的演變,可參考:翁育瑄,《唐代的姦罪─以《唐律》為中 心》,第 49-51 頁。 ②張鷟撰,趙守儼點校,《朝野僉載》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1 頁;又,卷二,第 34 頁。 ③ 關於別宅婦的討論,見:羅彤華,《唐代社會的無夫姦現象》,《新史學》20:3(2009),第 65-74、 83-93 頁;黃正建,《唐代“別宅婦”現象小考》,收入:鄧小南編,《唐宋女性與社會》,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 年,第 252-260 頁。 ④ 《朝野僉載》卷二,第 34 頁。 ⑤ 《全唐文》卷二六九張廷珪《論別宅婦女入宮表》、《論別宅婦女入宮第二表》,第 2736-2737 頁。二表上於開元二、三年間,見:黃正建,《唐代“別宅婦”現象小考》,第 255 頁。 ⑥ 《新唐書》卷一五二《李絳傳》,第 4842 頁。 ⑦ 《全唐文》卷一高祖《罷放櫟陽離宮女教》,第 17-18 頁。 ⑧ 《舊唐書》卷六四《隱太子建成傳》,第 2415 頁。 ⑨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5-36 頁。 ⑩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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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言放出宮女若干,但從主事者是尚書左丞戴胄,給事中杜正倫等朝中重臣推測, 其規模可能是有唐以來最大的一次。 有唐以隋朝宮女為基盤,充實宮掖。往後再以其他各種方式擴充之。總之, 唐宮女的出陳易新,前朝宮女終有一席之地。該種情勢同樣也見於唐亡之後的梁, 梁太祖開平元年(907)九月《放宮人敕》:“西宮所有前朝宮人,宜放出宮,任 從所適。”① 便也是梁承接了唐朝宮人,復因其所需而調整之。蓋前朝、後朝, 如是都城相同,宮室可用,宮女未逃散,則因其形勢,乘其利便,順用前朝宮女, 也是情理中的事。 6.普選召入 唐代宮女人數眾多,能否靠前五種原因就保持穩定、足夠,還有疑慮。採選 妃嬪並不常有,分配待進者任宮女事,也只填補少數缺額,無濟於整體需求。潛 搜密求既非常態,又怕讓人知曉,所得人數必不會太多。前朝宮女僅用於改朝換 代之際,往後則實無助益。較可提供大量宮女來源的,可能是各處進獻與因罪没 入。諸道進獻似以女樂為主,但宮中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因罪配没可選擇有技能 者入掖庭,但重犯案件與緣坐數量過多,應非國家之福。這五種供給方式如果不 能滿足宮女的新陳代謝,就勢必要另開管道,尋求解決之道,而宮中向外普遍徵 選,最是填補不足人力的重要方式。 《教坊記》載宮中女樂有部分就是自外選入的:“平人女以容色選入內者, 教習琵琶、五弦、箜篌、箏等者,謂之“搊彈家”。”② 白居易《琵琶行》中的 琵琶女,“十三學得琵琶成,名屬教坊第一部”,③ 大概就是宮廷向民間徵選來 的。《樂府雜錄》載明皇朝的許和子,“本吉州永新縣樂家女也,開元末選入宮, 即以“永新”名之,籍于宜春院。”④ 也是選進宮的。段成式《漢宮詞》:“二八 能歌得進名,人言選入便光榮,豈知妃后多嬌妒,不許君前唱一聲。”⑤ 徵選宮 中歌舞人的單位,可能主要是教坊或梨園,開成年間魏謩諫文宗不該近聲色曰: “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⑥ 所選的就正是歌舞人。甚至非採選單位, 也會私下採召,如玄宗為太子時,數遣使采女樂,宮僚賈曾諫曰:“願下令屏倡 優女子,諸使者採召一切罷止。”⑦ 這些徵選來的民間女子,似乎滿心期待得在 君王、太子身側,因為在她們心中,這不啻是一條尋求美好生活的終南捷徑。 除了歌舞人之外,因其他目的徵選宮女應該也是有的,《魏鄭公諫錄》太宗 謂侍臣曰:“然即日宮內,甚多配役之口,使其誕乳諸王,是非所宜。據此論選 補宮列,理宜依禮。⑧ 太宗想要向民間徵選知禮的乳母為宮人,乳育諸王。無論 太宗的這個想法是否實現,宮中公開向民間選補所需人員,看來是有跡可尋的。 ① 王溥撰,《五代會要》卷一《出宮人》,臺北:九思出版社,1978 年,第 17 頁。 ② 崔令欽撰,羅濟平校點,《教坊記》,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 年,第 1 頁。 《白居易集》卷十二《感傷四.琵琶引》,第 242 頁。 ④ 段安節撰,羅濟平校點,《樂府雜錄》,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 年,第 5 頁。 ⑤ 《全唐詩》卷五八四,第 6771 頁。 ⑥ 《資治通鑑》卷二四五,第 7925 頁。 ⑦ 《新唐書》卷一一九《賈曾傳》,第 4297-4298 頁。 ⑧ 《魏鄭公諫錄》卷四《對漢代常以八月選子女》,第 7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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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睿宗即位前,為示仁德,將宮女放歸:“宮人比來取百姓子女入宮者,放還其 家。”① 且不論這些百姓子女因何徵選入宮,她們以宮女身分放出似無可疑。《內 侍省內給事常无逸神道碑銘》:“先天中,大求少年以備內職。公年始十一,首 膺是選。”② 玄宗初年即大量徵選少年入宮,以為宦者。這樣說來,只要宮中人 手不足,是宮女也罷,是宦官也好,所需者或具專業性,或無特別技能,宮裡都 可能開出條件,向外徵選。不過該種多功能的普選宮女,應與採選妃嬪分開辦理, 在重視身分的唐代社會,二者選取的目的既不同,徵選的條件與資格也必然有異, 而選後的安排自然會有天壤之別,除非是那些未御見、待進止者,才例外地可能 被視如宮女。 與普遍性的徵選相對地,是皇帝聽聞特殊人才而召入。史料中偶然可見皇帝 召入之例,如武則天早年因貌美蒙太宗召見為才人,③ 裴光庭母庫狄氏才德出眾 為則天召入宮任御正,④ 宋氏姊妹能辭章為德宗召入禁中供奉。⑤ 能為皇帝召入, 總有異於常人之處,只是在妃嬪、宮官之外,屬於宮女階層者甚少,有之,也是 以歌藝才能而引動聖心的,如大歷中,張紅紅本與父歌於衢路丐食,後以喉音嘹 亮,善於歌曲,為皇帝召入宜春院。宜春院之妓女,《教坊記》名為“內人”,⑥ 是娛樂型技藝宮女中之佼佼者。張紅紅後得代宗寵異,封為才人,⑦ 成為妃嬪。 一般宮女難有如張紅紅那樣的經歷,而皇帝召入畢竟是其人有罕見才能。 宮女的選取,在地域上似乎也別有特色。待進止者本與採選妃嬪同樣條件, 良家子的身分,除了“百官子女”、“九品官息女”、 “衣冠子女”,⑧ 這些京 外官或士族子女外,還包含其他地域的民間女子,杜甫詩云:“燕趙休矜出佳麗, 宮闈不擬選才人。”⑨ 和凝詩曰:“越溪姝麗入深宮,儉素皆持馬后風。”⑩ 宮中 採選的範圍,北及燕趙,南至南越,唐朝全境似皆包括在內。初唐宮人墓誌亦可 證在京兆、太原之外,還有遠自河北洺州或揚州一帶來的。妃嬪的採擇範圍雖廣, 但應該只是需要時才選取,並非歲時常貢,宮人墓誌的“預秋算於良家”、“納 良家於八月”,可能只發生在採選之年。因為只要是採選,都會引起朝臣或民間 的騷動不安,⑪ 開元二年(714)玄宗選備掖庭時,還被迫以出宮人止謗。① 可見 ① 《舊唐書》卷七《睿宗紀》,第 154 頁。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 年,第 13 頁。 《資治通鑑》卷一九五,第 6133 頁。 張說撰,熊飛校注,《張說集校注》卷十四〈贈太尉裴公神道碑〉,北京:中華書局,2013 年, 第 724 頁。 ⑤ 《舊唐書》卷五二《后妃下‧女學士尚宮宋氏》,第 2198-2199 頁。 《教坊記》,第 1 頁。 《樂府雜錄》,第 6-7 頁。 《全唐文》卷三五玄宗《選皇太子諸王妃敕》,第 384 頁;《新唐書》卷八二《十一宗諸子》, 第 3607 頁;《唐語林校證》卷四《企羨》,第 368 頁;《全唐文》卷七四文宗《選皇太子妃敕》, 第 778 頁。 ⑨ 杜甫著,仇兆鰲注,《杜少陵集詳注》(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1999),卷 18《承聞河北諸道 節度入朝歡喜口號絕句》,第967 頁。 ⑩ 《全唐詩》卷七三五和凝《宮詞》,第 8397 頁。 ⑪ 如《唐語林校證》卷一〈德行〉玄宗詔高力士選女子五人賜太子,力士復奏曰:“臣宣旨京兆 尹閱女子,人間囂然,而朝廷好言事者得以為口實。”可見採選會引動社會的不安。又同書,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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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採選應該不是經常性的舉措。而採選入宮待進止者,若其無特殊背景,又來自遙 遠地域,想見她們是如何地被漠視了。 在諸多入宮途徑裏,收取前朝宮女、潛搜密求、或普遍徵選民間女子,原本 應以兩京為主要取用範圍,可是從唐莊宗宦官以欺瞞手法,遠至太原、幽、鎮等 處挑選三千人來,② 則宮女的選用在兩京核心區之外,可能還會隨宮中需要,或 挑選者的任意作為,擴張、延伸到相當廣的範圍。至於由官吏進獻者,或因罪沒 入者,本來就如輻湊般地自多方,甚至域外,匯集京師。唐時宦官多由諸道歲進 而來,閩、嶺尤多,③ 其時南口之人身買賣甚為猖獗,④ 閹兒既能入宮為宦,女婢 就不能入為宮女?唐朝的宮女來自四方,就像複雜拼圖的縮影,聚焦在後宮。張 籍《宿山祠》:“秋草宮人斜裏墓,宮人誰送葬來時。千千萬萬皆如此,家在邊 城亦不知。”⑤ 宮女的來來去去,誰人在意,就算是死了,也不會想到通知遙遠 邊城的家人,宮女命如草芥,這正是她們的宿命。 宮女入宮的方式不一,來源多端,因此在身分上也很難有定準。因罪沒入者 是宮婢,其身分無疑是賤人。參與採選者是良家子,就算採選待進止者淪為宮女, 其身分還是良人。至於潛搜、進獻、選補者,唯以才貌藝能是務,身分不會是擇 取的障礙。唐朝是個重視身分的社會,民間的良賤分得極為清楚,但是後廷似不 刻意區別宮女的良賤,只把她們當成呼來喝去的役使者。唯其是供差遣的,故即 使原為良人,也被視若賤婢,所謂“宮人,皇后賤隸。”⑥ 其斯之謂歟!

三、宮女的類型與工作性質

唐朝宮女,多至四萬,少者不減萬人。⑦ 數量如此龐大,總因宮中事務煩雜, 宮女有其實用性,才會想到多方徵集。本文想借著宮女的工作,了解她們如何服 侍宮中主人,如何讓後宮井然有序的運作。 1.勞作型雜役宮女 清理宮廷是宮女的基本工作,如貞觀三年(628)簡出宮人之一因是:“灑 埽之餘,更何所用。”高宗《放宮人詔》也說她們“常供灑埽之役”。宣宗於“宮 中廁役之賤及備灑埽者”,一見輒記其姓字。⑧ 宮人被役使的範圍不只在後庭的 宮殿林苑,還包括諸園陵或離宮別院。薛調《無雙傳》有:“中使押領內家三十 四《企羨》亦提及文宗為莊恪太子選妃,“朝臣家女子悉令進名,中外為之不安。”也顯示朝臣 對採選有排斥心理。 ①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6 頁。 ② 《資治通鑑》卷二七三,第 8932 頁。 ③ 《新唐書》卷二O七《宦者上》,第 5870 頁。 ④ 李淑媛,《唐代人身買賣之「南口」現象試析-以「壓良為賤」律令為中心》,收入:高明士編, 《唐律與國家秩序》,臺北:元照出版公司,2013 年,第 107-143 頁。 ⑤ 《全唐詩》卷三八六,第 4350 頁。 ⑥ 《大唐新語》卷一《規諫》,第 13-14 頁。 ⑦ 《舊唐書》卷一八四《宦官傳》:“開元、天寶中,…大率宮女四萬人。”《資治通鑑》卷二 七三後唐莊宗同光三年條,宦者曰:“臣昔事咸通、乾符天子,當是時,六宮貴賤不減萬人。” ⑧ 《唐會要》卷三《出宮人》,第 36 頁;《全唐文》卷十二高宗《放宮人詔》,第 145 頁;《唐語 林校證》卷三《夙慧》,第 3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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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往園陵,以備灑埽。”① 雖然是小說,當亦反映宮人掃除園陵的實情。安史之 亂,德宗母失於東都,帝命使臣求訪天下,劉長卿遂有“長樂宮人掃落花,君王 正候五雲車”的詩句,② 說明行宮別院也由宮人清掃。沈佺期扈從武則天出西獄 作:“子先呼其巔,宮女世不老。下有府君廟,歷載傳灑掃。”③ 則山中宮廟應 該也由宮女負責整理。看來宮女的灑掃範圍,遠及於兩京之外的行宮別院,由此 或可理解唐代宮女的數量為何如此龐大了。在宮廷禁苑之外,也不乏曾為宮人者 在做雜役,如白居易過華陽公主故宅,題華陽觀曰:“落花何處堪惆悵,頭白宮 人掃影堂。”④ 觀中聚集著退宮宮女或隨侍出家的宮女。此觀雖與皇室有關,但 難說隸屬於宮廷範圍內。然詩中既言“頭白宮人掃影堂”,時人似仍把她們視為 廣義的雜役宮女。 宮中階級森嚴,禮數繁瑣,衣服用物極為講究,而相關的裁製、縫繡、清洗、 曝曬、整理等工作,大致在宮官的指令下,悉由宮女擔任。沈佺期《七夕曝衣篇》: “宮中擾擾曝衣樓,天上娥娥紅粉席。曝衣何許曛半黃,宮中綵女提玉箱。”后 妃等衣物似乎交由宮女清洗、曝曬,曝衣樓上衣襟帷袖張起,嫣然紅粉一片,相 當可觀。崔國輔《秦女卷衣》:“雖入秦帝宮,不上秦帝床。夜夜玉窗裏,與他 卷衣裳。”⑤ 所折疊的衣物應不只是龍袍御衣,否則何至於夜夜勤苦!顏真卿有 一篇奏疏提及:“其親陵一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⑥ 宮女整理園陵,連理被 枕這樣細瑣的事都依規制進行,可以想見這些雜役宮女,其勞作幾乎無所不包了。 宮中衣物等級有別,花色樣式各自不同,宮中可能培養一批縫作好手,專門 從事相關衣物的裁製,所以外間如有新樣式,很快便能吸收上手,仿效為之。玄 宗柳婕妤妹,鏤板為雜花,象之為夾結,獻王皇后一匹,上見而賞之,因敕宮中 依樣製之。⑦ 大概就由巧手宮女縫繡而成。婆羅門僧進上陀羅尼神咒經與千臂菩 薩像,神皇令宮女繡成。⑧ 也仰賴宮女的刺繡工藝。再如永貞元年(805)南海貢 奇女盧眉娘,能於一尺絹上繡《法華經》七卷,並善作飛仙蓋,以絲一縷分為三 縷。上歎其工,因令止於宮中。⑨ 順宗讓盧眉娘留下,當不僅是供養而已,更可 能的是讓她教習宮女。宮女除了縫製宮中衣物,就連皇帝賞賜邊軍的衣袍,也出 自其手,如開元中賜邊軍衣,兵士於袍中得詩,⑩ 明皇以詩遍示六宮,得作袍中 詩宮人,並以之妻得詩者。賞賜邊軍的衣物正由宮女裁製,方能成此袍中奇緣。 唐朝苑內園池等處之種蒔禽魚六畜之事,大率由司農寺供給,課率官戶奴婢 ① 《太平廣記》卷四八六《雜傳記》“無雙傳”,第 4003 頁。 ② 《全唐詩》卷一五O,第 1558 頁。 ③ 《沈佺期詩集校注 》卷一《 五古.辛丑歲十月上幸長安時扈從出西獄作》,鄭州: 中州古籍出 版社,1991 年,第 6 頁。 ④ 《白居易集》卷十三《律詩一.春題華陽觀》,第 251 頁。 ⑤ 《全唐詩》卷九五,第 1027 頁;卷一一九,第 1204 頁。 ⑥ 《唐文拾遺》卷十九顏真卿《元陵每日供羊奏》,收入:《全唐文》,第 10578-10579 頁。 ⑦ 《唐語林校證》卷四《賢媛》,第 405 頁。 ⑧ 《全唐文》卷九一三波崙《陀羅尼神咒經序》,第 9512 頁。 ⑨ 《杜陽雜編》卷中,第 1381-1382 頁。 ⑩ 《全唐詩》卷七九七,第 896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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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為之。① 而宮內較輕巧的事,則由掖庭局或尚寢局的司苑掌之,令宮女為之。宮 中食口浩繁,食材講究,宮女之勞作只能當作補充性而已,但已顯示宮女的役務 甚多,所分配的工作範圍很廣。總理宮中廚食,掌烹調之任的是尚食局,司膳“掌 烹煎及膳羞、米麵、薪炭”,司醞“掌酒醴酏飲”。② 在宮官指導下,宮廷飲食 應該就由為數可觀的宮女在實作著。她們戰戰兢兢地供奉著帝王后妃與諸王公主 們,稍有差池便會受到責罰,其辛苦與心境是不難想像的。③ 雜役宮女的勞作複雜多變,但她們應各自配屬於各工作部門,執行份內的工 作。只是在固定勞作之外,宮女們可能還要承擔一些臨時派下的差遣,王建《溫 泉宮行》:“十月一日天子來,青繩御路無塵埃。…夜開金殿看星河,宮女知更 月明裏。”④ 温泉宮的宮女們似隨著天子駕幸,增加了掃除或知更之役。文德皇 后即元宮後,於雙棧道上起舍,令宮人供養。德宗追葬沈太后,亦令宮人朝夕上 食,告元陵與宗廟。⑤ 看來陵寢供養也是宮女的責任。 雜役宮人負責各處宮殿、園苑、陵墓的種種勞作,除了縫繡巧手與優異廚娘 外,多半不需特別技能,只是日復一日作重覆的、派令的工作。其勞作就算不甚 辛苦,但生活沒有目標,沒有指望,也鮮有被人發掘、注目的時候,唐宮中不知 多少勞作型雜役宮人,就此被埋沒在芸芸人海中。 2.娛樂型技藝宮女 宮廷雖大,卻仍只是一個狹小的生活圈,皇帝處理公務之餘,自然需要一些 娛樂以為調劑,再加上宴會、節慶都需要有人助興,於是歌舞音樂表演與百戲雜 技之類,就成為宮廷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而挑選、訓練與畜養娛樂型技藝宮女, 便也是宮中的要務。 高祖武德年間置內教坊於禁中,以按習雅樂,以中官充使。武后如意元年改 為雲韶府,神龍復為教坊。⑥ 按舊制,雅俗之樂皆隸太常,雅樂由太常樂工擔任, 在國家慶典或郊祀廟祭時用;⑦ 俗樂則在宮禁中專為帝王皇室服務,似以女性為 主,玄宗時詔:“太常禮司,不宜典俳優雜技。”乃置教坊,分為左右而隸焉。⑧ ①《新唐書》卷四八《百官三‧司農寺》,第 1259-1262 頁。 ② 《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宮官》,第 1228 頁。 ③ 章懷太子墓甬道東西壁有一些侍女圖,似為掌園苑樹藝或掌食之宮女,可以對照與參考。見: 周天游編,《章懷太子墓壁畫》,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年,第51、53、57 頁。 ④ 《全唐詩》卷二九八,第 3375 頁。 ⑤ 《唐會要》卷二十《陵議》,第 395 頁;《全唐文》卷九六四闕名《定追葬沈太后儀注奏》,第 10014 頁。 ⑥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二‧中書省》內教坊條,第 1854 頁;《新唐書》卷四八《百官三‧太 常寺》太樂署條,第 1244 頁。 ⑦ 唐代音樂自雅樂、俗樂、胡樂之鼎立,到胡、俗兩樂之融合,雅、俗樂之對立,音樂文化變化 多端,包含儀式性與藝術性、娛樂性在內,在樂制上也多有消長。目前最全面的、最深入的研究, 當屬岸邊成雄的大作,見:岸邊成雄著,梁在平、黃志炯譯,《唐代音樂史的研究》,臺北:中華 書局,1973 年。有關太常樂工、樂戶、音聲人之身分、義務、隸屬情形,見:岸邊成雄,《唐代 音樂史的研究》,第 103-195 頁;盧開萬,《隋唐五代的樂工樂戶》,《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12 (1993),第 54-60 頁;歐燕,《唐五代音聲人辨析》,收入: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11 輯,西 安:三秦出版社,2009 年,第 357-363 頁。 ⑧ 《教坊記》序,第 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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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此時教坊之性質,已完全不同於唐初習雅樂之教坊,而以俳優雜技為主,《新唐 書‧禮樂志》謂玄宗“置內教坊於蓬萊宮側,居新聲、散樂、倡優之伎。”① 玄 宗除了置內教坊,又於延政坊(長樂坊)、光宅坊“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樂”,② 則內、外教坊均是做俗樂歌舞表演的,其所教習之人,有男性樂工,③ 也有女性 技藝人。玄宗又酷愛法曲,教太常樂工弟子三百人為絲竹之戲,號“皇帝梨園弟 子”,另選宮女數百,亦為梨園弟子,居宜春北院。④ 唐代為宮廷服務的歌舞雜 技組織龐雜,而終以教坊與梨園為核心,這些技藝宮女正是宮廷娛樂的主要來 源。⑤ 技藝宮女原本是備帝王耳目之娛的,她們有歌舞音樂或雜藝技能,唐人亦稱 為伎女或妓女。⑥ 如前述玄宗選宮女為梨園弟子,居宜春北院,《通鑑》則曰:“選 伎女,置宜春院。”而《教坊記》逕曰:“妓女入宜春院。”⑦ 或許因這些伎藝 人多為女性,史料中遂不乏用妓女、歌舞妓、宮妓表示之。如先天元宵夜,“宮 女千數”,衣羅綺,飾珠翠,“裝束一妓女皆至三百貫”,⑧ 似乎將技藝宮女直 接名之為“妓女”。文宗開成二年(837)三月甲子朔“內出音聲女妓四十八人, 令歸家”,⑨ 這些女妓應該就是長於樂曲的音聲人。德宗貞元十四年(798)二月 戊午宴文武百僚,“宮中歌舞妓十數人列於庭。”⑩ 此處的歌舞妓實際也就是宮 妓,王勃《銅雀妓》:“妾本深宫妓,層城閉九重。君王歡愛盡,歌舞為誰容。”⑪ 宮妓的主要職責不就是為君王表演歌舞?總之,後宮的技藝宮女,無論名稱若何, 都以娛樂君王,帶來歡笑,為其存在價值。 需進而推敲的是,宮中的伎女或妓女,與職業娼妓間是否有關連。王建《宮 詞》:“青樓小婦砑裙長,總被抄名入教坊。”⑫ 民間的青樓女妓,獻藝之外,能 ① 《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第 475 頁。新聲指流行於當時之胡俗音樂,散樂是來自西域的 雜技幻術,或指百戲與戲劇兩部分,倡優是歌舞戲弄之類。見:鄭志敏,《細說唐妓》,臺北:文 津出版社,1997 年,第 49 頁;任中敏,《教坊記箋訂》,南京:鳳凰出版社,2013 年,第 62-63 頁;岸邊成雄,《唐代音樂史的研究》,第 13-14 頁。 ② 《資治通鑑》卷二一一,第 6694 頁。左、右教坊位置見:《教坊記》,第 1 頁。 ③ 德宗初登勤政樓,望見衣綠乘驢戴帽者,命搜羅之,果得,曰:“某天寶舊樂工也。”於是盡 敕收此輩,卻係教坊。見:《唐語林校證》卷四《傷逝》,第 388 頁。 ④ 《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第 476 頁;《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第 1051 頁。 ⑤ 宮中技藝宮女之表演,在墓室壁畫中亦可見,如:羅世平、李力主編,《中國墓室壁畫全集─隋 唐五代》,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11 年,韋妃墓後甬道西壁的《伎樂圖》,第 39 頁;《章 懷太子墓壁畫》前室西壁北鋪《胡舞圖》,後甬道東壁《侍女圖》,第67、71 頁;周天游編,《懿 德太子墓壁畫》,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年,後室東壁南鋪《宮女圖》持樂器之宮女,第 53 頁。 ⑥ 唐代妓女、伎女的意義,學者已有考辨,可參考:任中敏,《教坊記箋訂》,第 41-44 頁;廖美 雲,《唐伎研究》,第 5 頁;宋德熹,《美麗與哀愁─唐代妓女的生活與文化》,收入:《唐史識小: 社會與文化的探索》,臺北:稻鄉出版社,2009 年,第 167-170 頁。 ⑦ 《資治通鑑》卷二一一,第 6694 頁;《教坊記》,第 1 頁。 ⑧《朝野僉載》卷三,第 69 頁。 ⑨ 《舊唐書》卷十七《文宗紀》,第 568 頁。 ⑩ 《舊唐書》卷十三《德宗紀》,第 387 頁。 ⑪ 王勃等撰,諶東飈校點,《初唐四傑集》卷三《銅雀妓》,長沙:岳麓書社,2001 年,第 21 頁。 ⑫ 《全唐詩》卷三O二,第 34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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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否堅持不獻身,誰也不敢保證,她們既抄名送入教坊,教坊內的份子必然複雜, 元稹《連昌宮詞》:“力士傳呼覓念奴,念奴潛伴諸郎宿。”① 詩中與他人宿的念 奴,正是善歌唱,在宮外隨時傳召之“宮妓”,為“帝之鍾愛者”。② 蓋宮妓以 其技藝取悅君王,身分如何無關緊要,畢竟這不是採選后妃,不限定必須是良家 女,《教坊記》甚至謂雲韶宮人為“賤隸”。③ 小說中呼延冀之妻自言:“妾本歌 妓女也,幼入宮禁,以清歌妙舞為稱,故無婦德婦容。及宮中有命,掖庭選人, 妾得放歸焉。…自君之官,流淚莫遏,思量薄情,妾又奚守貞潔哉?”④ 宮妓的 出身與品德要求都不高,也難免選自民間女妓,故比起其他類型的宮女,恐怕更 不能期望其潔身自好吧! 唐代的散樂也非常興盛,是樂舞之外的表演,《唐會要》以為是“俳優歌舞 雜奏,總謂之百戲”,⑤ 此外還包括西域幻伎,或科白戲、歌舞戲等。⑥ 《明皇雜 錄》記教坊有王大娘者,善戴百尺竿。《教坊記》亦有善筋斗之裴大娘,竿木家 范漢女大娘子。蘇五奴妻張四娘能弄《踏謠娘》,似為歌辭代言,搬演故事的戲 劇。《樂府雜錄》述及明皇賜酺,與百姓共觀“魚龍百戲”的情景。⑦ 肅宗宴於宮 中,女優弄假戲,藩將阿布思之妻配掖庭,善為優,令為參軍椿。⑧ 唐代宮禁中 有不少長於特殊技藝的女性,但像教坊裏的裴大娘、張四娘都已婚,坊中諸女也 不乏為兒郎所聘,⑨ 這些技藝宮女之夫不應住於宮中,她們可能在宮外自組家庭, 而宮女們在訓練與表演時才回到宮中,前述為玄宗鍾愛的宮妓念奴不就常宿宮外? 這些技藝宮女為枯燥乏味的宮廷生活帶來趣味與驚喜,也為唐代的雜技與表演藝 術寫下多彩多姿的一頁。 為了娛樂君王,為了宴饗時妝點門面,教坊與梨園隨時要挑選技藝最精湛的 女妓上場表演,也要候補與培訓大量人員,以供不時之需與出陳易新,更要時刻 準備不同的歌目、舞目、曲目與劇目,讓人耳目一新,由此可以想見宮妓的數量 與規模必然可觀,《樂府雜錄》:“古樂工都計五千餘人,內一千五百人俗樂,係 梨園新院于此,旋抽入教坊。”⑩ 《新唐書》太常寺條註:“散樂三百八十二人, ① 《元稹集》卷二四《樂府.連昌宮詞》,第 270 頁。 ② 王仁裕撰,曾貽芬點校,《開元天寶遺事》,卷上“眼色媚人”,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第 21-22 頁。 ③ 《教坊記》,第 1 頁。 ④ 《太平廣記》卷三四四《鬼部》“呼延冀”,第 2726 頁。 ⑤ 《唐會要》卷三三《散樂》,第 61-62 頁。另見:杜佑,《通典》卷一四六《樂六‧散樂》,北 京:中華書局,1988 年,第 3727-3730 頁。 ⑥ 任中敏,《教坊記箋訂》,第 62-65,69-71 頁;又,《唐戲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 132-180 頁。 ⑦鄭處誨撰,田廷柱點校,《明皇雜錄》卷上,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第 13 頁。《教坊記》 第 2-3 頁。《踏謠娘》是歌舞、說白、表演具備的技藝。見:《唐戲弄》,第 496-528 頁;《教坊記 箋訂》,第 18 頁。《樂府雜錄》,第 6 頁。 ⑧ 《唐語林校證》卷四《賢媛》,第 407-408 頁。參軍戲以科白為重,參軍椿有諷刺作用。見:《唐 戲弄》,第 323-340,394-399 頁。 ⑨ 《教坊記》,第 2-3 頁。 ⑩ 《樂府雜錄》,第 2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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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仗內散樂一千人,音聲人一萬二十七人。”① 當然其中只有部分是女妓,而且數 量可能因時而異,沒有定準。正因女妓人數眾多,技藝水準也分高下,故宮妓組 織與待遇遂有等級之別,而宜春內人之色藝猶為其中之最者。② 總之,娛樂型技 藝宮女在沉悶無趣的宮中,有著令人驚艷的表現。 3.服務型侍從宮女 宮廷中帝王后妃、諸王公主身旁都有侍從宮女,方便其隨意差遣,聽其使喚。 侍從宮女的來源,前文所述之各種入宮途徑都有可能性。至於其身分,即使非賤 民,也是被人賤視的。他們的特色是,不似勞作型雜役宮女配到各單位供驅使, 也不像娛樂型技藝宮女以歌舞邀寵,而是以侍從帝王妃主左右,近身服務為主, 故名之服務型侍從宮女。 侍從宮女的服事項目很廣,凡帝王妃主指派者,都是其該承擔的任務,而且 愈近皇帝身邊,侍從宮女的安排便愈細緻,如天后欲將書法數軸搨以賜藩邸,命 宮人出六十餘函曝於億歳殿。③ 此非宮女的常態性工作,當是因事指派。《明皇雜 錄》記唐玄宗欲用張嘉貞為相,而忘其名,夜令中人執燭於省中,召中書侍郎韋 抗。上即令草詔,令宮人持燭,抗援筆而成。④ 郭子儀二愛姬常競寵,尚父不能 禁,代宗乃賜金帛及簪鐶,命宮人載酒以和之。⑤ 這裡的宮人有可能是內官或宮 官,而隨行者中必有貼身或下屬的宮女。鳳翔法門寺有佛指骨,憲宗令中使杜英 奇押宮人三十人,持香花,赴臨皐驛迎之。⑥ 這些宮人是應帝王之命,臨時就近 自宮裏召集來的,似没必要大張旗鼓的自勞作單位調來。中人與宮人都貼身近侍 皇帝,中人適合應對於外,宮人則服侍於左右。徐寅《白衣入翰林賦》:“往往 而紅筵對酒,宦者傳觴;時時而後殿操麻,宮娥捧燭。”⑦ 宦者與宮娥同在宮禁, 但內外職司分明,後廷草詔多由宮女執燭。再如侍茶湯等事,也是皇帝隨時需要, 宮女應即時奉上的,元稹《自述》延英引對情景:“天子下簾親考試,宮人手裏 過茶湯。”⑧ 文宗嘗詔學士於內庭論經,較量文章,“宮人已下侍茶湯飲饌”。 宣宗召軒轅先生坐於御榻前,“命宮人傳湯茶”。⑨ 隨皇帝所在及所務而侍茶湯, 當為宮女的職責。事雖小而必要性高,此蓋為宮中之常務。⑩ 其他因事而設的雜務,隨時都會有,黃滔《御試》:“詞臣假寐題黃絹,宮 ① 《新唐書》卷四八《百官三‧太常寺》,第 1244 頁。 ② 《教坊記》之樂妓組織與待遇,可參考:鄭志敏,《細說唐妓》,第 56-60 頁。 ③ 《全唐文》卷二六八武平一《徐氏法書記》,第 2724 頁。 ④ 《明皇雜錄》卷上,第 12 頁。 ⑤ 趙璘撰,曹中孚校點,《因話錄》卷一《宮部》,收入:《唐五代筆記小說大觀》,第 836 頁。 ⑥ 《舊唐書》卷一六O《韓愈傳》,第 4198 頁。 ⑦ 《全唐文》卷八三O徐寅《白衣入翰林賦》,第 8753 頁。 ⑧ 《元稹集》外集卷七《續補一.自述》,第 692 頁。 ⑨ 《唐語林校證》卷二《文學》,第 148-149 頁;《太平廣記》卷四八《神仙》“軒轅先生”,第 300 頁。 ⑩ 侍從宮女在壁畫中所見甚多,如《中國墓室壁畫全集─隋唐五代》燕妃墓後室《十二連屏圖》 的侍奉宮女,第 45 頁;陝西歷史博物館編,《唐墓壁畫珍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 年,李 鳳墓道兩側的《侍女圖》,手持各種日常生活用具者都是宮女,第 39 頁;《懿德太子墓壁畫》前 室兩壁的《宮女圖》,持盤、瓶、燭臺、拂塵等物者也是宮女,第 51、5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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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女敲銅奏子虛。”① 就連與外朝相關,取用詞臣的御試,也動用後廷的宮女敲銅 鐘,定應試時間。宮女在御試中的角色,不正與前述延英親試時的過茶湯,相互 呼應?或許因皇帝與侍從宮女接觸頻繁,過從近密,故縱未列入妃嬪,也總有一 番異於常人的關懷之情,如宣宗宮人有疾,醫視之,既瘳,即袖金賜之,誡曰: “勿令敕使知,謂予私於侍者。”② 這個侍者,大概就是宣宗的侍從宮女。 漢魏六朝的皇室多用乳母哺育諸王公主,這在唐宮中也很普遍,而且每個皇 子可能有各自的乳母,甚至一個皇子還有多個乳母。如太宗“爰初載誕,慈乳之 宜”,後封劉氏為彭城夫人。③ 其兄弟巢王元吉生,太穆皇后惡其貌,不舉,侍 媼陳善意私乳之。④ 陳善意雖非公開指令的乳母,然兄弟二人分由不同乳母撫育。 承乾乳母遂安夫人,常為護其主而請求長孫皇后增加東宮器用,或要大臣勿屢致 面折。⑤ 承乾同母弟高宗,乳母為沒入宮中的盧氏。⑥ 兄弟二人亦各自有其乳母。 高宗的子女,中宗乳母于氏,睿宗乳母蔣氏、莫氏,太平公主乳母張氏,⑦ 也是 各有乳母,或不只一人。目前所知乳母數最多的是哀帝,有楊氏、王氏、第二王 氏等三人。⑧ 諸王公主養在宮中,乳母隨侍在側,唐時以宮人目之,《通鑑》考異 云:監察御史慕容珣奏彈慧範,“以其通宮人張氏,張即太平公主乳母也”。⑨ 乳 母不事雜役,亦非宮妓,當屬侍從宮人。 從工作性質上看,宮女可分為勞作型雜役宮女、娛樂型技藝宮女,與服務型 侍從宮女三大類,從她們與皇帝的接近機會來說,雜役宮女負責清理、造作等事 項,屬事前、善後或前置性作業,與皇帝直接接觸的機會並不多。技藝宮女因為 在殿前表演,即使是驚鴻一瞥,也較易吸引皇帝的目光。侍從宮女圍繞在皇帝周 邊,最易成為皇帝交談、解悶的對象,但此機運對宮女而言是幸或不幸,往往就 在皇帝一念之間,如被寵幸,可能成為后妃;如遭觸怒,則不免有殺身之禍。 宮女的選用不比后妃,家世身分不會是重要考量,品德才學也不是首要標準。 這三類宮女中,雜役宮女有些需有特殊技能,但一般做粗重雜事者,則是以力侍 人;技藝宮女偏重在歌舞音樂藝能,容色體貌也要有相當水準;侍從宮女因為最 接近皇帝,性格上最需乖巧順從,面容上也需賞心悅目。至於諸王公主的乳母, 宜子之外,性格溫和慈善該是重要條件。總之,宮中執事者終會依才藝、技能、 容貌、體力、性格等標準,選取與安排在宮中任事的宮女。

四、宮女的管理與待遇

① 《全唐詩》卷七O五,第 8112 頁。 ② 《舊唐書》卷十八《宣宗紀下》,第 645 頁。 ③《全唐文補遺》第二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 年,《大唐故彭城國夫人劉氏(娘子)墓誌 銘并序》,第 84 頁。 ④ 《新唐書》卷七八《高祖諸子》,第 3545 頁。 ⑤ 《舊唐書》卷七三《孔穎達傳》,第 2602 頁;又,卷五一《后妃上》,第 2166 頁。 ⑥ 《隋唐嘉話》卷中,第 32 頁。 ⑦ 《唐會要》卷三《雜錄》,第 35 頁;《全唐文》卷十九睿宗《封乳母蔣氏莫氏誥》,第 226 頁; 《資治通鑑》卷二一O,第 6665 頁。 ⑧ 《舊唐書》卷二O《哀帝紀》,第 799 頁。 ⑨ 《資治通鑑》卷二一O,第 6665 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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