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援助的公共財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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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 誌 回首這兩年的求學歲月,晚上為了到中山上三小時的課程,必須花六小時 在高雄、恆春兩地的通車時間。當時,根本不敢奢望能夠順利兩年完成學業, 然而「天公疼憨人」讓我遇見了王俊傑教授,讓我奔波求學生涯,總算在這篇 論文完成之時也劃下句點。 能讓我順利畢業且完成這篇論文,首先要感謝恩師--王俊傑教授的悉心指 導,從研究動機乃至於論文架構、研究方法與觀念上提供諸多寶貴意見,讓我 從煩亂的思緒中,理清出正確的方向,使我獲益匪淺。 感謝口試委員劉楚俊教授、鄭義輝教授細心審閱,且在口試時給我的鼓勵 和評論指導,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讓此篇論文更臻完善。 感謝並肩學習、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天地會」的同伴們,研一時,每週 的「Happy Day」 ,成為我每次去高雄上課的原動力,也增添了我這一年的充實 生活。此外,每次做報告或期中、末考,也因為有妳們熱心提供筆記,使我在 課業上如魚得水。研二時,雖然與大夥不常見面,但感謝你們仍舊默默關心我、 常給予我精神上的鼓勵,在中山的日子也因為你們而留下更多回憶。 感謝恆春工商的校長與同事們,在這兩年的進修中,教學安排上給予我相 當大的彈性與支持,才順利兩年完成學業。還有我的同事兼室友-均齊老師,當 我在一堆數字中迷惘時、在邏輯觀念摸索時,妳總能耐心幫我一題一題的沙洲 推演,陪我解決所有的盲點。甚至到下學期時每週很熱心的載我到屏東麥當勞 與老師進行論文討論,讓我免去舟車勞頓,我才能如期又順利的完成此篇論文, 謹至最深的謝意。還有我所帶的 26 個寶貝們,體恤為人師表的我常常必須兩地 奔波,我常因為研究所上課而必須請假,而你們卻在校時乖巧、懂事、安分守 己的當乖學生,也會不時的鼓勵、支持我。 感謝一路支持我、伴我走天涯的宗德,每當教甄及研究所課業攪和在一起 時,你總是毫無怨言的幫我全省跑透透,也總在我最無助又無力的時候,適時.
(3) 地伸出援手,撫平我情緒的低潮與暴躁,你是我最依賴的精神支柱喔。 最後,感謝我最親愛的父母,每當我到中山上課時,都等我到三經半夜安 全回到宿舍後,才能安心入睡,一路走來,讓您們操心不少。此外,還有大妹、 小妹、小哥、小弟熱心的協助與支持,尤其是小妹在我最緊急的時候,帶來超 大「計算機」,以解除我的危機。 一路陪我走來的人不少,要感謝的人太多、太多了!那些曾經幫助、支持 我的人,我沒有一一鍵入你們的名字,但感激之情甚過千言萬語,請接受我心 裡深深感謝。. 鳳儀 謹致于 彰化 2008/7/16.
(4) 摘 要 「貿易援助」議題於 2006 年 2 月 WTO 的香港部長會議中列入,成為貿易 與發展議題中另外一項重要的發展。此議題涵蓋範圍廣泛,並且非全新的概念 。但本文並非涵蓋所有的貿易援助計畫,研究主題針對援助國為了降低貿易流 程之成本,提供開發中國家貿易援助,因而延伸出貿易援助成為一個公共財的 供給問題。本文主要採用李嘉圖模型,擬以三階段方式進行模型分析。第一階 段假設只有兩個國家,一個援助國及一個受援國的來描述貿易環境之模型架 構,進而在考慮貿易成本下,援助國自願性提供貿易援助之效果;第二階段將 模型擴展至三國模型,即是一個受援國與兩個援助國,此時應可看出貿易援助 因公共財特性而有供給不足的現象;第三階段將模型擴展至四國模型,假設兩 個援助國將所提供的援助資源交給國際組織,由國際組織依受援國的需求進行 分配,藉以討論國際組織的介入是否有助於解決公共財供給不足的困境。藉由 模型與推論,發現: (1) 雙邊貿易模型下,援助國會自願性提供貿易援助,且所提供的貿易援助的 最適量即是社會最適量,增進兩國的社會福利水準。 (2) 三國模型中,不論國家要素稟賦條件是否一致,援助活動針對於貿易成本 的降低將使所有貿易對手國獲益,貿易援助將成為一公共財。此時,當兩 國均提供貿易援助的情況下,一國的勞動供給單位大小與貿易援助量呈正 向關係。當貿易援助具備有公共財特性時,則不論援助國之經濟規模大小 都會出現搭便車的行為,而衍生出貿易援助供給不足的情況。 (3) 四國模型中,以兩種貿易援助分配機制進行討論,可獲得其結論為:當國 際組織介入,援助國共同協商提供受援國之貿易援助,並依要素稟賦比例 分配,則援助國所提供的最適援助量即為社會最適援助量,此種貿易援助 分配機制為最適合的機制。 關鍵字:貿易援助、公共財。.
(5) Abstract The topic of aid-for-trade, listed in the Hong Kong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at February of 2006, becomes another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Trade and Development. It is in extensive range, but not an all-brand-new concept. This paper will not address all aid-for-trade plans, and will be only aimed at the supply problem of public goods reducing trade cost.This paper mainly adopts Ricardo’s model, and plans to carry out the analysis of models in three stages. In the first stage, there are only one donor and one receiver. Given the existence of trading cost, we analyze how the donor voluntarily offer the aid-for-trade and its effect on welfare. In the second stage, the model is extended to a three-country case: one receiver and two donors. It is found that the supply of aid-for-trade is below the socially optimal level.. In the last stage, the model is further extended to a four-country case: two donors and two receivers. However, to the aid-for-trade is distributed by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rather by the donors directly. Hence, we will discuss whether the involv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contributes to solving the problem of insufficient suply of public goods. Inferring a conclusion from the models mentioned above, we know that: (1) In the bilateral trade model, the donor would voluntarily offer aid-for-trade at the socially optimal level. (2) In the three-country model,, the aid aimed at reducing the trade cost will benefit all trading partners and aid-for-trade becomes a public goods no matter whether the dornors are endowed with the same amount of factors or not.Given that both donors offer aid-for-trade simultaneously, the amount of aid-for-trade offered is proportional to the amount of factor endowed. As long as aid-for-trade becomes a public goods, the free-riding behavior will prevent the supply of aid-for-trade from the efficient level. (3) In the four-country mode, we discuss two aid-distributing mechanisms and draw the conclusion: i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gets involved, and the donors consult the offer of aid-for-trade with each other and assign the burde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portion of factor endowment, the problem of insufficient supply of aid-for-trade will be solved. Key word:Aid for Trade, Public Good.
(6) 目. 錄. 第 1 章 緒 論................................................................................................................1 1.1. 研究動機與目的........................................................................................1. 1.2. 研究背景....................................................................................................3. 1.3. 文獻回顧....................................................................................................7. 1.4. 1.3.1. 開發中國家的貿易........................................................................7. 1.3.2. 貿易援助 (Aid for Trade) .............................................................8. 1.3.3. 國際援助組織.............................................................................. 11. 研究方法..................................................................................................13. 第 2 章 雙邊貿易模型................................................................................................15 2.1. 雙邊貿易援助之探討..............................................................................15. 2.2. 貿易環境之模型架構..............................................................................16. 2.3. 考慮貿易成本模型之推導......................................................................17. 2.4. 自願性貿易援助......................................................................................19. 第 3 章 三邊貿易模型................................................................................................23 3.1. 貿易援助為公共財之探討......................................................................23. 3.2. 擴展至三國貿易援助之模型架構..........................................................24. 3.3. 三國貿易援助模型之經濟效率分析......................................................30. 第 4 章 國際組織介入貿易援助之分配 ...................................................................32 4.1. 國際組織介入之探討..............................................................................32. 4.2. 加入國際組織貿易援助模型之經濟效率分析......................................33 4.2.1. 機制一..........................................................................................33. 4.2.2. 機制二..........................................................................................36. 第 5 章 結論與建議....................................................................................................39 參考文獻......................................................................................................................41.
(7) 第1章 緒 論 1.1.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世界上每個國家經濟發展,都曾經歷過「貧窮」的時期,甚至現今仍有三. 分之二的人口,正與貧窮搏鬥。這些因貧窮而正在開發中的國家,多處於南半 球,如:東南亞、非洲及拉丁美洲;然而經濟蓬勃的已開發國家,則多在北半 球的歐洲、北美洲。南半球國家過去大多為北半球各國的殖民地,直到第二次 世界大戰後,才逐步爭取獨立成為新興國家;而南半球的開發中國家為了發展 經濟,進而要求改善現存國際經濟中,不公平的待遇與不平等的狀況。隨著資 訊科技的發展,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因資訊化程度的不同,而導致經濟發 展程度懸殊的問題日益擴大,其中開發中國家,因無法享受全球化所帶來的好 處而發出反彈的聲音,因此衍生「南北問題」 。本文研究欲聚焦於南北國家貿易 援助問題,即經濟發展相對先進的國家,提供給開發中國家貿易援助,縮短南 北貿易障礙的差距,協助南半球落後國家重建經濟,發展貿易進而從新的貿易 機會中獲得利益。 為了消弭南北貧富懸殊差距問題,如何援助貧窮國家發展的議題逐漸納入 國際會議中,如 2000 年展開的千禧年高峰會議中,將「減少極度貧窮與饑餓」 訂為發展援助的主要目標之一。為了籌措資金協助援助目標達成,2002 年展開 「聯合國國際開發資金會議」 ,在會議中發現若要滿足整體對於資金的需求,需 要從結合開發中國家的資源、降低外債以及增加投資、貿易著手。此外,2005 年 2 月七大工業國家(或稱 G7) 1的部長曾拜訪世界銀行(World Bank)與國際貨幣 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提議協助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 (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LDCs) 貿易自由化並給予援助,以利增加市場佔有. 1. 七大工業國組織(或稱 G7)始創於 1975 年的六大工業國組織(或稱 G6),始創國有法國、 美國、英國、西德、日本、義大利。其後,加拿大於 1976 年加入,成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或 稱 G7)。 1.
(8) 率2。隨之,2005 年 7 月八大工業國家(或稱 G8) 3的「G8 高峰會議」中,提出 對開發中國家的貿易發展政策和減貧戰略是全球經濟發展關鍵,並承諾提供技 術援助的形式,以建立開發中國家貿易能力。2005 年 6 月 G8 特別承諾對非洲 國家的援助行動計劃,以改善非洲國家市場和貿易的基礎建設。在 WTO 方面, 杜哈回合談判 (Doha Development Agenda,DDA) 中廣泛探討如何促使開發中 國家,參與及整合多邊貿易體系,以增進其出口貿易及經濟發展。由許多新興 國家發展的成功經驗發現,為了爭取全球市場的一席之地,貿易可能是經濟發 展的動力。於是,2006 年 2 月香港部長會議中,決議成立貿易援助工作小組 (WTO Task Force on Aid for Trade)4 進行研究及提出「貿易援助 (Aid for Trade)」 計畫。不過,貿易援助並非全新的概念,只是更為擴大的範圍,與過去 WTO 和其他國際組織的工作並不衝突。 貿易援助涵蓋的範圍廣泛5,此部分後面章節詳細說明。本文中不涵蓋所有 的計畫,研究主題主要針對援助國為了降低貿易流程之成本,提供開發中國家 貿易援助。而協助開發中國家建設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海關關務現代化即是一 個典型的例子。貿易成本是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貿易能力上懸殊最大的 不同處之一,因此,降低開發中國家的貿易成本將是貿易援助所要達成的重要 目標之一。由於一國貿易成本的降低將使得所有貿易對手獲益,就這個角度而 言,貿易援助將成為一個公共財的供給問題,這也正是本文試圖所要探討的主 題之一。 基於不同的動機會有不同性質的援助,Alesina 與 Dollar (2000) 利用 OECD 經濟發展援助委員會公佈的援助金額資料來探討援助國提供援助之行為模式。 2. 參閱 WTO 網站,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devel_e/a4t_e/background_e.htm。上網日 期:2008/1/26。 3 八大工業國組織(或稱 G8) ,俄羅斯於 1991 年起參與 G7 峰會的部份會議,至 1997 年,被 接納成為成員國,正式成為 G8。 4 2006 年 2 月世界貿易組織秘書長正式成立貿易援助專案小組,其中成員包括有巴貝多、巴西、 中國、哥倫比亞、歐盟、日本、印度、泰國、美國、ACP 集團、非洲國家集團以及低度開發 國家集團等會員。其中 ACP 集團係由非洲 (Africa)、加勒比海 (Caribbean) 和太平洋 (Pacific) 地區開發中國家,共七十九個會員國所組成。 5 貿易援助大略分為六大領域,請參閱本文 p.9。 2.
(9) 他們發現援助國會受到政治因素或策略利益上的考量,例如:殖民歷史與政治 同盟,這都是讓援助國提供援助的重要理由。此外,也有許多有關開發中國家 援助的研究聚焦在援助的有效性,例如:Dalgaard 等 (2004) 認為有效的援助 可對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有正面的影響。 綜觀前述,諸家研究各擅其長,Alesina 與 Dollar (2000) 討論援助流向分 配的模式;Dalgaard 等 (2004) 、Dollar (2000) 探討援助的有效性及援助受到 政治、外交因素影響,本文於此不再贅述。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將鎖定貿易 援助可由經濟因素來解釋捐助國自願性提供援助的動機,並以李嘉圖模型 (Ricardo) 為基礎,試闡述援助國藉由貿易援助降低彼此的貿易成本可達到援助 國、受援國的雙贏局面,進而對援助本身的特性有更多的瞭解。. 1.2. 研究背景 第二次大戰之後是世界經濟開始積極發展的年代,已開發國家透過科技的. 發展以快速的成長率繼續向前推進,而許多經濟原屬落後的國家或開發中國 家,也正積極藉由擴張國際貿易謀求經濟發展。為了兼顧已開發國家強調的貿 易自由化與平衡開發中國家注重的發展6,於是,GATT/WTO 持續關注著如何 協助開發中國家融入多邊貿易體系內,以增加貿易機會進而推動經濟成長、提 高人民生活水準。因此,GATT/WTO 給予開發中國家特殊與差別待遇 (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s,S&D),要求已開發國家提供給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 發國家必要之援助,並提供開發中國家會員適用 GATT/WTO 協定的彈性,包 括關稅減免、貿易相關技術援助等。 「開發中國家」的判斷標準至今仍眾說紛紜,GATT/WTO 對開發中國家之 分類並未有任何判斷的依據,而由會員國自行認定,以台灣為例,2007 年之每. 6. 參見陳添枝、王俊傑、連勇智、劉大年、林昱君,2005 年 12 月,根據 WTO 協定檢討我國 對「特殊與差別待遇」提案立場與策略,94 年度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培訓中心計畫,子計畫 二: 專題研究(6) ,外交部經貿事務司委託,p.3。 3.
(10) 人平均國民所得達至 15,078 美元,其經濟發展條件下,台灣自認為開發中國家, 但其他會員國卻不認同。WTO 對開發中國家又可分為一般的開發中國家、經 濟轉型國家 (transition economies) 及低度開發國家 (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7其中,WTO 對低度開發國家,則採納聯合國所指定之低度開發國家的 名單,而不直接對低度開發國家定義。一般而言,開發中國家由於教育水準低、 生活水準低、技術落後等原因,其經濟體系中存在許多閒置的資源,因此,透 過與已開發國家進行貿易可讓閒置的資源達到充分且有效的利用且累積國家資 本,進而促使開發中國家經濟成長。但是,開發中國家也因為生活水準低、生 產效率低、生產成本高、技術落後等因素,導致於所生產出來的產品不論品質 或價格上無法與先進國家競爭;再加上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之初級原料產 品或農產品課徵較高的進口關稅,對工業產品課徵較低的進口關稅,因而增加 了開發中國家出口的困難8。為了幫助開發中國家進入全球貿易市場且在國際舞 台爭取一席之地,遂有普遍化優惠關稅制度 (General System of Preference,GSP) 的產生,讓已開發國家必須取消或減少關稅的優惠待遇方式,增加開發中國家 出口的製成品或半製成品進入已開發國家市場的機會,以取得有力的世界市場 競爭地位。 雖然 GSP 的關稅減免措施提供之對象、形式、範圍、幅度隨著時間的更迭 而有所不同,也曾成為 WTO 爭端解決的案例,例如喧騰一時的歐盟香蕉案, (WTO 第 16、27、105、158 號爭端解決案),但關稅減免一直是最主要的特殊 差別待遇,各主要以開發國家都提供不同的普惠制度給開發中國家,以增進其 貿易機會。GSP 對部分新興工業國家的崛起,如:亞洲四小龍崛起的過程,提 供了相當好的機會,使其順利逐漸從開發中國家脫身。但是,大部分的開發中 國家並未改善其自身的地位,而國際間的財富分配也日趨不均,不論從學理上 或實務上,都令人質疑 GSP 是否能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發展 (Grossman 與 7. 8. 轉引自黃立、陳坤銘等人,民國 89 年 11 月,WTO 及各國對開發中國家(含低度開發國家) 提供優惠性措施之研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p.9。 前揭註 6,p.39-40。 4.
(11) Stykes,2005)。再者,隨著 GATT/WTO 數回合的談判,各國關稅逐年降低, 使得關稅減免能為開發中國家所創造的貿易機會大幅縮減,這就是所謂優惠侵 蝕 (preference erosion) 的問題。 雖然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指出: 「必須對開發中國家,特別是低度開發國 家,提供積極的措施以協助彼等享有相稱於其經濟發展需要之國際貿易成長。」 但 1990 年代隨著全球自由貿易卓然成型且帶來了空前的榮景,卻在南北國家貿 易發展條件歧異,造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局面出現。因此,南方會員國家 開始運用集團結盟方式,表達開發中國家的立場。WTO 為了回應開發中國家 會員的需求,於是在 2001 年杜哈 (Doha) 部長會議中確切地揭示出對開發中國 家發展工作的重視,並授權貿易與發展委員會 (the Committe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CTD) 專門處理開發中國家在執行相關協定上的問題,同時列為 其他委員會必須優先完成的工作。其主要負責持續監督有關開發中國家議題談 判進度之重任,工作重點包括「特殊與差別待遇 (S&D)9」 、 「小型經濟體」 、 「與 貿易相關之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 (Trade-Related Technical Assistance/Capacity Building,TRTA/CB)10」、「低度開發國家議題」、「貿易與技術移轉」、「貿易、 9. 10. 所謂特殊與差別待遇條款(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Provision,S&D)是指在 WTO 協定中有一些條款專為授與開發中國家的特別權利、或有可能讓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 國家提供更好的貿易待遇。S&D 條款遍及於 WTO 協定中,包括農業協定、紡品協定、補 貼協定、關稅估價協定、反傾銷協定、防衛協定、TBT 協定、SPS 協定、輸入許可證程序 協定、DSU、TRIPS、GATS 等,總計 155 條之多。WTO 秘書處將這些 S&D 條款依其目的 分為六纇:(1)「旨在增加開發中國家貿易機會」; (2) 「要求 WTO 會員國防衛開發中國家 會員權益」;(3)「容許開發中國家承擔較少義務」;(4)「有關過渡期之條款」;(5)「有關 技術協助之條款」;(6)「專為低度開發國家之優惠」。 參閱陳添枝、王俊傑、連勇智、劉 大年、林昱君,2005 年 12 月,根據 WTO 協定檢討我國對「特殊與差別待遇」提案立場與 策略,94 年度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培訓中心計畫,子計畫二: 專題研究(6),外交部經貿 事務司委託。 所謂「與貿易相關之技術援助及能力建構(Trade-Related Technical Assistance/ Capacity Building, TRTA/CB)定義與範疇,目前仍屬於一個較模糊的概念,有時亦與「貿易能力建構」 (Trade Capacity Building)通用。進行TRTA/CB 之主要目的是為了提升開發中國家對於多邊 貿易體系與世界經濟之參與,且將貿易定位為消減貧窮(poverty reduction)與經濟發展的最 佳途徑。TRTA/CB 之定義相當廣泛,從參與貿易談判、執行WTO 協定,到支援國內機構 與提高生產力等皆屬其範疇。部分捐贈國家或組織重視貿易政策制定及將貿易整合至國際 發展計畫;其他則著重於私人部門與中小企業之發展、與投資有關之援助、貿易便捷化及 促進自開發中國家之進口。 5.
(12) 債務與金融」等七大項議題。 貿易與發展議題談判從杜哈回合開啟以來,以系統性與穩定性的發展軌跡 向前緩步邁進。2003 年至 2005 年 12 月間,以特殊及差別待遇議題為主要談判 議題,2003 年第五屆坎昆部長會議時同意納入 28 項提案,2005 年 12 月第六屆 香港部長會議時通過其中 5 項低度開發會員提案(包括低度開發會員免關稅、免 配額提案),而其餘提案則仍待 WTO 其他委員會列入談判議程中。 除此之外, 「貿易援助」議題成為貿易與發展議題中另外一項重要的發展。 該項議題於 2006 年 2 月 WTO 在香港部長會議中列入,成立「貿易援助工作小 組」 ,旨在透過援助的方式強化開發中國家貿易能力,使開發中國家能從國際貿 易活動中獲利,促進經濟發展並融入多邊貿易體系11,使「貿易」與「發展」 之連結性討論更為具體。WTO 為了增加開發中國家的貿易機會及國際市場的 佔有率,發起了貿易援助計畫,為順利進行此計畫,美國、歐盟和日本也承諾 在西元 2010 年前提供約 150 億美元的啟動資金。 貿易援助議題成為 2007 年開發中會員的關注焦點之一,不僅在貿易援助工 作小組中開始進行密集性討論,且 WTO 於 2007 年 11 月 19 至 21 日,在瑞士 的日內瓦世召開第一屆「貿易援助全球檢視」會議,設定貿易援助的近程目標, 讓貿易援助有效帶動開發中國家的發展,且與現行聯合國體系下所推動的援助 方案銜接,可帶來正面的影響,進而奠定貿易援助成為政府開發援助中的主流 地位。 S&D 與貿易援助兩大議題,目標都為提供給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必 要之援助與彈性規定,也是 WTO 協助開發中國家發展的重要工具。但 S&D 議 題在杜哈回合中因為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立場不一,談判進展遲緩。因此, 「貿易援助」在貿易與發展議題的重要性相對提昇。. 11. 引於中華經濟研究所(台灣 WTO)網站, http://taiwan.wtocenter.org.tw/www/issue/issue0604_intro.asp。 6.
(13) 文獻回顧. 1.3. 二次大戰之後,國際經濟秩序重新建立,全球自由貿易迅速展開,全球化 有可能為開發國家的經濟成長與降低貧窮帶來利機,但亦可能使一些開發國家 被邊緣化,而造成南北國家貧富之間的差距日益擴大。為此,WTO 在 2006 年 2 月的香港部長會議中成立「貿易援助工作小組」 ,希望透過貿易援助強化開發 中國家貿易能力,以減緩南北貧富差距。本節擬進一步說明開發中國家的貿易、 貿易援助與國際援助組織對貿易援助的貢獻。目前已有相當多學者著文探討這 些問題,以下簡要介紹相關的文獻。 開發中國家的貿易. 1.3.1. WTO 倡導的自由貿易精神推動國與國之間更進一步走向國際生產的專業 分工並各自發揮其競爭的比較性利益,讓各國之間的經貿往來朝向一個新的關 係。根據李嘉圖國際貿易理論指出,在完全競爭市場結構下,一國若專業化生 產在技術上或成本上具比較利益的產品,並以此種產品出口,同時進口技術上 或成本上不擅長生產的財貨,那麼參與貿易的雙方的社會福利都會增加。因此, 透過國際貿易的進行可讓開發中國家降低貧窮、縮短貧富差距,促進經濟發展。 1959 年英國路易斯銀行董事長富蘭克斯 (O.Franks) 首先提出南北問題的 概念,因為開發中國家大多位於南半球的亞洲、非洲和南美洲,而發達國家幾 乎都位於北半球,所以,人們往往用南北問題來概括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 的貿易關係12。Perbisch 與 Singer 認為許多開發中國家主要出口初級產品與勞 動密集工業產品,相對於資本密集工業產品的價格有長期走低的趨勢。許多學 者驗證且獲得類似的結論:在 1920 年代初期與 1970 年代為分界點,初級產品(除 了原油之外)的相對價格長期呈現階梯式下滑13。當北半球先進的國家以高技術 性工業產品與南半球落後國家初級產品進行交易時,南半球開發中國家面對較 12. 13. 參閱,蔡繼明編著,黃志典校訂, 「國際經濟學」 ,民國 82 年,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p.276。 前揭註 6,p.25。 7.
(14) 惡化的貿易條件。陳添枝、劉大年等人 (2005)指出透過國際貿易所創造出來的 利益大多流向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14。因此,全球化之下漸漸形成南北半 球「富者愈富,貧著愈貧」之惡性循環現象。 宋宏煦 (1991)指出自由學派認為在現存的國際經貿市場的結構,南半球仍 有一定發展潛力,南方國家主要的問題在於如何利用現有的國際環境市場,提 升其經貿發展的層次,以及如何解決生產製造的問題,改善其資金與勞工的弱 質,而可資藉用的途徑有外資、外援來發展國際貿易15。 隨著貿易自由化,不光是北半球的已開發國家和南半球的開發中國家進行 貿易和投資蓬勃發展,近年來隨著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經濟逐漸崛起,帶動 了南半球的開發中國家之間貿易的進行,亦即「南南貿易」(South-South Trade)。 根據 World Bank 的調查,2004 年的南南貿易額為 5620 億美元,比 1995 年的 2220 億美元大幅攀升,而南南貿易額占發展中國家貿易總額已達 26%。WTO 曾在杜哈 (Doha)發展議程中也大力鼓勵擴大發展南南貿易,使得南南貿易在世 界貿易每年平均以 10%的速度逐年成長,是全球貿易增長速度的兩倍。 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參與貿易發展,進而與世界貿易接軌,不僅擴 大國際間經濟規模,且發展潛力與全球市場佔有率增加,為世界經濟貿易前景 增加新的希望,更帶動了全球貿易另一個新面貌。 貿易援助 (Aid for Trade). 1.3.2. 過去許多有關對開發中國家援助的研究聚焦在援助的有效性,Collier & Dollar (2001,2002) 指出將有效地分配援助方式,則可以減少全世界貧窮的產 生;Burnside & Dollar (2000) 認為總體經濟政策、援助和經濟成長的選擇有相 互影響。他們發現援助於採取適當和穩定的政策國家是有利的;Alesina 與 Dollar (2000) 發現援助國會受到政治因素或策略利益上的考量,如法國大多援助於以. 14 15. 前揭註 6,p.21。 參閱,宋宏煦,「決策理論與跨國經貿-國際政治經濟理論概念探討」,民國 80 年,台北市: 幼獅文化事業公司,p.91。 8.
(15) 前的殖民地,美國的援助以該國在中東地區利益之影響,日本則援助以聯合國 投票模式有關連的國家。這些相關文獻都與對外援助的有效性有關,但國與國 之間除了政治、外交、社會話題外,國際間貿易往來則是最能促進經濟開發的 工作,而將援助計畫投注於貿易部分也是值得探討。 杜哈回合中逐漸重視開發中國家的發展,在香港部長會議中將「貿易援助」 議題納入貿易與發展議題中。何謂「貿易援助」?以寬鬆的標準定義則為促進 貿易發展相關的援助。World Bank and IMF (2007). 16. 則定義貿易援助是對開發. 中國家特別是 LDCs,提供財政及與貿易有關的技術或基礎建設的援助,協入 融入多邊貿易體系,以發展生產力。蘇怡文 (2007). 17. 認為全球化自由經濟快速. 發展下,各國市場大幅開放,使眾多國家從中受益。冷戰過後,積極崛起的開 發中大國如中國、印度,雖創造了亮眼的成績,從而使全球經濟版圖重新配置, 但卻也造成了貧富不均的結果,導致其他貧窮國家喪失參與貿易自由化的機 會。這些國家的嚴重貧窮問題、供給條件不佳,以及對國際市場運作的影響力 不足,都使他們遠遠落後於這場競技之後,更不用說利用市場環境去為自己爭 取利益。根據長期援助的經驗,已開發國家單方面給予援助,並無法改善貧窮 國家的環境及建構他們的經濟能力,更無法消滅貧窮。開發中國家也領略到援 助資金有時而窮,因此冀望能夠從參與國際貿易的過程中為自己謀福利。於是, 從援助行動為援助國、受援國找到市場商機,遂被認為最務實且有效的新趨勢。 根據 2006 年 7 月 WTO 貿易援助工作小組的建議18,貿易援助的範圍包括 下列:. 16. (1). 貿易政策與規則之協助. (2). 貿易發展協助. World Bank and IMF (2007),Aid for Trade:Harnessing Globalization for Development。 Washington,DC,August。. 17. 18. 參閱,蘇怡文,《WTO 與企業》藉WTO創造雙贏互利契機,工商時報,經濟教室 A7 版, 2007 年 12 月 23 日。 WT/AFT/1,2006 年 7 月 27 日。 9.
(16) (3). 貿易相關基礎建設之建立. (4). 生產產能之建立. (5). 相關調整機制之輔助措施. (6). 其他有關需求之協助. 貿易援助的範圍廣泛,但是貿易援助著重於國際經貿關係,與傳統的經濟 援助或對外援助方式的概念略有不同,如:醫療援助或人道主義援助,對於援 助國與受援國在經貿發展具有相當的重要性。 在國際經濟學中,援助亦屬於國際移轉19的一部分,對於援助國與受援國 的貿易條件造成影響。Keynes (1929)、Ohlin (1929) 曾對第一次大戰後要求德 國履付賠償金是否造成德國經濟惡化的問題提出不同的看法。Keynes 認為德國 直接負擔賠償金之外,尚須藉由增加出口,減少進口的方式來達成國際收支平 衡,以致於額外負擔貿易條件惡化的情況。Ohlin 則反駁德國履付賠償金可透 過提高關稅的方式來融通,將使德國對進口品需求減少,同時獲得賠償金的國 家藉由減稅或增加公共支出刺激對德國出口品的需求。因此,德國可在貿易條 件不惡化之下,履行賠償金的義務。本文中探討的貿易援助與此情境略有不同, 透過貿易援助在基礎建設上,可縮短兩國交易流程與時間,降低彼此貿易成本 可達到援助國與受援國雙贏的結果。然而,援助的結果會造成援助國與受援國 的貿易條件改變方式,詳見本文第二章。 如前所述,貿易援助可降低受援國之貿易成本,而使所有受援國之貿易對 手國得利而具有公共財的性質。這個情境與國際經濟學文獻所討論的跨境基礎 建設(cross-border infrastructure)及運輸成本情境類似卻略有不同。以 Bougheas、 Demetriades 與 Morgenroth (1999) 與 Bond (2006) 為例,他們設想的情境是, 兩個貿易伙伴共同投資跨境基礎建設以降低彼此的貿易成本,此一跨境基礎建 設專供此兩國使用。若兩個貿易伙伴的條件完全對稱,基礎建設不至於有供給 19. 國際移轉是指國際之間一種無償的金錢或可用資源的給付與贈與,其中以金錢給付者稱做 為國際所得移轉(international transfer of income)。引自於劉碧珍、陳添枝、翁永和, 「國際貿 易—理論與政策」,第二版,民國 94 年,台北市:雙葉書廊,p.115。 10.
(17) 不足的現象 (Bougheas、Demetriades 與 Morgenroth,1999)。但本文設想的情境 是,一國所提供之貿易援助理論上可嘉惠無數個受援國的貿易對手國,貿易援 助的外部性將遠大於上述之跨境基礎建設,舉例來說,加速受援國的海關運作 效率或降低運輸過程中的損耗成本,皆可同時讓援助國與其他貿易國受益。 國際援助組織. 1.3.3. 冷戰結束後,各先進國家對於援助的動機逐漸降低漸漸出現援助疲乏,加 上開發中國家因為政局不定、官吏貪污的總總情況,讓援助效益無法有效發揮, 使得雙邊援助朝向多邊援助的管道。換言之,援助國慢慢將援助方式轉由國際 組織(如 IMF、World Bank 或各區域開發體系)負責,透過國際組織以公平、公 開且有計畫性的將援助資源分配給開發中國家,以避免國與國之間重複援助, 提高援助效率。 目前對開發中國家提供經濟發展援助的國際組織,主要有聯合國體系下經 濟及社會發展機構,如聯合國開發計畫組織 (UN Capital Development Fund, UNDP)、聯合國貿易暨開發會議 (UN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另有其他專業機構,如國際貨幣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世界銀行集團包括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IBRD)、國際開發協會 (IDA)、 國際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區域性的援助機構包括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Asian Development Bank , ADB) 、 美 國 開 發 銀 行 集 團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IDB 、 中 美 洲 經 濟 整 合 銀 行 (Central American Bank for Economic Integration,CABEI)、歐洲復興開發銀行 (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EBRD)、非洲開發銀行集團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Group,ADB Group)、非洲經濟發展阿拉伯銀行(Arab Bank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Africa)、阿拉伯貨幣基金會 (Arab Monetary Fund, AMF)等等20。 20. 參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著, 「國際發展合作的概念與實務(第二版)」 ,民國 96 年 3 月,台北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p.53-61。 11.
(18) 上述的國際組織中,最主要及常見的國際援助組織是 IMF 與 World Bank。 1944 年聯合國在布萊頓森林 (Bretton Woods) 會議中創立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與 IMF。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亦即現今 World Bank 的前身,主要提供貸款或援助 金額協助戰後經濟復甦及對開發中國家給予援助為主。World Bank 可視為開發 援助的先驅者,現今有 184 個會員國,其目標轉為透過推展永續成長及投資國 家於人民之基本需求,減少貧困並改善生活水準,並對發展中國家的會員提供 貸款、技術援助與政策指導,來達成機構使命21。而 IMF 主要任務是促進國際 貿易擴張、穩定國際匯率且恢復與協調國際貨幣間的秩序,並對有經濟困境的 國家提供資助。近年來,策略業務包含金融監督、財政協助及穩定總體經濟之 技術援助22。 IMF 與 World Bank 經常攜手合作共同執行援助開發中國家的計畫,兩個 國際組織對貿易援助有相同的看法,必須包括能力建構與調整成本兩大領域。 但在降低全球貧窮與改善生活水準的使命下,它們對貿易援助有不同的方向。 World Bank 是開發中國家的財務與技術支援的主要來源,在貿易援助方面涵蓋 範圍較廣,包括技術援助、能力建構、制度改革、貿易相關基礎建設的投資、 降低調整成本的援助。IMF 則偏重於降低調整成本的援助,特別是國際收支的 問題,在能力建構的援助上,著重於海關與稅務的改革。23 除了上述國際組織之外,WTO 也是現今國際政府間經貿發展完善且重要 的國際組織,隨著自由貿易發展下,南北國家貿易發展條件歧異,南方會員國 家開始運用集團結盟方式與已開發國家相抗衡。為了回應開發中國家會員的需 求,於是,WTO 在杜哈部長會議中確切地揭示出對開發中國家援助發展工作 的重視,並授權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專門處理開發中國家在執行相關協定上的問 題,同時列為其他委員會必須優先完成的工作。. 21. 前揭註 20,p.54。 前揭註 20,p.54。 23 參閱王俊傑、蘇怡文,WTO 貿易援助之意涵與我國參與之途徑,96 年 1 月-96 年 12 月,外 交部經貿司委託。 22. 12.
(19) 但是,WTO 並不是一個專責援助的發展機構,相較於聯合國下的聯合國 貿易與發展會議 (UNCTAD) 及聯合國發展計畫署 (UNDP) 等專門進行援助 與發展的國際組織,WTO 站在貿易援助上,每年舉辦「貿易援助全球檢視 (Global Aid for Trade Review)」會議,主要扮演一個「協調者」的角色。WTO 在貿易援助上主要「整合」各國際組織的貿易援助工作,讓其他國際援助組織 清楚瞭解受援國的需求,才能將貿易援助發揮最大效益。. 1.4. 研究方法 本論文探討的焦點在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進行貿易援助的關. 係。一般而言,依貿易型態可分為產業內貿易 (intra-industry trade) 與產業間貿 易 (inter-industry trade)。當兩國的技術與資源稟賦相似之下,國與國之間貿易 活動進、出口相同產業的商品,兩國間貿易量減少,而由規模經濟帶動產業內 進行雙向交易,亦即產業內貿易;反之,當兩國的技術與資源稟賦存在差異時, 兩國差異程度越大則「比較利益」越明顯,因此,兩國會進、出口不同產業的 商品,即是產業間貿易。 以規模經濟做為貿易分析之下,對應的市場結構有所不同。在傳統貿易理 論中,以長期下廠商沒有超額利潤的完全競爭市場做為模型假設,國與國之間 遵循著「比較利益」的準則進行貿易型態,大多產業間貿易型態屬之。由於本 文針對已開發國家提供給開發中國家的貿易援助,屬於產業間貿易的貿易活 動。因此,捨棄不完全競爭模型,且簡化模型的推導,將採用最簡單的李嘉圖 模型的比較利益原則。 本文擬以三階段方式進行模型分析。第一階段假設只有兩個國家,一個援 助國及一個受援國的來描述貿易環境之模型架構,進而在考慮貿易成本下,援 助國自願性提供貿易援助之效果;第二階段將模型擴展至三國模型,即是一個 受援國與兩個援助國,此時應可看出貿易援助因公共財特性而有供給不足的現. 13.
(20) 象;第三階段將模型擴展至四國模型,假設兩個援助國將所提供的援助資源交 給國際組織,由國際組織依受援國的需求進行分配,藉以討論國際組織的介入 是否有助於解決公共財供給不足的困境。. 14.
(21) 第 2 章 雙邊貿易模型 2.1. 雙邊貿易援助之探討 本章首先將以分析南北貿易過程中所進行的雙邊援助為主。南北國家進行. 雙邊貿易活動中,開發中國家(包括低度開發國家)因為各項基礎建設不足、貿 易能力不佳、技術落後等因素,所生產的貿易商品不論在技術層次、包裝、設 計上不能符合已開發國家人民的消費需求。由此可見,一國的基礎建設發展相 對影響該國的社會與經濟成長,因此,為了減少貧窮、促進開發中國家經濟發 展,進而使貿易成本降低,則援助國針對基礎建設開發,會更有利於貿易活動, 如:交通建設之道路、港口、機場等公共設施硬體修復與建設、資訊科技軟硬 體建設開發與合作,都成為各援助國所重視的發展項目之一。進一步而言,為 了讓開發中國家在國際市場中競爭及縮短南北貿易障礙的差距,已開發國家成 為援助國,給予開發中國家資金援助或技術協助於基礎建設方面以利貿易發展。 在傳統貿易理論中,通常不考慮貿易成本,實際上國際貿易進行時,貿易 成本的高低,也會影響到貿易商品價格。貿易成本包含運輸成本、關稅、保險 費、手續費等因素,其中運輸成本佔整個貿易商品的負擔最大,甚至造成已開 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貿易能力懸殊,使開發中國家不易在自由貿易環境下獲 利。根據 World Bank 的調查,2007 年 OECD 國家出口貨品平均需 9.8 天,每 貨櫃花費 905 美元,然而南撒哈拉沙漠的非洲開發中國家需 35.6 天,每貨櫃花 費 1660.1 美元24。由此可見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貿易成本之差距。因此, 降低開發中國家的貿易成本將是貿易援助所要達成的重要目標之一。 本章主要說明透過援助國與受援國的雙邊貿易,解釋援助國提供援助的動 機,進而探討貿易援助將成為一個公共財的問題;第 2 節將利用李嘉圖模型分 析兩國間貿易環境;第 3 節則以 Samuelson (1954) 冰塊模型來模擬貿易成本;. 24. World Bank,Doing Business 2008。 15.
(22) 第 4 節從經濟因素說明捐助國提供援助的動機。. 2.2. 貿易環境之模型架構 本節先以不考慮運輸成本之李嘉圖模型介紹南北兩國家貿易環境。假設只. 有 N 國與 S 國進行貿易,且生產兩財貨分別為 X 財、Y 財,生產過程中只需投 入一種生產要素為勞動(L),其兩國部門之間勞動不能相互移動。在投入相同生 產要素下,N 國則擁有 LN 單位的勞動供給,而 S 國擁有 LS 單位的勞動供給。 本文以單位勞動需求 (unit labor requirement) 25來表示勞動生產力,也就是第 i 國生產第 j 種產品固定需要 a ij 單位的投入。更進一步說明,本節中 a XN 為 N 國 生產 X 財貨的單位勞動需求, aYN 為 N 國生產 Y 財貨的單位勞動需求, a XS 為 S 國生產 X 財貨的單位勞動需求, aYS 為 S 國生產 Y 財貨的單位勞動需求。 由. a XN aYN a XN a XS > 或 > 得知 S 國對 X 財具有比較利益,N 國對 Y 財具 a XS aYS aYN aYS. 有比較利益,即是 S 國出口 X 財貨,N 國出口 Y 財貨。因此,當 N 國專業化 生產 Y 財貨時,總生產量為 QYN =. LN aYN. (2-1a). S 國專業化生產 X 財貨時,總生產量為 Q XS =. LS a XS. (2-1b). 將 N 國的要素價格標準化為 1,S 國的要素價格為 w 。假設 N 國家計單位 的效用函數為 Cobb-Douglas 形式 U N = ln C X + ln CY ,追求最大效用下: Max. U N = ln C X + ln CY. a XS ⋅ w ⋅ C X + aYN ⋅ CY = 1 (2-2) 1 1 由此得知,N 國家計單位對 X 財的消費量為 S ,對 Y 財的消費量為 N 。 2a X w 2 aY s.t. 反之,S 國家計單位的效用函數為 U S = ln C X + ln CY ,追求最大效用下: 25. 其意義為生產一單位財貨所需投入的勞動。此觀念參考 Krugman/Obstfeld 原著,林伯生、 林淑君、方誠 翻譯,《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台北:華泰文化,2000 年,頁 18-19。 16.
(23) U S = ln C X + ln CY. Max. (2-3) a XS ⋅ w ⋅ C X + aYN ⋅ CY = w 1 w 由此得知,S 國家計單位對 X 財的消費量為 S ,對 Y 財的消費量為 N 。 2a X 2 aY s.t. 在貿易平衡之下,N 國生產 Y 財貨總量會支應兩國間所有的需求量,其等 式為:. QYN = CYN ⋅ LN + CYS ⋅ LS 將(2-1a)代入整理得知:. LN w 1 (2-4) = N ⋅ LN + N ⋅ LS N aY 2 aY 2 aY 1 w 式中 N ⋅ LN 為 N 國消費 Y 財的總量, N ⋅ LS 為 S 國消費 Y 財的總量。由(2-4) 2 aY 2 aY 可得知,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 LN 。兩國的相對工資可以決定兩國的貿 LS. 易型態,其工資率的大小取決於勞動供給及勞動需求。兩國進行貿易的條件為. S 國生產 X 財的生產成本低於 N 國生產 X 財的成本 a XS w < a XN 或 w <. a XN a XS. (2-5a). 而且,N 國生產 Y 財的生產成本低於 S 國生產 Y 財的成本. a w>a S Y. N Y. aYN 或 w> S aY. (2-5b). 整理(2-5a)與(2-5b)可發現:. a XN aYN a XN LN aYN 或 >w> S > S > S a XS L aY a XS aY. (2-6). 為兩國進行貿易的條件。. 2.3. 考慮貿易成本模型之推導 兩國貿易進行活動中,運輸成本為主導兩國貿易商品價格因素之一,兩地. 之間的產品價格會因運輸成本高低而決定是否進行貿易。Bougheas、Demetriades 與 Morgenroth (1999) 曾指出跨國間運輸費用的變數可能會影響到國際市場的. 17.
(24) 價格26。本節以 Samuelson (1954) 的冰塊模型來模擬貿易成本模型,再進一步 分析運輸成本與貿易援助的關係。 首先,假設 g 為一單位貨品運送至目的地所剩下的單位量, 0 < g < 1 。所 以,加入考慮運輸成本後,S 國出口每單位 X 財貨的成本為 單位 Y 財貨的成本為. a XS w ,N 國出口每 g. aYN 。當剩下的貨品單位越多,表示運輸過程中消耗掉的 g. 成本越少,也意指運輸成本會越低,因此,S 國運送 X 財貨至 N 國的會發生貿 易的條件改變為. a XS w a XS w N a 或 g ≥ ≤ X g a XN. (2-7). N 國運送 Y 財貨至 S 國的會發生貿易的條件改變為 aN aYN ≤ aYS w 或 g ≥ SY g aY w. (2-8). 整理(2-7)與(2-8)可發現,兩國進行貿易的新條件為27 a S 1 ≥ g ≥ max w XN a X. −1 1 aYS , N w aY . 本節探討的情境中,與 Keynes (1929)、 Ohlin (1929) 對國際所得移轉的探 討類似卻略有差異。由模型中得知兩國之貿易條件分別為 aYN aN g N 國: TOT = S = SY aX w aX w g a XS w aS w g S 國: TOT = N = XN aY aY g. N 國的立場而言,當 N 國增加一單位貿易援助, w 會下降,其 TOT 變大。 亦即 N 國提供越多的貿易援助,會使 N 國的貿易條件改善,增加國家福利。因 26. 27. Bougheas, Spiros, Panicos O. Demetriades, Edgar L. W. Morgenroth,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Costs, and Trad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47, 1999. p.170。 本條件在本文中均為成立,以利進行所有情境之探討。 18.
(25) 此,會使 N 國自願性提供更多的貿易援助。然而,就 S 國而言,N 國自願性援 助行為,會使 S 國 w 下降,卻使 S 國貿易條件惡化。此分析結果類似 Ohlin (1929) 所提出的觀點。. 2.4. 自願性貿易援助 援助國對受援國提供援助以協助受援國家經濟發展,常見的援助的方式包. 含金錢、物資的贈與、無息或長期低利貸款、外資投資或技術合作的方式。通 常,受援國比較偏好援助國的直接援助或是長期低利貸款,並給予受援國更多 空間決定什麼對它們長期發展較有利,不幸的,以往這樣自由良好的援助形式 都浪費無生產力的計畫上或是政府官員的貪污。在此,本文假設援助國給予援 助金額或勞務限定於受援國家之貿易基礎建設,以縮短兩國貿易運輸時間,藉 而降低貿易成本,受援國無法將援助金額或數量挪做他用,使援助達到原本預 期效益。本文主要鎖定貿易援助可由經濟因素來解釋受援國提供自願性援助的 動機。 假設 N 國針對 S 國之貿易便捷化提供 t 單位的貿易援助,以利降低貿易成 本。此時,當兩國進行貿易援助時,t 為貿易援助量,g 為 t 之函數,且 g ′(t ) > 0 ,. g ′′(t ) < 0 。N 國提供 t 單位的貿易援助會使國內的生產資源減少 t 單位,因此, 在要素總量方面,N 國則擁有 LN − t 單位,因援助數量受到特定部門或特定用 途使用,S 國的要素總量仍為 LS ,此時,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LN − t w= LS. (2-9). 考慮運輸成本因素下,N 國必須選擇貿易援助的數量以極大化上述效用函 數,追求最大效用下:. Max t. 1 t 1 t (1 − N ) (1 − N ) L + ln 2 L ) SWN = LN (ln 2 wa XS aYN g (t ). 19.
(26) ⇒ Max t. 1 N 1 N (L − t) (L − t) N N 2 2 SWN = L (ln − ln L + ln − ln LN ) S N wa X aY g (t ). 將(2-9)代入整理得:. Max t. 1 N 1 S (L − t) L g (t ) SWN = LN ⋅ ln 2 S − ln LN + ln 2 N − ln LN aX aY . (2-10a). 一階條件為:. g '(t ) 1 − N =0 g (t ) ( L − t ). (2-10b). 將(2-10b) 整理可得到:. LN − t =. g (t ) g ′(t ). (2-10c). 命題 1:N 國每提供一單位的貿易援助,即為運輸過程中所節省的成本。 將(2-10c)式等號左右兩邊同除以援助單位量( t )且整理之後: g (t ) LN − t = t dg (t ) t dt. dg (t ) t g (t ) ⇒ N = dt L −t t 由(2-10d)得知,當 N 國多提供一單位的援助數量則使. (2-10d). t L −t N. 越大,也意指 N 國. 損失國內的消費量的比例會越大,但卻可降低運輸過程中消耗成本的比例。. 命題 2:雙邊貿易模型下,援助國會自願性提供貿易援助,且所提供的貿易援 助的最適量既是社會最適量,極大化兩國的社會福利水準。 當 N 國援助單位量( t )越多的時候,S 國運送到 N 國所剩餘的貨品單位 ( g ) 會越多,N 國向 S 國進口時,運輸過程中消耗掉的成本越少,則運輸成本會越 20.
(27) 低。反之,當 N 國援助單位量( t )越少的時候,S 國運送到 N 國所剩餘的貨品 單位 ( g )會越少,N 國向 S 國進口時,每單位所分攤的運輸成本則會越多。由 此可知,N 國對 S 國援助量越多且援助額全部用於改善貿易便捷化之建設上, 可降低貿易成本且增進兩國的社會福利水準。 前文中求出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 LN − t ,其經濟直覺是,S 國雖未直 LS. 接負擔貿易援助之成本,但 S 國工資率隨著貿易援助增加而降低,事實上,S 國已間接負擔了貿易援助之成本,而貿易援助成本事實上由兩國共同負擔。 再者,進一步假設 N 國對 S 國給予貿易援助,希望增進兩國的社會福利。 亦即是當兩國進行貿易時,整個社會最適量的援助額必須為兩國極大化效用函 數的總和28:. Max t. 1 1 t 1 t (1 − N ) (1 − N ) L + ln 2 L + LS ln 2 + ln U = LN ln 2 wa XS aYN a XS g (t ) . 1 w 2 aYN g (t ) . 將(2-9)代入且整理過後可得:. ⇒ Max t. 1 2 S 1 N 1 N 4 ( L − t )( LN ) L S 4 (L − t) U = L ln ⋅ g (t ) + L ln S N S ⋅ g (t ) S N a X aY a X aY L N. 一階條件為: g '(t ) 1 S − N U ' = LN +L g (t ) ( L − t ) . g '(t ) 1 g (t ) − ( LN − t ) . (2-11). 以上所要指出的是,考慮兩國社會福利極大化下,當 U ′ = 0 時,可求出社 會最適援助數量29。因此,進一步比較(2-11)式與(2-10b)式,可發現:當只考慮. N 國的效用極大化時,由(2-10b)式可求得 N 國最適援助數量即是社會最適量。. 28. 29. 假設兩國之效用函數的總和為: U = SWN + SWS . 2. 二階條件經確認後, U ′′ = ( LN ) g " g −2( g ') − 2. . g. 1 S 2 + (L ) ( L −t ) 2 N. 適援助數量乃為兩國總效用極大化。 21. g " g −( g ') 2 1 − N 2 < 0 ,所以此最 2 − g ( L t ) .
(28) 因為,在考慮兩國社會福利極大化下,將(2-10b)式代入(2-11)式,可得(2-11)式 也等於 0。由此可知,N 國貿易援助的最適量既是社會最適量。 綜合前述,貿易援助成本實際上由 N 國與 S 國共同負擔,且 N 國貿易援助 的最適量既是社會最適量,因此,雙邊援助下無外溢效果產生。此結論類似. Bougheas、Demetriades 與 Morgenroth (1999) 與 Bond (2006) 所設想之情境。. 22.
(29) 第 3 章 三邊貿易模型 3.1. 貿易援助為公共財之探討 公共財 (public goods)具有「非敵對性 (nontrivial in consumption)」與「非. 排他性 (nonexclusion)」兩種特性。非敵對性指可供多數消費者共用也不會影響 其他消費者對公共財的效用;非排他性即不用負擔任何成本的消費者也可享用 公共財,因此消費者容易成為搭便車者 (free rider)。以國內公共財而言,國防、 警察、消防、燈塔等不論全體國民是否支付代價都為全體國民共同享有,很容 易有搭便車的情況出現,此稱為純公共財;而國內的醫院、學校、遊樂園、有 線電視等消費者需付費享用且無損於他人效用之下,此稱為準公共財。除了一 國國內存有公共財之外,在國與國之間,同樣也有公共財的存在,如四川大地 震的災難,世界各國給予援助活動,此種國際援助也為國際公共財的一種。 在國際公共財的文獻當中,多係在 Cournot-Nash 模型下討論。Boadway 與. Hayashi (1999) 30曾分析國家大小的對於自願提供國際公共財的負擔比例,其國 家大小依人口數或平均每人所得兩大因素來區分,結果發現,當國家擁有相同 大小因素時,較大的國家會負擔較多的公共財,而小的國家容易產生搭便車的 心態。張書瑋(2005)以兩國均提供公共財的情況,整理各變數交互影響下,比 較兩國提供國際公共財貢獻量之大小。依比較靜態分析的結果,所得、偏好對 於國家貢獻公共財呈現正向關係31。由於,國際援助也是公共財的一種,Mosley. (1985) 曾探討國際援助為公共財,將政府看成一個代表性公民,以供需面角度 來探討國家對外援助的數量決定,其結論為援助國對於援助是「重量不重質」, 而受援國對於援助是「重質不重量」。 「貿易援助」是協助開發中國家要脫離貧窮,建立經貿能力的方法之一, 前章節單純討論兩國間進行雙邊貿易援助的議題。實際上,貿易的進行是多方 30. 31. Robin Boadway and Masayoshi Hayashi (1999),”Country Size and the Voluntary Provision of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15,p.619~638。 張書瑋(2005), 「國際公共財貢獻量大小的決定與分析」 ,中正大學國際經濟所碩士論文,p.44。 23.
(30) 國家相互交易,亦即是一受援國可能同時與兩個國家以上進行貿易。所以,當 援助國針對受援國的基礎建設給於援助資源,如:協助機場、港口、道路等公 共設施建設與發展,相對而言,也使所有與受援國之貿易對手得利,因此,貿 易援助具有公共財的性質。 本章主要探討透過援助國與受援國的三邊貿易,貿易援助成為一個公共 財,進而探討貿易援助供給不足之問題;第 2 節假設當兩國援助國間擁有相同 要素稟賦下,其一國受援國的要素稟賦低於兩國援助國間要素稟賦,先探討兩 國援助國分別給予貿易援助時的貿易環境之架構。進一步探討兩國援助國間要 素稟賦不同下,提供受援國貿易援助量多寡之關係;第 3 節則分析三國貿易援 助模型之經濟效益分析,探討貿易援助為公共財時,產生供給不足的困境。. 3.2. 擴展至三國貿易援助之模型架構 前章節只單純討論兩國間進行一對一的貿易援助議題,實際上,貿易援助. 並非只有一對一的關係,也有可能延伸為二對一關係。本節將模型擴展至三國 模型,假設兩國援助國給予一個受援國的貿易援助,其中受援國的條件設定與 第二章的 S 國相同,故仍稱為 S 國。此階段中,兩國援助國的條件設定皆與第 二章的 N 國相同,分別稱之為 N1 國與 N2 國,但 N1 國與 N2 國之間無任何相互 貿易行為。S 國依舊對 X 財具有比較利益,N1 國與 N2 國對 Y 財具有比較利益, 因此,S 國出口 X 財貨,N1 國與 N2 國出口 Y 財貨。當 N1 國與 N2 國專業化生 產 Y 財貨時,總生產量為. QYN =. LN aYN. (3-1a). S 國專業化生產 X 財貨時,總生產量為 Q XS =. LS a XS. (3-1b). 此外,將 N1 國與 N2 國的要素價格標準化為 1,S 國的要素價格為 w 。在未. 24.
(31) 提供任何貿易援助32,貿易平衡之下,S 國生產 X 財貨總量會支應三國間所有 的需求量,其等式為:. Q XS = C XN1 ⋅ LN + C XN 2 ⋅ LN + C XS ⋅ LS 式中 C XN1 、 C XN2 為 N1 國家計單位與 N2 國家計單位之消費 X 財的數量, C XS 為 S 國家計單位消費 X 財的數量。由於,S 國運送 X 財貨至 N1 國與 N2 國的過 程中,會有運輸成本33的產生。因此,在 S 國生產 X 財的總量之下,必須將無 形中耗損成本的部分納入等式內,且將(3-1b)代入整理得知: LS 1 1 1 1 1 = ⋅ LN ⋅ + ⋅ LN ⋅ + S ⋅ LS S S S g 2a X w g 2a X aX 2a X w g g. 式中. (3-2). 1 1 ⋅ LN :N1 國家計單位與 N2 國家計單位之消費 X 財的總量。 : S g 2a X w g. S 國為了要提供 N1 國家計單位與 N2 國家計單位 X 財貨總量,必須運出 至 N1 國與 N2 國。. 1 單位 g. 1 ⋅ LS :S 國家計單位消費 X 財的總量。由(3-2)我們可得知, 2a XS. 2 LN 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 S 。 L 接下來,進一步探討貿易援助的情況。假設 N1 國與 N2 國同時與 S 國進行 貿易活動且提供貿易援助,則 N1 的貿易援助量為 t1 ,N2 的貿易援助量為 t 2 , 此時, g = g (t1 + t 2 ) 且 g ′ > 0, g ′′ < 0. N1 國提供 t1 單位的貿易援助會使國內的生產資源減少 t1 單位,在要素總量 方面,N1 國則擁有 LN − t1 單位。N2 國提供 t 2 單位的貿易援助會使國內的生產資 源減少 t 2 單位,在要素總量方面,N2 國則擁有 LN − t 2 單位。因援助數量受到特 定部門或特定用途使用,S 國的要素總量仍為 LS 。 如前所述,貿易平衡之下,S 國生產 X 財貨總量會支應三國間所有的需求 32 33. 模型架構請參閱本文第二章。 運輸成本之模型假設,請參閱本文第二章 p.17。 25.
(32) 量,其等式整理得知:. LS 1 1 1 1 1 = S ⋅ ( LN − t1 ) ⋅ + S ⋅ ( LN − t2 ) ⋅ + S ⋅ LS S a X 2a X w g 2a X w g 2a X g g. (3-3). 由(3-3)式可得知,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2 LN − t1 − t 2 LS. (3-4). 命題 3 :對稱條件下之兩個援助國,各別國家所提供的貿易援助量會少於僅有 一個援助國時所提供的援助量,但總額不知。 假設 S 國所消費的 Y 財貨中有比例 a 由 N1 國進口,而有比例 1 − a 由 N2 國 進口。S 國對 N1 國之 Y 財貨需求量為: 1 1 w 2 ⋅ ( LN − t ) ⋅ g = a 2 ⋅ LS 1 aN a yN y g . (3-5). 1 1 w N S 式中 2N ⋅ ( L − t1 ) ⋅ g 為 N1 國出口 Y 財貨總量, 2 N ⋅ L 為 S 國對 Y 財的 ay ay g . 總需求量, a 為 S 國對 N1 國進口 Y 財貨之比例。將(3-4)式代入(3-5)式且整理 後可求出,a =. LN − t1 LN − t1 , 即是 S 國所消費的 Y 財貨中 , 由 N 國占 1 2 LN − t1 − t 2 2 LN − t1 − t 2. 的比例,N2 國占. LN − t 2 的比例。由於,N1 國與 N2 國對 S 國出口 Y 財貨 2 LN − t1 − t 2. 所占的比例不同,在此進一步假設兩國所提供的貿易援助量下,則 N1 國與 N2 國各別必須選擇貿易援助的數量以極大化效用函數,追求最大效用。. N1 國極大化效用函數為:. 26.
(33) 1 t 1 t (1 − 1N ) (1 − 1N ) L + ln 2 L ) SWN1 = LN (ln 2 wa XS aYN g (t1 + t2 ). Max t1. 將(3-4)式代入且整理得知:. 1 N 1 ( L − t1 ) 2 ( N ) 2 LS L g) SWN1 = LN (ln 4 S N a X aY (2 LN − t1 − t2 ). Max t1. 一階條件為: −2 g '(t1 + t2 ) 1 + + =0 N ( L − t1 ) g (t1 + t2 ) (2 L − t1 − t2 ) N. (3-6a). 以上為已知 t 2 下的最適貿易援助的數量,也就是 N1 國的反應函數。N2 國的反 應函數同樣地為:34 −2 g '(t1 + t2 ) 1 + + =0 N ( L − t2 ) g (t1 + t2 ) (2 L − t1 − t2 ) N. (3-6b). 聯立求解過程中,由(3-6a)與(3-6b)中可看出兩國條件對稱,可得 N1 國與 N2 國 則會提供相同的貿易援助量:. t1* = t2*. (3-7). 設 t1* = t2* = t 時,一階條件改寫為: −2 g '(2t ) 1 + + =0 N ( L − t ) g (2t ) 2( L − t ) N. 經整理化簡後: 1 2 g '(2t ) = L − t 3 g (2t ) N. 回顧 2.4 小節中簡單模型,. (3-8). g '(t ) g '(2t ) g '(t ) 為遞減曲線, 必在 下方,如圖 1 所 g (t ) g (2t ) g (t ). 示,存在兩個援助國時,各別國家所提供的貿易援助量會少於僅有一個援助國 時所提供的援助量。. 34. 2 。式中 i 1 經而二階條件確認後, U ′ ' = LN −2 + gg ''− ( g ') + N 2 2 2 N ( L − t ) g (2 L − t − t ) 1 2 i . 國與 N2 國的二階條件。當 t1. = t2 時,U”<0。 27. = 1,2 ,即為 N1.
(34) 此外,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 1 2( LN − t ) 且代入(3-5)式可得知, a = , S 2 L. 即是 N1 國與 N2 國提供相同貿易援助量時,當 S 國所消費的 Y 財貨中,N1 國與. N2 國各占進口 Y 財貨二分之一的比例。. (圖 1) 兩國模型與三國模型提供最適貿易援助數量之差異 命題 4:當兩國均提供貿易援助的情況下,一國的勞動供給單位大小與貿易援 助量呈正向關係。 上述的情況,乃 N1 國與 N2 國所擁有相同的勞動供給單位 LN 。但是,實際 上國家間的經濟規模均為不同。假定 N1 國與 N2 國所擁有的勞動供給單位為. LN1 > LN 2 時,則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LN1 + LN 2 − t1 − t 2 LS. (3-9). 接下來進一步探討 N1 國與 N2 國最適貿易援助的數量與勞動供給單位大小 的關係。N1 國極大化效用函數為:. Max t1. 1 t 1 t (1 − N1 1 ) (1 − N1 1 ) L + ln 2 L SWN1 = LN1 ln 2 wa XS aYN g (t + t ) 1 2 . 一階條件為: g '(t1 + t2 ) −2 1 + + N1 =0 N2 ( L − t1 ) g (t1 + t2 ) ( L + L − t1 − t2 ) N1. (3-10a). 以上為已知 t 2 下的最適貿易援助的數量,也就是 N1 國的反應函數。同樣地, 28.
(35) N2 國極大化效用函數,一階條件為: −2 g '(t1 + t2 ) 1 + + N1 =0 N2 ( L − t2 ) g (t1 + t2 ) ( L + L − t1 − t2 ) N2. (3-10b). 此為 N2 國的反應函數。將(3-10a)與(3-10b)式兩條反應函數聯立求解:. t2 = − LN1 + LN2 + t1. (3-11a). 代回(3-10a)可得: −2 g '(− LN1 + LN2 + 2t1 ) 1 + + =0 N1 N1 N2 N1 ( L − t1 ) g (− L + L + 2t1 ) 2( L − t1 ). ⇒. g '(− LN1 + LN2 + 2t1 ) 3 1 = N1 N2 N1 g (− L + L + 2t1 ) 2 ( L − t1 ). 將上式以圖 2 表示,. g' 為遞減曲線, N 1 隨著 t1 增加而遞增。兩曲線交 g ( L 1 − t1 ). 為 E 點,決定出 N1 國最適貿易援助量( t1* )。同樣地,可決定出 N2 國最適貿易 援助量( t2* )。. (圖 2). N1 國最適貿易援助量. 進一步整理(3-11a)可得: LN1 − t1* = LN 2 − t2* 。因此,當 LN1 >LN2 時,則 t1* > t2* , 亦即 N1 國所擁有的 LN1 越多,更有能力提供更多的貿易援助量,相對而言,. N2 國貢獻較少的貿易援助量。此部分與國際經濟學文獻中得到的類似結論, 如:Boadway 與 Hayashi (1999)、Shrestha 與 Feehan (2003)。而本文中證明, 當兩國均提供貿易援助的情況下,勞動供給單位較多的國家提供較多的貿易援 29.
(36) 助量,勞動供給單位較少的國家提供較少的貿易援助量,亦即一國的勞動供給 單位大小與貿易援助量呈正向關係。 此外,本文中由於 LN1 與 LN2 差距太大,其最適援助數量之解,則會有角解 出現,但為了簡化模型計算,在此假設所有解為一內部解。. 3.3. 三國貿易援助模型之經濟效率分析 第二章簡單兩國模型下,考慮兩國進行貿易活動時,只要 N 國提供貿易援. 助的最適量即可滿足 N 國與 S 國之間社會效用之最適水準。然而,實際上,貿 易活動的進行會有兩國以上同時提供貿易援助之活動。援助的過程中,會使對 手國同時享受到相同的外部利益,貿易援助就成為一種公共財,也因此容易產 生搭便車的行為。在前一小節得到結論為大國會提供較多的貿易援助量,小國 會提供較少的貿易援助量,經濟直覺上,援助活動的發生不論大國或小國都會 有搭便車的行為,而衍生貿易援助供給不足的現象。為此,本小節進一步分析 貿易援助因公共財特性而有供給不足的現象。. 命題 5:當貿易援助具備有公共財特性時,則不論援助國之經濟規模大小都會 出現搭便車的行為,而衍生出貿易援助供給不足的情況。 當 N1 國與 N2 國所擁有的勞動供給單位 LN1 > LN 2 。三國之社會總效用函數 分別為:. 1 t 1 t (1 − N1 1 ) (1 − N1 1 ) L + ln 2 L SWN1 = LN1 ln 2 waXS aYN g . (3-12a). 1 t 1 t (1 − N2 2 ) (1 − N2 2 ) L SWN2 = LN2 ln 2 + ln 2 NL waXS aY g . (3-12b). 30.
(37) 1 1 w SWS = LS ln 2S +ln 2 N aY aX g . . (3-12c). 站在整個社會福利角度而言,三國之極大化效用函數的總和改為: Max U = SWN1 + SWN2 + SWS t1 ,t2. 將(3-12a)、(3-12b)、(3-12c)代入上式且分別對 t1 、 t 2 一階微分為: −2 g ' 1 g' 1 g' 1 + + N1 N2 ) + LN2 ( + N1 N2 ) + LS ( − N1 N2 ) L −t1 g (L + L −t1 −t2 ) g (L + L −t1 −t2 ) g (L + L −t1 −t2 ). (3-13a). g' 1 1 g' 1 −2 g' U2′ = LN1 ( + N1 N2 ) +LN2 ( N2 + + N1 N2 ) +LS ( − N1 N2 ) g (L +L −t1 −t2) L −t2 g (L +L −t1 −t2) g (L +L −t1 −t2). (3-13b). U1′ = LN1 (. N1. 將(3-10a)、(3-10b)式代入(3-13a)、(3-13b)式可得知:N1 國與 N2 國各別提 供的貿易援助量無法滿足社會最適量水準, U1' > 0 , U 2' > 0 。亦即是 N1 國與. N2 國在已知彼此提供的貿易援助量之下,雙方必須再提供較多的貿易援助量, 才能使社會福利提高,達到社會最適援助量水準。 最後,在此小節中可獲得結論,不論國家要素稟賦數量是否一致,援助活 動針對於貿易成本的降低將使所有貿易對手國獲益,貿易援助將成為一公共 財。甚至當 N1 國提供的貿易援助量大於 N2 國所提供的貿易援助量,要素稟賦 較低的 N2 國家則出現搭便車的行為,且衍生出貿易援助供給不足的情況。. 31.
(38) 第 4 章 國際組織介入貿易援助之分配 4.1. 國際組織介入之探討 1980 年代全球化開始急速展開,使國際間的經貿依存度與合作關係的互動. 性更加地密切。許多國家的援助策略逐漸由雙邊援助轉為由全面性的國際組織. (如 IMF、World Bank 或各區域開發體系)介入執行。本文歸納出國際組織介入 的原因為二:其一,各已開發國家國家,特別是強權國家,對開發中國家提供 開發性援助,藉此維繫與受援國之政經關係,進而獲得政治及經濟上之利益。 其二,開發中國家因為政局不定、官吏貪污的情況,造成資源重疊或分散,以 致於經濟發展效益不彰。 第三章討論過貿易援助具有公共財的特性,要素稟賦較高(低)的國家會提 供較多(少)的貿易援助量,且不論援助國之經濟規模大小,則容易有搭便車的 情況出現,甚至造成受援國有分配不均或資源浪費的情況出現。因此,藉由國 際組織的介入,透過以公平、公開且有計畫性的將援助資源分配給開發中國家。 一來,可以避免已開發國家之間重複援助,且減低強權國家透過援助鞏固自身 利益。一般而言,援助國給予國際組織的援助量,難以進行運用,可以減少援 助國為維護本身利益,扭曲貿易援助的原意。二來,可使援助策略上較符合受 援國的真正發展需求,讓受援國有更多的彈性和自主權來安排它們的發展優先 順序,達到援助策略協商最大效益。 本章主要探討國際組織的存在,是否能解決貿易援助的公共財的難題;第. 2 節主要探討加入國際組織貿易援助模型分析經濟效率之效果。假設國際組織 貿易援助兩種分配機制。機制一為兩援助國各自決定其提供貿易援助總額,將 援助總額交付國際組織後,由國際組織決定如何分配予兩受援國;機制二由兩 援助國共同決定各受援國所需之貿易援助總額,再經由兩援助國以事先決定方 式分擔貿易援助量。. 32.
(39) 加入國際組織貿易援助模型之經濟效率分析. 4.2. 本節將模型擴展至四國模型。其兩受援國的條件設定與前文 S 國相同,分 別稱之為 S1 國與 S2 國;另兩援助國相同技術下,擁有不同大小的要素稟賦, 分別稱之為 N1 國與 N2 國。S1 國與 S2 國依舊對 X 財具有比較利益,N1 國與 N2 國對 Y 財具有比較利益,且兩援助國間沒有貿易活動,兩受援國間也沒有貿易 活動。因此,S1 國與 S2 國出口 X 財貨,N1 國與 N2 國出口 Y 財貨。此外,將. N1 國與 N2 國的要素價格標準化為 1,S1 國與 S2 國的要素價格為 w 。 國際組織存在的主要目的是要以公平、公開且有計畫性的將貿易援助資源 分配給開發中國家。然而,本節所探討的重點為國際組織如何有效且公平分配 機制。在此,假設國際組織貿易援助分配機制為二:(1)兩援助國各自決定其 提供貿易援助總額,將援助總額交付國際組織後,由國際組織決定如何分配予 兩受援國; (2)兩援助國共同決定各受援國所需之貿易援助總額交付國際組織, 再經由兩援助國以事先決定方式分擔貿易援助量。 機制一. 4.2.1. 假設,存在一國際組織,如:WTO,由兩援助國各自決定援助總額提供給 國際組織,再由國際組織分配給兩受援國。在此,假設兩受援國擁有相同的條 件,以致於國際組織平均分配貿易援助額予兩受援國。因此,當 N1 國與 N2 國 決定捐助交付給國際組織其總額分別為 t1 與 t2 ,則 S1 國與 S2 國各自得到. 1 1 t1 + t2 的貿易援助且兩國之 g 相同: 2 2 1 1 g = g ( t1 + t2 ) 且 g ′ > 0, g ′′ < 0 2 2 在要素總量方面,N1 國則擁有 LN1 − t1 單位,N2 國則擁有 LN2 − t2 單位。因援 助數量受到特定部門或特定用途使用,S1 國與 S2 國的要素總量仍為 LS 。貿易 平衡之下,X 財貨的總生產量需支應四國間所有的需求量,其等式整理得知:. 33.
(40) 2. LS 1 1 1 1 1 1 = S ⋅ ( LN1 − t1 ) ⋅ + S ⋅ ( LN2 − t2 ) ⋅ + S ⋅ LS + S ⋅ LS S a X 2a X w g 2a X w g 2a X 2a X g g. (4-1). 由(4-9)式可得知,貿易平衡下相對工資為:. w=. ( LN1 + LN2 − t1 − t2 ) 2 LS. 接著討論 N1 國與 N2 國所提供的貿易援助量下,必須在極大化效用函數下 選擇最適貿易援助量,以滿足最大效用。其 N1 國極大化效用函數為:. Max t、 1 t2. ⇒ Max t、 1 t2. 1 t 1 t (1 − N1 1 ) (1 − N1 1 ) L + ln 2 L ) SWN1 = LN1 (ln 2 S N wa X aY g1 1 N1 1 ( L − t1 ) 2 ( N1 ) 2 2 LS L SWN1 = LN1 (ln 4N S N1 ⋅ g) N2 aY a X ( L + L − t1 − t2 ). 一階條件為: g′ 1 −2 + + N1 =0 N2 ( L − t1 ) g ( L + L − t1 − t2 ) N1. (4-2a). 上式為 N1 國之反應函數。同樣地,N2 國之反應函數為: g′ 1 −2 + + N1 =0 N2 ( L − t2 ) g ( L + L − t1 − t2 ) N2. (4-2b). 將(4-2a)與(4-2b)式兩條反應函數聯立求解為:. t2 = − LN1 + LN2 + t1. (4-3). 代回(4-2a)可得: 1 1 g '(− LN1 + LN2 + t1 ) −2 1 2 2 + + =0 N1 N1 1 1 ( L − t1 ) g (− LN1 + LN2 + t ) 2( L − t1 ) 1 2 2 1 1 g '(− LN1 + LN2 + t1 ) 3 1 2 2 ⇒ = N1 1 N1 1 N2 g (− L + L + t1 ) 2 ( L − t1 ) 2 2. (4-4). 如同第 3.2 節所述,可由圖形表示出 N1 國與 N2 國各自決定所提供最適貿.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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